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权平均法

做过库存管理系统的同道以及会计们都知道一个关于加权平均法的公式:

本次加权平均价=(上次结存金额+本次金额)/(上次结存数量+本次数量)

 

如果你的软件数据总是不准确,请检查你的代码是否与这个公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用数据试算(精确到2位小数)如下.

1.起始,某产品A结存数量/数量/加权价均为0

2.用833.34元采购5件该产品,此时结存金额833.34,结存数量5,加权平均价166.67.

3.卖掉该产品3件.此次交易的发货成本为3*166.67=500.01

此时结存数量=5-3=2

结存金额=833.34-500.01=333.33

 

4继续卖掉所剩的2个产品.

此时的结存数量为2-2=0

结存金额为333.33-166.67*2=333.33-333.34=-0.01

(居然出现了数量为0,而结存金额为0.01?) 显然,出现了误差.

 

要解决这个问题,只要把最后一次出货(导致数量为0的那一次)的出货金额按结存金额来算就可以了.

总结:1 如果不是最后一次出货,则发货成本按 加权平均价*数量 换算

2 如果是最后一次出货,则发货成本即为所剩结存库存余额.

posted @ 2008-04-22 08:31  黄品  阅读(2534)  评论(4)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