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配股权证
权证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获取了一个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出售一定数量的资产。购买股票的权证称为认购权证,出售股票的权证叫作认售权证(或认沽权证)。权证分为欧式权证、美式权证和百慕大式权证三种。所谓欧式权证:就是只有到了到期日才能行权的权证。所谓美式权证:就是在到期日之前随时都可以行权的权证。所谓百慕大式权证:就是持有人可在设定的几个日子或约定的到期日有权买卖标的证券。持有人获取的是一个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一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配股权证是上市公司在增资扩股时发给老股东的一种优先认购新股的证明。有了配股权证后,股东可凭借它参加新股的认购,以追加对上市公司的投资。
在上市公司宣布配股时,一般来说配股价会低于市价,在除权日,股价会下跌。若股东放弃配股,股东原有股票的市值就会下降而遭受损失。当股东不愿对公司进一步追加投资或对后市不看好时,为保证自己的利益少受或不受损失,如配股权证能流通转让,老股东应在配股权证终止流通前将其转让,这样可对因配股带来原有股票市值的下降而获得部分经济补偿。当上市公司给股东派发配股权证后,股东可有三种选择:其一就是行使认股权,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配股资金,认购新发行的股票,这样股东所持的股票比例就会与公司的股票同步增加,对于控股股东来说,其对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变,对公司的控制力与配股前相同。第二种选择就是放弃配股权而听任配股权证过期失效,出现这种情况一般是股东无力参加配股或不愿对公司进一步追加投资,另外就是正股价已低于配股价,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比配股更合算。其三是股东权衡利弊后,认为出售配股权证将比采取前两条措施更为有利,股东就可根据规定在有效日期内将权证出售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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