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组协变的认识
在学习协变后,不是很理解什么是数组的协变,查阅资料后形成了自己的理解
首先,先谈谈协变

简而言之,协变就是,越来越具体化

- 图中的第一个例子Number类是Integer和Double的父类,故由LSP原则,类型是Number的数组可以存其子类的数据类型,不报错
- 再看第二个例子Number依然是Integer的父类,为何会报错呢?
原因如下
虽然将集合看作是数组的抽象会有所帮助,但是数组还有一些集合不具备的特殊性质。
Java 语言中的数组是协变的(covariant),也就是说,如果 Integer扩展了 Number(事实也是如此),那么不仅 Integer是 Number,而且 Integer[]也是 Number[]
在要求 Number[]的地方完全可以传递或者赋予 Integer[]。(更正式地说,如果 Number是 Integer的超类型,那么 Number[]也是 Integer[]的超类型)。
我曾认为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泛型类型 —— List是 List 的超类型,那么可以在需要 List 的地方传递 List 。
不幸的是,情况并非如此。
泛型是不变量!
- 不允许这样做有一个很充分的理由:
这样做将破坏要提供的类型安全泛型。
如果能够将 List赋给 List 。
那么下面的代码就允许将非 Integer的内容放入 List
Listli = new ArrayList ();
Listln = li; // illegal
ln.add(new Float(3.1415));
因为 ln是 List,所以向其添加 Float似乎是完全合法的。但是如果 ln是 li的别名,那么这就破坏了蕴含在 li定义中的类型安全承诺 —— 它是一个整数列表,这就是泛型类型不能协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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