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变量、实例变量、类变量和局部变量区别

一、成员变量、实例变量、类变量和局部变量区别
1:成员变量:变量电议部分所定义的变量被称为类的成员变量。也就是说成员变量在整个类中都有效,类中的方法可以直接调用成员变量使用。
然而成员变量又分为实例成员变量(简称实例变量)和类变量(简称静态变量
1.1:实例变量:就是我们正常定义的变量,比如int a; a就是实例变量
1.2:静态变量静态变量定义前要加上Static 比如static int a;这个a就是静态变量,当在变量定义前加上static的时候就代表着该变量在使用的时候有一处改变则各个用到这个变量的地方,该变量都发生改变,就是所谓的一处改变处处改变,静态变量的生存期为整个源程序,但是只能在定义该变量的函数内使用该变量。退出该函数后, 尽管该变量还继续存在,但不能使用它。
2:局部变量:在方法体中定义的变量和方法的参数称局部变量。也就是说局部变量只在定义它的方法内有效,而方法外部的其他方法无法使用局部变量。当局部变量名字与成员变量名字相同,则成员变量被隐藏,即这个成员变量在这个方法内暂时失效,以局部变量定义的为准。

二.长提到的方法有构造方法,类方法,实例方法。
构造方法就是名字和类名相同,而且没有类型。
类方法和实例方法的区别就是类方法前面有static修饰,而实例方法没有static修饰。实例方法既能对类变量操作,也能对实例变量操作,而类方法只能对类变量进行操作。

posted on 2020-11-10 10:45  dudu2011  阅读(215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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