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原则
一、六大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里氏替换原则、依赖倒置原则、接口隔离原则、迪米特法则、开闭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避免一个类负责多个功能的实现;例如:洗厕所的功能就是洗厕所不要用来做下厨功能。
2、里氏替换原则:子类继承父类,父类修改代码,子类也会受到影响,此时就需要里氏替换原则。
- 子类必须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不得重写(覆盖)父类的非抽象(已实现)方法。
- 子类中可以增加自己特有的方法。
- 当子类覆盖或实现父类的方法时,方法的前置条件(即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宽松。
- 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后置条件(即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3、依赖倒置原则:接口编程思想。面向接口编程。
4、接口隔离原则:被实现的接口尽量做到,实现类需要哪些方法,接口就有哪些方法,其余的多余的方法不要存在。一个接口中被实现类不需要的方法过多,可以划分为多个接口给 类来实现。
5、迪米特法则:一个实体应当尽可能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
6、开闭原则:也叫ocp。当要在原有代码添加新功能模块时。应在原代码后添加新功能,而不是修改原代码。扩展开放、修改关闭
第七原则:合成/聚合复用原则
尽量使用合成/聚合,尽量不要使用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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