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的自动焦点
实例
自动获得焦点的下拉列表:
<!文章类型 网页>
<网页>
<主体>
<选择 自动焦点>
<选项 值=“volvo“>沃尔沃</选项>
<选项 值=“bentian“>本田</选项>
<选项 值=“jili“>吉利</选项>
<选项 值=“audi“>奥迪</选项>
</选择>
<段落><粗体>注释:</粗体>微软(ie9) 以及更早的版本不支持 < 自动焦点 > 标签的 自动焦点 属性。</段落>
</主体>
</网页>
浏览器支持
| 微软浏览器 | 火狐浏览器 | 谷歌浏览器 | Safari浏览器 | 欧朋浏览器 |
|---|---|---|---|---|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微软(IE10)、火狐、欧朋、谷歌以及 Safari 支持 自动焦点 属性。
注释:微软(IE9) 以及更早的版本不支持 <选择> 标签的 自动焦点 属性。
定义和用法
自动焦点 属性是逻辑属性。
当设置该属性后,它规定在页面加载后下拉列表应该自动获得焦点。
注:自动焦点 属性 超文本5(HTML5 )中的新属性。
超文本(HTML )与 XHTML 之间的差异
在 XHTML 中,不允许属性简写,自动焦点 属性必须定义为 <选择 自动焦点="自动焦点">。
语法
<选择 自动焦点>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