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中的一些小知识点(一)
1、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是属于对象的,只能通过对象去调用。
2、方法的重载:一个类中可以包含多个同名的方法,但是需要的形式参数不一样。(补充:形式参数就是定义方法的参数,实际参数就传入的参数)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是仅返回类型不同是不允许的。

3、构造方法(构造器)没有返回值,可以理解为返回的是当前对象的引用,每一个类都默认自带一个无参构造方法。

4、构造方法最常用的就是给成员属性赋初始值,如果定义了有参构造后默认的无参构造会被覆盖,如果我们需要无参构造必须在手动定义一个无参构造。(构造方法符合重载的规则)

5、手动定义有参构造方法出现名称冲突时,需要用到this关键字。this代表当前对象。(此处指主函数中new的Student对象)

6、成员变量的初始化始终在构造方法执行之前。


7、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