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伦理

导论


1. 工程伦理教育的意义

工程伦理教育对于工程师的培养和工程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关系到工程师自身伦理素养和社会责任的提升,而且通过工程这一载体,关系到经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开展工程伦理教育有利于提升工程师伦理素养,加强工程从业者的社会责任。

第二,开展工程伦理教育有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

第三,开展工程伦理教育有利于协调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2. 工程伦理教育的目标

我们可以把工程伦理教育的目标概括为以下三个主要的方面。

第一,培养工程伦理意识和责任感。

第二,掌握工程伦理的基本规范。

第三,提高工程伦理的决策能力。


3. 《工程伦理》教材的编写思路

基于关于工程伦理教育意义和目标的思考,同时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教材的经验,本教材的编写试图体现以下几个原则。① 立足工程实践特点,以全面树立与强化工程活动的伦理意识为基本目标;

② 在探讨具有普遍性的工程伦理问题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不同专业领域工程伦理问题的特殊性,强化工程伦理规范的针对性;

③ 在坚持职业伦理的规范性、原则性基础上,注意工程伦理实践在具体情景中的复杂性,提升工程伦理决策能力;

④ 重视工程伦理基本原则与不同文化本土特点的结合;

⑤ 以案例教学为特点,同时体现工程伦理基本理论框架论述的系统性。

根据以上编写原则,教材的整体结构分为“通论”和“分论”两个部分。

“通论”部分包括第1章至第5章。通论主要探讨工程伦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问题,以及工程实践过程中人们将要面对的共性问题。

“分论”部分包括第6至13章。分论主要针对不同的工程实践,有针对性地分析不同的工程领域面对的特殊问题,以及共性的伦理问题在这些领域的特殊表现,分析不同工程领域的工程伦理规范。

第1章:工程与伦理

引导案例: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

怒江是我国西南的一条国际河流,其中下游径流丰沛而稳定、落差大、交通方便、开发条件好,是水能资源丰富、开发条件较为优越的河段,是我国尚待开发的水电能源基地之一。1999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根据我国的能源现状,决定用合乎程序的办法对怒江进行开发”。但从2003年国家发改委开始对怒江水电开发进行论证伊始,怒江水电开发的争议已经持续了十余年,成为环保与发展争议的标志性事件,也被外界视为中国乃至世界水利开发主要受阻于环保因素的一个罕见案例。

怒江水电开发引发了多方面的争议。反对者的主要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水电站的建设可能影响怒江的旅游业;②将改变自然河流的水文、地貌及河流生态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也将影响和降低其作为世界自然遗产的地质、地貌、生物多样性、珍稀濒危物种以及自然美学价值;③将破坏怒江地区多民族聚居的独特的地方民族文化;④应从国家生态安全长期目标出发,将其作为一条生态河流予以保留;⑤移民问题不易解决。此外,环保组织和一些专家曾联名致信相关部门,提请在怒江水电开发中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吸收公众参与环评。

工程伦理研究始于西方20世纪60年代,作为一门哲学、伦理学与工程学、社会学交叉的新兴的学科门类。在规范性意义上,“工程伦理”指工程中得到论证的道德价值,明确何为嵌入工程活动中的“德行”(virtues)和“卓越”(excellences)。

在描述性意义上,工程伦理关注的是工程实践中出现的特定伦理问题和伦理困境、通过践行并不断完善伦理规范和规则来实现“有限的伦理目标”,为应对工程中出现的具体伦理问题提供指导。

1.1 如何理解工程

探讨工程伦理问题,分析人类工程实践中出现的伦理困境,首要的是明确“工程”的概念。

然而,在现代社会,人类的工程活动都要以技术为基础,对技术的选择和应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的进步及发展方向。因此,工程与技术密切相关。在讨论工程伦理的相关问题之前,必须先厘清技术与工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1.1.1 技术与工程

技术和工程都起源于人的劳动。

陈昌曙认为,技术“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手段(如设备)、工艺流程和加工方法,属于社会的物质财富和创造物质财富的实践领域,是劳动技能、生产经验和科学知识的物化形态”。

近代之后,“工程”广泛被认为是人类利用自然界的资源、应用一切技术的生产、创造、实践活动。

技术与工程之间既相互区别又彼此联系。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二者内容和性质不同。

第二,二者“成果”的性质和类型不同。

第三,二者的活动主体不同。

第四,二者的任务、对象和思维方式不同。

虽然技术与工程之间存在差异,但是彼此有着紧密的联系。

首先,它们都是以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为目的,都是人类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为了获得更为优质的生活而改造世界的活动。

其次,任何时代的工程活动都要以那个时代的技术为基础,工程要对技术进行集成。同时,工程也必然成为技术的重要载体,并使技术的本质特征得以具体化。

可以说,技术是工程的手段,工程是技术的载体和呈现形式,技术往往包含在工程之中。

1.1.2 工程的定义

广义概念:工程是由一群人为达到某种目的,在一个较长时间周期内进行协作活动的过程。这种广义的理解强调众多主体参与的社会性,如“希望工程”等。

狭义概念:工程是以满足人类需求的目标为指向,应用各种相关的知识和技术手段,调动多种自然与社会资源,通过一群人的相互协作,将某些现有实体(自然的或人造的)汇聚并建造为具有预期使用价值的人造产品的过程。狭义的工程概念不仅强调多主体参与的社会性,而且主要指针对物质对象的、与生产实践密切联系、运用一定的知识和技术得以实现的人类活动,如“化学工程”“三峡工程”“载人航天工程”等。

工程伦理所讨论的“工程”,主要指狭义的工程概念。

1.1.3 工程的过程

一般而言,计划、设计、建造、使用和结束这五个环节构成了工程的完整生命周期。

从过程的角度认识工程,人们对工程的过程形成了两种具有互补性的看法:一种是将工程理解为设计的过程,这种理解认为作为思想行为的“设计”是工程的本质,工程的实施不过是根据设计进行生产或制造,因此,设计是工程的灵魂,真正的工程师就是设计师;另一种将工程理解为建造的过程,这种理解认为作为实践行为的“建造”是工程的本质,设计只是工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建造的过程依赖于设计,但却超越了设计,是最终被建造出来的人造物体现了工程的价值和意义。

事实上,在一定意义上,设计和建造是工程实践的两个关键环节,但这两个环节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交织并交互建构的。可以说,上述这两种理解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工程活动的特点。前者强调了工程师或设计者创造性的思想和理念可能对工程行为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后者强调了工程实践最终要通过建造新的人工物来实现其价值。可以说,创造性的思想和创造性的实践,都是好的工程实践不可或缺的,而且这两者之间是交互促进的。如果从广义的实践概念来理解工程活动中的“建造”和“造物”,那么创造性的设计应该被包含在其中。

1.1.4 作为社会实践的工程

“作为社会实践的工程”可从两方面进行考量。

一方面,工程活动本身具有社会性,它是工程共同体通过实践将工程设计和知识应用于自然的过程;另一方面,工程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好的生活”,其造福人类社会的目标具有社会性。工程实践作为特定知识在自然界中的运用方式,具有与现代科学实验相似的因素,即不确定性和探索性。

首先,工程活动蕴含着有意识、有目的的设计。

其次,工程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人们的知识与技术总是不完备的。

最后,工程实践的后果往往会超出预期。

因此,工程作为一种由具有有限理性的人所主导的社会实践,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探索性。这两个方面都使得工程实践与伦理问题紧密相关。

1.1.5 理解工程活动的几个维度

  1. 哲学的维度

从哲学的维度理解工程,主要涉及工程的本质、工程的价值、工程师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等问题的反思。

  1. 技术的维度

工程活动越来越依赖于技术的进步。许多引领设计与建造潮流的工程,最终的实现往往得益于应用了先进的材料与技术。工程实践不但为技术提供了用武之地,而且本身也是孕育新技术的温床。

  1. 经济的维度

“经济”是理解工程活动常见的视角之一,事实上,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往往是表征工程意义的重要指标。经济视角的考量主要包括工程的经济价值和工程的经济性两个方面。

  1. 管理的维度

管理的维度就是要从实践上解决工程中的一些问题,从理论上探讨和总结管理的经验与规律,从方法上探索最佳的管理模式与工具。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工程管理已经成为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一些富有成效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也与工程实践密切相关。

  1. 社会的维度

社会的维度在工程实践和研究中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1. 生态的维度

生态的维度是近年来受到高度重视的重要视角。原因在于工程实践直接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带来不可还原、不可逆转的重要影响。

  1. 伦理的维度

伦理的维度探讨的是人们如何“正当地行事”,从这些视角理解工程,可以发现几乎以上所谈及的各种维度都不可避免地和伦理的思考形成交集。

1.2 如何理解伦理

另一个需要重点探讨的概念是伦理,“伦理”通常与“道德”这个概念关联使用,甚至“这两个词常常被相互替换地使用”。

但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既密切相关,又有一定的区别。在本节中我们将具体探讨道德与伦理概念的关系,分析不同的伦理立场,可能出现何种伦理问题,以及面对伦理选择时一般应注意的问题。

1.2.1 道德与伦理

道德是个体性、主观性的,侧重个体的意识、行为与准则、法则的关系。伦理则是社会性和客观性的,侧重社会“共体”中人和人的关系,尤其是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关系。

“伦理”就是处理人与人、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应遵循的规则。“道”可引申为自然的力量及其生成、变化的规则与轨道,“德”则意味着遵循这种规则对自然的力量善加利用,唯此方可更好地在自然之中生存与发展。

把“伦理”与“道德”关联起来看,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在于“道德”更突出个人因为遵循规则而具有“德性”,“伦理”则突出以之依照规范来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伦理与道德都强调值得倡导和遵循的行为方式,都以善为追求的目标。

伦理规范既包括具有广泛适用性的一些准则,也包括在特殊的领域或实践活动中被认为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或者那些仅适用于特定组织内成员的特殊行为的标准。我们所讨论的工程伦理,就属于工程领域中的伦理规范。

根据伦理规范得到社会认可和被制度化的程度,我们可以把伦理规范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制度性的伦理规范。二是描述性的伦理规范。

1.2.2 不同的伦理立场

大体上我们可以把这些伦理立场概括为功利论、义务论、契约论和德性论。

  1. 功利论

功利论的伦理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伊壁鸠鲁等人,他们把正当的行为视为是追求幸福和快乐的行为。但功利论被发展成为系统的、有影响的伦理学理论,是在18世纪和19世纪。其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思想家穆勒(John Stuart Mill)和边沁(Jeremy Bentham)等人。

功利论聚焦于行为的后果,以行为的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否是善的。功利论也被称为后果论或效益论,其本质的特点是它对后果主义的承诺和它对效用原则的采用。

  1. 义务论

义务论关注的是行为本身。义务论也被称为道义论。义务论强调正当的行为应该遵循道义、义务与责任,而这些道义、义务与责任都基于把人的权利和尊严置于极其重要的位置。

对义务或责任的强调,同样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思想家,比如中国春秋时期的儒家伦理思想。至18和19世纪,经过霍布斯、洛克、卢梭和康德等人的探讨,义务论的思想不断丰富,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伦理学思想。

康德是理想主义义务论的主要代表。

罗斯(W.D.Ross)提出了直觉主义义务论的思想,以克服康德的绝对主义的弊端。罗斯提出了如下的道德原则:

(1)遵守诺言(promisekeeping);

(2)忠诚(fidelity);

(3)感恩(gratitudeforfavors);

(4)仁慈(beneficence);

(5)正义(justice);

(6)自我改进(self-improvement);

(7)不行恶(non-maleficence)。

  1. 契约论

契约论通过一个规则性的框架体系,把个人行为的动机和规范伦理地看作是一种社会协议。

契约论的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思想家伊壁鸠鲁,他视国家和法律为人们相互约定的产物。在17—18世纪,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洛克、法国思想家卢梭等人进一步发展了契约论的思想,提出了社会契约论。

20世纪契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是美国学者罗尔斯。

罗尔斯围绕正义这一核心范畴,提出了正义伦理学的两个基本原则:

①个人自由和人人平等的“自由原则”;

②机会均等和惠顾最少数不利者的“差异原则”。

  1. 德性论

德性论(virtueethics)有时也被称为美德伦理学或德性伦理学。

德性论关心的主要是人的内心品德的养成,而不是人外在行为的规则。它反对把伦理学当作一种能够提供特殊行为指导规则或原则的汇集,强调要培养和产生高尚、卓越的人,这种人是出于他们高尚、卓越的品格来自发行动的。

德性论的主要代表包括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以及当代伦理学家麦金泰尔等。

1.2.3 伦理困境与伦理选择

价值标准的多元化以及现实的人类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常常导致在具体情境之下的道德判断与抉择的两难困境,即“伦理困境”。

当工程实践出现“超越于道德的”(beyondmorality)情形时,我们只能承认存在一个有限的道德选择和伦理行为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通过道德慎思为自己的伦理行为划分优先顺序,审慎地思考和处理几对重要的伦理关系,以更好地在工程实践中履行伦理责任。

第一,自主与责任的关系。在尊重个人的自由、自主性的同时,要明确个人对他人、对集体和对社会的责任。

第二,效率和公正的关系。在追求效率,以尽可能小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大的收益的同时,要恰当处理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促进社会公正。

第三,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在追求工程的整体利益和社会收益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体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反过来,工程实践也不能一味追求个人利益,而忽视了工程对集体、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广泛影响。

第四,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工程实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带来直接的影响,在实现工程的社会价值的过程中,如何遵循环境伦理的基本要求,促进环境保护,维护环境正义,将是工程实践不得不面对的重要挑战。

伦理困境的解决必须融入个人美德对规则的反思、认识、实践。有了美德对理性和规范的认识,个体行为者才能在复杂的、充满风险的工程伦理困境中寻求应对之法,进而创造道德卓越,而不仅是技术的卓越和商业的卓越。

1.3 工程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物质的实践是工程的基本特性,人是实践的主体,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必然发生的多样化的、可选择的关系是伦理问题产生的重要前提。因此,对于工程实践中的伦理问题的探讨,应该以分析人这个实践主体作为出发点,具体地说,应把对工程活动中的行动者网络的探讨作为起点。

1.3.1 工程活动的行动者网络

对工程活动的行动者网络的分析可以有两个维度。第一个维度是不同类型的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这构成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共同体。第二个维度是同一类型的行动者之间的交互作用,以工程师共同体为典型代表。

1.3.2 主要的工程伦理问题

工程不是单纯的科学技术在自然界中的运用,而是工程师、科学家、管理者乃至使用者等群体围绕工程这一内核所展开的集成性与建构性的活动。可以说,工程活动集成了多种要素,包括技术要素、经济要素、社会要素、自然要素和伦理要素等。将伦理维度运用到其他要素,就形成了工程伦理所关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即工程的技术伦理问题、工程的利益伦理问题、工程的责任伦理问题和工程的环境伦理问题。

  1. 工程的技术伦理问题

工程活动是一种技术活动,工程技术伦理即工程技术活动所涉及的伦理问题。

在工程的技术活动中必须要考虑到技术运用的主体,而人是道德主体,有进行道德选择的自由。可见,工程技术活动牵涉到伦理问题,工程中技术的运用和发展离不开道德评判和干预,道德评价标准应该成为工程技术活动的基本标准之一。

  1. 工程的利益伦理问题

工程的基本责任是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创造福祉,因此,如何通过工程活动平衡各方利益,在争取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协调好各方利益,兼顾效益与公平两个方面,就成为工程中的利益伦理问题着力解决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衡量工程实践活动好坏的重要标准。

  1. 工程的责任伦理问题

工程责任不但包括事后责任和追究性责任,还包括事前责任和决策责任。工程师是工程责任伦理的重要主体,工程伦理研究首先从研究工程师的职业规范和工程师责任开始。随着工程哲学和工程伦理学的逐步兴起和发展,工程活动内部和外部的相关群体逐渐进入研究者视线,包括投资人、决策者、企业法人、管理者以及公众都成为工程责任的主体,他们也需要考虑工程的责任伦理问题。

不仅工程的责任伦理主体发生着改变,责任伦理的内容也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

  1. 工程的环境伦理问题

环境污染问题的严重性是与近代工程技术的迅速发展、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力度逐渐加大直接相关的。工程造成的环境问题,使得可持续发展成为必由之路。工程的环境伦理也由此受到普遍关注,其不仅涉及工程设计和工程建造的安全与效率等基本准则,还涉及工程原料的利用和工程从建造到使用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即在工程实践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力争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1.3.3 工程伦理问题的特点

工程伦理问题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历史性、社会性和复杂性三个方面,其中历史性是从时间的维度,社会性和复杂性则分别是从参与者和涉及因素的维度来看工程伦理问题。

  1. 历史性:与发展阶段相关

在工程由最初的军事工程逐步民用化的过程中,工程伦理的价值取向、研究对象和关注的焦点问题都随之改变。

随着技术发展和工程应用范围的扩大,工程与技术、社会、环境的结合和相互影响更为紧密,工程伦理学的关注领域也有了新的发展,开始将网络伦理、环境伦理、健康伦理、生命伦理等关系到人类未来生存和发展的全球性问题纳入研究范畴。

  1. 社会性:多利益主体相关

工程伦理问题的第二个特点是社会性,这是由工程自身的社会性所决定的。如何平衡围绕工程组成的社会网络中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如何公正地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特别是注重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是工程伦理着力解决的主要问题。

  1. 复杂性:多影响因素交织

除了历史性和社会性之外,工程伦理问题的第三个特点是复杂性。这种复杂性体现在行动者的多元化以及多因素交织两个方面。

1.4 如何处理工程实践中的伦理问题

1.4.1 工程实践中伦理问题的辨识

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工程伦理问题常常与社会问题、法律问题等其他问题交织在一起,在区分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 何者面临工程伦理问题

有西方学者将应用伦理学问题按照来源归为三类,“一类来自各个专业,一类来自公共政策领域,一类来自个人决定”。

按照以上三种来源,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在公共领域引起道德争论的特定个人或群体的行为,二是特定时期的制度和公共政策的伦理维度”。

  1. 何时出现工程伦理问题

根据工程伦理问题的对象,可将工程伦理问题大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因伦理意识缺失或者对行为后果估计不足导致的问题;

其次,因工程相关的各方利益冲突所造成的伦理困境;

最后,工程共同体内部意见不合,或者工程共同体的伦理准则与规范等与其他伦理原则之间不一致导致的问题。

1.4.2 处理工程伦理问题的基本原则

从处理工程与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的三个层面看,处理工程中伦理问题要坚持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1. 人道主义——处理工程与人关系的基本原则

人道主义提倡关怀和尊重,主张人格平等,以人为本。其包括两条主要的基本原则,即自主原则和不伤害原则。

  1. 社会公正——处理工程与社会关系的基本原则

社会公正原则用以协调和处理工程与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关系,其建立在社会正义的基础之上,是一种群体的人道主义,即要尽可能公正与平等,尊重和保障每一个人的生存权、发展权、财产权和隐私权等。

  1. 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处理工程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原则

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处理工程伦理问题的重要原则,这种和谐发展不仅意味着在具体的工程实践中注重环保、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同时,还意味着对待自然方式的转变,即自然不再是机械自然观视域下的被支配客体与对象,而是具有自身发展规律和利益诉求。

1.4.3 应对工程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

一般来说,在面对具体的工程伦理问题时,可通过以下程序性步骤应对和解决所面临的工程伦理问题。

处理工程实践中伦理问题的基本思路

本章概要

工程是以满足人类需求的目标为指向,应用各种相关的知识和技术手段,调动多种自然与社会资源,通过一群人的相互协作,将某些现有实体(自然的或人造的)汇聚并建造为具有预期使用价值的人造产品的过程。

工程实践既是应用科学和技术改造物质世界的自然实践,更是改进社会生活和调整利益关系的社会实践。工程实践不仅涉及与工程活动相关的工程师、其他技术人员、工人、管理者、投资方等多种利益相关者,还涉及工程与人、自然、社会的共生共在,因而面临着多重复杂交叠的利益关系。同时,由于工程是在部分无知的情况下实行的,具有不确定的结果,工程活动既可能形成新的人工物满足人们的需求,也可能导致非预期的不良后果,因此,工程也是具有风险的社会活动。可从哲学、技术、经济、管理、社会、生态和伦理等多个维度认识工程行为。

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互关系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伦理与道德都强调值得倡导和遵循的行为方式,都以善为追求的目标。但比较而言,道德是个体性和主观性的,侧重个体的德性、行为与准则、法则的关系。伦理是社会性和客观性的,侧重社会共同体中人与人、个体与社会整体的关系。伦理规范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是否值得应用、如何得到应用,什么是好的、正当的行为方式? 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和争议,形成了不同的伦理学思想和伦理立场。大体上我们可以把这些伦理立场概括为功利论、义务论、契约论和德性论。

价值标准的多元化以及现实的人类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常常导致在具体情境之下的道德判断与抉择的两难困境,即“伦理困境”。面对复杂的伦理问题或伦理困境,需要审慎地思考和处理几对重要的关系,即自主与责任的关系、效率和公正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环境与社会的关系。同时,伦理困境的解决必须融入个人美德对规则的反思、认识、实践。

工程实践中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技术伦理、责任伦理、利益伦理和环境伦理等方面。工程伦理问题具有与发展阶段相关的历史性,与多利益主体相关的社会性,以及多影响因素交织的复杂性。从处理工程与人、社会和自然的关系的三个层面出发,应对工程中的伦理问题要坚持人道主义、社会公正、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基本原则,要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置于首要的位置。在工程实践过程中,要注意提高伦理意识,准确发现和辨识工程伦理问题,通过对当下工程实践及其生活的反思和对规范的再认识,将伦理规范所蕴含的“应当”现实地转化为自愿、积极的“正确行动”。

思考与讨论

  1. 结合工程活动的特点,思考为什么在工程实践中会出现伦理问题?
  2. 结合功利论、义务论和契约论、德性论等伦理立场,思考工程伦理与工程师伦理之间有什么联系? 有什么区别?
  3. 结合本章关于怒江水电开发的引导案例,思考工程实践中可能出现哪些伦理问题? 这些伦理问题各有什么特点?
  4. 结合本章的参考案例,思考并讨论该如何妥善处理可能遇到的工程伦理问题?

第2章:工程中的风险、安全与责任


引导案例:温州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调查报告,导致此次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如下:通信信号集团所属通信信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车控制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LKD2-T1型列车控制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车控制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在温州南站上道使用。


2.1 工程风险的来源及防范

工程总是伴随着风险,这是由工程本身的性质决定的。工程系统不同于自然系统,它是根据人类需求创造出来的自然界原初并不存在的人工系统,包含自然、科学、技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要素,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复杂有序系统。从普利高津耗散结构理论的视角来看,有序系统要保持有序的结构需要通过环境的熵增来维持,这意味着,如果对工程系统不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或者受到内外因素的干扰,它就会从有序走向无序,重新回归无序状态,无序即风险。因此,工程经常会伴随风险的发生。


2.1.1 工程风险的来源

由于工程类型的不同,引发工程风险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总体而言,工程风险主要由以下三种不确定因素造成:工程内部技术因素的不确定性、工程外部环境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工程活动中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其中,工程内部的技术因素又可分为零部件老化、控制系统失灵和非线性作用等因素;工程外部的环境因素又可分为意外气候条件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工程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又可分为工程设计理念的缺陷、施工质量缺陷和操作人员渎职等因素。

1. 工程风险的技术因素

首先,零部件老化可以引发工程事故。

其次,控制系统失灵可以引发工程事故。

最后,非线性作用也是引发工程事故的重要原因。

2. 工程风险的环境因素

气候条件是工程运行的外部条件,良好的外部气候条件是保障工程安全的重要因素。任何工程在设计之初都有一个抵御气候突变的阈值。在阈值范围内,工程能够抵御气候条件的变化,而一旦超过设定的阈值,工程安全就会受到威胁。

自然灾害对工程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自然灾害的形成是由多方面的要素引发的,通常可划分为孕灾环境、致灾因子、承灾体等要素。

3. 工程风险的人为因素

工程设计理念是事关整个工程成败的关键。

其次,施工质量的好坏也是影响工程风险的重要因素。施工质量是工程的基本要求,是工程的生命线,所有的工程施工规范都需要把安全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

最后,操作人员渎职同样也会造成工程风险。所谓渎职,是指专业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1.2 工程风险的可接受性

由于工程系统内部和外部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无论工程规范制定得多么完善和严格,仍然不能把风险的概率降为零,也就是说,总会存在一些所谓的“正常事故”。因此,在对待工程风险问题上,人们不能奢求绝对的安全,只能把风险控制在人们的可接受范围之内。这就需要对风险的可接受性进行分析、界定安全的等级,并针对一些不可控的意外风险事先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1. 工程风险的相对可接受性

工程风险可接受性是指人们在生理和心理上对工程风险的承受和容忍程度。当然,即使是面对同一工程风险,不同的主体对它的认知也是不同的,其可接受性因人而异,即工程风险的可接受性是具有相对性的。

这种相对性的差异在专家和普通公众之间体现得更为明显。一般公众往往会过高地估计与死亡相关的低概率风险的可能性,而过低地估计与死亡相关的高概率风险的可能性。而后一种倾向会导致过分自信的偏见。对专家而言,尽管他们在评估各种风险时也会出错,但他们至少不会像普通公众那样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

2. 工程安全等级的划分

安全等级的划分具有非常重要的经济意义。如果把安全等级制定得过高,就会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反之,则会增大工程风险的概率。给出一个符合实际的安全等级是非常有必要的。然而,等级划分并非易事,因为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它们的关系也是错综复杂的。目前,对工程安全等级进行划分比较有效的一种方法是“模糊集理论”。以该理论为支撑,我们只需通过输入相关参数就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安全系数,根据不同工程领域的安全标准划分出相应的安全等级。


2.1.3 工程风险的防范与安全

1. 工程的质量监理与安全

工程质量监理是专门针对工程质量而设置的一项制度,它是保障工程安全,防范工程风险的一道有力防线。

工程质量监理的任务是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

2. 意外风险控制与安全

事故预防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重复性事故的预防;二是对可能出现事故的预防。

建立工程预警系统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之一。通过工程预警系统的建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前预判工程风险的发生概率,从而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准备。

意外风险的应对通常采取的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遏制、风险化解、风险自留等。

3. 事故应急处置与安全

要有效应对工程事故,不应该是等到事故发生之后才临时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救援,而是事先就应该准备一套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为保证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提供坚实的保障。

另外,面对工程风险,仅靠专业人员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治理工程事故。首先,平时应加强防灾培训教育和演练,提升公民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其次,积极发动民间志愿组织,鼓励志愿者有序参与救援行动。


2.2 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

在工程风险的评价问题上,有人以为这是一个纯粹的工程问题,仅仅思考“多大程度的安全是足够安全的”就可以了。实际上,工程风险的评估还牵涉社会伦理问题。工程风险评估的核心问题“工程风险在多大程度上是可接受的”,其本身就是一个伦理问题,并涉及工程风险可接受性在社会范围的公正问题。因此,有必要从伦理学的角度对工程风险进行评估。


2.2.1 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原则

1. “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风险评估原则意味着在风险评估中要体现“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的伦理思想,充分保障人的安全、健康和全面发展,避免狭隘的功利主义。在具体的操作中,尤其要做到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关注,重视公众对风险信息的及时了解,尊重当事人的“知情同意”权。

2. “预防为主”原则

在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中,我们要实现从“事后处理”到“事先预防”的转变,坚持“预防为主”的风险评估原则。充分预见工程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坚持“预防为主”的伦理评估原则,还要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升人们的安全意识。与此同时,还要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完善预警机制,建立应急预案,培训救援队伍,加强平时安全演习等。

3. “整体主义”原则

在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中要有大局观念,要从社会和生态整体的视角来思考某一具体的工程实践活动所带来的影响。

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我们不应该只关心某个企业、某个团体或某个人的局部得失,而是把它放在整个社会背景之中来考察其利弊得失,否则就会陷入“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的困境。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在工程生态效果的评估中,也要把工程和周围的环境看成一个整体,考察它对环境所造成的短期影响及长期影响。

4. “制度约束”原则

“制度约束”原则是实现工程伦理有效评估的切实保障途径。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

其次,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问责机制。

最后,还要建立媒体监督制度。


2.2.2 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途径

1. 工程风险的专家评估

相对于其他评估途径,专家评估是比较专业和客观的评估途径。专家评估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成本-收益分析法。

在具体操作中,专家评估可采取专家会议法和特尔斐法两种方法结合进行。

2. 工程风险的社会评估

与专家重视“成本-收益”的风险评估方式不同,社会评估所关注的不是风险和收益的关系,而是与广大民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方面,它正好与专家评估形成互补关系,使风险评估更加全面和科学。

3. 工程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

工程风险的直接承受者是公众,所以在风险评估中必须要有公众的参与,否则工程风险的评估有可能沦为形式,起不到真正的效果。

另外,公众的参与可以弥补专家评估的不足。

公众参与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前提是相关机构要进行信息公开。


2.2.3 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方法

1. 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主体

评估主体在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发挥着主导作用,决定着伦理评估结果的客观有效性和社会公信力。

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主体可分为内部评估主体和外部评估主体,前者指参与工程政策、设计、建设、使用的主体,包括工程师、工人、投资人、管理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后者指上述主体以外的组织和个人,主要包括专家学者、民间组织、大众传媒和社会公众。

2. 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程序

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第一步是信息公开。

第二步是确立利益相关者并分析其中的利益关系。

第三步是组织利益相关者按照民主原则进行充分的商谈和对话。

3. 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效力

就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效力而言,其含义是指伦理评估在防范工程风险出现中的效果及其作用。

考察工程风险伦理评估的效力,要遵守如下几个原则:

(1) 公平原则。

(2) 和谐原则。

(3) 战略原则。


2.3 工程风险中的伦理责任

2.3.1 何谓伦理责任

1. 对责任的多重理解

责任是人们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概念,许多学科如法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伦理学等都涉及和关注责任问题,因此,人们对责任的理解呈现出多维度、多视角的状况。

不论何种类型的责任,都包含如下几个要素:① 谁来负责;② 对何事负责;③ 对谁负责;④ 面临指责或潜在的处罚;⑤ 规范性准则;⑥ 在某个相关行为和责任领域范围之内。

2. 伦理责任的含义

“伦理责任”的含义,可以通过与其他责任类型相比较的方式进行。

首先,伦理责任不等于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属于“事后责任”,而伦理责任则属于“事先责任”。

其次,伦理责任也不等同于职业责任。职业责任是工程师履行本职工作时应尽的岗位(角色)责任,而伦理责任是为了社会和公众利益需要承担的维护公平和正义等伦理原则的责任。


2.3.2 工程伦理责任的主体

1. 工程师个人的伦理责任

工程师的特殊能力决定了他们在防范工程风险上具有不可推卸的伦理责任,即工程师应有意识地思考、预测、评估其所从事的工程活动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主动把握研究方向;在情况允许时,工程师应自动停止危害性的工作。除了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履行伦理责任外,还应利用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制止违背伦理的决策和实际活动,主动降低工程风险,防范工程事故的发生。

2. 工程共同体的伦理责任

工程事故中的共同伦理责任是指工程共同体各方共同维护公平和正义等伦理原则的责任。这种责任强调个人要站在整体的角度理解伦理责任,通过工程共同体各方相互协调承担共同伦理责任,积极主动履行共同伦理责任。


2.3.3 工程伦理责任的类型

1. 职业伦理责任

职业伦理应当区别于个人伦理和公共伦理。职业伦理是职业人员在自己所从业的范围内所采纳的一套标准。

职业伦理责任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义务-责任”;二是“过失-责任”;三是“角色-责任”。

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责任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对风险承担责任。

2. 社会伦理责任

工程师对企业的利益要求不应该是无条件地服从,而应该是有条件地服从,尤其是公司所进行的工程具有极大的安全风险时,工程师更应该承担起社会伦理责任。

3. 环境伦理责任

具体而言,环境伦理责任包含如下几个方面:

① 评估、消除或减少工程决策所带来的环境影响;

② 减少工程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及社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使用阶段;

③ 建立一种透明和公开的文化,使得关于工程的环境风险的真实信息能够和公众进行平等的交流;

④ 促进技术的正面发展用来解决难题,同时减少技术的环境风险;

⑤ 认识到环境的内在价值,而不是将环境看作免费产品;

⑥ 国际间以及代际间的资源分配问题;

⑦ 促进合作而不是竞争战略。


本章概要

工程是根据自然规律和人类需求创造出来的一个自然界原初不存在的人工系统,它包含自然、科学、技术、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要素,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复杂系统。如果不进行定期的维护与保养,它就会自发地从有序走向无序。因此,工程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其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工程内部技术因素的不确定性、工程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工程活动中人为因素的不确定性。

由于工程总是潜藏着风险,因此所有的工程规范都把安全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上,都要求工程师必须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但是,由于工程系统内外的不确定因素,无论工程规范制定得多么完善和严格,仍然不能把风险的概率降为零,也就是说,总会存在一些“正常事故”。因此,在对待工程风险问题上,人们不能奢求绝对的安全,只能把风险控制在人们可接受的范围之内。这就需要对风险的可接受性进行分析,界定安全的等级,针对一些不可控的意外风险事先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在工程风险的评价问题上,有人认为它是一个纯粹的工程问题,仅仅思考“多大程度的安全是足够的安全”就足够了。实际上,它还牵涉社会伦理问题。工程风险评估的核心问题“工程风险在多大程度上是可接受的”本身就是一个伦理问题,其核心是工程风险可接受性在社会范围的公正问题。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原则要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整体主义和制度约束等原则,工程风险的伦理评估途径包括专家评估、社会评估和公众参与等。

工程风险所带来的伦理问题使责任变得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为复杂和尖锐。工程师不但应具有职业伦理责任,同时还应具有社会伦理责任和环境伦理责任。作为专业人员,工程师具有一般人不具有的专门的工程知识,他们比其他人更了解工程中潜在的风险。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责任和社会伦理责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则会发生冲突,比如工程师在知道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有可能对公众的生命财产产生危害时,是应该坚持保密性的职业伦理要求,还是遵循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置于首要地位的社会伦理责任要求?这需要工程师在职业伦理责任和社会伦理责任之间进行合理的权衡。


思考与讨论

  1. 工程为何总是伴随着风险?导致工程风险的因素有哪些?
  2. 工程风险的可接受性为何是相对的?
  3. 如何防范工程风险,有哪些手段和措施?
  4. 评估工程风险需要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5. 公众参与在工程风险评估中起什么作用?
  6. 什么是伦理责任?工程师需要承担哪些伦理责任?
  7. 如何在职业伦理责任和社会伦理责任之间保持平衡?

第3章:工程中的价值、利益与公正


引导案例:南水北调工程——跨流域调水中的利益协调

南水北调工程,是把长江流域丰盈的水资源抽调一部分送到华北和西北地区,缓解北方地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局面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我国水资源的空间分布很不均匀,南方水资源占全国的80%左右,而北方仅占20%左右。北方地区尤其是黄淮海地区长期受到干旱缺水的困扰,水资源短缺与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南水北调工程旨在通过跨流域的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南北方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南水北调工程规划分东、中、西三条线路从长江调水,横穿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总调水规模448亿m3,供水面积达145万km2,受益人口4.38亿人。东线工程位于东部,因地势低需抽水北送至华北地区。中线工程从汉水与其最大支流丹江交汇处的丹江口水库引水,自流供水给黄淮海平原大部分地区的20多座大中城市。西线工程地处青藏高原,由长江上游向黄河上游补水,海拔高,地质构造复杂,地震烈度大,工程技术复杂,耗资巨大,现仍处于可行性研究的过程中。2002年12月27日,南水北调工程正式开工,先期实施东、中线一期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从江苏扬州三江口通过扬州江都水利枢纽提水,途径江苏、山东、河北三省向华北地区输送生产生活用水。东线一期工程于2013年11月15日通水。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于2003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工程从丹江口水库调水,沿京广铁路线西侧北上,全程自流,向河南、河北、北京、天津供水,包括丹江口大坝加高、渠首、输水干线、汉江中下游补偿等内容。干线全长1432km,年均调水量95亿m3,其中分配河南37.69亿m3、河北34.73亿m3、北京12.35亿m3、天津10.15亿m3。2014年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正式通水。北京、天津、河北、河南4个省市沿线约6000万人可以直接喝上水质优良的汉江水,近一亿人间接受益。


3.1 工程的价值及其特点

“工程”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包括诸多技术门类,不仅有土木建筑工程,还有机械工程、水利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航空航天工程、环境工程、核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等许多种类。就是说,我们这里所涉及的工程不限于建筑业,还包括工业制造业、农业(第一产业)以及医疗、金融等第三产业。

3.1.1 工程的价值导向性

从宏观上讲,对人类而言工程具有巨大的正面价值,任何否定工程这种积极作用和正面价值的观点无疑都是错误的。

从微观上讲,即从具体的工程项目来看,作为人们自觉主动地变革自然的实践活动,工程活动是具有强烈的价值导向的。

3.1.2 工程价值的多元性

实际上,工程可以服务于多个方面的目的,就是说工程不仅具有经济价值(“工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一个最重要因素”),也有科学、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多方面的价值。有人对这些价值视而不见,反过来批判工程价值的狭隘性和单向度,这是没有道理的。

1. 工程的科学价值

工程制造的科学仪器、设备、基础设施(例如哈勃望远镜、核聚变装置、航天器试验舱、数据处理所需的巨型计算机等),是现代科学研究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2. 工程的政治价值

工程政治价值的一个极端表现是其军事价值:先进的工程技术往往率先被用于开发武器装备,例如电子计算机、原子弹。而科学技术特别是科学技术在工程化、产业化上的新进展,不断开辟新的原料来源,摆脱了对原产地的依赖,这样就以和平的方式改变了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格局。

3. 工程的社会价值

总体而言,现代科学技术尤其是其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提高了生活质量。

工程的社会价值并不是只有正向的、积极的一面,例如对社会分层的作用就具有正负双面性。

4. 工程的文化价值

文化活动、文化产业、文化事业需要先进的工程科学技术为之提供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和技术手段(如国家大剧院项目)。

所有工程都是科技、管理、艺术等要素的集成和结晶,好的工程活动及其产品能够给人以美的享受,具有文化艺术价值。标志性的工程还会成为所在地和所属民族的精神纽带,有助于增进民族和国家的自豪感和凝聚力。

工程实践及其职业所包含的造福人类、不断创新、追求质量和效率、团队合作、务实精准等工程精神,是工程内在的思维方式、行事方式及行为规范,对社会其他亚文化(如商业文化)具有积极的影响作用,这本身就属于文化范畴,具有文化价值属性。

5. 工程的生态价值

传统工程(这里主要指变革和改造自然界的自然工程,不包括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工程”)以自然界为作用对象,从自然界获取资源和能源来满足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由于不加节制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肆意向自然环境排放废弃物,结果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危及人类持续发展的严重危机。在这个意义上讲,这样的工程的生态价值是负面的。人们逐渐认识到这些问题,工程也开始转向节能、降耗、绿色、环保、低碳以及环境友好型方向,大力开发新兴能源,发展循环经济,所以,工程的生态价值的性质也在发生转变。有些工程成果可以微妙的方式发挥生态价值作用。

3.1.3 工程价值的综合性

工程作为变革自然的造物实践,是一个综合集成了科学、技术、经济、管理、社会、伦理、生态等各方面要素的整体,所以一般来说,一项工程总是包含着多种价值。


3.2 工程所服务的对象与可及性

工程活动是有非常明确的目标的行为,工程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即在诸多方面可以带来利益和好处。那么,工程所带来的利益和好处如何分配?这无疑属于社会伦理问题,尤其是公平公正问题。

前面曾指出,经济、政治(军事)、社会、文化、科学、生态等各个领域都有各自的工程,不同领域的工程具有不同的要求和特点。这里,我们探讨主要追求经济价值的经济领域的工程。

3.2.1 目标人群:预期的受益者

工程活动是一个项目一个项目进行的,项目是工程活动的基本单元,而工程项目在时空分布上是不均匀的,它将资金、技术、人力、材料等资源聚集于特定时空点,只能服务于特定的人群,而不会是所有人。

市场经济下,工程受益人群的确定,一般是由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调控,通过产品价格配置资源,实际上是按照购买能力(以及支付意愿)为标准来确定谁能享受工程结果,即工程产品和服务。

3.2.2 可及与普惠:以产品价格为例

工程产品(或服务)是联系工程(产品)与社会(消费者)的重要纽带,其价格是供需双方都非常关注的参数,它直接反映着工程主体(即企业)与工程用户(即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影响工程产品和服务的可及性和普惠性的因素,除了与潜在用户的经济状况直接相关的价格因素外,还有潜在用户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3.3 工程实践中的攸关方与社会成本承担

前面指出,有一类关涉公平公正的工程问题,它们未必是由企业、工程师、业主的主观故意造成的,但是问题的影响范围非常广泛,涉及人数众多,性质也很严重。而且由于这类问题还没有完全被纳入项目发起方的视野,容易造成解决问题的责任落空,所以这类问题更需要关注和研究。

3.3.1 邻避效应

“邻避设施”是指能使大多数人获益,但对邻近居民的生活环境与生命财产以及资产价值带来负面影响的“危险设施”(Hazardous Facilities),如垃圾场、变电站、殡仪馆、炼油厂、精神病院等。

邻避行为突出地反映了工程项目建设的利益—损害承担不公正问题。

在国外,邻避冲突主要围绕兴建公共基础设施,而在我国,发生邻避效应的项目不仅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还有工业建设项目。

邻避事件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不一定是现实的危害,而是居民对危害的心理担忧和风险感知。

3.3.2 工程活动的社会成本

工程的社会成本主要表现在:

① 对环境、资源影响所形成的社会成本

② 对社会影响所形成的社会成本

③ 对经济影响所形成的社会成本

3.3.3 (利益)攸关方

1963年,美国斯坦福学院的学者第一次对“利益相关者”下了定义: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

弗里曼(Freeman)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

米切尔(Mitchell)在考察了多种利益相关者定义后认为,作为利益相关者必须具备三个条件:① 影响力 ② 合法性 ③紧迫性。

斯塔里克(Starik)从动态角度考察,提出了现实利益相关者和潜在利益相关者的分类。

克拉克森(Clarkson)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的活动中投入了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以及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承担了一定风险的群体。”

国内有学者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企业实现目标过程的影响。

工程伦理的关注点恰恰在于目标人群之外的第三方可能受到工程及其结果影响尤其负面影响的情况。在这里,“利益相关者”的更为确切的含义是“承受者”,因为以往利益相关者概念包含主动对企业有投入、有图报、起影响作用的意思,而这里更强调“无辜者”“局外人”“第三方”被动地蒙受损害、承担风险。

目标人群与攸关方(承受者)的简单对比

为了突出显示视域由目标人群扩大到攸关方(承受者)的变化,下表对两者作了粗略的对比。


3.4 公正原则在工程的实现

公平正义(简称公正)①是人类社会长久以来的不懈追求,伦理学家赋予其极高的地位。有人指出,公正是关于社会关系的恰当性(或合理性)的最高概念,它也是一种德性,《美国哲学百科全书》称之为“社会道德责任的典范”。② 亚里士多德说:“公正不是德性的一个部分,而是整个德性。”③美国著名伦理学家罗尔斯说:“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德性一样。”④所以,公正不仅是工程师个人的责任和追求,也是作为一种社会建制的工程职业的责任和追求。

前面分析和揭示了工程中公正问题的表现及其形成机理,下面来探讨如何在工程中实现公正原则。

3.4.1 基本公正原则

所谓公正或公平,又称为正义,原意指“应得的赏罚”(desert)。⑤ “应得”抽象地说是一种对等和同等地对待。但公正不等于平等,实际上,它还规定了不平等的程度。公正最基本的概念就是每个人都应获得其应得的权益,对平等的事物平等对待,不平等的事物区别对待。当然,确定一个人应得的利益可以有多种方式,例如可以根据其工作、能力、品行或需要等各种标准来衡量。

美国伦理学家理查德·T.·德·乔治提出了四种类型的公正:

(1) 补偿公正,是对一个人曾经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进行补偿;

(2) 惩罚公正,是对违法者或做坏事的人进行惩罚;

(3) 分配公正,指公正地分配福利和负担;

(4) 程序公正,规定了判决的过程、行为或达成的协议的公正性。

一般情况下,人们把公正狭义地理解为分配公正,关注社会利益和社会负担的合理分配问题。工程领域里基本的分配公正主要是指,工程活动不应该危及个体与特定人群基本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不同的利益集团和个体应该合理地分担工程活动所涉及的成本、风险与效益;对于因工程活动而处于相对不利地位的个人与人群,社会应给予适当的帮助和补偿。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公正与效率经常发生冲突。公正强调人们应当得到的权益,效率则关注现实活动目标的实现。工程活动中的道德抉择,必须解决如何兼顾公正与效率这个问题。首先,科技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工程活动影响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工程活动一定要坚持基本的分配公正。其次,公正是相对于具体的社会情境而言的,不存在绝对的公正。

3.4.2 利益补偿:原则与机制

基本分配公正的实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它的基本实现途径是,在不同利益与价值追求的个人与团体间的对话的基础上,达成有普遍约束力的分配与补偿原则。

为了在工程实践中实现基本公正,在工程项目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几方面机制:

第一,进行项目社会评价。

第二,针对事前无法准确预测项目的全部后果,以及前期未加考量的公正问题,应引入后评估机制。

第三,针对仅瞄准目标人群的局限,扩大关注的视域,开展利益相关者分析。

3.4.3 利益协调机制:公众参与

在我国,传统的工程管理体制多是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结构,在决策过程中,重行政和精英主导,缺乏公众参与;在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注重工程建设,忽视运行管理;在工程效应评价中,偏重经济效应,忽视社会效应,在工程快速审批和上马的同时,往往伴随着诸多不可调和或未经考虑的矛盾冲突。为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建立相关者的利益协调机制,吸收广大公众参与工程的决策、设计和实施全过程。

首先,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做到知情同意。

其次,为保证程序公正,吸收攸关方参加到工程的决策、建设、运营之中。


本章概要

工程实践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工程活动是价值导向很强的一种实践活动,可以应用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科学、生态等诸多领域,发挥相应的价值。只看到工程具有经济价值,而看不到工程在经济之外的其他方面也具有重大价值,以及认为工程在改造自然方面只会造成环境的破坏,只有负面价值,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

就工程项目而言,发起方都期望项目实现自己的利益,这是工程发展的动力。但是,有收益就有付出和代价。特别是,工程活动影响的外部性,即后果影响范围超出了目标人群,扩散到其他社会成员以及生态环境,这就引发了分配公正的问题。

应该全面考虑工程的收益和成本,建立补偿机制,对利益受损方给予补偿,以实现分配公正。面向未来,应建立公众参与工程决策的机制,以保证工程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贡献。


思考与讨论

  1. 本来工程具有经济、政治、文化、科学、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价值,但有人常常只看到工程价值的单维性(如狭隘的经济价值,“对人的挤压”等),为什么呢?
  2. 攸关方(利益相关者)如何识别和确定?
  3. 有些利益相关者(如子孙后代、动植物)的权利在当下没法被充分代表,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确保他(它)们的“权益”、实现公正?
  4. 在西方工程伦理学研究中,与工程有关的公正问题的一种表现,常涉及工程教育、就业中的歧视问题。工程职业在西方一般属于社会中(上)层,过去美国工程师以白人男性为主,客观上存在性别和种族分布不均衡问题,有人认为可能存在性别和种族歧视。当前,在我国高校招生和职业选择中,工科、工程师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如何?

第4章: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伦理


引导案例:DDT 与 《寂静的春天》

1962年,一部颇有争议的书《寂静的春天》在美国问世,它是一位名叫蕾切尔·卡逊 (Rachel Carson) 的科普作家历经四年的调查结果。在这部著作里,她向对环境问题还没有心理准备的人们讲述DDT杀虫剂对生物、人和环境的危害。在此之前,人们对DDT造成危害的严重性一直毫无察觉。除了某些学术期刊,大众媒体还根本没有相关的危险性的报道。尽管她的著作遭到惊讶、怀疑,甚至无情的指责,但越来越多的调查证实了DDT的危害性。为此,国会召开了听证会,美国环境保护局在此背景下成立;环境科学由此诞生;大规模的民间环境运动由此展开。

DDT是瑞士昆虫学家保罗·穆勒 (Paul Müller) 在1939年发现的。作为一种有效的杀虫剂,它的优点是明显的:广谱、药效持久、易溶于油脂、易合成、对人体明显的损害小。因此,“二战”期间,它被用于士兵、难民和俘虏,有效地阻止了斑疹伤寒病的传播。穆勒也因此荣获了1944年的诺贝尔化学奖。


4.1 工程环境伦理观念的确立

工程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工程的目标就是把自然的规律与人的目的性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既遵循自然规律又满足了人的需要。工程必须与人和社会打交道,由此会产生一系列社会伦理问题;另一方面,工程是改造自然的活动,需要直接与自然打交道,在文明社会中又会产生出诸多环境伦理问题。社会伦理问题涉及人与人的道德关系,传统的人际伦理学对此已有深入研究。环境伦理问题涉及人与自然环境的道德关系,对现代工程既重要又容易被简单化。一个好的工程必须要认真对待工程活动的环境伦理问题。

4.1.1 工业化过程中保护环境的两种思路

产生于19世纪的资源保护主义和自然保护主义,虽然两者都强调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但价值观和保护目的却截然不同。

资源保护主义的主张是“科学管理,明智利用”,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开发利用。严格地说,这是一种人类中心主义的资源管理方式,它要保护的不是自然生态体系,而是人的社会经济体系。尽管如此,这种功利主义自然保护思想在进入20世纪以后一直是资源保护运动的基本原则。

自然保护运动虽不如前者那样具有声势,但却是一种超越了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资源保护思想。它要保护的不是人在资源中的利益,而是自然本身的利益;它保护自然的首要目的不是人类的利用,而是为了自然自身。

这两种思想是造成今天环境伦理学内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对峙的直接根源。

4.1.2 工程环境伦理的基本思想

环境伦理思想和理论,依据是否只以人类的利益作为价值和道德判断的标准,大致可分为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两大阵营。

人类中心主义是指在作价值判断时,把人的利益作为一切价值的尺度。在这种意义上,技术与工程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只能是、也应当是人的利益;而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它的利益是次要的,可以忽略的。从这种立场出发,道德原则的制定与选择的唯一相关因素必然是人的利益,一切以满足和实现人的需要和利益为前提,因为人是唯一具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的物种,人对自然并不存在直接的道德义务,如果说人对自然有义务,那么这种义务应当被视为只是对人的义务的间接反映。

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认为人类既不在宇宙的中心位置,也不是一切价值的源泉,他的利益不能成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人与自然的恰当关系应该是,人类只是自然整体的一部分,他需要将自己纳入更大整体之中才能客观地认识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依据这种认识,非人类中心主义者试图把道德关怀的范围从人类扩展到非人类的生命或自然存在物上。

由于依据的理论不同,其各自的主张差异很大。如主张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大到有感觉的生命即动物身上,以彼得·辛格 (PeterSinger) 的动物解放论和汤姆·雷根 (Tom Regan) 的动物权利论为代表;主张把道德关怀的对象范围扩大到一切有生命的存在,倡导一种尊重生命的态度,以阿尔贝特·史怀泽 (AlbertSchweitzer) 和保罗·泰勒 (PaulTayler) 的生物中心主义为代表;还有一种更为激进的道德立场,被称为生态中心主义或生态整体主义,它主张整个自然界及其所有事物和生态过程都应成为道德关怀的对象,以利奥波德 (AldoLeopold) 和深层生态学为代表。这些不同的思想主张贯穿在一起,可以明显地看出道德关怀范围由小变大的过程。

4.1.3 工程环境伦理的核心问题:自然的价值与权利

工程环境伦理的核心问题是自然的价值与权利问题。承认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在工程活动中需要面对的问题。

美国著名环境伦理学家罗尔斯顿 (HolmesRolstonⅢ) 对自然界呈现的各种价值进行了细致的阐述,指出了自然界的多种价值。所有这些价值通常被概括为两大类: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工具价值是指自然界对人的有用性。内在价值为自然界及其事物自身所固有,与人存在与否无关。

从当今的生态实践来看,秉持人与自然协同进化的价值观更为恰当,这种价值观倾向于承认自然界生物个体以及整体自然 (生态系统、生物圈) 的各种价值。

自然界的权利主要表现在它的生存方面,即它自身拥有按照生态规律持续生存下去的权利。这也就是为什么环境伦理学要把承认自然界的价值作为出发点,主张把道德权利扩大到自然界其他事物的原因,他们要求赋予自然事物在自然状态中持续存在的权利。


4.2 现代工程中的环境伦理

人类的工程活动就是干预自然,改变环境,因此,任何工程都必须对环境负有责任。

我国正处在经济建设的大发展中,一方面,要通过工程建设发展经济;另一方面,要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并重,就必然对工程与环境的关系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就决定了工程活动必然涉及环境伦理问题。

4.2.1 现代工程的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会引起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这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包括占用土地资源、水土流失、生态失衡、气候异常,以及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尘埃等。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类:① 消耗大量的能源和天然资源;② 产生各种建筑垃圾、废弃物、化学品或危险品污染环境;③ 工地产生的污水造成水污染;④ 噪声和振动的影响;⑤ 排出有害气体或粉尘污染空气,威胁人们的健康;等等。

自然界的运行有自身的规律,人类的活动首先应该遵循自然规律,然后才是在遵循自然规律基础上改变自然。

现代工程活动需要依靠科学,但不能只依靠科学,因为科学在处理问题时有初始条件和边界条件,超越了它就必然出现错误,各类工程皆同一理。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科学不能解决我们面临的所有问题,而引导着科学如何使用的观念却发挥着先导性的作用。

4.2.2 现代工程的环境道德要求

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是人类生存相互依赖的两个方面。没有保护环境,工程建设就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和物质来源。因此,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是密不可分的。

事实上,一个好的工程完全可以实现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关键是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体现出环境伦理意识,以良好的环境伦理意识来促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工程建设中需要树立环境伦理意识,既重视自然的内在价值并尽力维护它,又要充分认识到它的工具价值,要充分开发它,利用它,这就要求我们在工程建设中把自然的需求和人类的需要结合起来综合考虑,审慎开发利用我们的自然环境,在遵循生态规律的基础上实现人自身的目的。

4.2.3 现代工程的环境价值观

工程理念是工程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工程活动的灵魂。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需要新的工程观,这种工程观既要体现以人为本,又要兼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协调发展。

绿色工程环境价值观强调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力图把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用兼顾环境、社会和经济等方面的多价值标准来评价工程,实现各种利益最大程度的协调,统筹兼顾,达到各方利益最大化。

4.2.4 现代工程的环境伦理原则

现代工程活动中的环境伦理原则主要由尊重原则、整体性原则、不损害原则和补偿原则四部分构成。

(1) 尊重原则:一种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它是否体现了尊重自然这一根本性的道德态度。

(2) 整体性原则:一种行为是否正确,取决于它是否遵从了环境利益与人类利益相协调,而非仅仅依据人的意愿和需要这一立场。

(3) 不损害原则:一种行为,如果以严重损害自然环境的健康为代价,那么它就是错误的。

(4) 补偿原则:一种行为,当它对自然环境造成了损害,那么责任人必须作出必要的补偿,以恢复自然环境的健康状态。

当人类的利益与自然的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可以依据一组评价标准对何种原则具有优先性进行排序,并通过运用排序后的原则秩序来判断我们行为的正当性。这一组评价标准由更基本的两条原则组成。

(1) 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原则:人类一切活动都应服从自然生态系统的根本需要。

(2) 需要性原则:在权衡人与自然利益的优先秩序上应遵循生存需要高于基本需要、基本需要高于非基本需要的原则。


4.3 工程师的环境伦理

工程师是现代工程活动的重要主体,他们需要直接与工程打交道,这种特殊的职业特点,就决定了他们在环境保护中需要承担更多的伦理责任。

4.3.1 工程共同体的环境伦理责任

工程共同体的环境伦理主要指工程过程应切实考虑自然生态及社会对其生产活动的承受性,应考虑其行为是否会造成公害,是否会导致环境污染,是否浪费了自然资源,要求企业公正地对待自然,限制企业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最大限度地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工程共同体通常是由项目投资人、设计者、工程师和工人构成,尽管每个成员担负的环境伦理责任是不一样的,但在工程活动中前三者的作用远大于后者,他们对工程的环境影响应该负有主要责任。

4.3.2 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

随着工程对自然的干预和破坏能力越来越巨大、后果越来越危险,工程师需要发展一种新的责任意识,即环境伦理责任。

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包含了维护人类健康,使人免受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带来的痛苦和不便;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不遭破坏,避免其他物种承受其破坏带来的影响。

从伦理的角度来看,工程师担负的责任与其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等的。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不只是赋予工程师责任和义务,还同时赋予他相应的权利,使得他能在必要时及时中止他的责任和义务。

4.3.3 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规范

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规范就是针对工程师在面临环境责任时可以使用的行动指南。

因此,工程师环境伦理规范对于现代工程活动意义重大。它不仅能为工程师在解决工程与环境的利益冲突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而且还可以帮助工程师处理好对雇主的责任以及对整个社会的责任之间的冲突。当一个工程面临着潜在的环境风险时,或者工程的技术指标已达到相关标准,而实际面临尚不完全清楚的环境风险时,工程师可以主动明示风险。


本章概要

本章系统地介绍了工业化时代环境保护的两种不同路线:资源保护主义和自然保护主义。资源保护主义的主张是“科学管理,明智利用”,保护的目的是更好地开发利用。自然保护主义要求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资源保护思想。它要保护的不是人在资源中的利益,而是自然本身的利益。这两种思想是造成今天环境伦理学内部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对峙的直接根源。

环境伦理试图从道德的层面将环境保护确定下来,使之变成工程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在上述两种路线之间形成了各种思想学说,如人类中心主义、动物解放论、动物权利论、生物中心主义、生态整体主义等思想流派,这些思想流派都把自然的价值与权利问题看成是环境伦理的核心问题,都围绕着这些根本性的问题展开思想论述。虽然众说纷纭,但整体上我们仍然能够清晰地看出对自然的道德关怀范围在不断扩展,甚至有人认为,这些不同的环境保护主张,反映出人们理解人与自然关系不同的道德境界。这些思想为工程技术人员在处理各不相同的环境问题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持。

现代的工程活动对自然干预程度之大,使得我们必须考虑工程的环境责任。在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成为社会发展观念的主导下,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并重已成为社会的共识,这对工程与环境的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就决定了工程活动必然要考虑环境伦理问题。

为此,现代的工程活动首先要从观念上改变征服改造自然的态度,充分地理解自然规律,在尊重自然规律的情况下,通过工程活动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发展。这要求我们转变观念,并建立起一个既有利于人类,又有利于自然的工程活动的价值评价体系,走绿色工程的道路。

依据有利于人类和自然的价值评价体系,我们提出了工程活动中工程技术人员需要遵循的环境伦理原则。这组原则主要由尊重原则、整体性原则、不损害原则和补偿原则四部分构成。

在具体场景中,如果原则运用出现冲突情况,我们可以依据一组评价标准对何种原则具有优先性进行排序,并通过运用排序后的原则秩序来判断我们行为的正当性。这一组评价标准由更基本的两条原则组成。

(1) 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原则:人类一切活动都应服从自然生态系统的根本需要。

(2) 需要性原则:在权衡人与自然利益的优先秩序上应遵循生存需要高于基本需要、基本需要高于非基本需要的原则。

事实上,只要具有了尊重自然的基本态度,并按照上述原则行动,冲突的情况就很难出现,而罕见的极端情况会在出现以前就得到化解。

环境伦理学从理论的层面为工程师负有环境伦理责任提供了理论基础,但这并不能保证他们在工程实践过程中采取相应的行为保护环境。工程师在工程实践活动中的多重角色,使其对任何一个角色都负有伦理责任,如对职业的责任、对雇主的责任、对顾客的责任、对同事的责任、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等,当这些责任彼此冲突时,工程师常常会陷入伦理困境之中,因而需要相应的制度和规范来解决此类困境。


思考与讨论

  1. 为什么DDT在技术上是成功的,而在生态上是失败的?
  2. 从生态视角来看,你认为怒江适合水电开发吗?
  3. 如何理解“工程师的环境伦理原则”?它是限制了工程师的行为,还是对工程师行动提供制度性的保护?为什么?
  4. 从“松花江特大污染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例看,人可以为自然代言吗?
  5. “都江堰水利工程”反映出来的生态智慧给我们哪些启示?

第5章:工程师的职业伦理


引导案例:2008 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

2008年中国奶制品污染事件是一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事件起因是很多食用三鹿集团生产的奶粉的婴儿被发现患有肾结石,随后在其奶粉中发现化工原料三聚氰胺。其后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对国内的乳制品厂家生产的婴幼儿奶粉的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后,事件迅速恶化,包括伊利、蒙牛、光明、圣元及雅士利在内的多个厂家的奶粉都检出三聚氰胺。该事件重创中国乳制品信誉,多个国家禁止了中国乳制品进口。

2008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发改委联合发文《乳制品工业产业政策(2009年修订)》;同时启动重新制定乳制品的《杀菌乳安全标准》《灭菌乳安全标准》和《生鲜乳安全标准》的工作。10月9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出台,该《条例》通过总则、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三个章节对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作了规定。2011年6月1日,由原卫生部批准公布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共包括66项具体标准,涉及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所有乳类和乳制品。这是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对1986年颁布的乳品标准进行的一次重大修订,因此也被称为乳品新国标。国家对奶制品污染事件的关注及其后的一系列重大政策、规范、标准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中国乳制品行业的职业建设。


5.1 工程职业

传统的工程师“职业”概念中包含了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二是职业伦理;而现代赋予工程师“职业”以更多的内涵,“诸如组织、准入标准,还包括品德和所受的训练以及除纯技术外的行为标准”。

5.1.1 职业的地位、性质与作用

职业把社会中的人们以“集团”或“群体”的形式联系起来,而这个职业“群体”从一开始就是有一定目标或一定意图并担任一定社会职能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职业是社会组织的一种形式。

职业共同体的形成为职业自治 (professional autonomy,也可译为“职业自主”) 提供了现实条件。

5.1.2 工程社团是工程职业的组织形态

工程职业包含了知识的高度专业化与关乎公众福祉两个层面。这样,工程师与社会之间就存在一种信托关系。政府和公众相信,只有加强职业的自我管理以及完善职业的行为标准,才能更有效地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与福祉。要满足这一要求,就必须加强工程的职业化进程。工程社团以职业共同体为组织形式,为工程职业化提供了自我管理和科学治理的现实路径;工程共同体的职业治理以工程社团为现实载体,通过制定职业的技术规范与从业者的行为规范方式,实现对工程职业及其从业者的内部治理和社会治理。

5.1.3 工程职业制度

一般来说,工程职业制度包括职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执业资格制度。

工程师职业准入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高校教育及专业评估认证、职业实践、资格考试、注册执业管理和继续教育五个环节。

职业资格制度是以职业资格为核心,围绕职业资格考核、鉴定、证书颁发等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的统称。

执业资格制度是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较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或工种实行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


5.2 工程职业伦理

西方各工程社团的职业伦理章程在订立之初,就以敦促工程师遵守职业标准操作程序和规定的职业义务为基本要求。此后,又不断反思诸如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挑战者号”失事等重大灾害性工程事故产生的原因和对人类未来的深远影响,评估章程应用的实际后果,修正在不同工程实践情境下具体的规范条款,细化工程师进行工程活动的诸多责任。

5.2.1 作为职业伦理的工程伦理

首先,作为职业伦理的工程伦理是一种预防性伦理。

其次,作为职业伦理的工程伦理是一种规范伦理。

最后,作为职业伦理的工程伦理是一种实践伦理,它倡导了工程师的职业精神。

5.2.2 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

近代以来,工程师群体受到社会进步及科技进步的影响,其职业责任观发生了多次改变,归纳起来经历了从服从雇主命令到“工程师的反叛”、承担社会责任、对自然和生态负责四种不同的伦理责任观念的演变。工程师职业责任观的演变直接导致了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的发展。在当今欧美国家,确保工程师个人遵守职业标准并尽职尽责,已成为现代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的核心。

具体来说,工程师责任包含三个层面的内容,即个人、职业和社会,相应地,责任区分为微观层面 (个人) 和宏观层面 (职业和社会)。

5.2.3 工程职业伦理的实践指向

首先,伦理章程要求工程师以一种强烈的内心信念与执着精神主动承担起职业角色带给自己不可推卸的使命——“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促进人类的福祉”,并在履行职业责任时践行工程伦理的基本价值准则,并把这种自愿向善的道德努力升华为良心,勉励工程师在工作中“对良心负责,率性而为”。

其次,伦理章程表征了一种工程-社会秩序以及“应当”的工程实践制度状况,以规范的话语形式力促工程-人-自然-社会整体存在的和谐与完整;它作为“应当”的工程-社会秩序和“应当”的工程实践的制度正义,表达出工程共同体共同的社会意识。

再次,伦理章程要求工程师在具体的工作中,把施行负责任的工程实践这一道德要求变为自己内在的、自觉的伦理行为模式,主动履行职业承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3 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规范

工程师应该对什么负责?向谁负责?由谁负责?各工程社团的职业伦理章程对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规范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包括:首要责任原则、工程师的权利与责任、工程师的职业美德、如何作正确的伦理决策。

5.3.1 首要责任原则

出于对安全的关注和对可能由工程及其活动引发的灾难进行防护的考虑,在最大程度上避免潜在的、未来的、可能的工程风险带来对人生命及财产的伤害,工程职业伦理章程的制定基本上是以工程师承担相应于职业角色的道德义务与责任、在工程活动中作出或多或少的自我牺牲为特质的。

1. 对安全的义务

风险与安全的关系十分密切,根据工程学和统计学的规律,一个工程项目不确定性越大,它也就越不安全。所以,工程职业伦理章程中关于安全的条款是与减少不确定性相关的。在NSPE章程的Ⅱ.1.b款和Ⅲ.2.b款中,都要求工程师进行安全的设计,其定义安全设计的术语为“公认的工程标准”。

工程职业伦理章程对风险的控制,不仅要求工程师通过自我反思而达到的一种自我认识,更需要现实的行动。

2. 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着眼于人类发展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将自然纳入伦理的调整范围,并通过“人为自己立法”的积极行动,对工程实施有约束的发展模式,不仅实现代内发展的可持续性,还要确保代际发展的可持续性。

职业伦理章程中的可持续发展观正是基于善之前提下人类享有应然的全面发展权利,但同时也要求工程师对自然世界主动承担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它强调工程不能仅仅着眼于当前的物质和经济的需要,更应站在为人类安全、健康和福祉的基础上着眼于全面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社会和谐的未来。

3. 忠诚与举报

工程师背负着多种价值诉求,而这些不同的价值诉求常常将工程师拉向对立的方向,举报正是这些冲突的一种结果。

站在公众的立场,举报体现了工程师对社会的忠诚。其实,选择举报其实是举报者的一种无奈之举,组织应该对举报负主要的责任。

5.3.2 工程师的权利与责任

1. 工程师的权利

工程师的权利指的是工程师的个人权利。作为人,工程师有生活和自由追求自己正当利益的基本权利,例如在雇用时不受基于性别、种族或年龄等因素的不公正歧视的权利。作为雇员,工程师享有作为履行其职责回报的接受工资的权利、从事自己选择的非工作的政治活动而不受雇主的报复或胁迫的权利。

一般来说,作为职业人员,工程师享有下列八项权利:① 使用注册职业名称;② 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执业活动;③ 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④ 保管和使用本人注册证书、执业印章;⑤ 对本人执业活动进行解释和辩护;⑥ 接受继续教育;⑦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⑧ 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述。上述八项权利中,最重要的是第二条和第五条权利。

2. 工程师的责任

首先,工程师必须遵守法律、标准的规范和惯例,避免不正当的行为,要求工程师必须“努力提高工程职业的能力和声誉”,“以一种有益于客户和公众,并且不损害自身被赋予的信任的方式使用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义务”来避免伤害的产生,承担义务-责任。

其次,伦理章程严厉禁止工程师随意的、鲁莽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并要求工程师对自己工作疏忽造成的伤害承担过失-责任。同时,根据已有的工程实践历史及经验,提醒工程师不要因为个人的私利、害怕、无知、微观视野、对权威的崇拜等因素干扰自己的洞察力和判断力,对自己的判断、行为切实负起责任。

最后,责任有时涉及一个承担某个职位或管理角色的人,例如,“对不符合适当工程标准的计划和/或说明书,工程师不应当完成、签字或盖章。

3. 如何做到权责平衡

工程师在职业活动中要达到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平衡,是需要实践智慧的,这是一种寻求、标识工程活动中工程师主动践履“应当”责任要求的本质行为或“能力”。

首先,工程师要在胜任工作和可能引发的工程风险之间寻求平衡。其次,在工程生活中,尽管“我-它”关系缺乏亲密,但是工程师也必须对“它”承担超出切近的责任,付诸“我”对“它”的善意 (goodwill)。最后,工程师要能始终保持个人完整性 (integrity),在工程实践与个人生活中都是一个“完整的人”。

5.3.3 工程师的职业美德

1. 诚实可靠

工程师的职业生活常常要求强调某些道德价值的重要性,比如诚实可靠。因为工程师的职业活动事关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人们要求和期望工程师自觉地寻求和坚持真理,避免有所欺骗的行为。

2. 尽职尽责

从职业伦理的角度来看,工程师的“尽职尽责”体现了“工程伦理的核心”,它“是以胜任、可靠、发明才智、对雇主忠诚以及尊重法律和民主程序等更具体的美德来理解的”。

3. 忠实服务

服务是工程师开展职业活动的一项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式;“诚实、公平,忠实地为公众、雇主和客户服务”已然是当代工程职业伦理规范的基本准则。

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忠实服务是工程师对自身从事的工程实践伦理本性的内在认可;作为一种现实行为,忠实服务表现为工程师对践行“致力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祉”职责的能动创造。

5.3.4 应对职业行为中的伦理冲突

1. 回归工程实践以应对角色冲突

为什么工程师会遭遇到角色冲突呢?这是因为,首先,运气的存在使得工程师很难兼顾自己的职业角色和个人生活中的其他多种角色。其次,职业伦理章程中对职业责任和雇员责任不偏不倚的强调,也常会导致角色冲突的发生。

工程师角色冲突的解决有赖于宏观与微观方面建立一套机制。宏观层面的工程职业建设,为问题的解决提供制度保证和理论基础;微观层面对工程师个体的道德心理进行关怀,培育工程师的道德自主性,为制度建立内在的道德基础。

首先,职业建设为解决冲突提供宏观制度背景。工程职业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是工程职业建设的两个最主要的方面,技术标准是职业在工程质量方面的承诺,而伦理标准是对职业人员职业行为的承诺。其次,增强工程师个体道德自主性的实践。只有当工程师把规范条文内化为自己的道德原则,从内心认同接受的时候,才能自觉地产生道德行为,作出合理的道德选择。最后,回归工程实践。角色冲突的出现和解决构成了工程实践的一部分,伴随着工程实践的始终,而工程实践也就是角色冲突的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

2. 保持多方信任以应对利益冲突

工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是工程伦理和工程职业化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工程中利益冲突的种类既包括了个体利益 (工程师) 与群体利益 (公司) 之间的冲突,也包括个体利益 (工程师) 与整体利益 (社会公众) 之间的冲突,同时也包括群体利益 (公司) 与整体利益 (社会公众) 之间的冲突。

工程师该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这就要求工程师尽可能地回避利益冲突。具体到工程实践情境,它包含以下五种“回避”利益冲突的方式:① 拒绝,比如拒收卖主的礼物;② 放弃,比如出售在供应商那里所持有的股份;③ 离职,比如辞去相关委员会中的职务,因为公司的合同是由这个委员会加以鉴定的;④ 不参与其中,比如不参加对与自己有潜在关系的承包商的评估;⑤ 披露,即向所有当事方披露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

3. 权益与变通以应对责任冲突

责任冲突是指工程师在工程行为及活动中进行职责选择或伦理抉择的矛盾状态,即工程师在特定情况下表现出的左右为难而又必须作出某种非此即彼选择的境况。在具体的工程实践场景中,相互冲突的责任往往表现在个人利益的正当性、群体利益的正当性、原则的正当性。

良好工程目标的实现固然离不开工程师“遵行责任”开展工程活动,但其最终的真正实现还是依赖于工程师是否能在整个工程生活中践履各层次责任并始终彰显卓越的力量。因此,工程师要按照伦理章程的规范要求遵循职责义务,根据当下的工程实际反思、认识、实践规范提出的道德要求,变通、调整践履责任的行为方式,不断探索和总结“正确行动”的手段、途径。


本章概要

  1. 工程是一门职业

工程是一种涉及高深的专业知识、自我管理和公众利益的服务,它通常在自己的职业伦理章程中明确表达了公共善。这意味着:第一,成为职业工程师要求经历一段长期的专业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训练;第二,职业工程师需通过职业社团进行自主的自我管理;第三,工程职业服务于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并提供技术解决方案。

  1. 职业需要伦理

为了防止职业人员滥用权力,职业需要具体化为行为规范的伦理标准,即职业伦理。对作为职业的工程而言,工程伦理是一种预防性的伦理,它旨在预防道德伤害和可避免的伦理困境,帮助职业工程师进行伦理反思,作出正确的行动。

  1. 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规范

工程社团的职业伦理章程确定了工程师的具体职业伦理规范,它一般包括:首要责任原则、工程师的权利与责任、工程师的职业美德,并尽可能通过规范条款详细地说明在不同工程实践情境下工程师如何作出正确的伦理决策。


思考与讨论

  1. 戴维斯 (MichaelDavis) 这样定义“职业”:“职业是许多从事相同工作的个体为了生计而自愿地组织起来,并以超越法律、市场、道德以及公众所要求的道德允许的方式,公开侍奉一个道德理想。”他提出,木匠、理发师、守门人及其他围绕一个共同的伦理准则来从事一项工作的人群,都应当看作是职业人员。请结合本章有关对职业的论述及其相关案例,谈谈你对职业的理解。
  2. 结合本章对工程职业和工程职业伦理的论述,结合本章参考案例,谈谈你对工程职业精神的理解。
  3. 很多从事具体工作的职业工程师认为,在现实的工作情境中,工程师采取某项职业行动的动机是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做正确的事情。请结合工程的特点和本章对工程职业伦理规范的阐释,参考国内外工程职业社团的伦理章程,思考并讨论工程师在从事职业活动时“负责任行为”的标准。
  4. 通过本章的学习,查阅相关资料,思考并讨论在当前中国“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发展趋势下“职业工程师”的标准。

第6章:土木工程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湖南凤凰县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

1. 基本情况

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沱江大桥全长328.45m,桥面宽度13m,设3%纵坡,桥型为4孔65m跨径等截面悬链线空腹式无铰拱桥。大桥桥墩高33m,且为连拱石拱桥。沱江大桥于2004年3月12日开工,计划工期16个月。事故发生时,大桥腹拱圈、侧墙的砌筑及拱上填料已基本完工,拆架工作接近尾声,计划于2007年8月底完成大桥建设所有工程,9月20日竣工通车,为湘西自治州50周年庆典献礼。

根据事故调查和责任认定,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标段承包人等24名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分别被判处3~19年有期徒刑,33名责任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受到罚款、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工程监理证书等行政处罚,同时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2. 事故原因

1) 直接原因

由于大桥主拱圈砌筑材料未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拱桥上部构造施工工序不合理,主拱圈砌筑质量差,降低了拱圈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随着拱上荷载的不断增加,造成1号孔主拱圈靠近0号桥台一侧3~4m宽范围内,即2号腹拱下的拱脚区段砌体强度达到破坏极限而坍塌,受连拱效应影响最终导致整座桥坍塌。

沱江大桥垮塌事故现场示意图

2) 间接原因

一是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混乱,对已发现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施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未认真督促整改,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与施工单位变更原主拱圈设计施工方案,且盲目倒排工期赶进度、越权指挥施工,甚至要求监理不要上桥检查,疏于对工程施工、监理、安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督促整改。

二是施工单位严重违反有关桥梁建设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控制不力,现场管理混乱,未经设计单位同意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安全员,为抢工期连续施工主拱圈、横墙、腹拱、侧墙,在主拱圈未达到设计强度的情况下就开始落架施工作业,降低了砌体的整体性和强度,对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监管不力。

三是工程监理单位未能依法履行工程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擅自变更原主拱圈施工方案未予以坚决制止,在主拱圈施工关键阶段对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督促整改不力,还在主拱圈砌筑完成但拱圈强度资料尚未测出的情况下,即在验收砌体质检表、检验申请批复单、施工过程质检记录表上签字验收合格。派驻现场的技术人员不足,半数监理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对驻场监理人员频繁更换,不能保证大桥监理工作的连续性。

3. 分析与思考

这是一起由于擅自变更施工方案而引发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这起事故的发生,暴露了该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未能认真履行相关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建设施工。企业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法制意识淡薄,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1 土木工程的类型与特点

土木工程可以说是最古老的一个工程学科,可以追溯到人类尝试用树枝树叶搭建第一个遮风避雨的窝棚。远古时期为方便通行在河流上搭一根树干,古代宏伟壮观的万里长城、都江堰水利工程、京杭大运河,近现代的标志性建筑如北京人民大会堂、国家大剧院、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上海虹桥综合交通枢纽,以及三峡电站、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青藏铁路、京沪高铁、港珠澳大桥等巨型建设项目,都是典型的土木工程。可以说,从有人类活动开始,就有了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在推动人类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影响着人类道德观念的发展变化,引发了许多关于伦理与道德问题的思考。

6.1.1 土木工程及其类型

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总称,既指人类应用材料、设备进行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活动,也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在地上或地下、陆上或水中建造的,直接或间接为人类生活、生产服务的各种工程设施。

土木工程一般划分为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港口工程、地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给排水工程。房屋建筑和桥梁是人们最容易联想到的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成为土木工程中最早出现的专业分支。随着各种交通工具的不断涌现,道路、铁路、高铁、地铁、轻轨、飞机场先后出现,形成了土木工程中的交通土建工程分支。以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为代表的城市管网系统建设,则形成了市政工程分支,而对城市用水质量的关注又逐渐发展出了环境工程学科。此外,在隧道、运河、堤坝、港口、电站、海洋平台以及防护工程等领域,土木工程始终没有停止其与时俱进的拓展步伐。

上海市的高架桥、公共建筑、住宅和公园

上海莘庄综合交通枢纽

6.1.2 土木工程的特点

1. 经济影响明显

整体来看,土木工程投资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就单个项目而言,即便是最简单的土木工程项目,例如农村居民自建住房,通常也会涉及十万元数量级的投资额,而更为普遍的城市住宅小区投资额通常会达到千万或亿元的数量级。部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如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等,单体项目投资规模可以达到几百亿甚至上千亿元。因此,不论对于业主还是设计方、施工方或监理方,土木工程项目的经济影响都是显而易见的。

2. 社会影响广泛

土木工程建设作为人类改善居住和生活环境的重要手段,在许多方面对社会生活产生影响。首先,土木工程中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为改善人居和生活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推动这些项目开展的个人和团体也因此获得重要的社会影响力。其次,大到兴建高速铁路,小至普通商品住宅项目开发,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都会或多或少地对建设地点原有的社会生活产生影响,进而带来移民、拆迁、文物和物种保护等众多社会问题。

3. 环境消耗巨大

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建筑材料,这些材料的生产不仅耗费自然资源,同时会带来环境污染。

除了建筑材料的生产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外,建筑废弃物也构成环境污染,对建筑废弃物不恰当的处理又将进一步带来衍生的环境污染问题。

能源消耗是考察土木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的另一个维度。

4. 安全责任重大

土木工程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其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重大。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并且工程构造和工艺通常较为复杂,单件现场(甚至野外)露天生产,工作人员常常暴露在高温、高空、地下、重物、机械、粉尘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环境下,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较高。而在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多为居住、商业、工业用途,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众多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一旦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者遇到人为的火灾、爆炸事故,以及洪水、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将会对使用者及公众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

5. 建设过程复杂

土木工程项目从前期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到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及最终交付使用,一般会经历相对较长的建设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涉及投资金融、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与管理、工程合同与法律等多个专业的众多干系人共同合作,整个开发建设过程较为复杂。

6.1.3 土木工程的伦理问题

1. 土木工程的安全伦理问题

土木工程发展史上频频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及其导致的灾难性后果,使得人们不得不高度重视土木工程活动带来的风险,安全成为考察土木工程伦理的首要维度。

施工和设计方面的缺陷是造成倒塌的主要原因,许多倒塌事故都与设计、施工资质审查不严或无人审查有关,几乎所有的施工缺陷都和施工质量监督不严有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的缺陷、政府安全监管力度不够与能力不足、企业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建筑市场不规范、行业科技水平较低、建筑安全文化落后等,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2. 土木工程的环境伦理问题

土木工程建设占用和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

大型交通、能源、水利等项目建设和城市新区开发计划等,还常常涉及土木工程建设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

一些新城市区域的开发,会改变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从而导致生态价值的损失,这就需要建立起生态价值评估与补偿等机制。

3. 土木工程的其他伦理问题

土木工程的伦理问题,除了上述安全和环境两方面外,还会遭遇诸如文化和价值观的冲突与困惑、工程师的职业伦理问题。

土木工程的伦理问题,除了工程的维度外,还有更多的是从参与工程的专业人士的职业伦理的角度考察的,也就是土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


6.2 土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

土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主要包括责任伦理、环境伦理和安全伦理三个方面。在西方国家,现已基本建立健全了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章程,对土木工程师的职业责任、环境与生态责任和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6.2.1 行业组织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

1. 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The American Society of Civil Engineers, ASCE)

ASCE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专业工程师学会,目前已成为全球土木工程界的领导者。

ASCE编制了《职业行为准则》(Standard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其中涉及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

《职业行为准则》从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s) 和基本准则 (fundamental canons) 两个层面对土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ASCE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

2. 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 (The Institution of Civil Engineers, ICE)

ICE是国际性的土木工程学术组织,拥有包括专业土木工程师会员和学生会员8万多名。

ICE的宗旨是鼓励和促进土木工程技艺和科学的发展,为鼓励土木工程行业在全世界的创新而提供资源。

ICE编制了《伦理手册》(Ethics Toolkit),其中包含ICE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

《伦理手册》中规定土木工程师的职业行为应该遵循6个方面的规则:正直 (integrity)、胜任 (competency)、公众利益 (public interest)、可持续 (sustainability)、持续专业教育 (continued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通知ICE (notifying the ICE),具体规定如下表所示。

ICE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

6.2.2 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共性要求

综合ASCE和ICE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可以发现两者是较为接近的,可以归纳出如下的共性特点。①公众利益:以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作为根本原则来指导自身的专业工作;将保障社会、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作为自身的社会职责和行动准则。②胜任:在自己资质、能力范围内提供专业服务,恪守法律政策,遵循本行业行为标准;在整个职业生涯中持续提升自己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并帮助别人提升能力。③正直忠实:在提供服务中要诚实、守信、公正、客观、平等,杜绝欺骗、虚假、渎职倾向;对公众、业主、委托单位、合作单位负责,恪尽职守,尊重他人的工作。

西方国家对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共性要求

6.2.3 案例分析:烟大渤海跨海通道

1. 项目背景

目前往来于山东和东北之间的铁路、公路需绕行山海关,路程1600km以上。大连与烟台两市铁路联系要围着渤海绕一个C字型的大圈,运距1800km,用时20h;高速开车需要12h;2006年烟台和大连实现了铁路轮渡,来往于两地之间需要至少6h。

2015年12月,关于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纳入山东省“十三五”规划建议。该项目有希望纳入辽宁省十三五规划建议并在国家“十三五”规划中立项的消息,再次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的热烈讨论。实际上渤海海峡跨海通道项目从提出至今,已超过二十年,早在1992年就被列入相关地方政府的议事日程。在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国家发改委的《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等文件中,也多次提及要研究推进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前期工作。

2. 项目方案

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已提出跨海桥梁、海底隧道、桥隧结合等多种方案,并根据渤海海峡的地理地质、海洋环境等提出了不同的线路设计。其中被普遍看好的是修建海底隧道。

渤海海峡跨海隧道南起山东半岛北岸蓬莱角,北至辽东半岛南端老铁山角,两端相距106km,平均水深25m,最深处位于北部老铁山水道,深86m。隧道先从大连旅顺附近定一个入地点,蓬莱有一个登陆点,然后到达烟台,整条隧道全长123~126km,设计寿命120a。计划采取以全断面隧道掘进机 (TBM) 为主,钻爆法和浅埋暗挖法交替配合的方式。工程总造价2000亿2600亿元,项目建设周期10年。设计火车运行时速220250km/h,全程运行40min。年运营收入估算约200亿元。

3. 支持者的理由

(1) 促进经济发展。

(2) 拉动经济增长。

(3) 节能环保。

(4) 加强国防安全。

(5) 技术日渐成熟。

4. 反对者的理由

(1) 经济效果不容乐观。

(2) 地震危害不容忽视。

(3) 直接受益面有限。

(4) 国防安全隐患。

(5) 灾害隐患难以预料。

(6) 环境影响分析不足。

(7) 困难估计不足。

(8) 政绩工程。

5. 讨论议题

围绕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与不建,以及如何建设的问题,从土木工程伦理和土木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角度可以讨论的议题包括:公众安全、健康和福祉;经济、社会、资源、生态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范围和制度政策;如何做到诚实、守信、公正、客观、平等以及对公众、业主、委托单位、合作单位负责。

6.2.4 情景案例讨论

1. 工程采购

公司正在参与一个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设计阶段的投标,经理要求小明编制投标文件。业主提供的设计概要明确指出,为了达到“绿色”的目标,要求采用一种可持续的技术进行施工。

小明发现,公司内没有人具备上述施工方法的设计经验;如果将此任务分包出去,成本又很高。小明向经理反映了这个问题,经理建议小明继续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且不在文件中指出经验缺乏的问题。

如果你是小明,你将怎么做?如果你是经理,你将怎么做?

2. 工程安全

小红刚接手一个住宅建设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工作,当她第一次到工地检查时,发现工人们在危险的条件下工作,承包商无视工人的健康和安全。

小红向承包商反映了这个问题。承包商回应称,此前的监理工程师从来没有提出过此类问题,而且目前工程进度已落后于计划,加快工程进度才是当务之急。

如果你是小红,你将怎么做?如果你是承包商,你将怎么做?

3. 工程咨询

小军是一个土木工程公司的顾问,他的公司最近赢得了一个偏远地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军认为这个建设项目是不必要的,而且不符合地区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小军向经理反映了他的担忧,但经理却强调了这个项目的重要性。如果完成这个项目,将能够打造与客户的良好关系,而且可以提升公司的声誉。

如果你是小军,你将怎么做?如果你是经理,你将怎么做?


6.3 建设管理人员的职业伦理

6.3.1 行业组织对建设管理人员职业伦理的要求

1. 美国项目管理协会 (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 PMI)

PMI是由项目管理专业领域中研究人员、学者、顾问和经理组成的全球性专业组织机构。

PMI编制了《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Code of Ethics and Professional Conduct),适用对象是项目管理人员,包括:① 所有PMI成员;② 虽不是成员,但拥有PMI认证或正在申请认证的项目管理人员;③ PMI的志愿者。

PMI对项目管理人员职业伦理的具体要求如下表所示。

PMI对项目管理人员职业伦理的要求

2.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 Conseils, FIDIC)

FIDIC是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的被世界银行认可的咨询工程师组织。

FIDIC编制了《FIDIC道德规范》(FIDIC Code of Ethics),适用对象是咨询工程师。

《FIDIC道德规范》主要从责任 (responsibility)、胜任 (competence)、正直 (integrity)、公正 (impartiality)、公平 (fairness)、腐败 (corruption) 等6个方面制定了相关规范,如下表所示。

FIDIC对咨询工程师职业伦理的要求

3.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 (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 RICS)

1868年成立的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是世界上覆盖土地、物业和建设及相关专业的最大国际专业组织。其倡导的核心价值理念主要涵盖如下9个方面。

(1) 正直不阿。

(2) 诚恳可靠。

(3) 透明公开。

(4) 承担责任。

(5) 贵乎自知。

(6) 客观持平。

(7) 尊重他人。

(8) 树立榜样。

(9) 敢言道正。

4. 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 CIOB)

CIOB是由从事建筑管理的专业人员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是涉及建设全过程管理的专业学会。

CIOB编制了《会员专业能力与行为的准则和规范》(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and Conduct),适用对象是建筑管理专业人员。

《会员专业能力与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分为准则 (rules) 和规范 (regulation) 两部分。

5. 国际伦理标准联盟 (International Ethics Standards Coalition, IESC)

为在全球市场中建立起公众对专业的信任和信心,国际伦理标准联盟 (International Ethics Standards Coalition, IESC) 这个由世界各地土地、物业、建设、基础设施和相关行业的专业组织发起成立的国际组织,于2015年成立了标准制定委员会 (Standard Setting Committee, SSC)。该委员会制定了跨越国家行政区域、种族文化、法律制度的伦理标准,包括如下10个方面的内容。

(1) 诚信。

(2) 胜任。

(3) 尽责。

(4) 信任。

(5) 披露。

(6) 信用。

(7) 尊重。

(8) 保密。

(9) 透明。

(10) 自省。

6.3.2 建造工程师职业伦理的共性要求

综合各机构编制的职业伦理规范手册可以发现对建造工程师职业伦理的一些共性要求。 ① 胜任:要求能力应与任务相匹配;持续学习政策、法律、法规、技能等知识。 ② 责任:配合主管部门打击违反职业伦理的行为;解决方案应维护公众利益;正直忠实地完成本职工作。 ③ 尊重:不歧视他人。 ④ 公正:保守机密信息;行为应公平、客观;应向利益相关方充分披露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不接受或提供贿赂,以防影响公平判断;不损害他人或单位的职业声誉、业务。

国际行业组织对建造工程师职业伦理的共性要求

6.3.3 案例分析:重庆綦江彩虹桥坍塌事件

1. 事件回放

1999年1月4日晚,竣工不足3年的重庆綦江县彩虹桥突然整体垮塌,造成了严重的伤亡事故。在这起事故中,40人遇难,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628万元。

经调查,造成彩虹桥垮塌的直接原因是一系列技术问题——吊杆锁锚问题、主拱钢管焊接问题、钢管混凝土问题等。导致这些技术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管理缺位。彩虹桥工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六无工程”:① 未办理立项及计划审批手续;② 未办理规划、国土手续;③ 未进行设计审查,私人设计,非法出图;④ 未进行施工招投标,承包主体不合法;⑤ 未办理建筑施工许可手续;⑥ 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 相关伦理问题分析

技术问题的背后是管理失位,而管理问题的背后是更深层次的职业伦理问题。一场工程悲剧的发生,通常伴随着与工程相关人员的职业伦理的集体丧失。表6-7展示了彩虹桥建设过程中主要参与方的伦理问题。

彩虹桥建设过程中主要参与方的伦理问题

6.3.4 情景案例讨论

1. 执行命令

迈克的经理要求他去完成一个与工程合同相关的工作任务,但经理建议的工作方式让他很不舒服。他认为,如果用经理建议方式去完成这个任务,可能会让自己犯错,甚至可能违反业务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迈克想与其他部门的一位高级经理谈谈,看看他有什么好的建议,但迈克并不确认是否可以这么做。虽然迈克感觉到应该告诉公司风险内控部门的人员,但又担心直接领导自己的那位经理知道迈克和别人讲了此事,可能会让他不再负责该合同事宜,甚至可能会给他“小鞋穿”。迈克该怎么办呢?

2. 他人行动

假如你正在某一个国家管理一个项目,使用了一个分包商。你与这个分包商很熟悉,曾经有过多次合作经历,充分相信该分包商能在预算范围内很好地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但忽然间你接到指控,说这个分包商有故意用低于市场水平的工资雇佣非法移民的问题。你该怎么办?

3. 利益冲突

假如你是某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的一位城市公司负责人,正在负责开发建设一个商品住宅小区,包括部分配套商业。项目的住宅部分销售非常顺利,但配套商业部分遇到了销售难题。此时你的一位大学同学找到你,说愿意购买部分配套商业面积,但前提是必须用相当于成本80%的价格购买。该项目的主要盈利来源是商品住宅销售,配套商业用相当于成本80%的优惠价格销售,对项目整体盈利水平影响有限,且有缩短项目周期、加快资金回流、减少现场管理人员支出等多重好处。但也有人提出,周边类似配套商业的市场销售价格可以达到成本价的水平,且如果待小区居民入住后,配套商业的销售价格可以进一步提高。你应该如何避免利益冲突?


本章概要

  1. 土木工程及其工程伦理问题

土木工程是伴随着人类历史发展而不断发展壮大的工程学科。它包含了人类创建和改造人居环境的一切活动,建设过程复杂且有着广泛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与包括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在内的人类安全问题密切相关。为此,在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安全伦理、环境伦理、文化与技术伦理以及技术人员的职业伦理等一系列工程伦理问题。

  1. 土木工程师的职业伦理

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是被公认为最早对土木工程师提出职业伦理标准要求的专业组织。英国特许测量师学会、美国项目管理协会、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等,是对土木工程建设管理专业人员最早提出职业伦理标准要求的专业组织,其职业伦理标准具有最广泛的影响力。在中国相关专业组织尚无明确的职业伦理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分析介绍其职业伦理标准,并结合中国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伦理思考,是一种非常有意义的学习探索方式。

  1. 土木工程伦理案例学习

本章介绍了8个土木工程伦理问题的分析案例,包括引导案例和参考案例在内。这些土木工程伦理分析案例中,有处于可行性研究和决策阶段的烟大渤海跨海隧道项目,有涉及工程安全的沱江大桥特大坍塌事故、清华大学附属中学脚手架坍塌事故、重庆綦江虹桥坍塌事故、深圳光明新区滑坡事故,还有涉及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台北美河市改变征收土地用途事件、天津水岸银座拆除事件等。本章还选择了涉及专业人士职业伦理问题思考的恒隆地产“诚信之道”案例等。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学习,更好地帮助同学把握土木工程伦理的精髓要义和分析思考的框架。


思考与讨论

  1. 结合土木工程建设活动的特点,思考为什么在具体的实践中会出现伦理问题。
  2. 土木工程伦理与工程师职业伦理之间有什么联系?有什么区别?
  3. 土木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中的市场分析与投资决策、规划与设计、施工与交付、运营与管理阶段,分别可能出现哪些伦理问题?这些伦理问题各有什么特点?
  4. 结合本章的参考案例,思考并讨论该如何妥善处理可能遇到的职业伦理问题?

第7章:水利工程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关于黄河三门峡工程的论争

黄河穿过晋陕峡谷冲出龙门之后,在潼关折向东流,约110km即到三门峡。三门峡枢纽大坝即建于此处,河南省三门峡市则因三门峡水利工程而建、而兴。三门峡枢纽按高坝大库方案设计,工程于1957年开工,1962年建成。令人遗憾的是,在开始蓄水仅一年多时间内,水库就发生严重淤积,导致渭河下游水位显著抬升,沿岸人民受到严重影响。为减缓上游淤积,三门峡水库被迫改变原设计的运用方式,并先后两次进行改建。

三门峡枢纽工程自建设初期就引发了巨大的争论,目前关于其存废的争论仍在继续,围绕三门峡工程的争论为水利工程伦理提供了多维度的观察视角。

1. 工程本身的技术争论

三门峡工程的技术设计由苏联专家主导完成,采用“高坝大库”方案。有学者提出了强烈质疑,认为在多沙河流上修建水库必定造成严重的泥沙淤积问题,“高坝”方案后果尤其严重,如果一定要修,则应采用“低坝”方案。虽然当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讨论,但正确的意见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实践证明,工程不但远未实现设计目标,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2. 不同地域的利益相争

三门峡蓄水后发生严重淤积,给陕西造成严重危害。2003年秋汛,渭河小流量却造成大洪灾。陕西方面认为三门峡是罪魁祸首,要求炸掉三门峡;而河南方面认为陕西的指责舍本逐末、避重就轻,是不负责任的,要求合理利用三门峡。围绕三门峡工程存废的豫陕争论仍在继续,而利益的考量(资源的分配与风险的分担)显然是争端的核心因素。

3. 不同人群的人生命运

对于水利专业工作者而言,三门峡就像一面镜子,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的学识和灵魂。黄万里凭借自己的远见卓识,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的问题,面对压力敢讲真话、拒绝妥协,为知识分子树立了光辉的典范,但他的人生际遇也让后来人唏嘘不已。

对于几十万三门峡水库移民而言,由于当时的补偿安置水平低,三门峡成了他们心中永远挥不去的痛,今天回顾三门峡移民的风雨历程对推进水利工程健康发展仍具有重要意义。


7.1 水利工程中的伦理问题

水利工程就是对自然界中的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有效控制、按需调配、持续利用及全面保护的工程,它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关乎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全局。中国以世界7%的水资源和7%的耕地养活了世界21%的人口,为人类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水利工程在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7.1.1 水利工程的特点

水利工程通过修建结构物来控制、调配、利用、节约、治理和保护水资源,达到兴水利、避水害的目的。按照其承担的核心任务,可将水利工程分为防洪工程、农业水利工程、供水与排水工程、水力发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和河湖环境生态工程等。

水利工程涉及的范围宽广、规模不一,考虑到水利工程伦理问题主要与大中型水利工程有关,这里仅概括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特点。

1. 政府主导

水利工程是基础设施,是基础产业,具有典型的公益性质,因此大型水利工程规划和建设一般都由政府来主导,具有鲜明的国家行为特征。

2. 规模宏大

与其他行业的工程项目相比,大型水利工程的规模要宏大得多。

3. 技术复杂

大型水利枢纽一般都位于深山峡谷区。对坝址及相关区域的勘测包括水文、地质、地貌、生态等多项内容,枢纽规划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多目标优化,技术设计需要考虑水文、荷载、地震等多种随机因素,工程施工需要截流、导流并承受洪水风险,枢纽运行须综合考虑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重效益,因此水利工程涉及的技术问题非常复杂。

4. 周期漫长

大型水利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周期很长,往往长达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其使用寿命一般都是几十年、上百年。

5. 投资巨大

由于水利工程的规模巨大,周期漫长,因此工程建设需要的资金巨大。

6. 功能多元

大型水利工程多为枢纽工程,一般具有防洪、发电、航运、供水等多项功能,能够发挥综合效益。

7. 综合性强

大型水利工程都是枢纽工程,具有很强的综合性,其规划建设基于对国家政治和经济形势的综合判断。工程目标包括防洪减灾与发电兴利等综合内容,技术设计涵盖了水利、土木、机械、电力、电子、环境等多个学科。

8. 影响深远

水利工程规模宏大、周期漫长、投资巨大、功能多元,这就决定了其影响必定是深远的。

第一,水利工程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全方位的深远影响。

第二,水利工程影响的空间范围广大,工程枢纽上下游串成一条线,这条线又带动一个面,会引起空间大范围的连锁反应。

第三,由于水利工程的生命周期长,因此产生的影响常常跨越数十年甚至上百年。

第四,水利工程对人文和生态环境均产生深远影响,极大改变了库区移民的生产和生活状态,整个河流的环境与生态系统将发生重要的变化与调整。

7.1.2 水利工程涉及的伦理问题

水利工程涉及社会伦理、经济伦理、发展伦理、生态伦理等多种伦理问题。

从技术的视角观察,水利工程在创造价值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风险。

从社会的视角观察,水利工程涉及利益的分配和风险的分担。

就具体的工程而言,不同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摊非常复杂。

就不同的人群而言,对水利工程的利益诉求可能会存在冲突。

从自然的视角来看,水利工程活动与生态环境有着复杂的关系。

从水利工作者的视角来看,水利工程的价值和对社会的贡献是职业自豪感的源泉,作为从业者,需要通过透视工程风险来警醒敬畏心,通过分析利益冲突来提升使命感,通过厘清角色定位来强化责任感。


7.2 水资源的公正配置

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早期,地球上淡水的供给量远远超过实际需求,人们认为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及至近代,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来,全球随着人口和经济的增长,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人类用水总量持续扩大,对用水品质和用水保证率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水资源的“有形价值”日益凸显。当水资源出现短缺时,不仅社会发展减缓,公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而且不同团体、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之间可能为争水而爆发激烈冲突。

水资源公正配置的实施依赖于水利工程的控制和调度,而公正配置的理念也会影响水利工程的规划与建设。

7.2.1 水权

为简化问题,这里在概念上将水等同于水资源(可用的自然淡水资源),把水权概括为与水资源有关权利的集合。从法律上的产权和物权观点出发,可以认为“水权是指人类在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过程中产生的对水的权利”,亦即水资源的所有权、配置权、经营权与使用权等。也有观点认为,水权并非由人类独享,而是由水生态系统中的各成员(包括动物和植物)分享。虽然动植物难以成为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水权主体,但人类不能武断地垄断对水资源的权利,不能生硬地剥夺河流生态系统对水资源的依赖权,这一点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可。

在我国,政府享有绝对的水资源配置权。

7.2.2 水资源公正配置的原则

与其他公共资源的配置类似,在确定具体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时,要努力践行公平与效率统一、经济利益与社会效益统一、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统一、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统一等基本原则。与此同时,考虑到水资源的特殊性,在水资源配置的实践中,实现公平与正义也有一些特殊的伦理考量。

1. 邻近优先

《水法》第九条规定,居民为了家庭生活和小规模生产活动,可以直接从邻近的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用水,无须申请取水许可。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这既表明了得天独厚的先天条件,也暗含了取水用水“邻近优先”的朴素伦理思想。

2. 尊重历史

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的逻辑,历史进程对现状的影响应该给予充分考虑。对于特定的地区而言,其用水历史一般都经历了从充足到紧张的演变过程。从地理的横向维度看,水资源的紧张状态是由所有用水户的需求总和大于水资源的供给总量造成的;从时间的纵向维度看,新用水户的加入显然是造成或加剧用水紧张局面最直接的原因。在处理此类矛盾时,很多时候倾向于作出尊重历史的伦理选择。

3. 利益补偿

从本质上看,水资源的配置是利益的分配。我国实行水资源的统一配置管理,追求的是整体利益和全局利益。在水资源配置过程中,局部地区、部分行业和部分单位(个人)的利益会受到一定的影响,而受影响的地区、行业、单位和个人有权利要求获得一定补偿。

4. 重视生态

充分保护流域环境,维护河流生态系统的公平用水权利,已成为我国水利工作者的共识。

在水资源配置方面,国家出台多项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河流系统的生态用水需要。

在法律和法规层面,重视生态已经成为水资源配置中的刚性制度约束,这是人类在生态伦理方面取得的重大进步。


7.3 水利工程风险的公正评估

我国已建成的水利工程在数量和规模上均居世界第一。20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水库大坝已经进入生命周期的中后期,病险情况比较普遍。

近年来建成和目前正在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其规模和影响力都非常巨大,关系到流域、区域乃至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保证水利工程的工程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安全,其难度在世界上绝无仅有。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和公众权利意识的觉醒,大型水利工程面临的安全要求和风险控制的压力也日益突出。

7.3.1 从工程安全到工程风险

安全与风险是同一问题的正反两面。但在水利工程建设实践中,从传统的强调安全到如今突出管理风险,不仅反映了认识和观念上的变化,也体现了工程伦理思想的进步。传统上,评估水利工程安全的落脚点集中在水工建筑物/结构物本身。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传统上水利工程对安全的定义及相关评价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水利工程规模宏大,因此其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远远超越水工建筑物/结构物本身。

从本质上看,目前水利工程安全评价的核心就是对风险的评估,这种评估已经从建筑物/结构物本身的安全拓展到同时考虑建筑物失事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两个层面。

7.3.2 影响水利工程风险客观公正评估的因素

从方法和步骤上看,水利工程的风险评估涉及更多的是技术问题。而实际上,无论是具体参数的选择、评价结果的确定还是整改措施的推荐与落实,都会影响风险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一,我国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是由政府来主导,行政导向性对工程风险评估的影响是巨大的,这种影响在水利工程的不同生命阶段呈现出微妙差别。

第二,水利工程大多数风险因素是已知的,但由于水文过程具有非常强的随机性,地质条件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很多风险因素是隐性的,甚至是不可预见的。

第三,在目前的工作机制中,水利工程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度不高。

第四,目前水利工程实践中对于风险采取的是预防为主的原则,这虽从制度上保证了水利工程在设计、验收和运行过程中随时辨识风险源,并采取有力措施降低安全风险,但问题是,风险在技术层面是以概率的方式描述和体现的,在具体的实践中有可能有不同的解读,从而导致责任弱化。


7.4 河流健康生命的公正维护

7.4.1 河流系统的生命特征

河流具有多元价值。人类社会通过水利工程开发利用河流的多元方面的价值,彰显了对河流的主宰和支配地位。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维度看,河流的价值集中体现在经济、生态、审美和文化四个方面。

河流是地球上大尺度水循环中的一个环节。

在特定的流域,河流系统经历长期的历史演化,一般都处于动态平衡状态。

河流具有独特性,因为世界上没有两条完全一样的河流,人类也不可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河流生命具有独特性,其价值也无法替代。

在文化意义上,河流生命彰显无比的庄严性。

7.4.2 水利工程对河流生命的影响

水利工程对河流健康生命具有正面的促进作用,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其一,在生态方面,水利工程能够显著提升河流的生态价值。其二,在审美方面,水利工程形成的大规模水体和湿地创造了新的风景。其三,在文化方面,数千年用水和治水的历程孕育了“现代民族国家的本土文化品格和深层意识形态,而河流则成为民族文化的象征和传统文化的载体”。

水利工程通过提升河流的经济、生态和审美价值,促进了社会的发展,提升了我国的国际地位,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发挥的影响无法估计。

但是也应该坦率承认,水利工程对河流健康生命造成巨大冲击。一方面,水利工程常常显著改变河流面貌,导致诸多天然美景的消失。另一方面,水利工程对河流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不能忽视。河流纵向连通性的退化破坏了河流生态系统的空间连续性,减弱甚至切断了物质和能量沿水流的传递,对原来稳定的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冲击。

7.4.3 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原则和途径

1. 基本原则

1) 开发与保护并重

开发与保护并重,是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第一原则。一方面,需要尊重河流的主体地位,彻底摒弃历史上对河流野蛮的、无限度的索取,停止对河流生命健康的塑性损伤。另一方面,也要警惕河流中心主义者神化河流的主体地位、否定人类主导作用的极端观点。

2) 局部与整体协调

河流形成一个复杂的生态整体,人类与河流也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从工程的角度看,水工建筑物本身是局部的、小规模的,但其影响的时空范围却非常巨大,这是河流系统的整体性决定的。河流系统的整体性要求在兴建水利工程时必须强调局部与整体协调的原则,把对河流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审美价值和文化价值的追求协调起来,把人类的利益与河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利益协调起来,避免出现突出局部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的局面。

3) 补偿与损害等容

原则上,对河流生命的尊重要求我们对河流常怀敬畏之心,应该避免损害河流的完整性和正常功能,特别是应该避免对河流造成不可弥补的塑性伤害。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由于认识上不到位还是优先考虑其他利益,总会有一些行为对河流系统造成了损害;一旦损害的事实发生,责任人必须作出补偿,而且这种补偿必须足以保证将河流恢复到受损前的健康状态。

4) 近期与远期统一

河流生命具有典型的循环特征,而河流的演变过程是长期的、缓慢的。对于河流健康生命的维护,必须遵循近期与远期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着力避免为了眼前利益对河流进行掠夺式开发。另一方面,在水利工程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对河流上游和下游长河段造成的短期和长期影响,避免出现累积性的严重后果。

2. 实践途径

在实践中,可以通过法律、技术和管理手段,努力维护河流健康生命。

目前,与河流流域管理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内容已比较健全。当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河流环境资源管理体制,确立了关于河流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基本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这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提供了法律保障。

技术进步对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节水技术可大大减少水资源的消耗,减轻对河流的取水压力。此外,技术的进步也可推动生态友好型水工建筑物的设计与施工。

目前我国对涉水事务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管理,在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行使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流域的统一管理,有利于充分保证河流生态用水,有利于维护河流长期健康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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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水利移民的公正补偿

水利工程占用巨大的空间资源,移民搬迁是工程建设的前提条件之一。我国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的背后,是广大水利工程移民付出的巨大牺牲。与铁路、民航、石化和市政工程相比,水利工程移民有数量大、范围广和历时长三个典型特征。由于大型水利枢纽的淹没区多为山地,就地后靠不仅地形条件比较差(坡度大,不适合城镇建设等),而且资源缺乏,环境承载力低,因此通过就地后靠安置移民的数量非常有限。

7.5.1 移民政策变迁

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的移民补偿与安置政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至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的特点是行政命令主导水利移民政策,移民的固有权利在很大程度上被漠视,公正性严重缺位。

第二阶段是改革开放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这一时期,移民补偿与安置政策取得重要进展,移民安置的公正原则得到确认。

第三阶段是21世纪初至今。进入新世纪以来,以人为本的移民理念深入人心,移民的权利得到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

7.5.2 落实移民补偿公正原则的途径

对移民进行补偿和安置是水利工程建设中的法定要求,而公平公正则是整个移民工作成败的核心。在移民工作实践中,落实补偿安置的公正原则,需要抓住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明确责任主体

移民的补偿安置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这是移民工作中首要的问题。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游离之后,国家承担补偿的义务主体在《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得到了确认,问题的关键转化为如何分配水利工程多元效益带来的价值增值。

2. 核定补偿标准

如何对移民的损失进行计算和补偿是落实公正原则的核心。和其他行业相比,目前水利工程补偿标准偏低。而且,对于无形的损失,目前法律、法规中还找不到相应的依据,这对于某些少数民族和原住民的心理与情感冲击是很大的。

在实际工作中,首先要避免出现“同一时间段,水利工程移民在不同工程、同一工程的不同区域、不同群体补偿方面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其次,要避免“不同时间段(主要指在可比的相邻时段内)移民安置补偿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3. 平衡公私矛盾

毫无例外,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代表着国家的整体利益,不可避免地会影响甚至损害到个人利益。

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在这个基本原则之下,依法对移民及时、足额进行补偿安置,对移民的付出给予高度的政治认可,对移民群体给予更多的伦理关怀,这是目前阶段做好移民工作的正确途径。


7.6 水利工程师多重角色的统一

水利从业者的工作性质大致可以分为行政管理、科学研究、总体规划、工程设计、建设施工、运行维护、出版宣传及社会服务等。水利工程师的核心工作内容涉及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近年来,我国水利行业的体制一直处于不断的改革之中,因此传统对水利工程师就业单位按管理、科研、设计、施工、传媒等进行划分并不准确。

7.6.1 困境与冲突

规模巨大的水利工程必然会涉及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利益冲突,涉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涉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因此,水利工程师经常会在实际工作中面对诸多困境和冲突。

第一,水利工程规模浩大,容易引发水利工程师对个人价值的低估。

第二,水利工程技术复杂,常常导致水利工程师内心出现深度焦灼。

第三,水利工程周期漫长,容易引起水利工程师日常工作中的懈怠。

第四,水利工程价值多元,当水利工程师面对激烈的利益冲突时可能会无所适从。

7.6.2 多重角色的人格统一

1. 精通行业技术的专家

水利工程师必须掌握宽广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而且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除此之外,水利工程师还应具备一些人文素养,通过对哲学和伦理学的通识,学会正确处理人与人以及工程与人、自然、社会的关系。在具体现实的工程实践中,还要求水利工程师具备综合分析并解决复杂的大尺度、多时空问题的能力,全面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冲突,平衡多方利益,实现水利工程的规划设计目标。不仅如此,随着水利工程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水利工程师提升国际视野的要求也日益迫切。

首先,全面掌握专业技术,是确保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科学性的关键。

其次,全面掌握专业技术,是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再次,全面掌握专业技术,是水利工程师正确回应社会关切的基础。

最后,水利工程的复杂性决定了水利工程师在职业生涯中永远不可能充分掌握全部的知识。

2. 恪守职业道德的模范

除了在业务上追求精益求精之外,一个优秀的水利工程师也必然是恪守职业道德的模范。坚持科学、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是指导水利工程师技术工作的准则。

3. 热爱自然山水的智者

与其他行业相比,水利工程师与自然山水的接触更为密切,因此,水利工程师更应珍惜自然界的一山一水,一草一木,充分重视水利工程对自然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努力做到工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本章概要

水利工程规模宏伟、功能多元、周期漫长、投资巨大,对自然和社会均有深远影响。

水利工程建设要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之间的利益调整与分配,同时也要考虑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之间的协调。因此,水利工程中涉及社会伦理、发展伦理和生态伦理等多种伦理问题。

在社会伦理层面,水利工程的核心是多目标价值的碰撞与平衡问题,包括不同地区利益、枢纽不同功能、不同阶层诉求的冲突与协调等。 ① 水资源的特殊性要求在其公正配置中考虑邻近优先、尊重历史、利益补偿与重视生态四项原则。 ② 加强风险管理,避免知识缺陷导致的失误,同时水利工程风险评估需拓宽参与的广泛度。 ③ 应在充分保障移民权利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平衡。在自然伦理层面,水利工程建设面临着实现工程价值与保护生态环境的双重要求。

水利工程师面对复杂技术问题和多重伦理冲突,需要通过不断钻研业务、加强修养、提升境界,成为精通行业技术的专家、恪守职业道德的模范和热爱自然山水的智者,最终实现多重角色下的伦理统一。


思考与讨论

  1. 以三峡工程为例,查阅相关资料,根据其设计功能,思考可能引发的利益冲突,思考为什么与其他行业相比大型水利工程引发的社会争议更多?
  2.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国务院令第472号)规定,黄河流域9省区及河北省、天津市实施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其中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依据经批准的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预测来水量、水库蓄水量,按照同比例丰增枯减、多年调节水库蓄丰补枯的原则,在综合平衡申报的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和水库运行计划建议的基础上制订。“同比例丰增枯减”是指各省市水量的分配额度根据来水量的多少确定,丰水年分配额度高,枯水年分配额度低,但不管是丰水年还是枯水年,各省市分配额度的比例保持不变。考虑到水资源具有随机的特点,请思考实施该原则可能引发哪些伦理问题。

在2013—2014调度周期中,计划与实际用水情况如表7-1所示。请分析分配指标和实际取水之间的偏离情况,探究偏离产生的原因,并思考这种偏离可能引发的争议。

黄河2013—2014调度周期中各省市耗水情况 亿m³

  1. 在印度乌昌吉坝建设过程中,大坝周围的公众在非政府组织的水利工程师们帮助下,通过与政府水利规划部门进行协商,参与大坝工程设计规划,最终确定最佳建设方案的真实事例。在这一案例中,大坝最终方案的选择是公众在认识、理解并接受大坝建设中存在的工程风险的基础上,与政府规划部门通过协商而达成的契约(或协议),而非政府组织工程师们是在其中进行工程风险沟通的关键性因素。

请思考,在我国水利工程建设中,上述“契约论”方法是否可行?

  1. 阅读下面的文字。河流的发电效益与峡谷的审美价值不可兼得,最终放弃发电效益,选择保留河流原生地,请思考这其中的伦理基础是什么?这种选择在我国西南河流开发中是否可以直接采纳?

峡谷是河流的作品,高峡只能与急水相配,而水坝无疑是峡谷景观的大敌。美国科罗拉多河上的大峡谷段 (Grand Canyon) 位于亚利桑那州的北部,该段以上是格伦峡谷大坝,以下则有胡佛 (Hoover)、戴维斯 (Davis)、派克 (Parker) 等大坝。在格伦峡谷与胡佛两座大坝之间长达500km的河段上,按水头本可建三级水电站,获得3600MW的装机,但为了保留了大峡谷的景观,没有再修大坝和水库,而是辟为大峡谷国家公园。

  1. 张光斗院士是中国水利行业的大师,“一直胸怀祖国,热爱人民,情系山河,为我国的江河治理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栉风沐雨、殚精竭虑,建立了卓越功绩”,“钟爱教育事业,在长期的教学生涯中,默默耕耘,传道授业,诲人不倦,为祖国的水利水电事业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作出了重要贡献”,其“品德风范山高水长,令人景仰!”(摘自胡**致张光斗95岁寿辰贺信。)

黄万里教授不仅学识渊博,更被誉为“中国知识分子的良心”,在那个万马齐喑的年代,“真正做到了俯仰无愧于天地”,其高贵品格赢得了万千群众发自内心的崇敬。但由于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黄万里教授失去了参与中国诸多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的机会。

对比张光斗、黄万里两位水利大师不同的辉煌人生,思考水利工程师在实践中可能面对的伦理困境与价值选择。

第8章:化学工程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2005年吉化双苯厂案例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图1),造成8人死亡,70人受伤,数万人疏散,松花江大面积污染(图2),致使位处松花江下游的哈尔滨自来水供应中断4天,直接经济损失约6908万元。国家事故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和分析,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图1 吉化分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

图2 松花江污染

爆炸事故的直接起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了厂内其他装置、设施的连续爆炸。

爆炸事故发生后,双苯厂及有关部门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物料、冷却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用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上百吨污染物质短时间内未经相关部门充分处理,直接排放到了松花江,引发了严重的水体污染事件。

污染事故发生后,有关政府部门又严重抑制信息发布,致使信息披露不实、不及时。松花江水体污染事件造成了当地社会的混乱和恐慌,终于演变成为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事件。


8.1 化学工业发展中的工程伦理问题

化学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程伦理问题究其一点,即是在关键时刻工程师、技术操作人员、生产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相关部门人员是否能够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是否能够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即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的,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

8.1.1 化学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

在化学工业诞生的200多年时间里,以石油化工为代表的现代化学工业迅猛发展,使得50%的世界财富都来自化工行业。在我国,化工行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

2014年,我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29134家,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为14.06万亿元,利润总额为7911.1亿元,占全国规模工业利润总额的12.2%;上缴税金9849.5亿元,占全国规模工业税金总额的20.3%,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8.1.2 化学工业的伦理问题

1. 环境伦理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民经济建设的主要目的是要解决温饱问题,形成了先发展后治理的化工行业发展态势,从而在半个多世纪的石化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化工企业由于对自然资源低效利用而导致了浪费,对环境保护工作缺乏高度重视而导致了生态破坏和部分民众身心健康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污染企业没有付费,受益者没有作出补偿,使得整个行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环境冲突日益尖锐。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小康社会,民众对环保的呼声日益高涨,环境保护与治理成为石化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而这种选择,必然要使一些落后的工艺和不重视环境保护的化工企业在发展中被逐渐淘汰。

事实上,当前国内石油、化工建设项目存在环境伦理冲突的现象比较普遍。

重点行业废水排放情况 亿t

2. 安全伦理冲突

化学品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到运营、维护等全过程都蕴藏着安全风险。如果对安全风险估计不足,特别是针对周边社区的安全风险估计不足,没有做好风险控制和应急准备,那么随着化工石化企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往往会对社会、公众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会导致恶性的生态灾难。

8.1.3 应对策略和效果

为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加强环境保护,我国已逐步建立、健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立起各级安监和环保机构。

为合理规划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和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在相关制度建设上,国家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指导意见。

多元治理的主体及相互关系

在政府、企业和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化工行业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十年来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降低了一个数量级。

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数据


8.2 化工安全事故的伦理分析

很多化工安全事故都在现实中演变为灾难,不仅极大地影响到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也给社会发展和公众生活的生态环境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工程是社会试验,它意味着人类通过科技手段在与自然力作斗争,但是我们并不能保证每次试验都能取得满意的成果。如何主动掌握和控制潜在风险?如何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而不致演化为事故?这就需要在化工生产过程的各环节中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坚持环境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以综合全面的视角积极掌控已知的与潜在的风险,作好相关的各项评估,减少风险引发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缓解公众的邻避情绪,实现化工工程项目与人、自然、社会的和谐良序发展。

8.2.1 化工安全事故的人为因素

化学品的生命周期包括研发、规划、设计、建造、生产、运输、存储、使用和废弃处理,每个环节都可能由于人为失误而导致重大事故。据各类文献统计,50%~90%的化工事故是由于人的失误引起的。引起人为失误的因素很多,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包括操作者技术的熟练程度、情绪控制力、精力集中度、风险偏好、职业伦理敏感度等,外因包括工作场所的卫生环境、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质量、操作规程清晰度、个人防护设备配备情况、设备标识情况、企业安全文化、安全管理系统的健全程度等。

8.2.2 过失的根源分析

1. 私利

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可以归结为公与私的问题。有时,对自身利益的关注和追求会使得工程师难以充分理解他们的职业责任,以至于工程师的某些行为与其他人乃至公众的利益发生抵触,甚至与公众对工程师的期望背道而驰。工程师对私利的过分关注(通常被描述为“先为自己着想”)是一种利己主义 (egoism) 的表现,这种情况下,他们较少考虑他人的利益诉求。

2. 害怕

与个人私利行为相关的心理因素是害怕。特别是在察觉到风险甚至已经发生事故时,工程师可能会被各种担心所牵制。他们可能会害怕承认公开自己的过失;害怕受到某种惩罚;害怕失去工作;害怕被打击报复。害怕的心理就会影响职业判断,从而就像那些对“挑战者”号的O形环保持沉默的工程师们,有可能会在具体的情境中为遵行某种上级的命令而“不能自制” (akrasia),失去负责任行为的动力。

3. 自欺

工程是社会试验,使得风险如影随形。当潜在的可能的风险尚未演变为现实的事故之前,某些工程师和技术操作者可能还会“自欺”,这是一种逃避责任的“托词”心理。

4. 无知

对重要信息的无知是导致潜在风险演变为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化工企业的高管、安监或环保部门的官员不具备专业知识,不了解安全管理、应急管理、风险管理的本质,就容易被他人言语或表面现象所蒙蔽,进而作出错误的决策。

5. 自我中心倾向

人类经验的一个普遍特征是,我们倾向于从非常有限的视角来看待问题,并且需要付出特殊的努力才能获取一个较为客观的观点。这就是心理学家所谓的自我中心 (egocentricity) 的观点。具有自我中心倾向的人往往自尊心过强、固执己见;可能明知道这一决定对别人的伤害后果,也要坚持己见。自我中心的人因为太固执、太自我,很难在短时间内接受他人的意见或建议,也很难在短时间内了解事实的真相,从而容易作出错误的判断。事实上,官僚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以自我为中心。

6. 微观视野

与自我中心倾向一样,微观视野也是一种狭隘的表现。具有微观视野的人可能得到的信息非常准确和精确,但是作出的判断却是基于有限范围内的思考。

7. 不加批判地接受权威

工程伦理的职业伦理性质强调工程师在履行职责的时候要能作出独立的、客观的判断,但是另一方面,也强调要忠实于企业和客户的义务。独立和服从是一对现实的矛盾。

8. 团体思维

在具体的工作中,工程师个人倾向于成群结队地工作和协商。这意味着,一位工程师需要经常参与团体决策,而不是作为一个个体进行决策。

8.2.3 事故预防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事故预防的关键在于事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化工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建设完成后和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安全评价,目的就是要消除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高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9条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但是,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如果不能科学地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不能科学地界定化工企业或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与周边社区的安全距离,特别是,如果不能把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那么就不能科学地排查安全隐患,不能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所界定的安全距离就会不足以有效防范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对公众的伤害。

8.2.4 事故应急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事故应急工作包括事前的应急准备、事后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等环节。

事前的应急准备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设备和物质的准备、应急演练等环节。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或泄漏事故发生后,往往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对公众和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需要事故应急人员事前做好风险分析工作,将危险化学品的风险信息告知利益相关方,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比较完善的综合应急预案,使有关各方做好应急准备。

8.2.5 事故调查中存在的伦理问题

工程的试验性质,要求工程师必须具备与其从事工作相关的职业伦理素养,即工程师应该向公众、上级部门或客户公布所有“已知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业责任的过程中不应该受到利益冲突的影响。但是,我国现有的化工事故调查报告并没有清楚载明事故调查组所有成员及其工作单位,很难让公众判断事故调查组成员是否与所调查的事故责任各方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一方面,为了客观公正、全面深入、认真细致地开展化工事故调查工作,我国现阶段有关法律、法规仍需进一步完善;另一方面,为了回避利益冲突,参与事故调查的专家有义务本着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要求,及时告知事故调查组是否本人与事故责任各方存在利益冲突,否则,就出卖了公众对事故调查专家的信任,就难以保证事故调查的全面性、系统性和彻底性,进而损害了公众的长远利益。


8.3 化工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信息不公开不仅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和邻避情绪,而且可能进一步引发社会群体事件,导致公共安全风险。事实上,我们很多化工企业认为安全生产数据、环境排放数据属于敏感数据,竭尽全力不愿对公众公开。长此以往,群众对企业生产及环境污染事实真相难以了解,逐渐失去对所有化工企业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信任,安全生产问题和环境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公共问题。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尤其是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对企业施以全社会监督的震慑力,进而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环保水平。而实现这种合作与参与的一个基本前提便是公众对相关环境信息的获知。近年来,随着我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颁布,环境信息公开为推动公众深度参与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坚实基础。

8.3.1 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多年来,由于我国化工企业不公开环境信息,公众很难了解自身所面临的安全风险、环境风险和健康风险,而且企业经常出现偷排、超标排放等现象,使得公众逐渐对化工企业失去了信任。

只有在化工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才能取得公众的支持和认可;只有让公众理解化工行业和化工工程项目运作,才能找到解决现在化工行业发展困局的钥匙。

8.3.2 环境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环境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环保的前提和基础。

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早在2002年颁布的《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就已上升到法律高度。

2007年4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为推动公众参与环保事业,依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但是该办法在立法上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例如,该办法第十条规定,环保部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众多化工企业以担心会引发社会稳定问题为借口,没有公开环境信息。

为扫除上述制度的羁绊,2014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并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8.3.3 环境信息公开的良好实践案例

PX事件反映出我国当前化工行业发展中遇到的困局。要破解这个困局,就需要坚持工程伦理的基本原则,即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第一位,推己及人,在化工项目建设中,使得公众做到知情并同意有关项目建设,符合工程伦理的基本公正原则、普适性原则和互惠原则,否则就会使这个困局越发矛盾激烈,影响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乃至社会的稳定。

2014年4月,《中国环境报》报道了一篇题为“PX得靠谁来救?”的文章,讲述了中国石化九江石化分公司如何坚持开门办企业、加强沟通、消除公众疑虑和恐惧的良好实践。


8.4 责任关怀

在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前,中国石油公司吉化分公司曾以安全管理严格闻名业内。

2002年4月新任总经理上任后,建章立制576项,推出了“六查六整顿”,从严治厂,即:查思想观念,整顿工作作风;查制度,整顿工作秩序;查低标准,整顿现场管理;查经营活动,整顿采购、营销、资金运作;查纪律,整顿干部员工队伍;查工程项目和用工,整顿投资、施工及劳动合同管理。

8.4.1 责任关怀的历史

责任关怀是化工行业针对自身的发展情况提出的一套自律性的,持续改进环境、健康和安全绩效的管理体系。

责任关怀起源于加拿大化学品制造商协会。

1984年12月3日博帕尔灾难在全球造成了重大恐慌和关注。CCPA董事会召开紧急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强制执行责任关怀指导原则的动议。所有会员单位被命令审查各自的安全生产情况,排查隐患,上报排查结果。1985年,CCPA会员单位一致认同——整个行业的形象好坏取决于最薄弱的环节;任何一个公司不负责任的行为,都会对整个行业造成负面影响。1985年,责任关怀正式诞生。

1988年,CCPA的做法影响到美国,美国化学理事会 (ACC) 也接受了“责任关怀”理念。

2005年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每两年召开一次责任关怀促进会。2015年6月10日,在北京举行了2015中国责任关怀促进会。

1979年Mississauga市危险化学品列车脱轨火灾爆炸事故现场

8.4.2 责任关怀准则

2011年6月5日,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化工行业标准《责任关怀实施准则 HG/T4184—2011》。该标准列明了实施责任关怀的12项指导原则:

(1) 不断提高对健康、安全、环境的认知,持续改进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在使用周期中的性能表现,从而避免对人和环境造成伤害;

(2) 有效利用资源,注重节能减排,将废物降至最低;

(3) 充分认识社会对化学品及其运作过程的关注点,并对其作出回应;

(4) 研发和制造能够安全生产、运输、使用以及处理的化学品;

(5) 制订所有产品与工艺计划时,应优先考虑健康、安全和环境因素;

(6) 向政府有关部门、员工、用户以及公众及时通报与化学品相关的健康、安全和环境危险信息,并且提出有效的预防措施;

(7) 与用户共同努力,确保化学品的安全使用、运输以及处理;

(8) 装置和设施的运行方式应能有效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环境;

(9) 通过研究有关产品、工艺和废弃物对健康、安全和环境的影响,提升健康、安全、环境的认识水平;

(10) 与有关各方共同努力,解决以往危险物品在处理和处置方面所遗留的问题;

(11) 积极参与政府和其他部门制定用于确保社区、工作场所和环境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满足或严于上述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

(12) 通过分享经验以及向其他生产、经营、使用、运输或者处置化学品的部门提供帮助来推广《责任关怀实施准则》的原则和实践。

8.4.3 产品安全监管

产品安全监管是对产品全生命周期上的安全进行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产品安全监管的核心理念是:在产品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创意、研发、建设、生产、销售、配送、存储、使用、回收和废弃等)都要谨慎从事,尽可能避免对人员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产品安全监管准则的目的是:规范化学品相关企业实施责任关怀过程中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使健康、安全以及环保成为化学品生命周期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证在生命周期的每个环节把对人员和环境造成的伤害降至最低程度。

8.4.4 化工过程安全

化工过程安全 (chemical process safety) 是安全领域的一个分支,是预防和控制化工过程特有的突发事故的系列安全技术及管理手段的总和,涉及设计、建造、生产、储运、废弃等化工过程全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

化工过程安全的核心就是风险管理。

8.4.5 社区应急与准备

社区应急与准备的目的是:为规范化学品相关企业在实施责任关怀过程中的社区认知和应急响应,通过信息交流和沟通,提高社区认识水平,让化工企业的应急响应计划与当地社区或其他企业的应急响应计划相呼应,进而达到相互支持与帮助的功能,以确保员工及公众的安全。为此,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该承诺建立良好的企业社区认知氛围,提供资源、建立制度和相关机构来保证企业与社区在安全、环保和健康方面进行必要的交流和沟通。


本章概要

本章在介绍化学工业重要作用的基础上,描述了化学工业“先发展、后治理”带来的环境、安全伦理冲突和发展困局,从事故预防、事故调查和事故应急等几个角度分析了产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伦理原因。为破解发展困局,获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本章指出化学品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介绍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以中石化九江分公司处理应对PX事件为例,描述了一个企业信息公开的良好实践案例。本章最后一部分给出了国际化工行业普遍奉行的工程伦理最佳实践,即责任关怀。


思考与讨论

  1. 根据本章引导案例(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的描述,如果你是该厂的厂长,在事前应该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如果你是吉化公司的一名工程师,当你得知双苯厂的消防污水流入松花江后,你要怎么做?
  2. 假设你研究生毕业后来到一家发展势头强劲、福利待遇良好的化工企业工作。五年后,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被提拔为车间主任。最近,由于市场变化,你们企业销售额大幅下降。一天,企业总经理命令你在夜间把你们车间的污水处理设施停下来,以降低企业成本。你该怎么办?

第9章:核工程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日本福岛核事故

福岛核电站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核电站,地处日本福岛工业区,由福岛第一核电站、福岛第二核电站组成,共10台机组(第一核电站6台,第二核电站4台),均为沸水堆。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于1971年3月投入商业运行,已经服役40a,出现了许多设施老化迹象,这一机组原本计划延寿20a,到2031年正式退役。
2011年3月11日,里氏9.0级地震加海啸,导致日本福岛两座核电站反应堆因冷却系统停止工作而发生故障。其中第一核电站多个机组出现险情,1号反应堆发生氢气爆炸;2号反应堆发生十分猛烈的氢气爆炸并起火;3号反应堆发生两次氢气爆炸,并释放出带有放射性的水蒸气;而4号反应堆遭受两次火灾。

事故后的福岛核电站


9.1 核工程及其特点

核能开发及核技术应用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了诸多不确定因素,由此引发复杂的、多层次的价值难题,给传统的道德观念和伦理原则带来了严峻挑战。因此,对核工程中涉及的伦理问题进行探讨和分析成为必然。核工程伦理主要涉及核能与核技术开发利用、核武器的研制与可能爆发的核战争以及核废物等所带来的道德问题。核能的开发利用和大规模建设正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影响着社会、经济、科技的发展。人们对核能的认识,不应再是停留在“谈核色变”的初级阶段;核电的发展,不应仅仅从技术角度来分析,还必须从伦理角度加以探寻。

9.1.1 核工程的特点

核能是在原子核结构发生变化的过程中释放出来的能量,更确切地应称为原子核能。重原子核分裂或轻原子核聚合时,都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前者称为裂变能,后者称为聚变能。核能主要是指这两种能量。
由于核工程潜藏着放射性风险,因此存在着特殊的核安全问题,即核电安全性。核电安全性包括反应堆的安全性及核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两个方面。确保核安全是实现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9.1.2 我国核工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核工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和发展起来的。
1950年,成立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开始从事核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1964年,成功爆炸了第一颗原子弹;
1967年,成功爆炸了第一颗氢弹;
1971年,成功试航了第一艘核潜艇;
这表明中国的核工业已有较快的发展,建成了比较完整的核工业体系。
20世纪70年代末,随着国家工作重点转向经济建设,核工业由主要为军用服务转向军民结合,以核为主,多种经营,主要从事核能、核技术和平利用以及民用产品的开发,并提出要以“不污染国土、不危害人民”为原则。
1983年,在浙江海盐县秦山开始了中国自行设计的秦山核电站建设;
1984年,引进技术设备,在广东深圳开始建设大亚湾核电站。
经过30多年核电建设实践,我国已系统掌握了核电站建造的关键技术以及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先进工程管理规范和方法,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有效的核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保证了我国核设施的建造和运行安全。
当前我国的核工业基本形成了以核电站建造为主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核工程、核电工程建设领域取得的成就,不仅保持了一支核科技队伍,保持了核威慑能力,而且为国家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1.3 核工程的利弊分析

核能利用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 目前所有的能源生产方式中,核电是唯一不受资源地域分布限制、可进行大规模电力生产且不排放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也不排放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② 核电厂对环境的辐射影响较小,其辐射来源主要是流出物中放射性物质对周围环境的辐射照射。
③ 随着核电及配套技术水平的提升,反应堆的非能动安全性大大提高,核电站安全水平显著提升,且乏燃料管理水平有了显著进步,进一步确保了核电的安全性。
④ 核能的资源分布广泛,国际市场上核燃料的价格相对稳定,而且核电的经济性已经能够做到优于煤电,因此,某些国家(如法国、日本、韩国等)首选核能发电。

尽管核能利用有着以上无可比拟的优点,但是它也有缺点,主要包括:
① 产生大量的核废物。
② 可怕的核事故。
③ 核材料走私。

9.1.4 伦理学在核工程中的作用

在经济、社会、科技、国防等领域中,核能开发及核技术应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对核工程领域的伦理学研究及应用,有利于保障我国核事业的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取得公众、社会和国际信任并承担应有的责任。伦理学在核工程中的作用可分为两方面:
一方面,核工程需要伦理学的支持和肯定,为其解决一系列的价值难题;
另一方面,核工程需要伦理道德引导、约束,以保证其安全且向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


9.2 核工程涉及的伦理问题

核工程涉及放射性物质,使用不当以及人为的事故或破坏都会造成巨大的灾害。从人类现在和未来的角度看,核工程自身的发展与伦理道德体系的制约所引发的问题以及核工程发展中折射出的伦理道德问题,必须得到妥善解决。从目前核能开发及核技术应用在社会经济发展及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来看,取消核能是不太现实的。

9.2.1 核工程涉及的科技伦理

核工程在为人类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伦理问题。核工程中涉及的科技伦理问题主要表现在科学家的道德责任方面。

科学家的社会责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其一,科学家应树立风险规避意识,科学家应明确,核能开发活动不应是无限和无节制的。
其二,科学家应主动控制科研活动中的风险,与其他科学技术应用带来的风险相比,评估核能风险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科学家有责任主动控制一些高风险性的科学研究,以规避其可能带来的自然和社会危害。

9.2.2 核工程涉及的安全伦理

核事故对人类造成的影响将会存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因此,重视核能利用中安全伦理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安全伦理以尊重每一个生命个体为最高伦理原则,以实现人和社会的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发展为宗旨。安全伦理主要体现在:“安全第一”的哲学观念;安全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与幸福的伦理观念;安全是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的价值观念。保护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是核工程安全的出发点,也是核工程安全的归宿。

9.2.3 核工程涉及的生态伦理

核大国对核污染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应该尽可能降低核能风险,因为我们的行为,既为后代带来幸福,也可能带来灾难。

在处理核废物的问题上,我国核工程科研和管理部门已付出诸多努力。事实上,对核废物某些不负责任的处理方式,并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对伦理学提出的挑战。在我国大力发展核能的今天,加强对自然生态环境行为的自律性,是解决核能利用中生态伦理问题、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个重要措施。


9.3 核工程应遵循的伦理原则

发展核电可以缓解目前的能源和环境危机问题,对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是,发展核电、核电站如何选址、核电发展应遵循什么原则、核电的未来发展等,都与人类对核电的开发和利用的伦理抉择密切相关。我们在享受核电带来的巨大便利的同时,也要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维护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大限度地保障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核电建设应做到以人为本,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公平公正的伦理原则,既满足人类发展的需求,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9.3.1 以人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这就是说,一切社会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人,为了所有的人。所以,从伦理角度而言,核能开发和利用应当做到:
第一,要充分认识核电发展的社会地位。
第二,核电建设要以人为本,就是以人的生命安全为本。
第三,要调动和发挥所有人的智慧、力量和敬业精神。
第四,核电在自身发展中要注意关心企业员工的利益,要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工作环境,加强文化建设,增加培训机会,努力促进企业员工全面发展。

9.3.2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在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和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发展模式。可持续性发展原则是,既要满足人类的各种生活需要,个体的人得到充分的发展;又要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影响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

我国核电发展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应当做到:
① 正确处理核电发展“好”与“快”的关系,注意质量,注意效益,注意安全。
② 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关系,既要重视核电的经济效益,又要重视核电的生态效益。
③ 正确处理好核资源的使用与节约。
④ 依靠科技进步,整体提升核电效益。

9.3.3 生态原则

发展核电应遵循生态原则,即在满足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能源需求的同时,对环境和生态的破坏减至最小。其实在各种能源中,核电是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小的发电方式。遵循生态原则,就是要使核能的开发与利用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

我国核电发展遵循生态原则,应当做到:
① 在项目的选址及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保证风险范围最小化,周围环境安全的最大化。
② 在项目可行性评估通过后,再审查核电建设初期是否符合相关伦理规范和原则。
③ 在核电运行阶段,审查其产生的污染是否在可控范围,如果破坏程度过大,就必须停止运行,必须保证周围生态环境的安全。
④ 若发生核电事故,需审查有关部门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恶化,事故导致公众权利受到侵害后是否能给予足够补偿。

9.3.4 公正原则

公正原则要求人们以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观念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利益。发展核电应当遵守公正原则,这包含两方面的含义:首先,是公平原则。其次,是正当原则。

我国核电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当做到:
① 牢牢把握我国自主发展核电的权利,坚持核电发展战略不动摇。
②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清洁高效能源的现实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核电建设,让核电发展有利于全体人民。
③ 认真加强核电安全管理,确保核电安全运行。
④ 核电建设布局要做到科学合理、公平公正,要根据核电建设的条件,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核电发展的关系、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核电发展的关系,以促进核电布局合理,协调发展。


9.4 核工程与公众知情权

随着我国核电事业进入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社会公众对核电安全的关注需求越来越大。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加大核电科普宣传的力度,减少公众对核安全的疑虑,营造有利于核电事业健康稳步发展的良好氛围,是我国核电发展亟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9.4.1 核工程风险及公众认知

  1. 什么是风险
    一般来说,风险包括3个要素:一是可能发生的故障或失效,即风险的始发事件或诱因;二是始发事件发生的概率;三是该事件发生可能导致的后果。
    风险用数学的形式可表述为:风险 = 事故(事件)后果 × 事故(事件)的发生概率。

  2. 核电的风险
    核电行业以堆芯损坏频率以及放射性物质大规模向环境释放的概率来表示核电的风险。

  3. 公众对核电风险的认知
    公众对核电风险认知过程是一个动态、复杂和闭合的系统,为保持系统的平衡和稳定,系统必须要产生持续的负反馈效应。公众宣传的作用实际上是减小核电风险的传递,有计划、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可以使公众建立理性和科学的核电风险观,平衡地看待核电带来的利益和存在的风险。

9.4.2 公众在核工程中的权利和责任

公众在核电工程中的权利主要表现在:
① 对于核电工程的相关信息,尤其是安全信息,公众应该享有全部的知情权,政府与核电企业要对公众保持“诚实”,并充分保证信息透明;
② 在核电工程决策中,公众应该享有平等参与、讨论及表决的权利。

9.4.3 影响核事故信息公开的主要因素

  1. 政治因素
    从一定意义上说,核工程和核技术应用不仅涉及技术层面,而且涉及政治层面,这是科学技术政治化的一个典型例子。从核不扩散条约到某些成员国退出条约而从事核技术实验与开发,其真实目的是为国家的政治利益服务。

  2. 经济因素
    核工程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核能技术开发与应用需要技术实力与经济实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核能可以促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核能的应用,还会带动许多其他相关产业。未公开核事故,或隐瞒、降低核事故的等级,主要是为了维护核电企业自身的利益,如减小赔偿、维护自身形象等。

  3. 社会因素
    自核技术诞生起,其应用就存在争议。美国三里岛核电站事故和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引起了人们内心深处的巨大恐惧,导致公众对于发展核电的支持度大幅下滑。这使得政府担心,一旦将核事故真相公之于众,就可能引起社会骚乱。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尽管日本经济产业省和东电公司都竭尽全力确保福岛核电站的安全,但是,看到核反应堆接连发生爆炸的电视画面,再加之有传言称核电站中的工作人员已经暴露于强核辐射之下,导致民众产生了恐慌心理。这反映出对公众的核辐射知识宣传与防护普及不到位。

9.4.4 提高核工程信息透明度

核电与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密切相关。核工程应当遵循信息诚实与透明原则,即应该及时、真实而全面地公开核工程的所有信息,使真实的信息透明化,而不应该隐匿、编造、篡改相关信息。

首先,信息公开是实现核伦理对核开发利用主体发挥作用的前提。
其次,信息公开是主体作出正确行为选择的前提条件之一。
再次,信息公开是保障核安全发展的重要原则。
最后,信息公开也有利于保护公众的知情同意权及相关权益的实现。

9.4.5 加强核工程宣传教育

加强核工程宣传与教育,首要的是需强化核工程伦理道德内化机制。
其次,建立核工程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社会舆论监督的实现。
再次,加强科普宣传教育,消除公众恐核心理。
第四,提高核电信息公开,需要努力做到:
① 充分进行科普宣传教育。
② 正确进行舆论引导,防止为了迎合新闻效应对核电应用负面情况的夸大其词。
③ 给民众更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9.5 核工程与安全

安全是对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核电行业对风险和安全的认识有一个发展的过程。在核电发展的初期,核电安全致力于技术的可靠性。进入20世纪80年代,提出人为失误、人的局限性理念,关注行为科学。90年代,提出安全文化的理念。进入21世纪,进一步涉及组织行为学,关注到管理者及其安全管理,从团队和组织的层面思考,融合所有的安全措施。对核安全的认识,每一阶段表现的侧重点不同,但由此引入的安全对策不是对立、相互替代,而是互动、互补,不断加深和完善的。

9.5.1 核安全伦理

核工程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而且是责任问题和人性问题,因而核安全也是一个伦理道德问题。安全伦理以尊重每一个生命个体为最高伦理原则,以实现社会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和谐有序的发展为宗旨。保证核工程参与各方的安全并避免风险,是核电工程建设及其设施运行的重要伦理原则。保障安全与避免风险就是为了尊重生命的价值,这也是核安全伦理的核心。

9.5.2 核安全基本原则

  1. 管理责任
    核设施的运用单位,应当对核设施的安全负有全面和最终责任,这绝不因有设计方、供货方、合同方和监管方的存在而减轻其责任。政府为加强对核设施安全的监管,必须建立独立于核工业发展的核安全监管当局。

  2. 纵深防御
    纵深防御是实现核安全的一项基本原则。纵深防御原则要贯彻于安全有关的全部活动,包括与组织、人员行为或设计有关的单位,以保证这些活动均置于重叠措施的防御之下,即使有一种故障发生,它将由适当的措施探测、补偿或纠正。

    纵深防御的目标是:
    ① 补偿或纠正设备故障或人因失误;
    ② 维持屏蔽本身的有效性并防止故障的传播;
    ③ 在屏蔽本身的有效性不能完全保持时,保护从业人员、公众和环境不致受到辐射伤害。

    其策略包括:
    ① 预防事故发生;
    ② 在事故一旦发生时,限制其后果,并防止它向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纵深防御在设计中的基本实施方法有:
    ① 预防。② 检测。 ③ 保护。 ④ 包容。 ⑤ 应急。

  3. 基本技术原则
    核安全的基本技术原则主要包括:安全分级,设备鉴定,系统和部件的可靠性设计,火灾和爆炸,其他内部危害,外部事件,运行限值和条件,设计基准事故,严重事故,采用经验验证的工程实践,应用经验反馈和安全研究成果,安全评价及其独立验证,老化,人因考虑和人机接口,辐射防护。

9.5.3 核安全文化体系

核安全文化的主旨是强调人的因素在保证核安全上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即人因是核安全文化关注的核心,人因控制是核安全文化的中心,避免人因错误或失误是安全文化的目的。安全文化的核心是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政策层、管理层和员工个人三个层面的承诺,它们共同构成安全文化体系。

9.5.4 核安全文化建设

  1. 核安全文化的内涵
    对核安全文化的内涵理解,可有六个方面的维度。

    第一,安全文化不是通俗意义上的“文化”,而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安全问题要得到应有的重视。
    第二,安全文化既是态度问题,又是体制问题;既和单位有关,又和个人有关,同时还涉及在处理安全问题时应该具有的正确态度和应该采取的正确行动。
    第三,安全文化实质上是一种手段,它能使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对安全密切关注;它强调人的因素在保证安全上的主导作用,并以此促进外界条件改善,从而提高整体安全文化水准。
    第四,培育良好的安全文化,特别需要企业高层重视,制订安全政策,全体员工积极响应,通力合作,持之以恒。
    第五,建设安全文化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安全文化有利于早期发现事故隐患,并消除之,从而减少事故,降低运行和维护成本。
    第六,安全文化建设不能停留在形式上,而要融汇贯穿于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

  2. 核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
    推行核安全文化,必须凝练全体员工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包括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和物质文化建设。

9.5.5 核安全目标

  1. 总的安全目标
    总的核安全目标是建立并保持对放射性危害的有效防御,以保护人员、社会和环境免受危害。它由辐射防护目标和技术安全目标所支持,这两个目标互相补充、相辅相成,技术措施与管理性和程序性措施一起,保证对电离辐射危害的防御。

  2. 辐射防护目标
    辐射防护目标是保证在所有运行状态下,辐射照射或由于任何计划排放的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低于规定限值并尽量低,保证减轻任何事故的放射性后果。

  3. 技术安全目标
    技术安全目标是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且在发生事故时减轻其后果。对于在设计时考虑到的所有可能事故,包括概率很低的事故,要以高可信度保证任何放射性后果尽可能小并且低于规定限值,保证可能导致严重放射性后果的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


9.6 核工程与生态环境

与人类的其他生产、生活活动一样,核能和核技术的开发利用也会产生废物,这就是核废物,也称放射性废物。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性物质所污染,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的废弃物。放射性废物具有如下基本特征:① 含有一定量放射性核素,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② 具有辐射危害性;③ 是一种废弃物。所有操作、生产和使用放射性废物的活动,如核燃料循环设施、核电站、核技术利用单位、核武器研发和试验场、核设施退役以及核科学技术研发活动,都会产生放射性废物。从辐射防护角度看,放射性废物是重要的电离辐射源和环境污染源。放射性废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主要包括:① 职业照射;② 公众照射;③ 持续照射;④ 急性照射;⑤ 潜在照射。

9.6.1 核电与煤电环境影响的比较

我国煤电燃料链与核电燃料链的综合影响比较参看下表。

我国煤电燃料链和核电燃料链影响综合比较

9.6.2 核废物安全管理原则

放射性废物管理是核设施运行的基本保证内容之一。
放射性废物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① 确保放射性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可接受水平。
② 确保放射性废物对后代预期的健康影响不大于当今可接受的水平,并且不给后代造成不适当的负担。
③ 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在适当的国家法律框架内进行;控制放射性废物的产生,使放射性废物的产生量最少化;放射性废物管理必须考虑废物产生和管理各阶段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④ 必须保证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使用寿期内的安全。

9.6.3 核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1. 放射性废气处理
    放射性废气的净化方法包括过滤、吸附、洗涤、滞留衰变等。净化后的气体经过监测达到允许水平后可以排放,排放口需进行连续监测,确保排放的安全。对于普通放射性实验室的排风,一般用高效空气过滤器就可满足要求。

  2. 放射性废液处理
    放射性废液所含的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数量、化学和物理形态、含盐量、酸碱度、活度可能差别很大,需要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处理方法和成本也不同。主要处理方法包括吸附、絮凝沉淀、蒸发、离子交换、电渗析、反渗透、衰变储存等。经过净化处理的废液,达到要求后可以排放,排入江湖海洋,或返回工艺过程再循环。高放废液和有机废液有特殊的处理要求。一般放射性实验室的废水较容易处理到排放水平。

  3. 放射性固废处理
    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理,应把可燃性与不可燃性、可压缩性与不可压缩性废物分开来,实行焚烧或压实减容。焚烧炉尾气净化要求高,焚烧灰要进行固化处理。焚烧炉的建设

和运行投资比较高。压实操作简单,投资少,应用比较普遍。

  1. 放射性废物固化
    放射性废液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泥浆、蒸发残渣、废吸附剂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等,需要进行固化处理。固化的方法有水泥固化、沥青固化、塑料固化、玻璃固化、陶瓷固化等,目前应用最多的是水泥固化。放射性废物经过上面的处理和整备,有的达到国家审管部门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从而可以再循环/再利用;有的可以实行排放;有的则需要进行最终处置。

  2. 低中放废物处置
    对于短寿命、低中放废物的处置,主要有工程近地表处置场、简单近地表处置场、洞穴处置库和废矿井处置库,其中以工程近地表处置场最普遍、最成熟。应该说,短寿命、低中放废物的安全处置在技术上已得到解决。

  3. 乏燃料后处理
    核电厂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乏燃料元件,必须进行妥善处理。乏燃料在后处理前,储存期限为0.5~7a。经冷却后,运输到后处理厂,通常需要进行以下处理:① 后处理准备,将核燃料与结构部件分离,破坏燃料包壳;② 以硝酸处理核燃料,使其转入溶液状态;③ 水-溶剂萃取处理,提取可裂变核素U和Pu同位素;④ 用化学方法将低放核素和高放核素分离;高放核素浓集在较小体积的高放废液中,并用化学方法将其分离或固化。

  4. 高放废物处置
    高放废物的处置有两条可行的技术途径,一是深地质处置;二是分离-嬗变技术。深地质处置是将高放废物埋藏在距地表深500~1000m的地下深处,使之永久与人类生存环境隔离,让放射性核素自然衰变,逐渐降低其放射性至环境可接受的水平。通常采用多屏障方法,包括围岩地质屏障、工程屏障和废物储存容器屏障。分离-嬗变技术通过化学分离把高放废物中的超铀元素和长寿命裂变产物分离出来,制成燃料元件或靶件,送到反应堆或加速器中,通过核反应使之嬗变成短寿命核素或者稳定核素。分离-嬗变技术可降低高放废物的毒性和长期危害作用,减少需要深地质处置的废物的体积,节省处置费用,减少公众对高放废物的担忧。

9.6.4 核电站的环境影响

  1. 放射性污染问题
    (1) 放射性核素释放。
    (2) 纵深防御的多重屏障。第一道屏障:二氧化铀陶瓷芯块。第二道屏障:燃料元件包壳。第三道屏障:一回路压力边界。第四道屏障:安全壳。

  2. 热污染问题
    排放口温度升高必然对环境产生影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对水体理化性质的影响。
    (2) 对底栖生物的影响。
    (3) 对浮游生物的影响。
    (4) 对鱼类的影响。
    (5) 对珊瑚的影响。

  3. 内陆核电站对环境的影响
    绝大部分内陆核电站都会考虑建造冷却塔,将向环境水体排放的热量转而向大气排放,会产生水雾、荫屏、盐沉积、噪声等环境影响。核电站长期运行,失散的热量和水滴可能对局部小气候产生影响。

    内陆核电站的环境影响还来自放射性废物的环境影响,主要包括来自放射性流出物排放的环境影响以及被处置废物的环境影响。核废物是一种辐射源和环境污染源。核工业、核电厂和放射性同位素用户必须高度重视核废物,努力使废物最少化;安全处理和处置核废物,确保我国核电站和新建核设施的核废物不会危及工作人员和居民健康,不会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平衡。


9.7 核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及培养

工程师是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在普通公众的眼中,作为专业人员的工程师具备很强的分析能力、实践才能、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灵活地更新并应用知识的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商务与管理技能、领导才能以及终身学习能力,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在公司环境里遇到的伦理道德问题不同于普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伦理道德标准与职业素养去应对伦理困境,作出道德抉择。

9.7.1 在核工程决策中的伦理责任

工程师在工程决策阶段的伦理责任,是工程师伦理责任的核心问题。

在核工程决策中,工程师如何承担其伦理责任,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对核工程项目进行伦理道德和社会价值上的评估要避免核能成果对正常社会秩序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在核工程被获准进行之前,需非常谨慎地研制核能产品。

9.7.2 在核工程实施中的伦理责任

核工程师在工程实施中的伦理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核工程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它的目的是造福人类,这就要求工程师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和思想素质。
(2) 在核工程实施前应该对该工程进行评估,对其社会应用全景进行全面预测。
(3) 在核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师的一切行为都应该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健康、实现可持续性发展出发。
(4) 核电工程师在行使职责的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核电工程流程完成工作,不可私自修改或省略必要的流程。
(5) 核电工程师应该具有良好的“技术转移”能力。

9.7.3 在核工程应用中的伦理责任

在某项核工程实施完成后,工程师如何来承担其伦理责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首先,某项核工程实施完成后,在交付应用部门之前要进行广泛的论证,对于应用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效应,特别是负效应,要作出尽可能全面的预测,努力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对于应用前景尚不明朗的核工程项目,应建议适当延期应用。
其次,某项核工程实施完成后,并不意味着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到此结束,应明确指出该项核工程的应用可能会带来哪些问题,对于那些想将其成果应用于不当方面的想法,应竭尽全力加以制止。
最后,如果核工程项目在应用中出现了问题,应建议立即停止使用,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9.7.4 对公众安全的伦理责任

安全规范要求工程师尊重、维护或者至少不伤害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在进行工程项目论证、设计、施工、管理和维护中,关心人本身,充分考虑产品的安全可靠、对公众无害,保证工程造福于人类。安全规范的道德基础是人道原则或生命价值原则。在伦理学上,尊重人的生命、一切以人为本的生命价值原则具有逻辑上和经验上的优先性,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原则。因而,防范可能的技术风险,维护社会与公众的安全成为对工程师的底线道德要求。核工业内进行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有四种,即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科技手段和文化手段。

9.7.5 对环境的伦理责任

世界范围内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以及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要求工程师在进行核工程活动时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使自己成为一名“理性的生态人”。

9.7.6 对政府的伦理责任

工程师对政府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 参与核工程决策的工程师应积极担当起参与核能决策、影响政府行为的责任。
② 为政府提供咨询政府对核开发利用的决策需要科学技术支持。
③ 阻止政府的不良行为,国家制定核工程规划和核科技政策出现失误时,工程师应该毫不避讳地指出其负面影响以及潜在的危害,以供政府作出选择或调整,尽力避免有悖于人类进步的核工程。

9.7.7 核工程师伦理责任的培养

在培养未来核工程师的过程中,须重视培养他们的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特别是要把可持续发展观和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工程教育中,培养学生的全球意识、生态意识和综合考虑问题的意识,以期在未来的工程实践中,能够将科学、技术、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文化以及伦理道德等多元价值观整合起来,追求人与人、人与工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首先,要培养工程思维能力。
其次,要树立和培养伦理责任意识。
第三,培养核安全法律意识。
责任类型的形态矩阵


本章概要

伦理学在核工程中的作用可分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核工程需要伦理学的支持和肯定,为其解决一系列的价值难题;
另一方面,核工程需要伦理道德引导、约束,以保证其安全且向着有利于人类的方向发展。核工程应做到以人为本,遵循社会发展规律,坚持公平公正的伦理原则,既满足人类发展的需求,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类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核工程应当遵循信息诚实与透明原则,及时、真实而全面地公开核工程的所有信息,使真实的信息透明化。核工程安全不仅是技术问题和管理问题,而且是责任问题和人性问题。核电发展需要伦理引导,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伦理原则,坚持“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加强道德责任意识培养,将安全生产的伦理原则、伦理要求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自律,外化于人们的生产实践之中。核安全文化强调人的因素在保证核安全上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即人因是核安全文化关注的核心,人因控制是核安全文化的中心,避免人因错误或失误是安全文化的目的。工程师在工程决策阶段的伦理责任是工程师伦理责任的核心问题。培养核工程师的伦理责任,分析在工程实践中可能碰到的伦理难题和责任冲突,解决工程伦理准则如何适用于具体的现实环境,使工程师的决定和行为符合伦理准则的要求,是核工程师培养的重要环节。


思考与讨论

  1. 核工程应遵循哪些伦理原则?
  2. 核电发展应遵循的生态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3. 什么是发展核电的公正原则?
  4. 核工程师的伦理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第10章:信息与大数据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棱镜门”下的隐私权

2013年6月6日,前美国中情局职员斯诺登披露美国的“棱镜计划”(PRISM),在国际社会引起巨大震动,称为“棱镜门”事件。棱镜计划是美国国家安全局(NSA)和联邦调查局(FBI)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绝密级电子监听计划,正式名为“US-984XN”。计划由美国情报人员实施,主要监控包括电子邮件、即时通信消息、视频、照片、存储数据、语音聊天、文件传输等私人活动的所有细节,甚至可以实时监控一个人(不限于美国公民)正在进行的网络搜索内容。美国NSA局长、美军网络司令部司令基思·亚历山大2013年6月18日在国会作证时称,得益于棱镜计划的实施,过去数年里已协助挫败了50多起恐怖阴谋。

在棱镜门中,美国以反恐为旗号,通过谷歌等12家IT企业,在未作公告更不可能告知本人的情况下,监听了遍布全球、本应属于公民个人隐私的海量网络活动记录。由此,情报部门既可以直接获取公民的通话和网络活动具体内容,也可以借助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推断出个人性格、习惯、爱好、犯罪倾向等信息。随着棱镜计划细节逐渐曝光,国际舆论和许多国家政府都公开反对棱镜计划。同时,“棱镜门”事件将大数据热潮中如何尊重与保护个人隐私的伦理问题清晰地摆到公众面前。


10.1 信息技术的社会影响

10.1.1 信息技术正在并将持续快速发展

按宇宙大爆炸理论,地球的年龄约为45.4亿年,现代智人大约在20万年前才出现。特别是近200年来,我们可以观察到几次以约50年为周期的长波变化:第一波以纺织工业为主导,实现蒸汽化;第二波以铁路、冶金为主导,实现铁路化;第三波以电力、化工、汽车为主导,实现电气化;第四波以石油和电子等技术为主导,实现电子化;当下正处于以网络和数字化技术为主导的第五波,实现信息化。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风起云涌,信息化正在飞速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乃至思维方式。

推动信息化的电、磁、光等重要科学基础发端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欧洲。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伴随着GDP总量上升到全球第一,美国的一批科技工作者致力于将科学原理转为技术发明,并开始人类工程实验。信息技术由此萌生,信息时代逐渐到来。

在信息技术发展上,中国起步晚于美、欧、日等先进国家。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生产力得到充分解放,国家经济实力和科教水平显著提升,中国在信息化发展道路上快速跟随,积极赶超。当前,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集中体现在高端制造和大型信息化工程实施,如“三网融合”及信息基础设施普及,高铁及轨道交通装备制造及安全运行,C919大型飞机的数字化协同生产;同时,平安城市、金税工程等政府管理及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民生服务快速提升;电子商务、网络经济更是风起云涌、创新不断。

与美国、中国相仿,全球各国正在以不同速度、不同程度地进入或“被”进入信息时代。科学家们预测,21世纪上半叶,信息科技仍将快速发展,大有作为。新的信息功能材料、器件和工艺将不断出现;开放计算平台日益成为主流,智能化终端普及率快速提高;移动互联网和社交网络成为信息产业的增长关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兴起促使信息技术渗透方式、处理方法和应用模式发生变革;大数据研究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

10.1.2 信息技术具有颠覆性

与机械技术、电气技术相比,信息技术具有如下特点:

  • (1) 连接能力。
  • (2) 交互能力。
  • (3) 渗透特性。
  • (4) 融合能力。

2013年,麦肯锡公司使用“颠覆性”(disruptive)一词,描述诸如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知识工作自动化、3D打印、智能机器人、自动驾驶等信息或相关技术。可以说,颠覆性,是信息技术的独特性质。

10.1.3 信息技术与社会变革

从20世纪中叶开始,随着电子元器件、检测、控制、数据库、通信与网络等技术发展,信息技术开始进入工业生产领域,从单变量数字控制回路,到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自动控制,再到将客户订单管理、制造资源管理、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工艺设计/加工制造等集成为一体的企业综合信息化系统,信息技术让企业获得更好的柔性、智慧,得到更高效率、品质。

同样,以电子化、数字化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将激光照排技术引入印刷行业,“告别铅与火”;将超声、激光、核磁等影像技术引入医学检验,不仅看得清骨骼,还看得见软组织和血流状况,有效提高诊断精度;将激光测距、视频摄像、导航卫星接收仪器预装进汽车,帮助驾驶员预警碰撞险情,扩展“盲区”视觉,知道身在何处;银行、航空公司等服务企业可以在数据库里记录客户的每一笔交易……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和基础设施的普及,信息技术正以“互联网+”(或“+互联网”)模式更广泛、更深入、更迅速地进入各行各业,进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接近家庭中的老老少少,变革甚至颠覆了原有产业模式、产业格局、生活习惯乃至思维模式。

信息技术在带来利好消息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新问题。主动研究、正确认识信息技术对社会变革、价值准则、伦理规范的影响,及时而必要。


10.2 信息与大数据伦理问题

10.2.1 信息与网络空间伦理

拜纳姆和罗杰森在《计算机伦理与专业责任》中系统梳理了2000年前计算机和信息伦理的发展。控制论创始人罗伯特·维纳在1950年出版的《人有人的用处》中,最早追问信息技术对诸如生命、健康、快乐、能力、知识、自由、安全、发展机会等人类核心价值的意义,成为提出信息与计算机伦理的先驱。他提出的“伟大的公正原则”被认为是信息伦理的基石。

以下是若干受到信息技术影响的社会性、伦理性主题:

  1. 人际关系虚拟化
    由于推特、脸书、新浪微博、微信等社交类软件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成功,新闻、读书、打车、餐饮、游戏等非社交类软件也越来越多地提供好友分享、推荐、评价等社交功能以提升用户的体验,创造新价值。

  2. 网络行为的正当性
    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的出现,发明病毒、木马攻击他人信息系统,偷窥他人信息,偷盗他人软件或财务账户,通过网络从事非法走私、色情和毒品交易等活动一直没有停歇。由于网络可以“匿名”掩藏行动者的真实身份,降低了被发现和追责的机会,至今仍是网络信息时代一大“毒瘤”。

  3. 更广泛的平等与公正
    当前,很多社会活动和机会依赖网络空间。不少年长者,经济落后、缺少信息基础设施地区的人们,经济条件不足以获取并持有信息终端的人们,难以得到定制信息终端的残障人士……他们是信息时代新的弱势群体,难以分享信息技术创新所带来的社会福利和发展机会。

  4. 知识产权争议
    在信息时代,拥有和控制信息是通向财富、权力和成功的关键。由于数字化信息可以瞬间海量复制,方便地修改,也易于跨边界传输,因此,从网上“自由”获取受到现有版权和专利权保护的知识性财产,通过加工、传播、转让等方式分享甚至获利,这方面已有很多诉讼案例。一种声音强调,亟须制定新的法律、规章、规则和国际公约,来严格保护知识生产者的权利;另一种声音则指出,由于知识出版和传播体系中的价值控制者多为出版商,通过限制知识自由传播而保护出版商利益有违自由公正原则。此外,网上经常见到个人和企业搜寻他人出品的音视频节目和图文信息,加工、改编成自己的多媒体作品后公开发布。

  5. 全球化信息交互与治理困境
    信息技术有潜力大幅度改变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区、公众与政府的关系,还能让人们网络上自由跨越国家边界。

10.2.2 大数据时代伦理新问题

  1. 大数据特点
    一般认为,技术进步使得数据采集、存储、处理都变得便捷、快速、廉价,从而带领我们走进大数据时代。关于大数据的特点,一种得到广泛认可和传播的说法是由IBM公司提出的4个“V”:即数量大(volume)、类别多(variety)、增长速度快(velocity)和真实可信(veracity)。面对4个“V”,寻找合适的计算架构和算法,从而创造真正的价值(value),这最后一个“V”才是大数据时代众多商业和政府治理创新关注焦点所在。在迈尔-舍恩伯格看来,大数据与以往数据应用不同之处在于三个方面:第一,可以获得全体数据而非采样数据,这既决定了大数据算法原理与样本分析方法明显不同,也体现其复杂度迥异;第二,允许获取的数据呈现混乱、复杂状态而不再强求干净、精确,即大方向的正确比微观精准更重要;第三,聚焦发现和分析事物的相关性而非因果性,避免在因果性上劳而无获、止步不前。

  2. 大数据伦理
    概括而言,大数据时代,作为技术应用提供方的数据工程师、大数据创新企业、政府部门,与作为使用方的普通用户、社会团体,共同面对以下四方面新的、更为集中的伦理挑战:

    • (1) 身份困境:数字身份与社会身份,可以分离还是必须关联?
    • (2) 隐私边界:“相比遭遇恐怖袭击、破产和财产被盗,美国人更担心网络在不经意间泄露了自己的隐私”,怎样理解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法律该如何提供保护?
    • (3) 数据权利:大数据是资产吗?在个人、企业、政府、公众之间,关于大数据的拥有权、采集权、使用权、处理权、交易权、分红权等权利成立吗?可以定价吗?有伦理风险吗?
    • (4) 数据治理:政府主导的公众数据是否应当无条件开放共享?基于大数据的公共治理创新如何才能避免歧视、不当得利或威胁个人自由?

    大数据伦理(bigdataethics)正在成为新的应用伦理方向。然而,它还没有完整、公开、形成共识的定义。作者认为,与大数据伦理相关的内容包括:

    • (1) 鉴别数据的获取、处理、存储、分发(发布)过程中涉及哪些不同利益主体;
    • (2) 发现大数据实践中对相关利益主体的安全、责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节俭、环保等伦理原则造成威胁的风险类别、程度大小;
    • (3) 确定数据伦理的价值准则和哲学依据;
    • (4) 指导形成正当行动的行为规范。

10.3 数字身份困境

10.3.1 社会身份与社会责任

人的身份(identity),用来界定一个人是谁或是什么,具有可识别性、独特性、唯一性。各国政府进行公共治理,首先要进行人口调查、个体身份确认。

人还具有社会身份和相应责任。孩子、父母、祖父祖母……父慈子孝、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各有家庭人伦责任。工人、农民、教师、医生、军人、商人、科学家、工程师、律师、公务员……既指代职业,也宣示该职业的社会责任,如军人保家卫国、不怕牺牲;教师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医生救死扶伤、尊重生命;工程师创造安全、可靠、可用性强的工程项目造福社会,同时维护环境、永续发展;作为法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公平正义。

10.3.2 数字身份

  1. 什么是“数字身份”
    “数字身份(digitalidentity)是在网络空间领域非常流行的概念,被定义为一组独一无二地描述一个主体(subject)或实体(entity)的数据,是有关一个人的所有在数字上可得的信息的总和。”

  2. 数字身份特点
    一是多样性。二是可变性。三是允许匿名和假名。

  3. 数字身份管理
    数字身份,是用户合法使用计算机系统和各种网络应用的第一道门槛。在计算机和网络应用中,常见的用户身份管理技术有:

    • (1) 用户名+密码+校验码;
    • (2) 第三方认证,如U盾;
    • (3) 预存的个性化问题,如“奶奶的出生地”、在九宫格上画一个图形;
    • (4) 生物特征,如指纹、虹膜,甚至击键的力度、频率等。

10.3.3 大数据引发数字身份新问题

在流量为王、用户黏度至高无上的大数据经济时代,数字身份具有重要的商业价值。从技术上看,数字身份存在易被盗用和易被追溯两个主要问题,进而影响人与人的社会相处、伦理判断。

10.3.4 数字身份管理的伦理分析

  1. 匿名
    信息网络技术提供的“匿名”便利与社交网络的连接特点,使得网络空间中的一则信息可能在短短几分钟内即传播至数千上万人。

  2. 实名制
    面对“匿名”对社会稳定的多方面影响,美国、韩国和中国的应对策略存在差异。

  3. 实名制伦理考量
    网络用户、运营商、学者和政府对网络实名制治理政策当与不当存在分歧。表试从不同角色对其作利弊分析的推断。

不同群体对网络实名制政策的利弊分析


10.4 大数据时代的个人隐私

10.4.1 个人信息收集

大数据时代,不仅人们在网络上主动注册、登录、操作的数据能被系统记住;而且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有人可以不被察觉地获得他人的网络身份和活动信息,进而预测其行为、推断出身心特性,推荐服务或进行跟踪。

表归纳了几类重要的收集个人数据的手段。

收集个人数据的手段

10.4.2 从个人信息到隐私保护的伦理思考

由于网络和信息技术的特点,保护数据隐私面临以下技术和非技术的挑战:

  • (1) 可信性与可靠性:在大规模、分布、开放的信息基础设施内,存在为数众多的数据收集、处理和发布的实体,很难确保所有实体均具有可靠、可信的数据管控能力。
  • (2) 快速扩散性与放大器效应:存储在专有数据库系统中的数据存在被出售、被快速扩散、快速覆盖的可能。因此,“隐私痕迹”很难消除。
  • (3) 挖掘技术与关联发现:可以把零散的、碎片化的数据重新关联、拼接起来,从而复原一个人的整体轮廓。
  • (4) 身份盗窃与冒用:恶意使用偷盗来的数字身份,例如进行信用卡欺诈。
  • (5) 恶意攻击:现行数据管理系统防备黑客犯罪行为的手段还很有限。

10.4.3 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的法律实践

隐私权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保护,不被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已在大多数国家得到立法保护。随着社会发展,特别是技术应用日益丰富,其客体范围不断扩展。目前,一般认为隐私权包括私密信息、私生活安宁、私人空间、私生活的自主;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指隐私享有权、隐私维护权、隐私利用权、隐私公开权。

信息时代,针对人们在网络活动而留下的丰富的身份、登录日志、交易或交互等个人信息,法律学者普遍认为应设立一种新型的权利,即个人信息权,来加以保护,以维护网络和大数据应用的可持续发展。


10.5 数据权利

10.5.1 数据的资产属性与数据权属

一种流行的说法称大数据为价值堪比石油的新财富,迈尔-舍恩伯格乐观预测,数据将会列入企业资产负债表。从财务上看,自然人或法人的资产须具备三要素:

  • (1) 被他拥有和控制;
  • (2) 能够用货币来衡量;
  • (3) 能为他带来经济利益。

对照大数据实践,我们发现:

  • (1) 大数据在数据权属上存在模糊地带;
  • (2) 其货币价值依赖于数据质量,以真实性、可信性、完整性、可用性为度量;
  • (3) 大数据的价值多体现在关联价值上,即通过将数据不断聚合、加工后增值;
  • (4) 不同于物质性资产,数据的价值具有非消耗性,不随使用次数增多而减少。

除了改进技术应用手段,完善相关经济、市场规则外,要对数据的资产属性作出清晰的界定,同样涉及伦理判断,最核心的是数据权属问题。让我们回到引爆大数据的社交网络及衍生服务来讨论。多数被深度利用的数据首先由社交网络的广大用户通过注册、登录、使用社交网络而提供,提供社交网络服务的企业用自己的服务器或租借云端存储来记录这些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各种计算以分析客户特性,便于其向用户推出个性化的服务(如“推荐好友”“推送热点新闻”)。近几年,社交网络还与其他企业结成联盟(如社交媒体携手电商),或在不同应用间共享用户数据(如电商与信用金融服务),作更大范围的联合商品/服务推荐,相关企业在资本市场和企业利润表上的数据也发生了明显增值。

可以看出,用户生成的原始数据是以上一切的基础。这些数据的权属在认识上和实践上存在多种分歧:

  • (1) 未清晰界定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且缺乏明确的数据授权、让渡机制;
  • (2) 缺少对数据是否按照预设目的和要求来使用、共享和删除的审计权;
  • (3) 未定义涉及财产性和声誉性回报的数据分红权。

10.5.2 数据权属价值判断原则

要为大数据创新应用提供高质量的数据基础,必须坚持如下价值判断原则,谨慎对待各方数据权利:

  • 首先,尊重原则。
  • 其次,诚信原则。
  • 最后,公平交易原则。

10.5.3 防范数据滥用与垄断

用户修改了其好友发布新鲜事的数量或排序,而不修改发布内容,从而实现社会科学实验要求的控制对照。对该研究批判最多的是:被动接受负面信息的用户很有可能受到了负面情绪的不良影响。本研究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们受负面情绪感染而焦虑,有违科学伦理。至于互联网行业普遍存在的“独角兽”现象,更多人开始担心由行业垄断导致数据垄断,进而造成网络生活的未知风险。

如果说,由于经济、知识、年龄等客观因素差异已经在人群中划出了“数字鸿沟”,那么,在正在到来的大数据时代,横亘在个人与平台、微小创新企业与拥有大量数据的“行业巨头”之间的“数字鸿沟”更不容忽视(参见表)。

大数据时代“弱者”及保护

10.5.4 从数据公开到数据开放

谁占有数据,谁就占有先机。从增进社会福祉角度考虑,大数据时代更应积极推动数据共享与开放,让人们能够更加平等、公平地访问和使用数据,让科学发现和知识生产过程更加快速,让更多产品和服务得以萌生,让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适宜的生活方式不断涌现。

数据共享、公开和开放,其含义有差异,见表。

数据共享、数据公开和数据开放的比较


10.6 大数据公共治理伦理

10.6.1 中西公共治理价值观的差异

国家制度是当今人类社会的一种基本形态。现代国家保持政治权力、领土和人民三要素统一,强调国家主权及其合法性。现代国家的基本职能是:

  • (1) 保护本国免受其他国家的侵犯;
  • (2) 保护国内每个人免受他人的侵犯与压迫;
  • (3) 承担个人或少数人不应或不能完成的事情,如发展国民经济、提供公共服务。

面对当今经济、资源、人才流动全球化和信息传播网络化的格局,有公共管理学者建议用公共治理代替国家治理概念,并提出现代公共治理理念必须从管制(regulation)走向治理(governance),呼吁共治和善治。共治,强调个人、社团、企业、政府等各方利益主体的平等性、参与性、协调冲突等操作原则;善治,更进一步强调相互尊重、合作、公平、共济、透明等伦理价值。中西方国家的肇始,可分别追溯到埃及、巴比伦、希腊、罗马、印度、中国等不同文明,经上千年商业、文化和战争交往,在工业革命兴起后,先后开启现代化进程,形成现代国家和国家制度。当今的中西方国家,具有相近的基本功能、基本要素和基本职能,然而,由于各自自然资源、历史发展和所形成的主流文化思想上存在显著差异,它们在社会价值观和受此影响的公共治理伦理上也各有侧重。陈来以西方近现代价值观为参照,指出脱胎于“家国天下”传统社会伦理的中华价值观表现出四大特色:

  • (1) 责任先于自由;
  • (2) 义务先于权利;
  • (3) 群体高于个人;
  • (4) 和谐高于冲突。

10.6.2 大数据公共治理的伦理选择

电子政务是将信息技术引入政府管理和公共服务实践的开端。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各国政府看到了大数据带来的公共治理巨大红利:利用政务管理数据、在线金融旅行商务等服务数据以及社交网络数据,可以较为准确地识别危险(人或事)、匹配公共服务的供需、进行经济社会统计和预测,等等。

我国政府积极推动大数据战略,2015年8月31日,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提出要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推动资源整合,提升治理能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培育新兴业态,助力经济转型;强化安全保障,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健康发展。


10.7 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

10.7.1 大数据伦理责任特点

大数据,是一把双刃剑。本节面向大数据从业人员,尤其是创造各种新颖奇特的大数据研究和应用的科技人员,讨论其应具有的伦理责任意识、应担负的伦理责任和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帮助他们构建安全、和谐、有利于增进社会福祉的工作平台。

数据伦理责任是具有普遍意义的伦理责任在大数据时代的具体化,因此,它具有伦理责任的一般特征;同时,由于数据管理和网络社会自身的自由性、开放性和虚拟性等特点,数据伦理责任又有自己的特殊性,表现为自律性、广泛性和实践性。

10.7.2 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意识

从构思、设计、开发、投入市场、使用到服务乃至退出市场,围绕一项大数据创新应用,科技人员首先需要面对企业和客户,其次往往需要面对非客户的社会大众和政府。

正确识别各类责任主体的利益关注点,理解他们的价值追求及行为动机(见下表),是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必须具备的伦理责任意识。

不同责任主体进行价值追问的动机

10.7.3 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

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的伦理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尊重个人自由
    在大数据时代,尊重个人自由,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自觉地、发自内心地尊重个人隐私,遵从伦理道德。

  2. 强化技术保护
    通过不断完善信息系统安全性能,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认证系统,采取访问过滤、动态密码保护、登录限制、网络攻击追踪方法的技术手段,强化应用数据的脱敏处理、存取管理、业务审计,确保系统中的用户个人信息得到更加稳妥的安全技术防护。

  3. 严格操作规程
    制定严密的数据管理和追责制度,包括数据获取、清洗、存储、传输、分享、交易、关联分析等环节的权限管理和访问日志,规范所有能接触到数据及算法的人员的操作行为。同时,对于重要和关键数据,要建立多重访问控制规则,提高信息外泄成本,降低风险。

  4. 加强行业自律
    努力培育和强化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自律的灵活性和专业化优势,弥补法律法规滞后的缺陷。重点行业应制定自律规范和自律公约,规范大数据的使用方法和标准流程。

  5. 承担社会责任
    共同承担建设安全、可信、平等、可及、惠民的大数据社会的责任,避免发明伤害他人、涉嫌歧视、损害名誉、降低道德水平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在企业私利和社会公德之间履行好大数据科技创新人员的社会责任。

10.7.4 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的行为规范

国际电子电气工程师学会(IEEE)可能是与大数据创新科技人员联系最广泛的职业组织。针对网络和大数据应用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巨大作用,2014年6月,IEEE发布《国际电气电子工程师学会行为规范》(IEEE Code of Conduct),提出5项规范:

  • (1) 尊重他人;
  • (2) 公平待人;
  • (3) 避免伤害他人、财物、名誉或聘用关系;
  • (4) 克制而不报复;
  • (5) 遵守与IEEE有业务往来的各国适用法律及IEEE的政策和流程。

我与一群正在学习大数据的信息专业学生讨论,从获取、交易和应用三个阶段,尝试提出一些合乎大数据伦理的行为规范,见下表。

大数据处理不同阶段的伦理行为规范


本章概要

本章以从事大数据创新的科技人员为主要对象,以数据伦理问题及伦理责任为重点,对信息技术的社会影响,特别是信息与网络空间伦理问题进行了梳理,旨在帮助他们促进可持续的大数据创新,推动社会福祉不断改善。

主要内容包括:20世纪中期兴起的信息技术,具有连接、交互、渗透、融合等特点,在科学、工程、生产、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得到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了生产与经营模式、个人与社会生活方式的颠覆性变革。由此,在信息与网络空间领域,新技术创造出虚拟化的人际关系、隐蔽的网络行为、知识的易复制易传播能力、萌生的信息鸿沟、全球范围的信息互通与国家主权治理的矛盾等,引出信息技术和网络空间伦理新问题。正在到来的大数据热潮,因其特有的关联分析和深度挖掘能力,又形成了如下新的伦理挑战:数字身份及其行为正当性,个人隐私被挖掘、暴露、滥用的风险,数据权利的混用、误用、滥用,公共治理责任与公民自由权利的界限等。本章从企业、个人、社会大众和政府四个不同利益群体角度,分析数据伦理问题,基于责任伦理讨论数据伦理原则,并对大数据创新从业人员提出了具体行为规范建议。


思考与讨论

  1. 个性化推荐是大数据商业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请结合实际案例,从数据权利、数字身份、个人隐私等角度,讨论专为私人打造的个性化推荐服务应该怎么做,才能合情合理又合法。
  2. 大数据创新离不开基于真实大数据的科学研究活动。请查阅资料,思考并讨论大数据科学研究可能涉及哪些伦理问题,大数据科研伦理行为规范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第11章:环境工程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再生水厂建设与选址案例

拟建再生水厂工程建设规模6.5万吨/日,该工程使用“组合膜生物反应器(MBR)生物处理 + 臭氧催化氧化”工艺,采用具有脱氮除磷的生物处理工艺,结合膜的高效分离技术,去除有机物、悬浮物(SS)、氮、磷等污染物。再生水厂出水设计指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的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基本控制项目排放限值A标准。按照规划,将建成完善的城市污水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系统,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出水指标达到相关标准后排入河道,主要用作河道换水,再生水回用率达到50%以上。此项工程建成投产后,按其处理规模和去除污染物浓度计算,每年可减少排放污水2000多万吨,化学需氧量(COD)、五日生物需氧量(BOD5)、SS、氨氮(NH3-N)等污染物质排放量每年都将减少90%以上;并能够提供约6.5万立方米/日的再生水进行回用。这对于保护和改善当地水环境、保护当地的水资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项目位于该市地下水源防护区和地下水源补给区的上游,为全市几十万人口的地下饮用水源地,地下水类型为孔隙潜水。项目厂址距离水源地不超过6公里,且该项目场地河道与地下水有紧密的水力联系。该地区地下水埋深多在20~50米之间,项目建成以后,部分附近村庄使用该再生水厂出水灌溉。该地区地下水环境很敏感,距离项目直线距离约6公里的河道下游水源保护区为重点敏感保护对象,该项目的实施有可能影响水源防护区和地下水源补给区的地下水环境,特别是再生水厂发生事故后,事故排水会经附近河道迅速进入到地下水中,长期可能会污染地下水源地,危及到全市几十万人口的饮用水。


11.1 环境工程伦理问题的产生

11.1.1 环境工程的演变及特点

人类在同环境污染作斗争、保护和改善生存环境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环境工程学。环境工程是研究和从事防治环境污染和提高环境质量的科学技术,是人类为减少工业化生产过程和人类生活过程对环境的影响进行污染治理的工程手段,依托环境污染控制理论、技术、措施和政策,通过工程手段改善环境质量,保证人类的身体健康和生存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工程的基本内容主要有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利用、环境监测与环境质量评价、环境系统工程、环境规划与管理等几个方面。

11.1.2 环境工程伦理问题的产生

  1. 环境保护工程的公益性
    自然环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所有权为全民共有。环境问题也往往具有整体性,会对不特定的多数人造成影响,有明显的公益性。因此,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就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害。从利益角度出发,保护环境、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实质上是调节代表各种短期利益、局部利益、个体利益的个人利益与代表全社会、全人类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实施环境保护工程的单位往往并不是直接受益方,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而进行的环境工程,可能不会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而是长远的环境效益。这就使在环境工程活动中出现了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之间矛盾的伦理问题,以及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矛盾的伦理问题。

  2. 环境保护局部与整体的利益分配问题
    由于环境工程主要是保护或增加公共利益,大多会不可避免地涉及或损害私人利益和其他利益,因此在界定公共利益时不仅要对局部公共利益与整体公共利益、短期公共利益与长期公共利益进行评判,也要对可能涉及的私人利益与可能增长的公共利益进行合理考量,对实现公共利益的不同方式加以论证。如果仅仅以减损私人利益的方式却又不给予合理补偿,这种增进公共利益的方式就有违公平和正义。

  3. 环境污染问题的追溯与责任主体
    环境污染的追溯与责任主体的确认是个极其复杂的问题。由于不同类型的环境污染纠纷成因不同,责任主体不同,相应的预防处理方法也不同。如果不对污染问题深入调查与分析,简单以“谁污染,谁治理”为由,将污染纠纷的所有过错都推给企业,让企业承担不应承担、也不能承担的一切责任,不仅有失公正,难以服人,而且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纠纷,也无法有效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纠纷的产生。环境污染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 政府责任型环境污染纠纷;
    • 企业责任型环境污染纠纷;
    • 混合责任型环境污染纠纷。
  4. 环境相关工程中的特殊伦理问题
    人都是有独立意识的,每个个体都有各自的价值观,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人的绝对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冲突或不一致、大众与社会认知的平衡问题等。同时也会有环境工作者从事环保职业与个人理念的不一致。工程师的功利观既有为人类谋福利的“大我”功利动机,也有个人谋求生计、牟利发财的“小我”功利动机。在这些功利动机的驱使和支配下,工程师利用自己掌握的知识、智慧、经验和技巧实现各种技术在工程中的应用。而随着自然环境的日益恶化,如何解决环境问题成为当前首要关注的全球性事件。但由于环境工程师的工作直接涉及环境保护,相对其他工程师及非环境工作者来说,环境工程师应该负有更加特殊和更加重要的环境伦理责任。


11.2 环境工程中的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

11.2.1 环境工程中的生产安全

环境工程中的生产主要涉及自来水厂对水源水进行净化后生产饮用水,以及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或者再生水厂处理污水后产生可供特定范围内应用的再生水等。现代工业生产活动是人、机器与环境共同存在、相互影响的系统,安全生产保证了系统的可靠。人是生产活动的主体,不仅具有能动的创造力,而且自由度较大,如果想增加生产系统的可靠程度,必然要经过后天的学习和经验的累积。

现代工业生产活动属于集体劳动,生产过程需要人与人的协调配合,个人的失误可能对周围设施和其他人,甚至整个生产过程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或破坏。企业中发生的工伤事故70%左右在不同程度上都与人的失误(无知、误动作或违章)有关,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安全意识薄弱。各职能部门、各级领导和各岗位职工应该对施工人员负起安全责任,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给施工人员提供安全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组织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指导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保证安全设施的到位和完好,做好应急防范措施等。只有具有安全保障,才能让工程师负责、合法地从事职业行为,有效提高职业声誉和效用。

11.2.2 环境工程中的公共安全

环境工程涉及的公共安全主要是指环境保护工程建设和运营中产生的涉及大多数工程享用人和利益相关人的生命、财产、健康、环境的安全问题,是公民最重要的基本权利。公共安全问题主要发生在公共工程运营中,是由于其公共性或由于其影响的公共性给非工程直接利益相关的社会公众带来的安全问题。

安全是所有工程规范优先考虑的问题,环境工程师必须把公众的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同时也要关注对环境本身的保护。环境工程师的首要责任便是关注安全问题并保护公众的安全。产品、结构、生产过程或材料不安全都会给人类和环境带来不适当的风险。


11.3 环境工程中的社会公正与环境生态安全

11.3.1 环境工程中的社会公正

环境工程中的社会公正涉及资源和利益的分配、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主流文化与边缘文化等方面的问题,会产生工程得益者与受害者的矛盾,委托人、出资人与所有工程相关人员之间的矛盾。

环境公正应做到公平分配社会资源,永续利用资源以提升人民的生活品质,个体、社会群体都拥有对干净的土地、空气、水和其他自然环境平等享用的权利。

11.3.2 环境工程中的生态安全

当今社会中,环境工程中会涉及各种环境标准和规范,这些标准中的具体阈值对生态安全和人体健康影响巨大,因此环境标准的制定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类对待自然生态系统的态度。环境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也是环境行政的起点和环境管理的重要依据。

环境工作者在进行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标准过时或不全面、对生态安全的损害缺乏判定标准等问题。环境工程师如遇到在符合排放标准的情况下,相关工程仍会对接触人群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对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危害时,是按照满足现行环境标准进行工程实施,还是向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停止污染源的排放,确保生态安全,往往由于环境标准与企业利益之间的矛盾而陷入两难境地。


11.4 经济发展与环境工程师的社会责任

人类社会的生存和进步与经济发展密不可分。经济再生产包括经济和自然两种基本形式。传统经济学重视经济的再生产活动,认为经济再生产的过程是与自然环境毫无联系的封闭体系。但是,人类的经济活动与自然界密切相关,经济再生产必然会从自然界索取资源,并不断将产生的废弃物排入自然界,损耗自然资源,对环境产生影响,并很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在社会公众的层面上,环境工程师的活动直接影响着人类的发展和生存环境。环境工程师应担负起保护自然环境、生态系统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责任。环境工程师可以通过环保工程改善环境,也可能因为采用的技术或实施过程的不合理性破坏环境。无论是环境工程师还是其他工程师,都有责任准确有效地评估和说明新建工程或新技术可能带来的后果,从而避免对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危害。


11.5 环境人的职业精神与科学态度

现代工程需要广阔的基础知识,因此要求环境工程师必须具备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等基础知识和较高的专业知识。工程师应具备获取知识的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应用实践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表达沟通能力。工程师应具备事业心、创新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工程师应具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事求是、多边合作、保证工程质量的道德原则。工程师应用自己的知识和创造性的劳动,造福于人类,协调好个人利益同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关系。工程师应不断努力钻研业务,增新、更新本专业的科学技术知识,维护和发展专业文化。在自己职责范围和本人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专业活动,同专业组织一起加强公众意识和合作,抵制不道德行为。


本章概要

环境对维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口的增长,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问题的出现使人们认识到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环境资源是稀缺的。环境工程是在吸收土木工程、卫生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经典学科基础理论和技术方法的基础上,为了改善环境质量而逐步形成的。特别是近三十年来,环境工程的发展非常迅速,反应工程、应用微生物学、生态学、生物工程、计算机与信息工程以及社会学的各个工程技术体系都向其渗透,目前已经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独立的工程体系。

任何工程都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都是改造自然材料,使它服务于人类的需要,尤其是环境工程,是直接改变或恢复自然状态的工程活动。环境工程不仅可以解决环境污染、资源利用等环境问题,还会带来可观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分析环境工程活动中的伦理问题,与其他工程类似,同样会面临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社会公正、环境与生态安全、社会利益公正对待、工程管理制度的道义性以及工程师的职业精神与科学态度问题。其中最值得探讨与深思的环境工程伦理问题就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一和对立问题,自然资源的有限和对自然资源需求的不断增长,特别是环境污染的控制目标和对能源需求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环境工程作为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于生态环境利益关系的行为工程,其基本原则就是生态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高于一切,也就是实现人类和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思考与讨论

  1. 环境工作者应该是什么样的环保主义者?
  2. 对不同的团体来说,保护环境重要还是发展经济重要?
  3. 环境工作者从事环保事业与个人理念有冲突时应如何选择?
  4. 环境工作者在遭遇领导不合理指示时应如何协调处理?
  5. 环境工作者在业主要求回避环境问题时应如何选择?
  6. 环境保护应着眼于小区域还是全球?
  7. 当环境工程满足现有水质标准但仍存在污染风险时,环境工作者应如何处理?
  8. 当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均受到了污染,但业主只修复土壤、不修复地下水时环境工作者应如何处理?

第12章:生物医药工程的伦理问题

引导案例:“反应停”事件

1953年联邦德国一家制药公司合成了新药“反应停”(酞胺哌啶酮),1956年开始在市场试销,1957年获本国专利,随后在全球51个国家获准销售。在市场推广初期,该药在怀孕早期妇女止吐方面显示了很好的疗效,且未发现明显的毒副作用。然而,1959年12月联邦德国儿科医生Weidenbach却报告了一例女婴的罕见畸形;1961年10月,三名联邦德国妇科医生也发现了类似的缺少臂和腿的畸形婴儿,手和脚连在身体上,很像海豹的肢体,故称为“海豹畸形婴儿”。后续的研究证实了这些畸形婴儿是妇女在怀孕初期服用“反应停”所致。截至1962年,全世界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共报告了1万余例海豹畸形婴儿,仅联邦德国就超过6000例,英国超过5000例。这是20世纪最大的药物导致先天畸形儿的灾难性事件。

1962年以后,国际社会禁止把“反应停”作为孕妇止吐药物,仅在严格控制下可用于治疗癌症、麻风病等。就在“反应停”声名狼藉之际,一名以色列医生却偶然发现“反应停”对麻风结节性红斑有较好疗效。1998年,美国FDA批准“反应停”可作为治疗麻风结节性红斑的上市药物。反应停在市场销售中一波三折的惨痛经历意味着:新药研发具有潜在的高风险,上市药品的安全性需要追踪考察;同时,特定药品或许会有其他方面的疗效。因此,在新药临床试验过程中,受试者/病人是否充分知晓潜在的风险?是否真正自愿参加?当新药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不良事件,制药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


12.1 生物医药工程伦理分析框架

生物医药工程是一系列与生命科学、生物技术、诊疗方法及医疗仪器设备、疫苗和药品研制等领域相关的工程实践活动过程和结果的总称,主要包括:细胞工程、组织工程、基因工程、制药工程、医疗器械研制、合成生物学、器官移植等。

12.1.1 生物医药工程伦理问题

新诊断技术、药品和疗法的临床试验贯穿了近现代生物医药发展史。生物医药工程实践中却存在着诸多“该不该”“该如何做”“正当与否”之类的伦理问题。

  1. 不可接受的“风险-受益”比
    新药、新医疗器械和新疫苗在研发和临床应用过程中会存在着诸多设计缺陷和操作不规范,如不恰当的对照试验、临床试验缺乏科学依据。这些工程技术设计和具体实施中的问题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受益”比,引发严重的不良事件。我国每年有近千项新药、新医疗器械或疫苗试验在临床开展,涉及受试人群达数十万。不合理的工程设计会把受试者置身于高风险之中,那是违反伦理原则的。

  2. 知情同意问题
    有些生物医药工程技术研发人员抹杀了“治疗”与“研究”的区别,夸大临床研究的潜在疗效而有意淡化可能的风险,导致治疗性误解。有些研发机构采用诱导、胁迫、不当影响等方式让病人非自愿参加研究,没有尊重其自主决定权。在涉及人体生物样本采集、储存和分享过程中,有些研究者在未征求样本捐赠者同意的情况下,把样本用于其他研究。脑-机接口、神经成像技术和深部脑刺激技术的临床研发和推广中也存在着意外发现告知难题等新颖伦理问题。此外,有些新药临床试验机构有意隐瞒药品不良事件信息,未履行及时上报的义务。有些制药企业、药品经销商过度包装、虚假药品广告宣传,误导患者,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 公平可及性问题
    据推算,全球90%的医疗卫生研发支出用于解决世界上10%人口的医疗卫生问题上,导致全球医疗卫生研发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在选择疾病种类方面也存在不公平现象。多数制药企业对诸如癌症、心脑血管、高血压和糖尿病这样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研发情有独钟,而对于利润较少的“孤儿药物”(罕见病药物)研发的积极性不高。在国家药品储备中,治疗特殊疾病、罕见疾病的“孤儿药物”品种偏少,无法保证有效供给,药品可及性较差。现有的多数药品是针对成人进行的临床试验,患儿在很多时候只能用成人药,只是剂量减少而已,增加了用药风险。我国高端医疗器械多为国外进口或中外合资,少有国产高端产品,由此加重了患者诊疗成本,遏制了医疗需求。

  4. 屡禁不止的学术不端行为
    生物医药工程类学术论文或论著的杜撰、篡改或抄袭现象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第三方机构有组织地提供虚假同行评审和代投论文服务的行径,严重腐蚀着工程技术人员的道德良心。部分生物医学期刊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漠视出版伦理规范,降低学术价值要求,论文质量良莠不齐。部分生物医药工程项目申请、经费使用、成果鉴定、评奖等环节存在着学术腐败,挪用或滥用课题经费,课题低水平重复或重复申报。一些制药企业或生物技术公司资助的课题研究存在着不良反应、不良事件信息记录失真,药品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数据涉嫌弄虚作假,擅自修改数据。诱发生物医药工程学术不端行为的因素主要有: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的缺失,禁不住名和利的诱惑,评价体系不健全,监督和处罚力度小等。

  5. 棘手的道德困境
    在特定情形下,当两种道德义务需要同时遵守但又无法同时履行时,就会出现“道德困境”(或伦理两难)。例如,医生准备开展一项明显有助于患者病情缓解的手术,这体现了有利原则,假如患者虽充分知情却仍拒绝在同意书上签字,此时医生就不可能同时做到既有利于患者,又尊重自主选择,由此陷入道德困境。道德困境在生物医药工程中存在。假如制药企业雇主指使工程技术人员在药物研发数据上弄虚作假,或有意隐瞒不利信息,那些诚信正直的人就会陷入道德困境:要么拒绝,要么违心地听从雇主的安排。在具体操作层面,要充分权衡各种方案的利弊,做到两害相权取其轻。

12.1.2 生物医药工程伦理准则

《纽伦堡法典》(1946年)、《贝尔蒙报告》(1978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国际伦理准则》(2002年)、《赫尔辛基宣言》(2013年)、《涉及到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原则》(2016年)等国内外医学研究伦理规范具有普适性。这些伦理原则与生物医药工程实践相结合,形成了如下的伦理准则。

  1. 知情选择
    自主性是指有行为能力的人在不受干扰的状态下,自愿选择行动方案的意识和能力。尊重自主性主要体现在知情同意、保护隐私、保守机密、维护尊严等方面。

  2. 风险最低化
    生物医药的研发和应用应尽量减低对受试人群的身心伤害和经济负担,以及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风险。工程技术人员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理解并遵从工程技术规范和伦理准则的基本要求,自觉开展生物安全和生物防护评估,建立一套分析和预防不良事件的机制,及时处理严重不良事件,对试验中的伤害给予适当补偿,从而做到风险最低化,赢得患者和公众的信任。药物研发机构和研究者要努力提高药品安全性,保障用药安全。临床研究结束后,应当对受试者进行长期的随访检测。研发机构要及时将严重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或医疗差错信息及处理措施、整改情况上报给上级相关部门。合成生物学研究要注意解决生物安全和生物防御问题。

  3. 受益最大化
    在受益最大化方面,生物医药研发和应用要服务于预防、诊断、治疗、康复之目的。合理权衡不同工程方案选额、工程投资成本与工程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人类科学知识的增长,开发新疫苗、新疗法、新医疗设备、新药来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增加人类社会福祉。工程技术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伦理意识,肩负社会责任;当个人的经济回报、优先权、奖励、荣誉、学术地位等与受试者利益冲突时,要把受试者的权益放在首位。重大新药创制工程要实现国家利益、机构利益和患者健康需要满足之间的平衡。在生物医药研发过程中实现“负担”和“受益”的公正分配,要对药物、医疗器械或疫苗进行成本效益的评估,考虑其成本与它带来的预期健康效益,努力实现受益最大化。

  4. 协同互助
    人类基因组计划、重大新药研制、捐献移植、合成生物学、组织工程再造器官均涉及跨部门、跨学科的协同攻关。在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工程中,利益相关方应树立全局观念,不计较个人利益,自觉服从整体利益的需要;同时要谦虚谨慎,学人之长,互相支持,正确处理不同学科、不同部门之间的合作与竞争的关系。

  5. 公正公开
    公正原则包含了三层含义:程序公正、回报公正和分配公正。程序公正明确了生物医药工程活动的各个环节都要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主要体现在:招募受试者的公正公开的“准入”和“排除”标准和程序,确立利益冲突的公开程序和监督程序,明确伦理审查的程序,等等。回报公正要求那些来自公共研发资金的生物医药研发成果要回馈于社会,让广大患者得以享用;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若遭受人身伤害应得到公平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助。分配公正要求在宏观层面,国家在生物医药科研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的分配要统筹安排;在微观层面,一项生物医药临床试验中的风险和受益要公平分担。政府要为制药企业提供政策倾斜,促进孤儿药物的研发。在生物医药工程设计、实施、评估等重要环节要做到公开透明,鼓励社会参与,自觉接受监督。

  6. 诚实守信
    工程技术人员要保证生物医药工程设计、执行和评估中的精确性和客观性,获得最佳的知识,倡导最佳工程实践;对雇主忠诚,保守机密,履行专业职责,维护专业声誉;工程信息披露时要支持不说谎、不隐瞒、不误报,提供完整、精准的知识和判断;自觉维护专业尊严,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对行贿受贿、贪污腐化零容忍;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报奖等方面杜绝不端行为;避免利益冲突,避免不当干预;严格遵守科研经费管理规定,不得虚报、冒领、挪用科研资金;在项目验收、成果登记及申报奖励时,提供真实、完整的材料;评审专家参加科技评审时,应当认真履行评审、评议职责,遵守保密、回避规定,不得从中谋取私利。

  7. 责任担当
    工程技术人员要有专业胜任力,肩负社会职责,维持和促进个体和人群健康。工程技术人员对自身行为有选择自由,但要遵循道德规范,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医疗器械企业要具备研发意识,加大研发投入,让国产医疗器械逐渐走出低端仿制的被动局面,提升民族医疗器械生产水平。制药企业要推动我国医药产品产业中的技术创新能力,加强医药器械研发的产、学、研联合。器官移植专家应创新基础理论和方法,规范诊疗流程,提高移植成功率和受体的存活率。

12.1.3 伦理决策与伦理审查

生物医药工程的伦理问题有3个主要来源:
① 因经济利益冲突或需要、愿望、偏好等主观价值之间的冲突而提出的问题;
② 因道德义务冲突而引起的伦理难题,任何一种选择都会有一定消极后果,人们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③ 因宗教文化或道德观不一致产生的伦理问题,如在天主教占主导的国家,堕胎就是一个非常突出的伦理问题。在识别生物医药工程伦理问题,剖析其表现、根源和后果的基础上,借助基本的伦理准则开展伦理分析论证,具体考察各种伦理主张或观点能否得到伦理辩护,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伦理结论或建议。这就是在个体层面上的伦理决策程序或分析框架。借助这样的伦理分析框架,我们可以开展伦理审查、教育培训或为生物医药政策提出伦理辩护或伦理反驳。


12.2 基因工程伦理

20世纪50年代,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催生了分子生物学。1990年启动的人类基因组计划与人类征服太空的阿波罗登月计划相媲美。人类基因组计划专门设立了伦理、法律和社会问题研究项目(ELSI),涉及人类基因临床研究、商业化和基因工程的伦理问题主要有:人体生物样本采集和临床试验中的知情同意问题,遗传基因信息的泄露或不当告知问题,基因专利中的利益不公正分享问题,遗传公正问题,等等。

12.2.1 基因检测中的伦理问题

1994年,乳腺癌易感基因BRCA1/2的发现开启了人类肿瘤临床遗传检测和咨询的新纪元。基因检测手段从最初的单基因检测到多个易感基因组合的遗传检测,准确获得受检者的遗传信息。基因检测结果是判断和决策其患病风险、生存预后、用药种类和剂量、后代遗传风险的依据之一。对已患病的患者,基因检测有望找到分子水平上的“病根”,帮助患者选择更有效的诊疗策略;对尚未表现出临床症状的人,基因检测能“预报”患病的遗传风险,尽早干预,规避遗传风险。生物芯片北京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研发出的耳聋基因检测芯片,就为遗传性耳聋患者的精准诊断提供了有效工具。这些均体现了基因检测技术合乎伦理的一面,但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问题。

  • (1)对遗传基因信息的误解、误用。
  • (2)商业化引发了抉择难题。
  • (3)基因隐私泄露。

12.2.2 基因治疗与增强的伦理蕴含

基因治疗旨在基于修饰活细胞遗传物质而进行的基因操纵,以便达到预防、治疗、治愈、诊断或缓解人类疾病的目的。基因治疗临床试验中的伦理问题有:可接受的“风险-受益”比问题、知情同意和资源分配的公正性问题。

12.2.3 编辑人类胚胎基因的风险-受益分析

编辑人类胚胎基因只是防控遗传疾病的备选之一。通过基因编辑让后代不再携带致病基因,提升胚胎的内在价值,这固然是治本之策,但从人群防控遗传疾病层次看不应成为优先选择。具有双重用途特性的基因编辑技术分布广泛、成本较低、发展迅速,任何蓄意或无意的误用,都可能会引发国家安全问题或增加制造潜在有害生物或产品的风险。

12.2.4 人类遗传样本采集和使用中的伦理问题

人类遗传数据包括:人类细胞核和线粒体中的DNA、RNA和蛋白质序列,以及染色体的数量和状态等人类遗传有关的生物材料、数据和临床资料。遗传数据库保存并提供各种人类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信息。基于遗传数据的功能分析有助于阐明“基因-环境”间复杂的互作关系,有利于开展常见疾病早期诊断和预防,促进基因药物研发。构建人类遗传数据库引发的伦理问题表现在遗传样本采集和使用之中。

  1. 再次同意问题
    在首次采集样本时,采用的简便方法是“一揽子同意方式”。当遗传样本被编码时,采集样本时的知情同意书应对样本的再次使用有明确的说明,让提供者对样本未来使用方式和条件有选择性同意的机会。

  2. 所有权问题
    对遗传样本和数据所有权归属问题上存在分歧——应该归属于人类共有财产、研究机构,还是样本提供者?所有权问题的实质是“样本提供者的个人利益”“集体或国家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三者之间的协调问题。人类遗传样本跨国转移时也要做到利益公正分享,境内的研发机构应与样本接收国间签订一项《生物材料转移协议》,明确样本采集、转移和使用中的各项责任和权利,公平地分享数据和利益。


12.3 器官移植中的伦理问题

组织工程是依据种子细胞、生物材料等来构建组织和器官,主要包括:软骨和骨组织构建、组织工程血管、神经组织工程、皮肤组织工程、人工肝、心脏等系统组织工程等。新兴的干细胞技术、3D打印技术、合成生物学、异种移植技术、嵌合体技术为组织工程注入新活力,有望为患者提供人工器官,体现了组织工程技术的合乎伦理性。器官移植是一项包括器官移植、化解免疫排斥的复杂系统工程。

12.3.1 组织工程与器官再造

组织工程、材料科学与再生医学的有机结合,实现了用生物替代品(如人工器官、生物装置或植入物)来修复、替代现有组织器官,恢复、保持或提高组织或器官功能,为器官损害或衰竭患者提供了希望。制造人工器官、异种移植和通过干细胞定向发育器官,有望扩大可移植器官的来源。当前,遗体器官捐献是增加可移植器官供给的最常见方式,提高器官捐献同意率是器官移植工程的关键。

器官是人体的重要组分,潜在捐赠者有自主决定是否捐献器官的权利。世界卫生组织(WHO)致力于确立一套法律程序和伦理框架,鼓励所有国家消除器官买卖,实现器官自给自足,最大限度挖掘遗体捐献的潜力。是否捐赠器官有两种同意方式:自愿捐献和推定同意。自愿捐赠是指医务人员在病人去世前询问病人或询问病人家属是否愿意死后捐赠器官。自愿在死后捐献器官是利他行为。推定同意的逻辑是:推定公民都会自愿同意在死后捐献器官,除非在生前或遗嘱中明确表示不同意或家属明确表示反对。

12.3.2 可供移植器官的公正分配

宏观稀有资源的分配公正问题包括:有限的资源如何有效使用,才能使器官移植让尽可能多的人受益?如何制定政策来限制器官移植的使用?微观分配公正问题包括:谁作出决定?分配标准是什么?在此重点讨论微观分配问题。

2013年以来,依照我国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国所有的捐献器官都必须通过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严禁系统外分配,排除人为干预。分配器官的原则包括:病人的医学需要、医疗紧急程度、等待时间长短、供体长期生存状况、受体匹配情况等,以此来决定器官分配的排序。特别是以病情危重程度为基准,把器官给最需要也最合适的人,由计算机自动执行分配,避免人为干预。分配系统中不采集个人的经济状况、学历、行政职务和社会地位等方面的数据信息。

12.3.3 特殊器官移植中的伦理难题

目前,换头术、换脸术、子宫移植和异种移植引发的特殊伦理问题引发了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1. 换头术
    换头术是一个涉及供体生物功能保存、术中神经功能和血液循环监测、手术技巧的系统工程。俄罗斯瓦雷里·多诺夫从小患有霍夫曼肌肉萎缩症,决定让意大利都灵高级神经协调组的塞尔吉奥·卡纳维洛医生为自己开展世界首例人体换头术,将头部移植到别人的身体上。换头术一旦成功将是肌肉萎缩症、四肢瘫痪和器官衰竭患者的福音。神经再生、免疫排斥反应、大脑低温保存及缺血-再灌注损伤预防问题是主要的技术障碍。

  2. 换脸术
    2005年11月,法国人莱昂进行了全球首例换脸手术,成功为一名被狗撕咬毁容的女子伊莎贝尔·迪诺尔脸移植。2006年,亚洲首例换脸术在我国第四军医大学附属西京医院完成。2013年5月,波兰格利维策肿瘤中心的外科医生对一名33岁重伤男子进行了换脸手术。按理,换脸术不是一种常规操作,而是一种试验性的新疗法,因而需要伦理审查并获得批准。在开展换脸手术之前,医生要获得捐赠者家属的同意。毕竟,捐赠脸的人必须在死亡10小时内把脸捐献出去,而传统习俗很难容忍亲人离去时没有脸。医务人员也应该充分告知接受者潜在的风险和可能的受益,让接受者自主选择。

  3. 子宫移植
    一名青年女性患有先天性无子宫无阴道,婚后无法生育。女孩的母亲强烈要求将自己的子宫移植给女儿。那么,医疗机构是否可以开展此类较高风险的子宫移植手术呢?手术很成功,新移植子宫已经成活。首先,医疗机构的伦理审查委员会要在科学上和伦理上进行严格的论证和审批。在这例手术中,母亲甘愿为女儿捐献子宫,女儿夫妻双方也都知晓,符合知情同意、自愿、利他原则,且手术风险可控,其家庭成员愿意接受风险,来换取生儿育女的幸福,在医学伦理上可接受。但是,子宫移植涉及性与生殖,具有道德敏感性,需要慎重对待。

  4. 异种移植
    异种移植是将器官、组织或细胞从一个物种的机体内取出,植入另一物种的机体内的技术。异种移植有望解决人体器官供体不足的难题。1984年10月14日,诞生于美国南加州的婴儿Fae左心发育不良,这种严重的心脏畸形婴儿大多在数周内死亡。10月26日Fae被转院到洛马林达大学附属医院,并进行了狒狒心脏移植手术。手术后20天Fae死亡。此前,医学界共有3次跨物种心脏移植,病人都术后死亡。尸检发现,婴儿Fae是A血型而狒狒是AB血型。异种器官移植后的结果和感染风险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交换组织、器官的物种之间的距离越远,排斥问题就更大。存在人兽互传和其他非人类固有的传染性介质感染人类受体的潜在风险。免疫抑制疗法可以延长异种移植物的存活时间,同时也抑制了人类受体对疾病感染的免疫反应。异种移植提出了一系列安全有效性问题以及对动物福利的保护问题。


12.4 制药工程伦理

药物发展史揭示:违背基本伦理原则的临床试验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受试者的身心健康,败坏了人体实验的名声。制药工程技术人员在研制、生产和销售药品的各个环节都要诚实、诚信和维护专业声誉,把广大患者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履行专业职责,提升好的职业行为和最佳制药实践。

12.4.1 制药工程的伦理蕴含

制药工程涉及众多利益主体,各方的角色分工和利益诉求不同,需要协同互助,信守承诺。患者希望药品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便宜;手握处方权的医生看重药品安全和疗效;制药企业期盼着不断推出赢得高额经济回报的“重磅炸弹”;政府希望通过健全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为此,制药企业要倾听患者的呼声,加强与医生、病友组织、政府、学术机构和监管部门的交流合作,达到投资成本与社会经济效益之间的最佳平衡。制药工程受到市场需求、国家政策、研发资金、消费者支付能力、医保支付方式、创新氛围、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政府要加强规划、监管和扶持民族医药行业,在重大共性的关键的工程技术环节加大投入,优化新药审批流程,优惠税收和医保政策。我国政府和公立研发机构要肩负历史使命,大力发展和使用民族药物。

12.4.2 药物临床试验伦理问题

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药物临床试验是在患者或健康志愿者中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

  1. 研究方案缺乏科学性
    有些药物临床试验设计不太符合专业与统计学设计要求,主要表现在:试验方案不够详细,不能保证数据的适宜收集;对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试验方案未经伦理委员会批准或批准程序流于形式;改变了试验方案但没有报请伦理审查委员会同意或没有告知申办者。

  2. 侵犯了知情同意权
    药物临床试验的知情同意问题较为常见。受试者没有充分理解试验目的、方法,或被施加了不正当影响。

  3. 风险和受益的不公正分担
    新研发的药物必须经过临床前实验室研究、动物实验以及临床试验,证明安全、有效后,才能获得药品管理部门批准上市。任何未经临床试验证实的药物,都不能用于对病人的救治。

  4. 临床试验数据造假
    随机对照试验是获取科研数据、检验新药安全有效性的最佳方法。因试验设计或理论假设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系统性数据差错,在临床研究中难以避免。令人无法忍受的是新药临床试验中的不端行为,突出表现在:伪造、篡改临床数据、图片和资料,一图多用,一图混用。

  5. 监管和审查不到位
    国内药物临床试验数据存在擅自修改、删除数据等方面的问题,部分原因是制药企业存在侥幸心理,很少主动撤回不合格数据,药品申报中的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扎堆注册的顽疾依旧。

12.4.3 疫苗临床试验的伦理要求

疫苗是指:为了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预防接种的疫苗类预防性生物制品。疫苗来源于活生物体,组成复杂,且接种对象是以儿童为主的健康人群,在安全有效性上有特殊要求。既要符合《赫尔辛基宣言》《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和《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又要兼顾疫苗临床试验的伦理特殊性。

  • (1)试验设计要科学合理。
  • (2)知情同意。
  • (3)公平地选择受试者。
  • (4)安全有效性。
  • (5)疫苗的公正分配。

12.4.4 制药企业的社会责任

  1. 社会责任履行状况总体不佳
    制药企业不仅要追逐商业利润、满足股东的利益,还要增进其他社会利益(包括患者利益、公共利益等),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点。制药企业要通过多种关爱方式(定价、健康教育、资助研讨会等),促进医生分享治疗经验和病例;积极投入公益事业,提高生存率,提高生命质量,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

  2. 药品质量事故频发
    制药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关乎患者的安康乃至千百万家庭的幸福,社会责任重大。制药企业要提供正确的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信息,保障用药安全,促进人民群众健康。

  3. 直面新药临床试验的失败
    尽管国际上新药临床试验失败的信息披露早已经是一种惯常,但在我国,制药企业或药物研发机构却很少主动公开此类负面报道,其中的原因复杂。

  4. 规避利益冲突
    跨国医药公司纷纷在华建立研发中心,收购我国新药领域的早期研发成果,争夺优秀人才。但是,制药厂追求利润最大化与学术研究的非功利性追求之间存在冲突。

  5. 协同创新,推动新药研发
    我国人口众多,疾病种类较多,医药市场潜力巨大,但新药研发水平相对滞后,资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较低。政府应在采购、招标、配额和许可等环节扶植国产医疗设备和药品应用,打破跨国药厂的垄断,建立健全药品监测体系,实现我国从“医药大国”发展为“医药强国”。


本章概要

  1. 生物医药工程伦理学的含义
    生物医药工程伦理学是一门以生物医药工程中引发的伦理问题为导向,识别伦理问题的表现,辨析其特点、根源和后果,结合相应的伦理学理论、原则和方法,开展伦理分析论证,并提出伦理建议的新兴学科。

  2. 突出的生物医药工程伦理问题
    生物医药工程技术设计和实施中存在的一般性伦理问题有:工程设计中不可接受的“风险-受益”比、招募受试者时做不到知情同意、工程实践中的资源分配不公平和学术不端行为。具体问题:人体遗传样本采集和临床试验中的再次同意问题,遗传基因信息的隐私泄露,基因专利问题,药物、疫苗临床试验中风险和受益的不公正分担,篡改临床数据,制药企业没有履行社会责任和政府监管不力。

  3. 基于伦理准则的分析框架
    生物医药工程伦理准则有:知情选择,可接受的风险-受益比,协同互助,公正公开,诚实守信,责任担当。在识别生物医药工程伦理问题,剖析其表现、根源的基础上,借助基本的伦理准则开展伦理分析论证,考察各种伦理主张或观点是否能够得到伦理辩护,得出伦理结论或建议,开展伦理审查。

  4. 捐赠器官的分配原则
    捐献器官必须通过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严禁系统外分配,排除人为干预。分配器官的原则包括:病人的医学需要,医疗紧急程度,等待时间长短,供体长期生存状况,受体匹配情况等,以此来决定器官分配的排序。

  5. 制药工程伦理要求
    加强新药物、疫苗的临床研究科学性,确保安全有效性,加强机构伦理审查能力,监督要到位;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制药企业要肩负社会责任,公开利益冲突,及时客观地披露临床试验失败信息或严重不良事件信息。


思考与讨论

  1. 以某一项生物医药工程技术为例,讨论它在设计和实施中存在哪些突出的伦理问题,诱因是什么?
  2. 哪些因素限制了孤儿药物或儿童用药的公平可及性?应对之策有哪些?
  3. 生物医药工程技术人员面临哪些潜在的道德困境?又该如何走出这些道德困境?
  4. 借助基于伦理原则的分析框架,针对基因工程、器官移植或制药工程中存在的具体伦理问题,展开分析论证。

第13章:全球化视野中的工程伦理

引导案例:中国铁建承担的沙特阿拉伯麦加轻轨工程

麦加轻轨工程,作为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头号重点工程,是用于缓解每年数百万穆斯林在伊斯兰教第一圣城麦加朝觐期间的交通压力而投资兴建的一条朝觐之路。该项轻轨工程途经米纳、穆茨达里法赫和阿拉法特3个主要朝觐地区,共设9座车站,全长18.25公里,设计运能为单向每小时7.2万人。

麦加轻轨工程


13.1 工程实践全球化的内涵与特征

作为技术集成性活动的工程实践,是以工程师为主要参与人员,包括多元工程主体共同参与的技术性活动,有明确的目标、时间、投资成本、收益、使用年限等要素,也与地理空间、气候环境、经济发展阶段、社会发展状态、社会道德水平等密切相关。工程实践全球化在实体意义上是指工程活动过程利用的人员、资源和信息等在全球范围内共享与竞争;从精神层面看,主要是指工程实践的理念和价值追求是为了全人类的共同福祉,而且已经成为全球工程职业人士共同的道德理想和职业责任。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工程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工程实践越来越凸显地域性和全球性两大特征。

13.1.1 工程实践的地域性

首先,工程实践的地域性特征与地理空间、自然资源等要素密切相关。任何工程活动都要在一定的空间地址和地理范围内进行和发生影响,因此工程活动和工程文化中往往体现出一定的地域性和地理性特征。北京、纽约、华盛顿、莫斯科、伦敦、巴黎等显然有不同的城市地标建筑,这是工程文化空间性和地理性的一种典型体现。同时,工程活动要以自然界为背景或对象,工程活动手段需要符合自然规律,工程活动的结果和目标也是要依靠自然、适应自然、认识自然和合理地改造自然。这也要求在工程设计、决策和建造、维护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特性、能源条件,才能使工程活动顺利进行。

其次,工程实践的地域性特征与社会发展状态等因素相关。工程活动是由政府官员、投资者、管理者、工程师、工人、公众等不同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进行的。工程共同体不仅需要分工合作,共同促进工程顺利进展,也有着各自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取向,必然会带来各种利益和价值冲突,推动社会财富和经济利益重新分配,可能导致利益分配不公甚至激化社会矛盾。此外,工程活动必然受到各种社会习俗、传统文化和社会伦理规范的影响。作为工程主体的工程师也必然受到这些特定法律、伦理、社会、宗教、文化规范等的影响。当然,工程活动不仅要关注经济效益,还要关注特定的社会效益,如增进社会福祉、保障社会公平、改善生态环境等。因而许多工程活动必然存在如何协调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增长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难题。

最后,工程实践的地域性特征与时代发展、民众心理密切相关。工程活动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但是也要考虑当地民众对其的理解和认知程度。很多工程引发的安全风险事件,其原因就是忽视了当地民众的风险感知状况,如厦门PX事件等。这种事件可能不仅是由于工程技术自身风险引发的,更可能是关于工程技术风险的沟通不充分造成的。从这一角度看,工程师有必要加强与当地民众关于该项工程技术的风险沟通工作,充分尊重与理解当地的文化习俗、民众心理等因素,使工程实践活动能够“入乡随俗”,真正符合公众需求,为民造福。

13.1.2 工程实践的全球性

科学跨国界一般是指科学原理、科学规律和科学研究的无国界,具有通用性、普遍性等;技术的国际性是指技术过程的性质或采用大致相同标准的技术;工程的全球性则包括工程的一般属性和跨地域属性。工程的一般属性是指工程活动要符合科学规律和技术使用标准与准则,同时更需要符合工程运用的目的和价值性需求;工程的跨地域属性是指工程活动可能超越一定的地域范围,可能是一国之内的跨地区(如西气东输工程),也可能是多国之间的跨区域(如“一带一路”建设等)。特别是现代技术的突飞猛进,跨国性工程活动成为常态。

工程实践的全球性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 生态性
    工程是以“造物”为核心的实践活动,它把事物从一种状态变换为另一种状态,创造出地球上从未出现的物品,乃至制造出今天的人类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工程活动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存状态,也导致人类生活的世界面临诸多挑战。工程技术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更加突出,甚至可能决定着人类存在与否的根本性问题。这些根本性问题,不仅仅涉及局部的人群与生态,更可能危及整体人类的生存与发展。

  2. 整体性
    工程技术活动不仅影响生态环境,也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产生了方方面面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道德观念和社会关系,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推进,跨国公司之间的合作共赢成为重要的经济发展路径;同时,在科学技术创新过程中,跨国性的国际合作成为科技交流和发展的重要模式,特别是在工程技术影响扩大化趋势下,工程实践的全球性特点更为突出。工程实践的整体性主要表现在,空间疆域极大拓展,早已超出一国范围,延伸至世界各个角落;活动影响更加长远,很多重大项目带来的变迁往往是跨代际的;分工合作不断细化,设计、制造、维护等环节越来越离不开国际合作。未来工程问题的解决将更多地在全球范围内协同进行,参与主体将包括遍布全球的跨学科团队成员、管理决策人员以及全球客户等。

  3. 深远性
    工程活动是人类一项最基本的生活实践活动,人类已经生活在一个人工世界之中。工程和科学、技术一起,使人类具有前所未有的力量,它们在带来巨大福祉的同时也使人类遇到了众多的风险与挑战。美国国家工程院院长沃尔夫(W.A.Wulf)指出,当代工程实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带来了过去未曾考虑的针对工程共同体而言的宏观伦理问题,这些问题导源于人类越来越难以预见自己所构建系统的所有行为,包括灾难性的后果。当然,很多工程技术项目也在发挥着积极作用。

13.1.3 工程实践双重特征的冲突与协调

工程实践的地域性与全球性特征,在诸多工程实践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诸多冲突和矛盾,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1. 技术应用冲突
    技术应用冲突关注到适用范围、技术标准、技术制度等,以及工程设计、工程决策程序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关注差异性和一致性,独特性和标准性,技术标准的区域、时间等范围。

  2. 相关利益冲突
    相关利益冲突涉及不同国别的利益主体,更加复杂、多元。如大型国际工程的利益如何分配问题,水坝工程中上游与下游百姓、地方政府的利益等。

  3. 主流价值冲突
    主流价值冲突表现为地域文化认知、对于相关工程技术的认知与理解等。涉及工程技术运用,比如对于某项工程技术的理解和态度问题,有的偏向于保守,有的偏向于开放等;涉及工程决策者(政府官员、企业管理者等)、技术运行者、推进者(工程师与相关技术人员等)、工程受众(工程直接影响的普通公众)等更加复杂的群体或主体,他们对于工程技术态度、工程技术价值等的理解和沟通问题,就可能成为决定工程技术活动成败的重要方面。


13.2 工程实践全球化带来的伦理挑战

13.2.1 工程实践全球化中的伦理议题

本章将工程师的原籍所属国称为“本土国”,而将开展工程作业的非原籍所属国称为“东道国”。随着工程实践全球化的推进,不同国家在文化、宗教、习俗等方面的差异必然会影响工程项目的决策与实施进程。那么,在工程实践全球化的过程中,本土国的工程共同体可能会面对哪些伦理议题呢?

  1. 产业转移中的工程伦理议题
    国家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公众的环保意识与健康意识会大幅提高,对工业项目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以及对公众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胁等问题会更加重视,且发达国家公众的权利意识较强,会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健康权、拥有清洁环境的权利而采取各种行动。因此,当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将一些高污染、高耗能、具有较高安全与健康隐患的工业项目转移到经济欠发达国家。产业转移是组织层面的战略选择,产业转移的过程意味着原本由本土国所承受的生态、环境、安全等压力转移到东道国。

  2. 文化、宗教、习俗冲突中的工程伦理议题
    一个国家在长期的发展历史中,会产生独特的风俗文化、宗教信仰。某种程度上,这些风俗文化、宗教信仰也是指导该国民众行为的伦理指南。本土国的工程师到东道国开展工程工作,必然会面对不同国家在文化、宗教、习俗方面的冲突,这些冲突必定会产生诸多伦理困境。

  3. 工程相关标准与条件冲突中的工程伦理议题
    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的历史传统、不同的法律体系等造成了本土国与东道国在工程相关标准和条件上存在着相互冲突。

13.2.2 工程实践全球化中工程师的多重责任

由于工程师具有其他工程共同体所不具备的专业素质,其个人伦理责任在防范工程风险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章对工程师在工程全球化实践中的伦理责任进行单独的探讨。

  1. 工程师的职业伦理责任
    现代工程是价值负载的伦理决策过程,所有的伦理议题皆离不开责任。工程师这种职业本身就是一种具有特殊“自身困境”的职业。谢帕德将工程师界定为“临界人”(marginal men)。他指出,工程师部分是劳动者,部分是管理者;部分是科学家,部分是商人。“科学和商业有时要把工程师拉向对立的方向”,这就使工程师在“自身定位”和确立自身的“职业伦理准则”时难免会陷于某种“难以定位”和“难以自处”的困境。在全球化的过程中,工程师的身份更加多元,一方面代表着本土国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要为东道国的工程设计、施工、运营负责。

  2. 工程师的社会伦理责任
    随着工程师的社会作用越来越大,又衍生出对工程师社会伦理责任的期待。工程行为规范要求工程师作为雇主忠诚的代理人,对组织、对雇主忠诚,同时又要求他们将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这两种职业责任有时是相互冲突的,会使工程师陷入道德和职业困境之中。工程师已不能仅仅满足于自己的职业规范,还要承担起对社会、对公众的责任。而全球化的过程中,对本土国雇主的忠诚和利益的维护,可能与对东道国公众的安全、健康与福祉相冲突。

  3. 工程师的环境伦理责任
    博德尔指出,工程师这个职业正在从一个向雇主和顾客提出专业技术建议的职业演变为一种以既对社会负责又对环境负责的方式为整个社群服务的职业。工程师本身和他们的职业协会都更加渴望使工程师成为基础更广泛的职业。雇主也正在要求从他们的工程师雇员那里得到比熟练技术更多的东西。人们对工程师的要求超出了专业技术领域的范围,除了专业伦理责任、社会伦理责任外,又赋予了工程师环境伦理责任,这为工程师带来了更加复杂的伦理困境。

  4. 工程师的文化伦理责任
    工程实践的全球化离不开工程师,工程师是工程产出物的缔造者,同时也是文化传播的使者,是民心互通的桥梁。

13.2.3 工程实践全球化中工程共同体的伦理责任

管理学中的组织决策可被划分为战略性决策、战术性决策以及业务性决策三个层次,伦理学中则将工程伦理分为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宏观伦理是指国家和全球尺度的伦理问题;中观伦理是指有关企业、组织、制度、行业、项目等的伦理问题;微观伦理则是指工程共同体成员——工程师、投资者、管理者、工人、其他利益相关者等“个体伦理”的问题。

  1. 投资者的伦理责任
    投资者作为国际工程的出资方,在作投资决策时必然要关注工程的经济效益。对于一些政府主导的国际工程,投资者还要考虑政治因素。一方面,投资者对国际工程的整体方向有导向作用,如投资的国别、投资的工程项目类型、投资规模等;另一方面,国际工程的投资决策会影响东道国的经济、工人的就业,也有可能影响东道国的生态环境及公众的健康、安全与福祉,因此投资者在兼顾经济效益与政治因素下,还肩负有重要的伦理责任。
    一方面,投资者肩负有环境伦理责任。另一方面,投资者肩负有社会伦理责任,即所投资的工程项目不应该对东道国相关公众的安全、健康与福祉造成可接受风险范围外的伤害。

  2. 管理者的伦理责任
    对于跨国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实际经营者,对于正在建设的国际工程,管理者是工程的实际最高决策者。管理者不仅肩负着为组织谋求发展的职业伦理责任,同时还肩负着相应的环境伦理责任与社会伦理责任。此外,与其他工程共同体成员不同的是,企业最高管理者不仅肩负有伦理决策的责任,还肩负着伦理领导的责任。所谓伦理领导,是指管理者个体不仅能够自己作出伦理决策,而且能够培育组织的伦理氛围,带动他人作出恰当的伦理决策。

  3. 工人的伦理责任
    组织中每一个层级都有决策问题,但决策的影响范围、影响强度与决策的复杂性不同。工人是组织中最小活动单元的决策者,拥有操作层面的决策权,这一层级决策的空间和自由度有限。尽管如此,工人仍然具有十分重大的伦理责任。
    一方面,工人的伦理责任体现在职业操守上。这又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对操作规范的认真遵守;第二个层面是发现操作规范或现场设备设施管理中的漏洞,能够沟通上报并积极促进解决。
    另一方面,工人的伦理责任体现在对组织中不符合伦理的决策或行为的反抗甚至是揭发上。也可以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当发现执行上级的指令会在风险可承受范围之外伤害公众的健康、安全和福祉或者会在规定的可接受范围之外更大程度地破坏环境时,要勇于反抗甚至揭发;第二个层面是当发现组织成员(包括上级与同事)有失德或违法行为时,要想办法提醒、上报甚至揭发。


13.3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辨识与运用

13.3.1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辨识

  1. 应对跨文化工程伦理冲突的三种立场
    在工程实践全球化过程中,本土国的工程共同体面临的伦理议题是复杂交织的。具体而言,主要是三个层面的伦理议题:产业转移中的利益层面,文化、宗教、习俗冲突中的价值层面,以及工程相关标准与条件冲突中的技术层面。当不同的工程共同体和职业工程师在面对相关的伦理冲突时,可能会有多样化的选择。归纳起来,应对本土国与东道国之间伦理冲突无非是三种立场:伦理相对主义、伦理绝对主义和伦理关联主义。

  2. 工程实践全球化中的工程师伦理原则
    在某种程度上,辨识出跨文化的工程伦理规范仍然带有伦理绝对主义的理想化色彩,触及人类伦理的根基之处。在承认文化多元论的立场上,为跨文化的伦理规范进行辩护,涉及道德概念的“普适性原则”。这一原则本身没有规定什么是对的(或错的),但它要求我们在思维中保持一贯性。比如,数据造假在本质上是一种说谎或欺骗行为,无论在科学研究中,还是工程实践中,这一类行为都是适用的。
    通常地,跨文化规范的辨识主要有四个来源,分别是古代的宗教和伦理著作、近代以来确立的基本伦理模型、关于普遍人权的国际文献,以及国际工程社团的伦理章程。

13.3.2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运用

  1.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国际运用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国际运用涉及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实践。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SR)运动早期的主要形式是“企业生产守则运动”,最初是在劳工组织和消费者的压力下,跨国公司为保持企业形象而设立的有关企业内部劳工标准方面的自律性规则,但不便于社会监督。在多种力量推动下,跨国公司自我约束的生产守则运动开始向接受外部监督的社会责任运动转变。

  2.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本土运用
    如果说辨识出跨文化规范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带有伦理绝对主义的理想化色彩,那么跨文化规范在工程伦理领域的运用则要考虑伦理关联主义的情境依赖性特征,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跨文化的伦理氛围中,不同伦理决策造成的冲突应该遵循“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基本原则尝试解决,这是伦理关联主义的方法论体现。在运用跨文化的工程伦理规范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常识。具体而言,有如下建设性意见可供参考。


本章概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工程技术创新能力的增强,工程实践越来越凸显地域性和全球性两大特征。工程实践的地域性特征与地理空间、自然资源等要素,以及社会发展状态、时代发展、民众心理等因素密切相关。工程的全球性包括工程的一般属性和跨地域属性,主要表现为生态性、整体性、深远性。工程实践的地域性与全球性特征,在诸多工程实践活动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诸多冲突,主要表现为技术应用冲突、相关利益冲突、主流价值冲突三个方面。

在工程实践全球化的过程中,本土国的工程共同体可能会面对三个方面的伦理挑战:产业转移中的工程伦理议题,文化、宗教、习俗冲突中的工程伦理议题,以及工程相关标准与条件冲突中的工程伦理议题。全球化视野中的工程伦理问题,应该区分为工程共同体的伦理责任和工程师的多重伦理责任。工程师肩负着职业伦理、社会伦理、环境伦理和文化伦理等多重责任。并以工程共同体中的投资者、管理者以及工人为核心,重点分析了工程共同体不同层级的伦理责任。跨文化的伦理选择难题通常有伦理相对主义、伦理绝对主义和伦理关联主义三种方案。

跨文化规范在工程伦理领域的运用则需要根据决策情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伦理关联主义方案。为避免美国职业工程伦理模式的弊端,可以辨识出全球环境下的六项工程师伦理原则:公众安全原则;人权原则;环境和动物保护原则;工程胜任力原则;科学判断原则;诚实信用和公开原则。

跨文化工程伦理规范的国际运用突出地涉及跨国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实践。工程师需要考虑自身的适当责任及咨询角色,避免我行我素或过分教条,并善于寻求创造性的中间方案。


思考与讨论

  1. 如何理解工程实践全球化的内涵与双重特征?
  2. 工程实践的双重特征带来的主要挑战是什么?
  3. 工程实践全球化提出了哪些方面的工程伦理议题?
  4. 工程实践全球化中的工程共同体和工程师分别需要承担什么样的伦理责任?
  5. 在运用跨文化规范时,如何妥善运用“黄金法则”?
  6.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应该如何更好地应用跨文化的工程伦理规范?
posted @ 2025-11-11 12:13  Ofe1  阅读(192)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