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规划 (dynamic programming)

http://blog.csdn.net/cr496352127/article/details/77934132?locationNum=10&fps=1

两个重要特性:最优化原理与无后效性

        一般来说,能够采用动态规划方法求解的问题,必须满足最优化原理和无后效性原则:

(1)动态规划的最优化原理:

        作为整个过程的最优策略具有:无论过去的状态和决策如何,对前面的决策所形成的状态而言,余下的诸决策必须构成最优策略的性质。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子问题的局部最优将导致整个问题的全局最优,即问题具有最优子结构的性质,也就是说一个问题的最优解只取决于其子问题的最优解,而非最优解对问题的求解没有影响。

(2)动态规划的无后效性原则:

        所谓无后效性原则,指的是这样一种性质:某阶段的状态一旦确定,则此后过程的演变不再受此前各状态及决策的影响。也就是说,“未来与过去无关”,当前的状态是此前历史的一个完整的总结,此前的历史只能通过当前的状态去影响过程未来的演变。

        即:一个问题被划分成各个阶段之后,阶段K中的状态只能由阶段K+1中的状态通过状态转移方程得来,与其它状态没有关系,特别是与未发生的状态没有关系。

        由此可见,对于不能划分阶段的问题,不能运用动态规划来解;对于能划分阶段,但不符合最优化原理的,也不能用动态规划来解;既能划分阶段,又符合最优化原理的,但不具备无后效性原则,还是不能用动态规划来解;误用动态规划程序设计方法求解会导致错误的结果。【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posted @ 2018-03-08 15:21  kong孔  Views(191)  Comments(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