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租金

国外的教科书试图“通俗易懂”地讲道理,但往往因未将必要的概念区分、概念适用的条件交代清楚而适得其反。并且,为了论述的方便,或者由于经济学门派的不同,不同人往往对于同一术语采用不同的定义。学习者因为搞不懂一个问题而翻看另一本教科书,结果只能是越看越糊涂。经济租金便是其中一例。

智障百科抄袭了人大经济论坛的帖子,说,经济租金有三种定义,依次来自平狄克、参考书、范里安:

  1. 厂商对某生产要素的支付超过该生产要素目前所得报酬的部分
  2. 一种要素获得的超过自身在次优用途中使用的收入(机会成本)
  3. 支付给生产要素的报酬超出为获得该要素而必须支付的最低报酬的部分

其实平狄克的说法是:

厂商对某生产要素的意愿支付与为购买该生产要素必须支付的最低金额间的差额(what firms are willing to pay for an input less the minimum amount necessary to buy it)。

而范里安的没出错,曹乾的翻译是:

企业购买该要素的实际支出金额减去要素供给者能接受的最低金额(those payments to a factor of production that are in excess of the minimum payment necessary to have that factor supplied)

由于第一次接触“经济租金”这个概念是在平狄克的书上,所以笔者对书中所举的自然优势的例子印象深刻:建在河边的发电厂比建在内陆的多赚了一万美金,这一万美金就是一种经济租金。经济租金使得河边厂的经济利润为零。原因如下:首先,如果河边厂的土地是从别人那里租来的,那么租金(“实际成本”)就一定是一万美金。如若不然,在竞争性(要素供给)市场中一定有别的厂商愿意用一万美金租下这块地,因为租下这块地就能多赚一万美金。其次,如果河边厂的土地是自有的,那么河边厂自用这块地的机会成本就是一万美金。无论是“实际成本”还是机会成本,都会使得经济利润为零。

在“自有地”这个例子中,河边厂对于土地这一要素的意愿支付是一万美金,因为内陆厂的意愿支付就是一万美金;河边厂必须支付的最低金额是零,所以经济租金是一万美金没错。但是再来看范里安的定义,就看不懂了:“购买该要素的实际支出金额”是多少?是零吗?“要素供给者能接受的最低金额”又是多少?是一万吗?那经济租金是负一万?

其实这里混淆了“生产者”(即“要素需求者”)和“要素供给者”。“经济租金”的概念是用于要素供给市场,但是很遗憾,无论是平狄克还是范里安,都没有特别指出这一点。在“自有地”这个例子中,河边厂既是供给者又是需求者。作为要素需求者,河边厂通过发电获得一万美金,向自己支付这一万美金以补偿自己作为要素供给者时没有将土地租给内陆厂老板的损失(机会成本)。于是这里,要素需求者“购买该要素的实际支出金额”是一万,而“要素供给者能接受的最低金额”是零,因为土地是上天免费给河边厂老板的。

由此看来,如果“实际支付”等于“意愿支付”,平范二人的定义是等价的。上面的例子中,我们假定河边厂根据内陆厂的意愿支付来确定自己的意愿支付,并且内陆厂们的意愿支付都等于获得河边土地后能多赚的钱(超额利润),这意味着要素需求曲线是水平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此,范里安的定义更准确些。


再来看范里安给的关于石油例子(一开始笔者以为石油是最终产品,所以没有看懂此例)。石油这一要素的“实际成本”是一美元,但是要素价格却大于一美元,超出的部分就叫经济租金。如此看来,“经济租金”其实就是要素供给者的生产者剩余。下图表示了要素市场的均衡。注意,纵轴应为要素价格 R。

图中 AOQ_0E,陈菲琼《微观经济学》中称为“转移收益”,是要素供给者供给要素所要求的最低收入,就是要素需求者为避免要素转移到其他部门而必须支付的最低金额。若低于这个金额,该要素将不再为此部门提供服务而转移到其他部门。因此,AOQ_0E 为供给要素的机会成本。

经济租金,对于要素供给者,为要素收入 R_0OQ_0E 与机会成本之差。它是要素的“超额”收益,即使去掉,也不影响要素的供给量。

当要素供给不存在机会成本,也就是没有其他用途时,经济租金等于要素收入。在我们的河边厂例子中,我们实际上默认假设了一个条件,就是河边这块地除了租给发电厂之外没有其他用途。这样一来,一万美金就全部是经济租金。如果这块地还有可能卖给房地产商的话,经济租金就会大大减小。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要素收入”是要素供给者供给要素得到的收入,即对要素的支付,而不是要素需求者得到要素后生产产品赚得的收入。但无论是范里安还是高鸿业,都把对要素的支付和生产产品获得的报酬等同起来了。而范里安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推导得出经济租金等于生产者剩余的。


生产要素市场是派生市场,也就是说,对于任何一种有市场需求的资源来说,它在这里使用的最高价值决定了它的租金,而不是相反。是可获得最高价值的用途使得能够发现和利用这一用途的土地投标者能以高价投标,所以高租金是高价格的结果而非原因

posted @ 2018-11-04 16:08  敬业福  阅读(97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