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认为,JS最精彩的思想是突破了当时 OOP 的局限性,把object而不是class变成了一等公明(Eich 的1,4,5三条都是这一思想的展现)。
C++,Java,C#等语言其实是class-oriented,强调type,没有作为个体的object的支持,只有“共性”而没有“个性”。JavaScript作为一“动态语言”,理所当然地支持动态地创建object,支持动态地修改object. 阅读全文
posted @ 2014-09-02 14:46
Yang_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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