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关于保税和0税的不同差异分析-关乎退税的问题
零税率,课税对象是商品。指的是商品征收的时候,政府以鼓励或者支持,倡导的商品,进行不征收税款,比如农民出售农产品,这里对象是农产品,所有者是农民,体现国家对农业的扶持和鼓励。
免税,课税对象是经营者,减免方式是税基式减免。比如,我是经营者,虽然我卖商品看起来也上税,实质是我卖的商品+税卖给了消费者。而我得到的销售额,可以
1全额减免(免税店,免税区),那么我卖的商品就可以直接售价不加税款的形式销售,其中消费税涉及的奢侈品减免力度最大。
2,税基减免。比如,经营者多少销售额以下免缴税款。目前是月销售额20000以下免税,3000以下减免不征收。
应交税=销售成品净价*销项税- 采购净价*进项税
1)免税不可抵扣进项税(比如免税买的A原料,但是B 和C 合计100元 是非保税有13的进项税),那么如果免费出口的话,100*13%=13就不能参与退税;
2)0税代表销售税为0,但是13块可以参与退税.
3)如果销项税是13%,那么进项税是5%,那么就会存在要交税的情况 应交税=成品*13%-进项税*5%
加工企业可以将A商品加工成B商品,A商品的税率是10%。
(1)买进A商品,买价11元,其中价款10元,税款1元(进项税)。
(2)将A商品加工成B商品卖出,价款20元,买进卖出在同一纳税期内,且纳税期内没有其他收入和进项税,则:
① B商品免税
实际卖价20元,全部为价款,没有销项税。
同时买进时的1元进项税不能抵扣。
企业利润:20元-11元=9元(不考虑其他税费,下同)
② B商品零税率
实际卖价20元,全部为价款,销项税为0。
当期应纳税额=0元-1元=-1元,即退税1元(这里采用出口免退税方法)。
企业利润:20元-11元+1元=10元
③ B商品征税,税率为10%
实际卖价22元,其中价款20元,销项税2元。
当期应纳税额=2元-1元=1元
企业利润:22元-11元-1元=10元
(3)补充
对知错-难改的评论,补充一点个人看法:
以我的例子为例,免税的情况下,B商品免税而A商品不免税,所以实际免的是A商品到B商品的增值,加工企业的确负担了A商品的全部进项税,没有问题。
征税的情况下,销项2元可以转嫁给下游,进项1元可以抵扣,加工企业的确没有负担(经济上的负担)任何税款,也没有问题。
但是要注意到关键的一点:免税和征税相比,卖价变了。卖价影响到商品的销售(市场份额),所以在征税的情况下,加工企业本质上是放弃了部分市场份额换取了税收转嫁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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