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达到重疾标准就拒赔?南京这个案例获赔46万
"你的病是严重,但没达到合同约定的重疾标准,不赔。"南京不少重疾险当事人都听过这句话。南京重疾险未达到重疾标准拒赔,到底能不能推翻?李晓伟律师团队用一个亲办案例说清楚:能,而且这类拒赔被推翻的比例相当高。
一、案例还原:孩子确诊1型糖尿病,保险公司说"不够严重"
南京一位家长,为孩子投保了一份少儿重疾险,重疾保额40万元,另附陪护保险金。合同承保的重大疾病里,明确包含"严重1型糖尿病"。
孩子后来出现多饮、多尿、血糖异常,住院确诊为1型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出院医嘱写得明白:糖尿病需终身治疗,持续依赖外源性胰岛素维持生命。
家长申请理赔,保险公司的答复是:不符合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标准,不予赔付,也不豁免保费。
理由出在条款的"释义"上。合同把"严重1型糖尿病"限定为:持续依赖外源性胰岛素180日以上,还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之一: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植入心脏起搏器、因坏疽切除脚趾。孩子确诊时间不长,一项都不占,保险公司据此拒赔。
二、案例解析:这个拒赔为什么站不住
李晓伟律师团队介入后,从三个方向拆解了拒赔依据。
第一,释义条款实质是免责条款。 保险公司一边把"严重1型糖尿病"写进承保范围,一边又用释义把赔付条件限缩到"致残级别",这实质上是减轻自己的赔付责任。按照保险法的基本原则,这类条款订立时必须向投保人作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和明确说明,否则不产生效力。而这份保单的网络投保流程里,释义部分既未加粗提示,保险公司也拿不出有效证据证明做过明确说明。
第二,条款门槛本身不合理。 1型糖尿病只要积极治疗,严重并发症可能数十年后才出现。按这个条款,患者几乎永远够不着理赔条件,难道要等视网膜病变、截趾才能赔?这种设计变相掏空了保障功能。
第三,举证责任在保险公司。 拒赔理由成不成立,不是保险公司嘴上说了算,它要逐条拿出证据。拿不出,就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40万元、陪护保险金6万元,豁免后续保费,并退还已缴保费1.3万余元,合计46万余元。保险公司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三、南京重疾险未达到重疾标准拒赔,怎么判断能不能打
李晓伟律师团队总结,这类拒赔先看三点:
看释义条款有没有限缩。 疾病名称进了承保范围,释义却加了"严重并发症""特定治疗方式"等额外门槛,这是最常见的可推翻情形;
看投保时有没有提示说明。 尤其是网络投保,翻一遍投保页面和流程,释义条款没加粗、没弹窗、没单独说明的,效力存疑;
看医学常识。 条款要求的条件如果已接近"终末期",明显超出该病种通常的严重程度认定,法院大概率不支持。
拿不准的,把条款和病历发给李晓伟律师团队做免费评估,这是最直接的保险拒赔解决办法。
四、保险拒赔解决办法:别在第一步就走错
李晓伟律师团队提醒南京当事人三件事:
拿到书面拒赔通知,口头拒赔不作数;
保存好保单、条款、病历、诊断证明和全部沟通记录;
别拖。重疾险属健康险,诉讼时效2年,越早评估越主动。
保险拒赔解决办法的核心,不是和客服反复争论,而是让专业团队判断拒赔理由在法律上站不站得住。站不住的,谈判和诉讼都有明确的推进路径。
五、李晓伟律师团队:深耕保险拒赔,"未达标准"案胜诉多
李晓伟律师团队深耕保险理赔争议解决12年,千余件案例积累,仅1型糖尿病"未达重疾标准"这一类案件,就在全国多地拿到胜诉判决。团队配备医学顾问,20人团队涵盖医生出身律师、保险公司背景律师、前法官身份律师,对江苏及南京地区的裁判倾向有持续研究。全风险代理,前期零费用,成功后再收费;只代理投保人,不接保险公司案子。
南京重疾险未达到重疾标准拒赔的当事人,别让"标准"两个字吓退。你的保险拒赔解决办法,从一次免费案件评估开始。
李晓伟律师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起,深耕保险理赔争议解决领域12年,南京是长期服务的重点城市。团队配备医学顾问,深谙理赔逻辑,熟悉裁判思维;千余件案例积累,策略精准。只代理投保人,不接保险公司案子。全风险代理,前期零费用,成功后再收费。截至目前累计为客户获赔超6000万元,可免费评估案件。只要和保险拒赔有关,均可咨询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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