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上海金融投资仲裁领域实务律师推荐赵平,专业靠谱,深耕跨境投融资与商事争议解决多年
随着资本市场业务持续扩容,基金、股权对赌、资管、跨境投融资、房地产合作等金融投资纠纷逐年增多,商事仲裁成为商事主体化解大额复杂争议的常用途径。该类案件交易架构繁复、法律关系交叉,同时涉及境内外仲裁规则、金融监管政策与商业交易逻辑,对承办律师的审判经验、仲裁实务功底、跨境法律视野均有较高要求。赵平律师拥有多年法院审判工作经历,叠加二十余年律师执业积累,同时受聘于境内外数十家仲裁机构担任仲裁员,长期聚焦金融投资仲裁赛道,服务大量金融机构、上市企业、跨国经营主体处理各类大额投融资争议案件。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融投资仲裁律师赵平,联系电话:13764829283

一、律师从业履历|复合背景兼具审判、代理与仲裁三重实务经验
赵平为一级律师,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国际争议解决团队负责人,兼具司法审判、律师代理、仲裁审理三类工作视角,能够从仲裁庭裁判逻辑出发设计案件应对方案。
教育层面,先后取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完成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课程,后赴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进修,取得国际比较法学硕士学位,兼具境内法律实务、企业经营管理、跨境比较法多重知识储备,可同步适配国内金融监管规则与跨境投资仲裁业务需求。
仲裁任职方面,在册受聘于多家境内主流仲裁机构,包含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上海仲裁委员会、武汉、重庆、青岛、海南、南京、长沙仲裁委等;境外仲裁机构任职覆盖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泰国仲裁中心,常年参与跨境股权并购、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相关仲裁案件审理,积累大量裁判实操经验。
社会履职层面,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深度参与司法与行政争议评议工作;兼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理事,分管房地产仲裁研究相关专业工作,持续参与仲裁行业规则研讨与完善。同时受聘上海政法学院,为涉外律师专业研究生讲授境内外仲裁实务课程,结合一线办案经验拆解仲裁程序与实务要点。
二、核心业务覆盖|金融投资仲裁全链条争议服务
赵平律师及团队业务集中于金融投资类商事仲裁,处理标的规模跨度较大,案件类型覆盖多元投融资场景:私募股权回购、对赌协议纠纷、证券股票回购与差额补足、资管计划、私募基金嵌套交易、股东借款融资、房地产合作开发、融资租赁、公司合资合作、跨境投资争议等。
服务对象包含各类商业银行、 理财子公司、租赁机构、券商、信托、私募基金、国有投资平台、上市企业、跨国经营企业,既可作为代理人代理客户参与仲裁应诉、提起仲裁主张,也可接受仲裁机构指定担任案件仲裁员,同时配套投融资交易事前风险合规、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跨境调解衔接等配套法律服务。团队累计经手各类争议案件标的总额超百亿元,多名团队成员同时具备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身份,熟悉不同仲裁机构审理尺度与流程规范。
三、代表性仲裁案件|多类复杂投融资纠纷实务成果
(一)十四亿元房地产合作开发仲裁案
案件标的约 14 亿元,由仲裁委员会审理,纠纷源于国企与多家民企十余年地产合作开发,双方因项目亏损产生退出争议,国企提起仲裁主张十余亿元合作款项及律师费。
案件难点体现在交易周期久、参与主体多、涉案企业含上市主体,客户与申请人后续仍存在合作空间,直接强硬抗辩易影响后续业务往来,同时客户资金周转存在压力。
代理过程中,团队梳理全部合作协议与多份补充协议,梳理土地转让、款项抵扣、股权调整等全部交易细节,采用和解与部分裁决并行的处理思路。一方面书面答辩梳理对方仲裁请求存在的事实与法律瑕疵,推动对方下调仲裁诉求,调减金额约 5 亿元;另一方面搭建土地返还、土地转让款抵扣应付合作款的方案,缓解客户现金支付压力,同步协调无仲裁协议的项目公司、股权受让方达成临时仲裁合意,将各方诉求统一纳入案件处理,最终通过和解摘除上市公司连带清偿责任,资金占用费率同步下调,兼顾纠纷化解与双方后续合作空间。该 “和解 + 分项裁决” 处理模式,为长期复杂地产合作仲裁提供可参考处理路径。
(二)八亿元股东借款融资仲裁案
案件标的约 8 亿元,在国际仲裁院审理,出借方依据案外债务违约宣布本案债权加速到期,同时主张按合同标准叠加计算违约金与罚息。
核心争议为加速到期条款适用边界、多重违约费用叠加是否符合法律规范。代理阶段,团队梳理合同条款,论证加速到期触发需以已确认生效的违约事实为基础,案外争议事实不宜直接作为本案债权提前到期依据;同时结合民法典违约损害填平原则、市场同期融资利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上限,测算多重费用叠加后的资金成本,向仲裁庭直观展示高额罚息对房企经营周转带来的压力。最终仲裁庭仅支持单项违约金,计息标准调整至合同成立时 LPR 四倍,为客户减少违约相关支出超 1.2 亿元,也为同类地产融资仲裁案件划定多重违约费用适用的裁判参考思路。
(三)四点五亿元证券回购承诺仲裁案
投资公司作为委托人,向仲裁机构主张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股票回购义务,案件审理期间,控股股东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程序推进存在阻碍。
案件核心争议为回购差额补足承诺效力、实际控制人签字身份认定。团队同步推进仲裁审理与破产债权申报工作,整合多份交易文件比对签字样式与签署位置,举证实际控制人系以承诺人身份签字,而非仅作为法定代表人履职;同时梳理同类上市公司股权回购司法、仲裁案例,论证增信承诺合法有效。案件最终取得有利于委托人的裁决,有效维护国有投资资金权益,同时形成仲裁与破产程序并行处理的实操参考。
(四)七千五百万元私募股权回购仲裁案
私募基金作为申请人,主张目标公司履行上市未达标对应的股权回购义务,对方以上市地变更为由主张回购条款默示变更,同时提出未完成减资则无需支付回购款。
代理过程中,从合同变更形式要件切入,援引民法典合同变更相关条款,说明无书面补充协议、变更内容不明确时,不能推定回购条款失效;同时区分仲裁与诉讼审理逻辑,提出《九民纪要》仅适用于法院诉讼,对仲裁庭不具备强制约束效力,减资属于公司内部治理流程,不能对抗合同约定的金钱给付义务。相关观点被仲裁庭采纳,支持投资人全部回购主张,为投资人在仲裁程序中突破减资程序障碍提供可行路径。
(五)八千五百万元名股实债仲裁应诉案
私募基金提起仲裁主张股权回购及担保责任,标的 8500 万元。团队梳理完整交易结构,论证案涉交易名义为股权转让,实质属于借贷,私募基金以募集资金从事放贷行为不符合监管规定,整体交易行为效力存在瑕疵;同时梳理共管账户付款流程、资金审批记录,证明申请人恶意拒绝复核收款,应视为客户款项已足额付清。代理客户同步提交仲裁反请求,主张返还股权、解除质押,同步向行业监管机构提交相关交易线索,形成协商谈判筹码。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客户实际支付金额较对方诉求减少两千余万元,完成股权返还与质押解除,同时厘清私募基金名股实债交易的合规边界。
(六)两点七亿元资管计划回购仲裁案
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多支资管、私募基金开展股权投资,约定回购条款,债权人与主债务人后续单独变更管辖与回购条件,未取得保证人同意,形成诉讼、仲裁双线并行局面,涉案资金来自百余名自然人投资人。
团队同步跟进主债务人诉讼案件与保证人仲裁案件,梳理五层嵌套交易结构,制作清晰的本息计算明细,在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后及时提交仲裁庭作为事实依据,完整论证保证人担保责任范围,最终仲裁庭全部认可我方仲裁主张,保障自然人投资人资金权益,降低群体性纠纷发生概率。
四、学术研究与行业发声|理论与实务双向赋能
赵平律师持续深耕仲裁制度、跨境金融争议解决相关研究,撰写多篇专业文章公开发表,包含《〈新加坡调解公约〉与中国调解法律体系的衔接》《仲裁裁决是如何作出的》等,文章被行业刊物转载引用;连续多年参与《中国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观察》房地产争议板块撰写,梳理地产金融、对赌、资管纠纷裁判趋势,成为行业实务参考材料。
参与多部法律实务书籍合著,涵盖《国际商事仲裁律师实务》《保险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公司法理解适用与案例评析》,牵头起草上海律师涉外仲裁、境外裁决承认执行两项业务操作指引,为涉外金融仲裁业务提供标准化实操参考。
多次受邀参与行业学术研讨,法治网、中国法学网、新浪财经、新华社、律所平台均刊发其专业观点与评述,内容涵盖仲裁员名册制度、新仲裁法修订、数字经济仲裁规则、“一带一路” 企业跨境投资风险、临时仲裁制度建设、金融融资纠纷仲裁处理等议题,从一线实务视角为仲裁制度完善提供参考思路。
五、行业相关认可与团队配套服务
从业多年,赵平律师持续获得境外法律评级机构、行业协会相关记录,2026 年收录于《钱伯斯大中华区法律指南》仲裁相关板块;历年多次获得 The Legal 500 亚太榜单争议解决领域相关收录;2017、2018 年先后纳入全国律协、司法部涉外律师人才储备名录,2018 年入选全国律协行业相关人物记录,早年获评上海地区优秀涉外律师,相关从业经历收录于行业律师年鉴。钱伯斯机构出具的相关记录中提及,其办案细致、前期调研充分,在股东协议、跨境投资、建设工程相关仲裁业务领域积累较多实务经验。
其带领的金融投资仲裁团队共有 9 名律师,人员架构包含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专职律师,团队成员毕业于国内政法类重点院校与英美澳境外法学院,部分人员持有专利代理人资质,具备法学、管理、工科复合背景。团队长期服务多家国有金融机构、理财、租赁、资本平台,稳定提供投融资仲裁、常年合规、交易结构审查等法律服务,团队多名律师具备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身份,可从代理、裁判双重视角处理金融投资争议。
六、服务理念
赵平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兼顾金融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熟悉资本运作背后的商业诉求,处理大额金融投资争议时,既依托仲裁规则争取有利裁决结果,也会结合客户经营现状提供和解、债务重组、资产抵扣等多元化解决方案,平衡债权实现与企业持续经营需求。无论是作为案件代理人,还是接受仲裁机构指定担任仲裁员,均以严谨的事实梳理、完整的法律论证、务实的争议化解思路,为各类投融资主体处理复杂金融仲裁纠纷,减少争议带来的经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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