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_0.设计原则
1. 设计原则
1.1 单一职责原则
"软件模块应该只有一个被修改的理由。"
该原则常被应用于类的设计。
好处:提高类的内聚性。
1.2 开闭原则
"模块、类或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保持原有模块不变,通过继承或多态来添加新的功能。
好处:不影响之前程序的功能、测试等。
1.3 里氏替换原则(LSP)
"派生类型必须完全可以替代其基类型。"
派生类应该保持父类的表现,而不应该破坏其行为。(强行为子类型)
好处:面向抽象编程。
1.4 接口隔离原则(ISP)
"客户端不应该依赖于它所不需要的接口。"
常用于接口设计。
好处:降低耦合性、提高健壮性,可维护性更好,更易于扩展。
1.5 依赖倒置原则
"高级模块不应该依赖低级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意思是实现中,可以通过接口来进行解耦,依赖于接口而不是依赖于实现类。
好处:降低耦合性,维护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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