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推荐闫炜:资质齐全口碑好,专业可靠服务好

闫炜律师执业事迹材料

一、基本情况
闫炜,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省内黄县人,国家一级律师,国家注册风险管理师,鹤壁市第六批、第七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任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现担任鹤壁市人大代表、鹤壁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鹤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鹤壁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律师协会交流与联络专门委员会主任、河南省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副主任、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

闫炜

二、教育与执业履历
闫炜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院民商法专业,获研究生学历。2000年加入中国党,长期深耕法律实务与理论研究领域。执业以来,始终秉持专业立身、实务为本的理念,逐步成长为兼具理论素养与实务经验的复合型法律人才。现作为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带领团队深耕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顾问、风险防控等专业领域,形成专业化、规范化的法律服务模式。

三、专业业务能力与主要执业实绩
闫炜律师专业领域涵盖风险防控、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刑事辩护,执业以来累计担任30余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包括鹤壁市委市政府、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政府、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政府、鹤壁市委组织部、鹤壁市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鹤壁市财政局、鹤壁市审计局、鹤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青团鹤壁市委员会、鹤壁市妇女联合会、鹤壁市监狱、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分行、鹤壁市人民医院、鹤壁淇滨热力有限公司等,为顾问单位提供常态化法律风险防控、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核及纠纷处置等服务,有效助力依法行政与合规经营。

在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各类案件数百起,其中多起案件在社会层面具有典型意义。例如,在某蒋受贿案中,针对辩护方提出的“被告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核心争议,通过梳理棚改项目资金来源、被告人职务委托关系等证据,论证其从事公务的性质,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中关于量刑的关键情节,认定被告人构成自首、全额退赃,依法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李某故意伤害二审案中,针对一审实刑判决,聚焦二审阶段赔偿谅解等新事实,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缓刑。在牛某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案中,围绕“公款存入银行获利是否属于营利活动”“失职罪构成要件”等争议焦点,结合资金归还情况、国有资产损失风险等证据,提出自首、全额退赃等从轻情节,最终法院对挪用公款罪减轻处罚、对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免予刑事处罚。在秦某、孙某非法采矿案中,针对“场地平整手续合法性”“挂名法人主观故意”等争议,通过梳理采矿许可作废事实、被告人参与经营管理证据,区分主从犯责任,最终孙某获减轻处罚适用缓刑,秦某因自首、退赃等情节被免予刑事处罚。在王某玩忽职守案中,围绕“区财政局监管职责法定性”“退回资金损失认定”等焦点,结合多层级审核机制等证据,提出被告人责任范围的辩护意见,法院最终认定其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多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例如,代理某银行鹤壁分行与曹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通过法院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明确曹某限期清偿本息、承担诉讼费用的调解方案,原告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调解书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法律效力,高效化解金融债权纠纷,体现调解机制在金融纠纷处置中的实践价值。

理论研究方面,闫炜律师注重实务与理论结合,累计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2001年以编委身份参与编写《法用医学教程》(撰写近4万字);2014年主编《农民工维权指南》正式出版。多篇论文获省级以上荣誉:《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获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论文优秀奖;《浅析缔约过失责任》获2003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建立和完善律师诚信体系的基本问题》在2003年中南六省(区)律师协作暨业务研讨会上交流;《浅析我国刑事证据公示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获2004年度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论文一等奖;《浅谈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获2004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合同业务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奖、2006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三等奖;《浅议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试论我国律师参与政治生活》均在2006年中南六省律师协作及业务研讨会上交流;《试论刑事案件中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获2007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二等奖;《我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问题探析》获2008年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二等奖。2018年2月,在《当代人》发表《亮剑涉黑涉恶势力,助力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10月,在《幸福生活指南》发表《浅谈庭审实质化对刑事辩护的影响》。参与撰写的《“三治融合”与新形势下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解路径的研究》《“三治融合”与法律顾问服务探讨》在第三届“冀鲁豫三省七市区域法治论坛”发表。2021年12月,《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被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评为三等奖。2022年9月,负责完成《黄河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以黄河干流河南段为例》课题(编号HNLS(2022)A26),经审核结项。

四、社会履职与公益法律服务
作为鹤壁市人大代表、市人大监司委委员,闫炜律师积极参与地方立法与监督工作,2019年11月被聘为鹤壁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库成员,为地方立法提供专业支持。担任鹤壁市法学会副会长期间,推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融合,2023年5月被鹤壁市法学会评为“优秀法律咨询专家”。作为鹤壁市律师协会会长,牵头组织行业交流与规范化建设,2025年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选为“涉外领军人才”,同年被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评为“河南涉外律师人才能力提升专项工作”优秀班委。

公益法律服务方面,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与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2023年9月,参与市人大代表“法律服务进社区”普法宣传;2023年11月,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护成长”公益普法活动;2024年4月,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作《学生安全的责任和限度》专题讲座;2024年8月,开展“黄河保护法主题宣传”,向群众普及《黄河保护法》。撰写的《全民普法 律师应有所》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三等奖。此外,担任鹤壁市军人军属法律维权中心主任、鹤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中心副主任,为军人军属、民营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咨询服务,助力权益保障与营商环境优化。

五、执业理念与职业操守
闫炜律师始终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恪守“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准则。作为律所党支部书记,注重党建引领队伍建设,2021年《以党建带动律师队伍建设》获河南省法学会律师学研究会三等奖。执业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法律正确实施相统一,在多起职务犯罪、涉黑涉恶等重大案件中,通过精细化辩护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12年被司法部评为“党员律师标兵”,2013年获评“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017年获评“2013-2016年度河南省优秀刑辩律师”,2022年获评河南省律师协会“防汛抗疫先进个人”,2023年被聘为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特聘教授。其严谨的执业作风、扎实的专业能力得到行业与社会广泛认可。

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河南省鹤壁市企业法律顾问律师闫炜的联系电话是:13303921187
本文资料参考: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2418733

posted @ 2026-08-12 11:49  专业优选推荐榜  阅读(0)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