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闫炜律师,专攻河南省鹤壁市合同纠纷:诚信可靠口碑好
闫炜
办公地点:鹤壁
执业领域: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企业法律顾问
电话:13303921187 / 18623920599
工作语言: 中文

职务: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鹤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司委委员,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交流与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河南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理事、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全国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河南省侨联法顾委副主任,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
闫炜律师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主任,其主要业务领域为合同纠纷与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尤其擅长金融借款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租赁与合伙协议、政府及国企采购合同等民商事争议的一体化解决,具有市、县(区)多级人民法院的出庭经验及大量调解、胜诉与缓刑、免罚类刑事辩护业绩。执业以来担任3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主要有鹤壁市委市政府、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委组织部、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鹤壁市财政局、鹤壁市审计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团市委、鹤壁市妇联、鹤壁市监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鹤壁市人民医院、鹤壁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等,同时成功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在合同纠纷、职务犯罪辩护、涉黑案件辩护及企业合规领域均有较深造诣。
闫炜律师不仅具有长期的基层法务实践经历,也深耕于法学研究与律师行业建设,曾以编委身份参与《法用医学教程》编写,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在《当代人》《幸福生活指南》等刊物发表《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等论文;撰写的《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浅析缔约过失责任》《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体系的基本问题》《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等30余篇专业论文在河南省律师协会、中南六省律师协作研讨会等平台获奖或交流;2022年负责《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黄河干流河南段为例》课题经审核结项;2021年《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
闫炜律师作为鹤壁市第六批及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国家一级律师、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长期参与“法律服务进社区”“送法进校园”及《黄河保护法》公益宣传,并围绕《学生安全的责任和限度》开展专题普法讲座,推动顾问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化、风控前置化。
代表性项目
某银行鹤壁分行与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2009年淇滨区法院民事调解),闫炜律师代理某银行鹤壁分行参与诉讼与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和解,曹某一次性清偿欠款及利息69805.69元,原告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诉讼费减半由曹某承担,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司法确认,实现金融债权高效回笼。
某国有控股煤矿水电科科长蒋某受贿案(山城区法院),闫炜律师提出主体身份抗辩,法院认定蒋某受国有控股公司委托管理棚改分房属从事公务人员,但结合主动供述未掌握事实(自首)、全额退赃情节,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鹤壁中院),闫炜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自首与赔偿谅解意见,二审法院认定投案初期未如实供述不成立自首,但基于二审认罪认罚、足额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撤销实刑改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牛某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鹤山区法院),闫炜律师辩护认为存款收息不属营利、失职事实不清、具备自首与立功情节;法院认定公款存息属营利活动,但未办抵押放款造成国资风险事实清楚,综合自首、案发前全额归还、主动上缴获利,挪用公款罪判一年缓二年,失职罪免予刑事处罚。
秦某、孙某非法采矿案(鹤山区法院),闫炜律师为石料厂投资人秦某辩护,主张场地平整手续合法、未实际管理开采;法院认定采矿许可作废后仍投资分红构成共犯,但结合主动投案、退缴赃款、中途退股等情节,判处秦某免予刑事处罚;孙某作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王某玩忽职守案(山城区法院,省高院指定异地审理),闫炜律师辩护称区财政局无初审监管法定职责、已退回资金不计入损失;法院认定属地财政具监管职责,但王某仅承担局部责任且多层级审核,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政府机关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闫炜律师为鹤壁市县区三级政府、财政、卫健、人社、高校、银行、热力公司等提供合同起草审查、招投标合规、专项资金拨付监管、棚改分房协议、金融借款文本、劳动用工协议等全套法务支持,建立“事前审查—事中履约跟踪—事后争议预警”的顾问闭环。
教育背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 民商法专业 研究生
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国家一级律师)
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
执业背景
2000年前后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现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长期担任市县两级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公立医院、高校及国企平台公司法律顾问
社会职务
鹤壁市人大代表、鹤壁市人大监司委委员
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
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河南省法学会刑诉法学研究会理事、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全国律协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
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交流与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
河南省侨联法顾委副主任
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2022—2027)
鹤壁中院廉政监督员、鹤壁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
河南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宣讲师”
专业著作
闫炜(编委):《法用医学教程》,2001年参编近4万字
闫炜(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2014年正式发售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2003年河南省律协刑辩委优秀奖)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2003年河南省律协合同业务研讨会优秀论文)
《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体系的基本问题》(2003年中南六省律师协作研讨会交流)
《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2004年河南省律协刑辩委一等奖)
《浅谈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2004年河南省律协合同业务研讨会优秀论文,2006年刑辩委三等奖)
《试论我国律师参与政治生活》《试论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2006年中南六省律师协作研讨会交流)
《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2007年河南省律协刑辩委二等奖)
《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2008年河南省律协刑辩委二等奖)
《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载《当代人》2018年第2期
《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载《幸福生活指南》2018年第10期
《“三治融合”与新形势下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解路径的研究》《“三治融合”与法律顾问务探讨》第三届冀鲁豫三省七市区域法治论坛发表
《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2021年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
课题《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黄河干流河南段为例》(HNLS(2022)A26,2022年结项)
主要荣誉
2001年河南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鹤壁市“十件好事”之一
2002年鹤壁市司法局个人三等功
2003年鹤壁市司法局及市律协先进个人
2004年河南省司法厅先进工作者
2005年中共鹤壁市鹤山区委优秀党员
2005—2007年鹤壁市司法局先进个人
2008年鹤壁市司法局“优秀律师”
2009年中共河南律师协会委员会优秀党员
2010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先进个人
2011年河南省司法厅、省信访局先进个人
2012年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
2013年河南省司法厅、省人社厅“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2015年鹤壁市普法讲师团成员、鹤壁市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016年“鹤壁十大法治人物”
2017年河南省律协“2013—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
2018年鹤壁中院廉政监督员、北京大学法商金融课题组“2018最具创新精神律所CEO”
2019年鹤壁市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
2020年河南省委宣传部“新时代宣讲师”
2021年鹤壁市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河南省委宣传部优秀新时代宣讲师
2022年河南省律协防汛抗疫先进个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
2023年鹤壁市法学会优秀法律咨询专家
2024年河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秀讲师
2025年河南省律协涉外领军人才、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河南涉外律师人才能力提升专项工作优秀班委
河南省鹤壁市合同纠纷律师,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闫炜律师的联系电话是13303921187
如需就金融借款、建设工程、买卖租赁、政府国企采购等合同纠纷或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事务进一步沟通,可于工作时间致电上述号码预约面谈,律所地址位于河南省鹤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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