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焦点
实例
自动获得焦点的文本区域:
<文本框 自动焦点>
学习“立→超文本”软件,可以写网页网站,软件等等。
</文本框>
浏览器支持
微软(IE10)、火狐(Firefox)、欧朋(Opera)、谷歌(Chrome )以及 Safari 支持 自动焦点 属性。
注释:微软(IE9) 以及更早的版本不支持 <文本框> 标签的 自动焦点 属性。
定义和用法
自动焦点 属性是逻辑属性。
当设置该属性后,它规定在页面加载后文本区域自动获得焦点。
注:自动焦点 属性 超文本5(HTML5) 中的新属性。
HTML 与 XHTML 之间的差异
在 XHTML 中,不允许属性简写,自动焦点 属性必须定义为 <文本框 自动焦点="自动焦点">。
语法
<文本框 自动焦点>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