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 成本中心讲解 及其成本要素

(1)成本中心

 

成本中心(Cost Center)是管理会计中的基本责任单元,是公司内部对费用负责人的组织,可以理解为企业内的“部门”。但在管理会计中它主要用于成本控制的目的,通过成本中心实现费用的计划、归集、分析、分摊,以及考核。

成本中心一般根据企业内的部门进行设置,也可以按人员设置成本中心,例如要单独分析总经理的费用,可以对其单独设置成本中心。和其他成本对象相比,成本中心具有比较稳定,变化较少的特点。

在SAP中一般不通过科目编号来区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而是通过“功能范围”来区分费用性质。在成本中心里指定“功能范围”,录入费用凭证时通过成本中心就可以派生出功能范围。因此一个部门下既有管理费用,又有制造费用时,需要创建两个成本中心,一般在描述中加上“管理-”或“制造-”的前缀。

成本中心编码长度为10位,一般前4位为公司代码(如1000),第5位区分成本中心类别(1制造、2管理、3销售),剩余5位顺序编码。例如某公司成本中心“1000100001 制造-物流部”。

总结:成本中心是SAP内归集费用的对象,一般相对稳定,很少改动。成本中心有类别之分,用于区分计入此成本中心费用的性质。

 

(2)成本要素

成本要素可理解为CO模块中的科目,用于描述发生了什么样的成本,从成本属性上来讲,可以分为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从成本内容上来讲,可分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机器成本、物流成本、维修成本、差旅费、电话费等,SAP中对于成本属性使用功能范围来对应,成本内容则使用成本要素来对应。SAP中的成本要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初级成本要素,它们是财务会计中的损益类科目,但并不是所有损益类科目都可以设置成初级成本要素,具体需要根据实际业务确定,即是否需要在CO模块进行计划、核算确定;另一类是次级成本要素,它们可以用来描述管理会计内部各成本对象间成本流转时的成本性质,仅在CO中使用,并不体现在FI层面(S4里FICO已经打通,初级和次级成本要素也统一在FS00中创建)。次级成本要素举例:单位的食堂本身会发生很多费用,比如场地、人员、燃料、粮食、副食品,等等,这些都是食堂的初级成本要素。当食堂的费用分摊到各部门时,我们不再关心其费用明细,我们只需要以类似“食堂伙食费”这样在会计科目表中的次级成本要素汇总表示其性质就可以了。而食堂的初级成本要素,在考核食堂本身的管理才是有用的。

成本要素是CO模块的重要基础数据,类似于FI中的会计科目。因此,想要在CO模块归集费用(或收入),就需要创建对应的成本要素。

 

成本要素分为初级成本要素和次级成本要素,初级成本要素与会计科目编号一致。在SAP的最新版本S4中,创建会计科目的同时就定义了其是否为成本要素;而ECC之前的版本都需要单独创建成本要素。

 

本文介绍在ECC中创建成本要素的操作步骤,新建成本要素系统路径如下。

 

一般情况下,我们只对损益表科目创建初级成本要素,FS00查看办公费科目如下。

KA01进入初级成本要素创建界面,

在成本要素框中输入会计科目号,如果会计科目不存在,系统会提示错误(下图)。

回车,进入成本要素维护界面如下。

成本要素的名称和描述自动从会计科目中复制过来,只需维护成本要素类别即可。一般情况下只会使用“1”和“11”两种类别。费用类科目维护“1”,录入会计凭证时需要指定成本对象(如成本中心);销售收入(成本)类科目维护“11”,录入凭证时指定利润中心即可。例如,主营业务收入无需核算到成本中心,但需要按利润中心考核,因此类别为“11”。

 

其余信息无需维护,直接保存即可。是否发现创建成本要素超级简单呢?因此,在S4中对于初级成本要素无需单独创建,创建会计科目时维护相关信息即可。

 

KA06创建次级成本要素操作类似,初始界面如下,

回车后,维护描述、成本要素类别即可。

 

 

 

3. 成本要素类别介绍

谈到成本要素类别时,首先要谈到SAP中的对象类别(和财务相关的),SAP中对于财务控制的对象(即对于CO模块而言)分为四种对象类别,分别是:

1) 期间成本(Overhead costs,代码为GKOST),我们可以理解为和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无关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

2) 投资(Investment,代码为INVST),我们可理解为购置固定资产。

3) 生产(Production,代码为FERTG),和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有关的成品,是企业主要的成本。

4) 利润分析(Profit and sales,代码为ERGEB)。

这些对象类别会默认被分配给不同的对象中(SAP也允许分配到不同的对象类别),如下图(R表示必须唯一且固定,S表示默认值,O表示可以变换的):

关于成本要素的类别和用途说明如下:

 

 

 

在《SAP成本要素》小节,我们介绍了成本要素的基本概念,其中初级成本要素与会计科目编码一致,用于接收CO模块之外的费用。当在FI模块录入会计凭证时,系统会自动生成CO凭证,记录成本的流转。

会计科目是否创建初级成本要素,取决于是否需要在CO模块记录数据。一般情况下,只对损益类科目创建成本要素,如费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类科目。

对于财务费用,如果不区分部门,就不创建成本要素,FI记账时无需输入成本中心;如果财务费用要按部门区分,则需创建对应的成本要素。那KA01创建初级成本要素时,该如何选择成本要素类别呢?

一般情况下,销售收入(成本)是按利润中心考核的,没必要核算到成本中心。如果销售收入(成本)类科目创建了“01”类的成本要素,录入会计凭证时需要指定成本对象(如成本中心)。

 

 

(4)成本要素

在“SAP成本要素”小节,我们介绍了成本要素的基本概念,其中次级成本要素用于CO内部的成本结转,与FI模块没有任何关系。次级成本要素是一个汇总的CO科目,如直接人工、燃料动力、折旧费、制造费用,一个次级成本要素往往对应多个初级成本要素。在CO模块内部进行费用分摊时,如果只关注费用大类,就可以通过次级成本要素录入CO凭证。

次级成本要素比较固定,一般很少新建,往往在项目实施时就已经定义好了。大家经常看到的次级成本要素主要包含42、43和21。

 

成本要素类别42

42分摊,这类成本要素用于成本对象之间的费用分摊。例如,将成本中心A的费用分摊到成本中心B,可以手工录入CO凭证,也可通过KSU5执行费用分摊循环。

 

成本要素类别43

43是内部作业分配,通过作业类型进行的费用分摊,主要在生产订单报工、订单结算时用到。成本中心提供作业服务,生产订单(或其他成本对象)确认作业消耗后,CO模块自动记录成本中心分摊到生产订单的成本。

大家通过事务码S_ALR_87013611在生产类成本中心看到的次级成本要素就是此类成本要素。通过43类的次级成本要素,实现成本中心到订单的成本流转。下图中“过量/吸收不足”余额为0,说明成本中心费用全部结转到生产订单。

 

成本要素类别21

21是内部结算,用于CO模块结算规则中,一般在后台配置时用到。当CO模块结算时,系统根据此成本要素生成CO凭证,但不会生成会计凭证。成本要素类别“31”在后台配置WIP结算时用到,其余成本要素类别很少用到,财务人员能够分别成本要素“42”和“43”即可。

posted @ 2022-04-24 09:43  lds1330  阅读(1)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