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基础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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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
1、 利率和利息
一般而言,利率体系主要由中央银行利率,商业银行利率,和市场利率组成。
中央银行利率主要有央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在贴现利率,在贷款利率,以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利率,央行票据利率等。
商业银行利率主要有商业银行的存款,贷款,贴现利率等。
市场利率是指在某一时点,金融市场上有借贷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并由双方自助议定的利率,主要包括央行或财政部发行的金融债券利率及商业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等。
2、 汇率
汇率是一个国家的国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的比率,或者说是一种货币用另一种货币表示时的货币价格。
汇率有两种表示方法:即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一定数量的本国货币的方法,又称应付标价法。我国和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采用这种方法。
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成一定数量的外国货币的方法。
按银行买卖外汇的方向不同,汇率可分为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
买入价是银行向同业或客户买入外汇时所用的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外币折合本币较少的汇率为买入价,在间接标价法,外币折合本币较多的汇率是买入价。
卖出价是银行向同业或者客户卖出外汇时的汇率,采用直接标价法,外币折合本币较多的汇率是卖出价。
中间价是卖出价和买入价的平均值。
买入价和卖出价都是从银行的买卖外汇的角度来看的,二者的差价就是银行买卖外汇的受益。一般来说银行之间同业买卖汇率的差价比银行与客户之间买卖外汇差价要小。
3、 存款准备金
存款准备金分两种,一种是存在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备付准备金;一种是二级存款准备金,包括库存现金,持有的流动性很强的短期债券以及上存上级机构的清算准备金,是银行维持资金流动性的基础。
法定存款准备金也称为一级存款准备金,是指商业银行为应对客户提取存款需求而存在央行的货币资金,是商业银行按照中央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形成的银行存款。我国的存款准备金政策为人民币存款准备金和外币存款准备金两种,分别执行不同的存款准备金率。
银行在央行账户上的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那不分资金称为超额备付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分别执行不同的存款利率。
银行吸收的企业存款,储蓄存款,农村存款,基建单位存款,委托存款减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后的结余存款,属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需要按照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缴纳存款准备金。
以下存款无须向央行缴纳存款准备金:1)通过同业拆借拆入的资金2)同业存款3)为发放委托贷款而吸收的存款4)财政性存款。
4、 头寸管理
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对象称为资金头寸,即银行可自由支配的资金。头寸通常划分为基础头寸,可用头寸,可贷头寸。
基础头寸是指商业银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备付金之和,即
基础头寸 = 库存现金余额 + 在中央银行一般性存款余额
可用头寸,指商业银行扣除法定准备金以后还可以运用的资金,即
可用头寸 = 基础头寸(加减)应清入清出汇差资金(加减)到期同业往来(加减)缴存存款调增调减额(加减)应调增调减二级准备金金额
可贷头寸是指商业银行在某一段时间内可直接用于发放贷款和投资的资金。
5、 资产负债管理
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
1) 规模堆成原则。要求银行的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相互对称,统一平衡。
2) 结构对称原则。要求资产各项目和负债各项目之间相互对称和统一,长期资产主要有长期负债和资本金支持,短期负债主要用于短期负债。
3) 实现资产负债利差最大化。如增加高利率资产占比,降低高利率负债占比。
4) 资产分散化原则。指银行在进行资金分配的同时,应尽量将资金投放在贷款和债券等不同的资产形态上。
6、 巴塞尔协议(88版)
老版巴塞尔协议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银行资本的定义,资产风险权重的规定和标准化比例的目标。核心内容是资产充足率,即资本与风险资产的比例,风险资产是经过风险系数加权计算后的银行资产,巴塞尔协议要求,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
核心资本金利率=核心资本 / 风险资产 * 100 % = 核心资本 /∑(风险权数*资产) * 100
资本金比率 = (核心资本+附属资本)/(风险资产)*100%=(核心资本+附属资本)/∑(风险权数*资产)*100%
由于银行开展表内资产业务和表外资产业务所承担的风险不同,在计算表内业务和表外业务的风险资产的权重时,巴塞尔协议给定了不同的计算方法:
对于表内资产,根据不同的资产种类,采用不同的风险权重,巴塞尔协议公布了对不同风险资产权重的的规定,各国监管当局可以对权重进行调整。
表内风险资产额=∑(表内资产额*风险权重)
对于表外资产,巴塞尔协议公布了表外风险资产额计算公式,用信用转换系数将表外资产数额转换为同类别表内资产数额,在选择表内同类别资产的风险权重计算出表外业务风险资产数额
表外风险资产额=∑(表外资产额*信用转换系数*表内相同资产风险权重)
7、新巴塞尔协议
新资本协议与原来的巴塞尔协议之间的改进之处:
1)沿袭老的协议提出了一系列监管原则,继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以信用风险控制为重点,着手从单一的资本充足约束,转向突出商业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约束三个方面共同约束,以上简称三方面称为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其中第一支柱是资本充足率,第二支柱是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第三支柱是市场纪律
 
8、 风险管理七大理念
健全的风险管理至少包含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1) 一致性:即应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业务发展目标一致。风险管理过程实际上是银行经营决策的贯彻和落实的过程。
2) 全面性:即银行应确保其风险管理能够涵盖所有业务和所有环节中的一切风险,所有风险都有专门的,对应的岗位来负责。
3) 系统新:有效的风险管理绝非单一模型就可实现,它是一个由不同的子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
4) 独立性:实质就是要在银行内部建立一个职责清晰,全责明确的风险管理机制。
5) 权威性:即银行应确保风险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评估监督部门具有高度的权威性。
6) 互通性
7) 分散与集中相统一。
9、 存放同业和同业存放
商业银行在其他银行的存款,称为存放同业,属于本行的资产;其他银行存放在本行的资金,属于同业存放,属于本行的负债。
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一般占银行总资产的50%-70%。贷款按期限可分为短期(一年之内),中期(1-10年),长期(超过10年)
二、资产业务
1 授信
授信是指银行向客户(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人客户,同业客户)提供的各种表内外业务信用支持。通俗讲,授信就是对某个使用银行信用的对象授予信用,是建立在银行对授信对象风险承受能力,业务能力科学评价的基础上,给出的一个银行自一段时间内科对之提供信用的量化标准,是银行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也是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
2 信用评级
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指标体系包括财务分析和非财务分析两方面内容,非财务分析是对财务分析结果进行修正,补充。
评定指标设置分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和发展能力五方面。
企业登记评定一般一年评定一次,评定的信用登记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对于企业改组,改制,高管变动,经济纠纷等重大事件,要重新评定。
3 统一授信
统一授信是指银行将授信对象作为一个整体,集中统一的识别,管理客户的整体信用风险,统一的向客户提供具体信用支持,并集中管理。控制具体授信业务风险。
授信额度的要素主要包括:1)额度的有限期限 2)金额3)币种4)额度是否可循环使用 5)针对的业务类别。
商业银行实行统一授信政策的作用:1)授信机构统一,即银行体系的授信权限归一个部门。授信机构和经营机构分开,有利于数显授信机构的独立。2)授信形式统一,即授信对象的所有形式的信用业务,本外币业务都纳入统一授信额度管理 3)授信对象统一,授信对象如果是集团企业,则需要核准整个集团的总授信额度,集团内个成员已使用的额度之和不能超过集团的总授信额度。
银行对客户的授信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客户经营状况的变化对额度及时调整,防止过度授信。业务经办机构发现客户有以下情况时,要及时调整授信或终止授信额度,并上报
1) 集团行客户发生重大经营问题,出现贷款逾期,欠息,在本行要求限期履约扔未践约的。
2) 集团性客户产权关系及经营体制发生重大变化,并有可能导致其出现信用风险的。
3) 客户从其他金融机构获得追加授信额度后,用信额度已经超过其偿债能力的。
4 授信额度的分类
贷款额度分为可循环支用和不可循环支用两种方式。其中不可循环支用的贷款额度可一次性支用,也可分次支用。在贷款额度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多次支用借款,但已使用的贷款余额在偿还后不可再次使用。循环支用,指在贷款额度有限期内,周转使用。
授信额度分授信风险限额和业务限额。
授信风险限额可分为统一授信额度和转向授信额度。统一授信额度与具体的某一笔交易无关,是银行对客户的信用情况,资本实力,担保等指标核准的额度。对于统一授信额度以内的用信业务,银行可简化审批流程,快速放款。
5 贷款概述
贷款利息的核算有利随本清和定期结息两种。利随本清,也称逐比计息,指本息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规定的结息期结计利息,一般按季结息或按月结息,即每季末或者月末20号扣息。
贷款到期日遇银行因节假日,双休日或其他原因不营业的,客户可选择在前一个营业日还款,不算提前还款,也可选择在后一个营业日还款,不算逾期还款,但应按照实际天数收取利息。银行假期后的第一个营业日仍未还款的,作逾期贷款处理,逾期日期从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有的贷款也可以设定宽限期,在还款日后的宽限日还款的不算逾期,宽限日之后的次日算逾期天数。)
贴息:指借款人申请借款后,在贷款期间只归还本金或部分利息,全部利息或少付的利息有财政部门或有关单位支付。
6 贷款分类
1) 按贷款期限划分
贷款可分为: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长期贷款和货期贷款。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贷款;中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下的贷款,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五年以上的贷款。
活期贷款是指为为规定固定的偿还期限,银行可随时通知客户归还贷款,客户也可以随时偿还贷款,但贷款收回钱需提前通知,因此也成为通知存款。
2) 按贷款的保障划分
贷款可分为:信用贷款,抵质押贷款,保证贷款,票据贴现。
信用贷款指以贷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信用贷款仅限于信誉良好经营好,实力强,且无不良记录的客户。原则上银行不发放信用贷款。最典型的信用贷款是信用卡。
保证贷款:以第三人承若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的贷款。要求保证人有良好的资信和足够的资产提供担保。
3) 按贷款投放对象
可分为工商信贷,农业信贷,房地产信贷和个人消费信贷。
4) 按贷款债权划分
可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
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募集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风险有贷款人自行承担。
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委托贷款利率由借贷双方自行商定,但不能超过人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
国家规定禁止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间借贷必须通过银行完成,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5) 按贷款质量划分
可分为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期满(含展期后到期)为归还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2年(含2年)以上仍不能归还的贷款和虽然未到期2年但生产经营已停止的贷款。
呆账贷款:基本确定无法收回的贷款。
6) 贷款五级分类
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按照合同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还本付息,但存在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
次级贷款: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了明显问题。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抵押和担保,也肯定会有一部分损失。
损失贷款:在采取所有可能的程序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者只能收回一小部分。
7 展期
指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延长原借款合同的还款期限。借款单位不能按时还款的,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银行申请展期,并说明原因。
展期不得低于原贷款条件。每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展期期限限制如下:短期贷款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不能超过3年。如果银行对展期申请审批后,同意部分金额展期,则自展期之日起,展期金额按照新的利率执行,未展期金额按逾期处理。
8 信贷管理
银行的信用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包括六个部分:1)征信和信用评级制度2)贷款发放程序3)贷款权限管理,审批管理体系 4)贷款担保管理体系 5)贷款风险预警体系 6)不良贷款处置管理体系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长期的实践中,建立了“三查”,“两分”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记忆离职审计等,构建多到防线。
 
贷款三查制度:包括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检查。
贷款调查是指银行对借款的可行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的风险度。贷前检查应做到实地查看,如实报告授信调查掌握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有的银行在调查阶段引入驻厂信贷员制度,将风险控制关卡前移,从客观上降低不良信贷发生的可能。
贷中审查就是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期限,资金用途,担保方式等进行审查。贷中审查应做到独立审贷,客观公正,充分和准确的揭示业务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
贷后检查就是贷后对企业的跟踪调查,检查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情况及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回收性追踪调查。
贷款分级审批制:贷款人应当根据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贷款风险确定各级分支行机构的审批权限,防范内部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应当上报上级审批。为保障各档贷款审批权的正确使用,有的银行会对部分高风险产品差别授权,比如:对房地产行业零授权,各级机构不论金额大小,全部报总行审批;对风险相对较小的业务,适当扩大经办机构的权限。
9 贷款流程
目前,我国银行的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自上而下分配放贷权利),统一授权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以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业务风险。
规范的贷款基本程序是:

贷款申请:借款人需要贷款,首先应当向主办银行或其他经办银行直接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提供银行需要的资料。《借款申请书》基本内容包括:借款人姓名,性别,经营范围,申请贷款的种类,贷款期限,贷款金额,放款方式,利率,违约责任,资金用途,用款计划,还款计划等。首次申请贷款,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号和密码。
贷前调查:贷款调查是指银行对借款的可行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保证人情况,测定贷款风险度。
贷前调查包括以下几部分:
1、 对贷款人信用登记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进行调查,包括:通过本行的信贷管理系统或央行的信贷登记系统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以及在本行或者他行的授信情况。
2、 核实抵押物,质物和保证人等情况,包括:对借款人的抵押物,质物进行认定,核实,验证其产权证明,评估抵押物的价值;审查保证人的资格,验证营业执照,审查借款人的财务报表等。
3、 测定贷款风险度,根据质押物,保证,信用贷款等贷款方式的不同,确定不同的风险程度转换系数,同时也根据企业信用等级的高低,贷款期限和金额来确定贷款的风险。
4、 商业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后,对于初审后符合贷款政策和基本条件的借款人,要及时安排业务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对客户调查和客户资料的验证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
贷款评估:借款人偿债能力评估,信用评估和贷款风险评估等。
贷款审批:贷款审批是决策过程的方案设计和方案选择阶段。方案设计就是贷与不贷,贷多贷少,贷款期限和利率,以及是否需要担保,抵押等。方案选择就是对上述供选择的可能做出的抉择。贷款人应当建立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
我国银行一般采用分级审批制度和垂直审批两种方式。
分级审批指根据分之机构业务量大小,管理水平和信贷风险程度,确定其相应的审批权限,超权限的报上级分之机构审批。
垂直审批指总行设信贷审批部,全国成立若干审批中心,同时撤销个分行的信贷审批部。垂直审批模式有利于提高全行统一的风险管理政策标准,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审批的权威性和独立性,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签订合同:如果贷款审批通过,贷前条件落实后,客户将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贷款发放:贷款发放是决策执行阶段。借款合同一旦签订,贷款人必须按期如数方法贷款,如果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或双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贷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发放贷款或借款人不按约用款均要赔付违约金。
贷后管理:贷款从发放到回收销户的这一阶段统称为信贷管理活动。
贷后归还: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和其他费用。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以贷款人协商,贷款人可适当收取违约费。借款人还清贷款后,贷款行应将质押物交还出质人,或者向抵押人出具借款合同执行完成的证明,抵押人去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延伸:
| 贷款风险度测评方式示意 | |||||||
| 贷款风险度=贷款形态系数*贷款保障系数*客户信用等级系数*贷款期限系数 | |||||||
| 按贷款保障方式将保障系数分为五个级别 | |||||||
| 保障方式 | 全额保证金 | 抵押品1 | 抵押品2 | 抵押品3 | 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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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系数 | 0 | 0.1 | 0.2 | 0.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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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贷款形态将形态系数分为四个级别 | |||||||
| 贷款形态 | 正常贷款 | 逾期贷款 | 呆滞贷款 | 呆账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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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态系数 | 1 | 1.5 | 2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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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客户信用等级,将信用系数分为六个等级 | |||||||
| 信用等级 | AAA | AA | A | BBB | BB | B | |
| 系数 | 0.4 | 0.5 | 0.6 | 0.7 | 0.8 | 0.9 | |
| 按贷款期限将期限系数分为三个级别 | |||||||
| 贷款级别 | 短期贷款 | 中长期贷款 | 长期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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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限系数 | 1 | 1.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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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人贷款业务
个人贷款就是以自然人为放款对象的贷款,主要包括消费贷款和经营贷款两大类。消费贷款的对象主要是个人,以个人消费为用途而发放的贷款。
公司贷款业务和个人贷款业务在流程和核算上有诸多不同,商业银行在应用系统开发时,往往将个人贷款业务剥离出来,单独建立个人贷款系统,简称个贷系统。
消费贷款按照款项用途的不同,主要分为个人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信用卡贷款和综合消费贷款。
10.1汽车消费贷款
汽车消费贷款是指以汽车为消费对象的贷款,根据借款人的不同,分为出租汽车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普通企事业单位,个人三种类型,贷款对象和贷款用途的不同决定了汽车贷款在最长期限上的差别,汽车消费贷款额度最高一般不超过购车款的80%。
汽车消费贷款贷款期限根据经办银行,借款人,经销商,车辆品牌而异。利率根据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按合同利率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每年初,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汽车贷款在操作形式上有直客式和间客式两种模式。
间客式是指借款人到银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提交有关贷款申请资料,并由汽车经销商转交向贷款行贷款申请。银行经贷款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公证,保险手续等。因为贷款申请是通过经销商转交,借款人的资信已经通过了经销商的初步审查,故银行在贷款审查时往往从简。
直客式是指借款人直接向银行提交汽车贷款申请资料,银行经贷款调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款人在到银行特约汽车经销商处选购汽车,汽车贷款由银行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10.2 综合消费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指以本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依法有处分权的住房作为抵押,或以银行可接受的其他质物作为担保,以个人综合消费用途而发放的贷款。
贷款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对贷款用途作为医疗和留学的,期限最长可为8年(含),不展期。
11、中小企业贷款
典型的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过桥贷款
过桥贷款是为满足借款人日常业务活动中阶段性的资金需求,以未来所获政府拨款等进行性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而发放的过渡性贷款,用于满足借款人已落实的计划内资金暂时无法到位,但因正常业务需要先行垫付资金的需求。
过桥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拟拨款项的70%,过桥贷款的用途须与拨款资金指定用途一致,且符合国家规定,过桥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不超过2年。
流动资金循环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流动资金循环贷款是借款人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在借款合同有效期内,允许借款人多次提取贷款的,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的流动性贷款业务。
联保贷款
联保贷款是指若干借款人(3-5个)资源组成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借款额度并联合申请贷款,每个借款人均对其他成员的借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银行基于联合体信用发放的一定额度的贷款。
12、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主要分为四块,其一是资金交易业务,也称为货币市场业务,包括银行间市场,债券投资和本外币资金交易;其二是承销业务,包括短期融资券,政策性银行债券和资产化证券化产品的承销;其三是代客业务,分为代客资金管理和代客交易;其四是银行内部的资金往来。
同业拆借
这里的同业拆借是指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相互之间为弥补临时性资金不足而通过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主要用于支持资金周转。其特点是: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期限极短,利率很低,用于弥补银行短期的资金不足,拆借的资金主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在央行准备金账户上的超额准备金,通过拆借市场拆入的资金无须缴纳存款准备金。
我国目前的拆借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成交和间接成交,直接成交是有拆借双方直接进行交易,间接成交是指通过同业拆借的中介机构进行的资金拆借。
同业拆借交易必须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中进行,同业拆借交易以询价方式进行,自主谈判,逐笔成交。同业拆借利率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同业拆借涉及不同银行的,应直接或委托开户银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进行。
债券回购
债券是指由债务人(债券发行人)向债权人(债券持有人)发行的,只能还本付息的融资工具。债券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标准化的契约,债务由法律义务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到期返还本金,反之成立。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是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某一日期有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的计算资金额想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债券回购业务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进行,不得在场外进行。
三、负债业务
1、对公人民币结算账户表
| 类别 | 开立目的 | 用途限制 | 开户可开立数 | 
| 基本存款账户 | 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 符合开立基本账户的调价 | 1 | 
| 一般存款账户 | 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 | 不能支取现金 | 不限 | 
| 专用存款账户 | 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 | 限于特定用途资金专项管理 | 不限 | 
| 临时存款账户 | 临时需要的结算 | 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 不限 | 
2、个人存款
活期储蓄
活期储蓄是指开户时不约定存取日期,可随时存取,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个人存款。活期储蓄的介质可以是银行卡,活期一本通。个人活期账户可分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两种。个人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可以绑定代扣保险,公共事业费,基金投资等中间业务。个人储蓄账户在利率,支取方式等方面个个人结算账户没有区别,区别仅在于储蓄账户只能进行现金存取和户主同名账户之间的转账。
一个活期储蓄账户,可以同时存在于借记卡,存折,网银账户等多种介质。
定期储蓄
定期储蓄是在存款时约定存款期限,一次或在存期内分次存入本金,到期一次或分期平均支取本金或利息的储蓄存款,按款项支取特点又可分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存本取息,整存零取四种。
自动转存是指银行在与个人存款到期日,自动将客户没有来办理支取的定期储蓄存款结计利息并代扣利息税后,将储蓄存款本金连同税后利息,按到期日当日利率自动转存为同种类,同档次定期储蓄存款的一种服务方式。
约定转存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事先约定,将其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税后利息按约定金额和时间转存到另一指定存款种类或存款账户的一种服务方式。
整存整取
指开户时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性整笔支取本息的一种个人存款。人民币50元起存,外汇整存整取存款起存金额为等值人民币100元的外汇。该储种只能进行一次部分提前支取(有些银行例外),计息按存入时的约定利率计算,利随本清,可以到期自动转存,也可约定转存。
人民币存期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两年,三年,五年五个档次。外币存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和两年五个档次。定期储蓄存款的计息时间采取对年对月对日进行计算。如3月15日村日6个月的定期,到期日为9月15日。
存本取息
存本取息是储户将存款本金一次存入,到期一次性支取本金,而利息则可分期来支取的一种储蓄产品。起存金额5000。存期分1年,3年,5年3个档次。
客户可以一个月取息一次,但取息日未到不得提前支取利息,若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但不计复息。
零存整取
每月固定存额,一般5元起存,存期分1年,3年,5年,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如果未补齐或漏存次数在一次以上则视为违约,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照活期利率计算。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整存零取
本金一次存入,一般1000起存,存期分1年,3年,5年,由储蓄机构发给存单(折),凭单分期支取本金,支取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次,由储户和储蓄机构协商确定。
通知存款
通知存款是指客户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支取次数不限,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业务,取款预约可通过柜台或电话渠道办理。
个人通知存款不论实际存期多久,按存款人提前通知的期限长短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两个品种。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银行,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预约支取。通知存款的币种人民币,港币,英镑等外币,不同银行支持的外币币种不同。外币通知存款只有七天通知存款。
人民币通知存款最低起存,最低支取金额和最低留存金额为5万元,外币最低起存金额为1000美元等值外币,支取部分利随本清。
通知存款的特点:
1)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2)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3) 已办理通知手续而提前支取或者逾期支取的,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执行(即预约的金额只能在预约确定的日期支取,早于或者晚于预约日期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4) 支取金额不足或者超过约定金额的,差额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5) 支取金额不足最低支取金额的,支取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执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是在普通存款的基础上嵌入某种金融衍生工具,通过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率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从而使存款人在承受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受益的业务产品。
结构性存款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负债性产品,而是负债产品和中间业务的结合的创新产品,这种产品针对的对象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个人,需要存款人对挂钩标的物的未来一段时间的走向有一定的认识,并能承受一定的风险。
结构性存款的特点:
1) 高收益:结构性产品是在客户资源承担一定风险的前提下,实现较高收益投资收益的产品。
2) 保本金:结构性存款通常是本金100%保护,客户所承担的风险只是利息可能发生的损失。
3) 流动性差:结构性存款的流动性较差,客户在结构性存款期间不得提前支取本金。
四、中间业务
1、国内支付结算-电子支付(POS支付)
电子支付是指单位或个人通过电子终端,直接或者间接向银行发出支付指令,实现货币制度和现金转移的行为。
POS是安装在特约商户内,为持卡人提供授权,消费,结算等服务的银行专用电子设备。按照POS接入网络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直联和间联两种模式,前者指POS终端直接连入银联网络,后者指POS终端通过通过银行系统间接接入银联网络。
POS收单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特约商户安装POS机,提供本币和外币银行卡交易的资金结算交易服务。
POS交易分联机交易和脱机交易两类。脱机功能指POS在不与银行主机或网络中心连接的情况下自身具有的功能,如增加操作员,打印单据等。脱机功能因pos机型号各有区别。脱机功能主要包括查询功能和柜员等功能。
联机功能指pos必须与银行主机或网络中心连接的情况下才可实现的功能,按照交易类型不同分为金融类交易和非金融类交易;非金融类交易指不涉及银行资金的交易,如签到,签退;金融类交易指和银行资金有关的交易,如消费,授权,冲正,退货等。
联机非金融类交易:
1、 查询:查询是指在pos终端中查询持卡人账户余额的交易(有些发卡行并未开放此功能,因此在pos终端不能查询账户余额)
2、 签到:签到是pos在开机之后必须执行的第一项操作,是以联机的方式把终端号,商户号上传给收单银行或银联主机,主机在以交易相应的方式把相关信息回传给pos,pos机完成签到之后才能开始交易。
3、 签退:签退是指操作员为结束当前pos的工作状态,在日终营业结束,pos交易结算完成之后需执行的操作,签退之后必须重新签到方可进行新的交易,有些pos也设置为在完成结算之后自动签退。
2、银行卡
银行卡业务是以卡片为介质,将同一客户的定期,活期,本外币,存贷款,债券和基金托管等相分离的单一账户联系在一起,具有储蓄,贷款,投资,结算,转账,消费和查询功能等多种功能的个人金融综合业务品种。
银行卡除了实现储蓄业务的基本功能外,还具有商户消费,转账结算,证券投资,代理收付,质押贷款,消费积分等多种便利服务功能。可作为银行零售业务创新的重要平台。尤其是引用卡业务。
银行卡有三个特点:一是适合于集约化管理,只要规模效应才能带来足够利润,银行卡系统需要有海量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二是对风险管理水平有极高要求,尤其是信用卡业务。三是银行卡业务笔数多,标准化程度高,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批量处理。
2.1 银行卡分类
按币种不同划分
银行卡按照币种分类可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
人民币卡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人民币卡一定是银联卡(也有以下不符合银联标准的银行卡,但是市场已经越来越小了),一般只能在境内消费。
外币卡根据结算货币的数量可分为单币种卡和双币种卡;单币种外币卡是指存取款和信用额度均为外币,并且应当以外币偿还的银行卡。只可以在境外消费,单币种外币卡上没有银联标志。双币种外币卡,是指存取款和信用额度同时具有人民币和外币两个账户的银行卡。集合了外币卡和本币卡的功能特点,双币卡上有银联和银联以外的其他国际信用卡组织的标志。
按是否可透支划分
按照是否可透支,银行卡可分为借记卡和贷记卡(信用卡),借记卡是指先存款后消费(或取现),没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对于借记卡中的存款按人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计息办法计付利息。贷记卡是具有透支功能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账户的金额不计付利息。
借记卡和贷记卡在银行的银行卡发展战略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前者主要通过借记卡这个载体,吸收存款为目的,开发一系列账户集中管理,代发工资,自助贷款等增值服务,给持卡人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提供客户的忠诚度。后者则以消费信贷业务为中心,以商户手续费,透支利息和信用卡年费为主要收入来源,开发消费积分,免息还款等增值服务,鼓励持卡人多刷卡。借记卡强调的是一卡多用,在一张卡上尽量搭载尽可能多的应用,而信用卡则强调为持卡人提供方便实惠。
信用卡在进行非现金交易时进行透支,可享受免息还款期限待遇和最低还款待遇,免息期限最长为60天。信用卡消费信贷具有以下特点:
1、 循环信用额度,我国发行银行一般给以持卡人20——60天的信用期限,透支款归还后,额度自动恢复。
2、 信用卡信贷具有无抵押无担保贷款性质。因此支取现金或消费后,利率较高,年利率一般可达到18%。
3、 一般有最低还款要求。我国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一般是应还金额的10%。
4、 银行可提供灵活多样的分期还款功能,已降低刷卡族的还款压力。
按卡的从属关系划分
按照信用卡附属关系,可以分为主卡和附属卡,主卡是发卡机构对于年满一定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的个人发行的信用卡。附属卡是主持卡人为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服务,配偶,子女申请的,有发卡机构发行的信用卡,主卡和附属卡共享账户及信用额度,也可由主卡自主限定附卡的信用卡额度。
主持卡人可以激活主卡和其所有的附属卡,附属卡持卡人一般只能激活自己的卡片。主卡激活后即可使用,附属卡即使已经激活,仍需主卡激活之后才能使用。附属卡无独立的对账单,所以交易明细统一列式在主卡的对账单上,主卡持卡人可以设定附属卡消费或者取现的额度,超过限额的交易将会短信通知主卡持卡人或禁止完成,保证主卡持卡人对附属卡使用状况的有效监控。
2.2、银行卡交易流程
银行卡交易的参与者分为持卡人,发卡行,特约商户,收单行,银行卡组织五种。
发卡行指发行信用卡的机构,是信用卡交易风险的最终承担承担着。
持卡人即想发卡机构申请卡片信用卡,并在商户持卡消费的消费者。
特约商户是指安装有POS,与收单行签有商户协议,受理银行卡,为持卡人提供购物,消费等服务,事后与银行清算款项的商品或服务,劳务销售的零售商,个人或其他组织。
收单行,为商户提供POS发布,维护的机构,一般为商户的开户行。
银行卡组织,提供交易数据情分转接的机构,国内提供此种服务的为中国银联,国际卡组织包括VISA,JCB等。
一笔刷卡消费会经过交易索授权和清算两个环节,前者是实时的,后者是非实时的。如下图。
信用卡相关概念:
1、 银行记账日:发卡银行将交易款项或费用计入持卡人账户的日期。因通过他行商户或银联数据传输的原因,银行记账日一般晚于交易日期。
2、 账单日:银行每月对持卡人在账单周期内的交易本金,费用等进行汇总并结计利息的日期,每个客户只有一个账单日。
3、 到期还款日:发卡银行规定的持卡人应该偿还全部应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的最后日期,一般为账单日后的第20天。
4、 溢缴款:持卡人预先存入在信用卡内的资金或还款时多还的资金。
5、 可用额度:持卡人即时交易可以使用的信用额度,公式:可用额度=信用额度-已入账的未还金额-未入账的已用金额+溢缴款。
3、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是指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中间业务。
3.1、代发代扣
代发代扣业务是指银行接收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协议后,代为缴纳或发放某些类型资金的业务,包括代收公共事业费,代发养老金,代发工资等代发代扣业务是最常见的一类中间业务,大中小银行都有此业务。
代发代扣业务是银行批量操作业务的一种,一般不会占用柜员的时间,通过这种业务,银行不但可以收取手续费,而且代发工资总有一些是较长时间停留在银行的,无形中相当于吸收了一笔未定的资金。代发代扣业务不但可以作为一种发展优质企业和个人客户的手段,而且可以有效的为经办机构提升发卡规模和活卡率。比如代发工资,银行通过研究工资数,甚至可以得到公司经营状况和个人收入等一系列数据。
3.2、代理保险业务
代理保险业务指银行在保险公司授权范围内,以代理人名义销售保险产品和提供保险服务的业务,包括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为客户提供代理保险承保,犹豫期撤保,退保,代收代付保费,保单质押贷款,代理保险公司理赔支付等保险服务。
3.3、代销基金
开放式基金指基金规模不固定,基金单位总数可以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增加或减少,投资人可以按基金的净值在规定的营业场申购或者赎回基金单位的一种基金。
银行通过网银等渠道为客户提供基金认购,赎回,申购,定投等业务,使客户足不出户,轻松理财,一般情况下还能享受银行的打折优惠。
通过银行渠道代销基金的特点:
1、 银行只能进行开放式基金的交易
2、 投资者可通过柜台,网银,电话银行等多种渠道参与交易
3、 多个基金公司可以一站式搞定,并且银行可以提供基金筛选功能
基金定投(定赎)是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以固定时间,固定金额申购(赎回)银行代销的某支基金的业务,基金定投(定赎)符合分散投资的原理,可以将多次投资行为分散在不同的时点上,用小金额多次投资代替大金额一次投资,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而银行可利用网银等平台,实现定投或者定赎的定时化和自动化,节省了投资者的时间和经理。
3.4代理国债业务
商业银行代销国债业务主要涉及凭证式国债和电子储蓄国债两种国债类型,包括代销,代理兑付等业务。
凭证式国债指国家不印制实物券面,而采用填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通过部分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面向城乡居民个人和各类投资者发行的储蓄性国债。凭证式国债购买方便,变现灵活,利率优惠,受益稳定。
电子储蓄国债是我国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券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
投资人购买的凭证式国债自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计利息。投资人办理提前兑取,则按时间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息,一般来讲,投资者持有凭证式国债不足半年不计息,各期次国债分档计息利率在国债发行时均有规定。
3.5代理黄金市场业务
代理黄金交易是指银行代客户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市场进行黄金买卖的业务。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的黄金交易均为现货即期交易,在金交所市场收盘后统一进行资金清算,客户买入后如有需要可以提取现货。
        作者: liangxb
        
        出处:https://www.cnblogs.com/lxbmaom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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