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2 第六组 张嘉源 学习笔记
继承
定义四个类:biology、animal、person、cat
animal是biology的直接子类;person、cat是animal的直接子类,biology的间接子类;person、cat的直接父类是animal,间接父类是biology
public class person extends animal{} extends后面只能写一个类
在Java中的继承是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可以有多个间接父类
子类继承了父类的属性,继承了父类的方法(直接间接都继承)
创建子类方法时,父类先被实例化
当一个类被实例化时,一定会先实例化它的间接和直接父类
子类的构造器可以有多个,但是必须和父类的构造器形式上统一
方法的重写
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方法
方法的重写,我们可以利用到父类中方法已经运算的结果,在结果的基础上
方法的重写,体现的就是继承的核心,就是为了扩展父类的功能
规则
前提,继承与被继承的关系
1.访问权限:重写的方法的权限不能低于被重写的方法。开发中,一般都是等于
2.返回值类型:重写的方法的返回值可以和被重写的方法不同,但是必须是被重写方法的子类,开发中,一般都是相同
3.方法名:必须相同
4,。参数列表;必须相同
5.抛出异常:重写的方法不能抛出比被重写的方法更大的异常
开发中,如果要重写,基本就是一模一样,我们只变方法体
super关键字
代表调用父类的结构
面试题:this和super的区别
1.在子类中当使用super调用父类构造器时,super(age)必须在第一行
在当前类中使用this关键字时,this(name)必须在第一行
在构造器中,如果需要使用super或this调用其他构造器,只能2选一,且必须在第一行
2.super指向父类,不代表任何对象
this指向的本类,代表当前的对象,方法的调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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