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做过库存管理系统的同道以及会计们都知道一个关于加权平均法的公式: 本次加权平均价=(上次结存金额+本次金额)/(上次结存数量+本次数量) 如果你的软件数据总是不准确,请检查你的代码是否与这个公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用数据试算(精确到2位小数)如下. 1.起始,某产品A结存数量/数量/加权价均为0 2.用833.34元采购5件该产品,此时结存金额833.34,结存数量5,加权平均价166.67.... 阅读全文
posted @ 2008-04-22 08:31
黄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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