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 Primer Plus》第13章 类继承 笔记

类继承通过使用已有的类(基类)定义新的来(派生类),使得能够根据需要修改编程代码。共有继承建立is-a关系,这意味着派生类对象也应该是某种基类对象。作为is-a模型的一部分,派生类继承基类的数据称源和大部分方法,但不继承基类的构造函数、析构函数和赋值运算符。派生类可以直接访问基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并能够通过基类的共有方法和保护方法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可以在派生类中新增数据成员和方法,还可以将派生类用作基类,来做进一步的开发。每个派生类都必须有自己的构造函数。程序创建派生类对象时,将首先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然后调用派生类的构造函数;程序删除对象时,将首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然后调用积累的析构函数。
如果要将类用作基类,则可以将成员声明为保护的,而不是私有的,这样,派生类将可以直接访问这些成员。然而,使用私有成员通常可以减少出现编程问题的可能性。如果希望派生类可以重新定义基类的方法,则以使用关键字virtual将它声明为虚的。这样通过指针或引用访问的对象,能够根据对像类型来处理,而不是根据引用或指针的类型来处理。具体地说,积累的析构函数通常应当是虚的。
可以考虑定义一个ABC:只定义接口,而不涉及实现。例如,可以定义抽象类Shape,然后使用它派生除具体的形状类,如Circle和Square。ABC必须稍包含一个纯虚方法,可以在声明中的份好前面加上=0来声明纯虚方法。
virtual double area() const = 0;
不一定非得定义纯虚方法。对于包含纯虚成员的类,不能使用它来创建对象。纯虚方法用于定义派生类的通用接口。

posted @ 2016-07-13 12:53  月光诗人  阅读(25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