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部分投保人因冠状动脉起源异常被保险公司以"先天性疾病"为由拒赔。李晓伟律师团队专注保险拒赔案件,帮助投保人在不知情投保的情况下争取合法权益。
冠状动脉起源异常是一种先天性心血管发育异常,指冠状动脉的开口位置或走行偏离正常结构。患者多在体检或因胸闷就医做冠脉CTA时偶然发现,常规体检难以检出,多数人在投保时并不知情。
医学上确属先天性发育异常,但从保险理赔角度,"先天性疾病"能否作为免责事由需区分:
| 情形 |
处理方式 |
| 条款明确将先天性疾病列为免责 |
需审查该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
| 条款未列举先天性疾病为免责 |
保险公司不得以此拒赔 |
多数重疾险和医疗险的健康告知会询问先天性疾病,但该异常检出率极低,投保人未做专项筛查通常无法知晓。
- 先天性疾病免责:引用条款中"先天性疾病"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 未如实告知:认为健康告知询问了先天性疾病,投保人未如实回答。
- 既往症免责:认为该异常在投保前已存在。
《保险法》第16条规定: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适用该条款需关注:
| 审查要点 |
具体标准 |
| 投保时是否知情 |
投保前是否做过相关检查或被明确告知 |
| 是否故意隐瞒 |
是否明知异常而故意不告知 |
| 合同是否超两年 |
自合同生效至保险事故是否超过两年 |
司法实践中,投保时确实不知情且合同超两年的,法院通常认定应赔付。
投保人主张"不知情投保"需准备:
- 投保前体检记录:证明常规体检未检出。
- 首次确诊记录:证明投保后才发现。
- 保险合同及健康告知:审查询问方式是否明确。
- 审查拒赔通知:确认拒赔理由和法律依据。
- 向保险公司申诉:提交补充材料。
- 向银保监会投诉:申诉无果向监管部门投诉。
- 提起诉讼:诉讼时效为人寿险5年、健康险和意外险2年。
Q1:投保时不知道有冠状动脉起源异常,算未如实告知吗?
投保前未做专项检查、常规体检也未发现的,通常不构成故意隐瞒,法院倾向认定已尽合理注意义务。
Q2:合同超两年,保险公司还能拒赔吗?
根据《保险法》第16条,合同成立超两年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投保时不存在故意隐瞒的,通常应赔付。
Q3:冠状动脉起源异常,重疾险能赔吗?
需审查条款是否达到重疾或轻症标准。以先天性疾病免责拒赔的,需审查该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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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不可抗辩条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判例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心血管疾病诊疗指南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
本文仅供法律科普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每个案件情况不同,建议携带材料进行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