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财政学框架

我的财政学框架

  

理论篇

第 1 章 导论

第一节 政府收支活动概览

政府收支规模及构成
政府收支规模 :
  1. 绝对量表示: \(政府收支总额\)
  2. 相对量表示: \(\frac {收支总额} {GDP}\)
政府收支科目(2006 年改革后)(政府收入分为类、款、项、目四级
  1. 按功能分类(四大类)

    •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
      • 收入类(四类)
        • 税收收入: 分设 21 款,主要有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关税
        • 非税收入:分设 7 款,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
        • 债务收入:分设 2 款,中央政府债务收入、地方政府债务收入
        • 转移性收入:分设 7 款,返还性收入、一般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等
      • 支出类(26 款)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外交支出
        • 国防支出
        • 公共安全支出
        • 教育
        • 科学技术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医疗卫生计划和计划生育
        • 等共 26 项支出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科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 收入类(三款)
        • 非税收入
        • 债务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支出类(十五款)
        • 科学技术支出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节能环保
        • 城乡社区
        • 等共 15 项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科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 收入类(两款):非税收入、转移性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主要包括:
        1. 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上缴国家利润
        2. 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获得的股利、股息
        3. 企业国有产权(含国有股份)转让收入
        4. 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以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股份)分享的公司清算收入(扣除清算费用)
        5. 其他收入
      • 支出类(三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转移性支出
        主要用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产业升级与发展、困难企业职工补助、境外投资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补充社保基金及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方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主要包括:
        1. 资本性支出
        2. 费用性支出
        3. 其他支出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科目
      •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失业保险经济收入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类科目(两款):
        •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转移性收入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类科目(两款):
        •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转移性支出
  2. 按经济分类

    • 政府支出
      1. 工资福利支出
      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5. 转移性支出
      6. 债务利息支出
      7. 基本建设支出
      8. 其他资本性支出
      9. 其他支出

  

财政级次 一般是根据政府行政级次来划分的:英国、瑞士2级;美国、德国3级;中国5级
graph TD A[中央级预算] --> B["省、自治区级预算"] B --> C["设区的市、自治州级预算"] A --> D["直辖市级预算"] C --> E["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预算"] D --> E["乡、民族乡、镇级预算"]

第二节 财政学的形成和发展

  • ......省略

福利经济学基础(资源配置与帕累托效率与公平)

效率

  帕累托最优:对于某种经济的资源配置,如果不存在其他生产上可行的配置,使得该经济中,在其他人保持不变时,至少有一个人的情况比原来更好,那么这样的资源配置就是最优的。

消费效率
  • 艾奇沃思盒状图
  • 均衡点:\(MRS_{RF}^{A} = MRS_{RF}^{B}\)
  • 所有均衡点的集合 \(\rightarrow\) 契约曲线
生产效率
  • 艾奇沃思盒状图
  • 均衡点:\(MRTS_{LK}^{R} = MRTS_{LK}^{F}\)
  • 生产可能性曲线 \(\rightarrow\) 边际转换率
  • \(MRT_{RF} = \frac {MC_{R}} {MC_{F}}; \ \ MRT_{RF} = MRT_{RF}^{A} = MRT_{RF}^{B}\)
帕累托有效配置和社会最优

  完全竞争条件下

  \(消费者A效用最大化:MRS_{RF}^{A} = \frac {P_{R}}{P_{F}}\\消费者B效用最大化:MRS_{RF}^{B} = \frac {P_{R}}{P_{F}} \\ 合并A和B:MRS_{RF}^{A} = MRS_{RF}^{B} \\生产者角度: \frac {MC_{R}}{MC_{F}} = \frac {P_{R}}{P_{F}} \\综上:MRS_{RF}^{A} = MRS_{RF}^{B} = MRT_{RF}\)

  福利经济学第一定律:在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市场会自发形成资源最优配置。

  福利经济学第二定律:在所有消费者的偏好呈凸性的前提下,每个帕累托有效的资源配置都可以是恰当的初始禀赋条件下的竞争性市场均衡。

公平

过程公平 ——收入分配的过程不偏不倚
结果公平
  1. 功利主义——边沁“增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所有社会成员福利之和最大化: \(\max W = U_{1} + U_{2} + U_{3} + \dots + U_{n}\)

  2. 罗尔斯主义——正义论
    最差的那个人的福利状况:\(W = \min \left \{{U_{1}, U_{2}, U_{3}, U_{n}} \right \}\)

  3. 平等主义——每个人效用水平相等(并非每个人所得到的东西一样)
    每个人效用水平相等:\(U_{1} = U_{2} = U_{3} = \dots =U_{n}\)

市场失效与财政职能

竞争性市场评估

  1. 个人行为的一致性
  2. 市场上存在众多的购买者和销售者
  3. 生产要素充分流动
  4. 信息完备
  5. 经济利益的可分性与所有权的确定性(外部性)
财政的职能——纠正市场失效
  1. 促进资源有效配置
    • 消除不完全竞争
    • 提供公共产品
    • 矫正外部效应
    • 解决信息不对称
  2. 纠正收入分配不公
    • 收入分配不公的产生:财产所有权的差别、非继承的劳动能力的差别
    • 收入分配不公的衡量:(洛伦兹曲线:用于测量一个社会分配不平等的程度、基尼系数:\(0 \sim 1 之间\| \uparrow表示社会分配越不均\)
  3. 维持宏观经济稳定
    • 宏观经济失衡:物价水平、就业水平、经济增长
    • 公共财政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中的作用: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

预算方案的公共选择

直接民主制度下预算方案的公共选择

投票规则
  • 一致同意规则(参与者人数不多,且每个人都很重要)
  • 多数投票规则(参与者人数很多)
  • 加权投票规则(参与者每个人重要程度不同)
  • 否决投票规则
投票有效性
  • 孔多塞悖论——(投票排序的不同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 单峰偏好与中间人投票定理——(在一维单峰偏好的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采用将使中间投票人的偏好成为集体选择的结果)
  • 互投赞成票——(在特定的情况下,人们甚至会投票选择大多数人不喜欢的方案)
  • 博尔达效应
  • 阿罗不可能定理 证明了不存在一种社会选择机制能够同时满足他提出的社会决策所需的五个条件。阿罗认为,要做出集体决策,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个人理性 \(x\succeq y \ or\ y\succeq x ;\ x\succeq y \ and\ y\succeq z \Rightarrow x\succeq z\)
    • 单调性
    • 不相关可供选择的独立性 如果在x和y之间进行选择,只取决于x和y的排序,第三方变量不影响他们
    • 定义域的非限制性假定 ​必须包含所有人的偏好顺序
    • 非个人独裁决定
投票的理性放弃

支出篇

公共产品

公共产品的特征

  • 非竞争性 某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妨碍他人对公共物品的享用
  • 非排他性 技术上无法将不愿意付款者排除在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或者虽然技术上可以实现排他,但是排他成本太高而不被采纳

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局部均衡
私人产品:需求曲线横向加总

  

公共产品:需求曲线纵向加总

  公共产品实现帕累托最优供给条件:社会边际成本 = 社会边际收益 \((MSB = \sum_{i = 1}^{n} MB_{i} = MSC)\)

一般均衡分析

  公共产品实现帕累托最优供给条件:

  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之和等于边际转换率 \(sum_{i = 1}^{n} (MRS_{jk}^{i} )=MRT_{jk}\);其中 i 表示消费者个数,j,k 表示产品的数目

林达尔模型

  

准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俱乐部产品 \(\rightarrow\) 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公共资源 \(\rightarrow\) 非排他性和竞争性

购买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指的是政府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一、社会消费性支出

  概念:社会消费性支出是指政府机构正常运转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经费的总称,主要包括:

  • 行政管理支出
  • 国防支出
  • 教育支出
  • 科学技术支出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医疗卫生支出
  • 农林水事务支出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概念: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国防支出

  一国政府预算安排的用于军队建设和其他国防建设的支出

教育支出
Q1 为什么政府提供教育?

  教育是一种兼具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特征的产品。

  教育具有正的外部性。一方面,教育有助于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教育则是科学技术进步的基础,因此教育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另一方面,教育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文明程度。教育使公民形成良好的道德和世界观,并获得更强的生存能力,这有助于减少犯罪活动和社会的行政管理成本。

  其次,教育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政府提供公共教育可以使得每个人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力。

  最后,教育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导致在高等教育中也需要政府部门的介入。正外部性可以很好地解释政府对小学、初中等义务教育的支持。然而高等教育的收益更多地由学生本人获得,原则上应该由学生本人承担其成本,但是由于教育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回报和回报率都是事先难以确定的,这就使得私人金融部门因担心无法得到偿还而不愿为教育融资,这样,那些愿意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会因资金不足而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许多国家的政府都对高等教育提供一定的财政支持。

Q2 为什么不可能让教育服务全都成为公共产品?为什么在教育服务的供给上,我们在看到政府重要作用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发现市场的介入?

  一种教育服务采取什么类型,同供给方式的效率高低有关。义务教育采取公共产品类型,是为了更好地普及这种教育。但并不是所有教育的公共产品化都能提高效率。各种类型的教育服务的竞争力主要依靠效率,而并非仅仅依靠价格。效率低下的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在同效率较高的私人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竞争时,是居于不利地位的。

  人均实际收入水平越高,人们对教育服务的需求越是多样化,效率低下的公共产品性质的教育服务在竞争中的不利地位也就越明显。要缓解教育服务方面的供不应求的矛盾,仅仅依靠政府拨款是不够的。无论从发展高科技,从培养各个层次的管理者的角度看,还是从解决就业问题的角度看,都需要加快教育建设。因此,要鼓励多渠道筹资办学,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的需要。

四、科学技术支出

  科技进步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之一。 研究与开发(Research & Development, R&D)

  当一项新技术被发明后,会随着技术的扩散而被其他企业广泛的应用,并迅速转变为公共产品,这种被称为“溢出效应”。正因为存在新技术的溢出,研发企业无法控制并获得其研究开发投资所产生的全部收益,从而导致 R&D 的私人收益低于社会收益,对社会产生了正外部效应

  R&D 特征:正外部性&高成本&高风险 \(\rightarrow\) 政府提供税收优惠 or 给予企业补贴 \(\rightarrow\) 消除外部效应、降低企业成本、分担投资风险

五、其他支出
  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 医疗卫生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医疗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农村卫生、中医药、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3. 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南水北调、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

二、公共投资性支出

  作为克服市场失灵重要手段的公共投资在追求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的不同表现在公共投资不以私人为主体,而是以政府为主体。与社会消费性支出不同,公共投资支出最终会形成收益。

  公共投资支出规模的大小受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发展所处阶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通常,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投资主要由私人部门来完成,与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相比,政府投资所占的比重会相对较低。而一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也影响着政府投资的规模。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政府投资支出相对较高。

公共投资范围

  公共投资集中于私人投资表现出市场失灵的领域,就其范围来讲主要包括自然垄断行业、基础设施、风险投资以及农业等方面。

  1. 打破市场自然垄断而安排的投资。铁路、邮政、供水、供电、供气等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实行国有企业控制;
  2. 基础投资。基础产业包括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机场、港口、桥梁、通信、水利、城市设施等;
  3. 高风险产业投资。高风险产业投资主要指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需要进行的投资。
  4. 对农业的投资。作为基础产业,农业的发展状况对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农业的情况受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而不稳定。

三、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购买性支出必须遵循市场规律,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

政府采购特点:
  • 公共性:资金的最终来源都是纳税人的税收以及政府公共服务收费;
  • 非营利性:只能买,不能卖;
  • 广泛性和复杂性:采购对象涉及一般公共产品、武器、航天飞机等,涵盖货物、工程、服务等各个领域;
  • 公开性和规范性:公开是指政府采购活动要具有透明度,公平是指采购方要给竞标各方平等的竞争机会,公正是指按照事先公布的标准评标;
  • 具有显著的政策性和社会经济影响力:政府财政活动承担着执行政府政策的任务,对社会经济总量控制、产业结构调整、物价稳定、社会就业及公共生活环境等方面有着极大的影响力
政府采购的方式:
  1. 公开招标
  2. 邀请招标(三家以上)
  3. 竞争性谈判(三家以上)
  4. 询价(三家以上)
  5. 单一来源采购
  6.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政府采购法严格规定)
  1. 行政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报预算
  2. 财政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审核
  3. 根据政府采购法组织采购
  4. 采购物品验收合格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货款

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是指政府单方面把一部分收入所有权无偿转移出去而发生的支出。

一、社会保障支出

  社会保障支出是指国家向丧失劳动能力、失去就业机会以及遇到其他事故而面临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这类支出又分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和社会福利等四大类别。

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建立在社会全民意识和经济基础相互关联和制约上的一种社会契约、经济分配和人权保障的制度。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失去工资收入后仍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它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一国居民的基本保障。

  社会保险主要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疾病、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伤残保险等重要内容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通过国家财政拨款,保障生活确有困难的贫困者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

  主要特点有:

  • 第一,全部费用由政府从财政资金中解决,接受者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 第二,受保人享受社会救助待遇需要接受一定形式的经济状况调查,国家向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或家庭提供救助。

  中国的社会救助主要包括:

  1. 对无依无靠的绝对贫困者提供的基本保障;
  2. 对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最低标准的家庭和个人的最低生活提供的保障;
  3. 对因天灾而陷于绝境的家庭和个人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优抚

  社会优抚是指给予对国家和社会有功劳的特殊社会群体以补偿和褒扬的一种制度,

  主要包括:对现役军人的安置;对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的优抚;对烈属和残废军人的抚恤;对军人退役后的生活保障等。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出资为对那些生活困难的老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生活保障而建立的制度。

社会保障与工作激励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会影响人们的工作热情。(高社会保障降低了公众的工作积极性)

社会保障支出的资金来源

  各国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依靠征收社会保障税和政府预算安排的社会福利支出。

社会保障基金模式
  • 现收现付制
    收现付式指当期社会保障支出由当期的收入——通常是工资税来支付。在这种制度下,社会保障成本的代际转移是以收定支,即由在职职工承担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成本;支付给退休者的社会保障资金是直接来自该时点的在职劳动者负担的社会保障费用,为满足社会保障支出的筹资要随支出水平的上升幅度来做出调整。“就是用这一代人交的钱养活上一代人”
  • 个人账户制
    这种模式强调雇员的个人缴费和个人账户的积累,退休者的社会保障权益来自本人在工作期间的积累,且所积累的资金通过投资基金进行运作。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基金模式:

  从国际上来讲,大部分国家采取的是三支柱养老金模式。其中,第一支柱为公共养老金,由政府立法强制实施,提供参保者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第二支柱为职业养老金,一般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对养老发挥补充作用。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参加的养老金计划,目的在于为灵活就业者和较高收入者的养老提供补充。

    我国的养老金体系基本遵循了三支柱养老金模式。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是我国现行养老保障体系的主体,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社会统筹的基础养老金部分实施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部分则实施基金积累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目前已经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以往由社会保障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相比,财政专户和收支两条线可以增强对基金使用的监督,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不过,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收入方面,目前即使是一些实行了税务征收的省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仍然保留着收入过渡账户,使社会保障资金不能足额及时缴入财政。在支出方面,分级拨付的支出方式造成拨款环节增多延长了社会保障基金的周转时间,且仍然无法避免基金的截留和挪用现象。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应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集中收付制度,取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收入和支出账户,使社会保险缴费和受益发放不再经过中间环节,由财政部门直接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

二、财政补贴

  所谓财政补贴,是指在某一确定的经济体制结构下,财政支付给企业和个人的、能够改变现有产品和生产要素相对价格,从而可以改变资源配置结构和需求结构的无偿支出。

  在这种分配形式中,财政补贴的主体是国家;补贴的对象是企业和居民;补贴的目的是为了贯彻一定的政策,满足某种特定的需要,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补贴的​性质是通过财政资金的无偿补助而进行的一种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财政补贴是政府的一种转移性支出,是政府单方面的、无偿的支付 (与购买性支出不一样,它并无交换行为的发生),在理论分析中补贴有时被看成是一种负的税收

  转移性支出通过影响国民收入的分配进而影响经济(间接影响):

  \(转移性支出\stackrel{收入效应}{\longrightarrow}补贴领取者的收入增加\stackrel{支出}{\longrightarrow}需求总量及结构发生影响\to 实际经济\)

  与其他的转移性支出不同,财政补贴可能采取实物形式或者票证形式等非货币形式,因此财政补贴往往在增加补贴领取者的购买能力的同时,改变着一部分产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

  \(财政补贴\stackrel{收入效应}{\longrightarrow}补贴领取者的购买能力 \uparrow \\财政补贴\stackrel{非货币形式}{\longrightarrow}改变一部分产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价格\)

补贴标准
  • 希克斯标准
    根据希克斯标准,补贴使价格变动前后消费者的效用水平保持不变。
  • 斯拉茨基标准
    按照斯拉茨基标准,补贴使消费者在价格变动前后能够买到的商品组合保持不变。

  image.png

补贴形式
  1. 财政补贴的形式多种多样,既可以对需要鼓励增加消费的商品直接给予补贴,也可以通过对该种商品的生产的补贴间接实现增加该种商品消费的目的。
    依补贴是针对个人还是商品进行的,可以将其分为明补和暗补:

    • 明补等于给予补贴领受人的一笔收入,比如粮油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等以增加收入形式出现的补贴。消费者接受明补后,面对的商品价格是没有改变的相对价格。
    • 暗补出现在某一种或几种特殊的商品中,暗补往往使商品存在两重价格:市场价格和补贴价格,一般配合以票证制度。暗补使消费者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得到某种商品。

    明补不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只产生收入效应,不会带来效率损失,而暗补却在增强消费者购买力的同时,改变了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因此,暗补会带来效率损失。
    尽管明补比暗补更有效率,但明补是对所有商品的补贴,难以通过对食品等特定商品的补贴以实现对贫困人口的关注。而暗补却有明补所没有的这 一优越性,可以帮助政府实现特定的救助目标。

  2. 根据政府补贴是采取实物还是现金的形式发放,可以将补贴分为实物补贴和现金补贴。
    实物补贴是对特定商品的补贴,是暗补的极端形式。

公共支出的成本效益分析

一、成本和效益的度量

公共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公共项目的价值是项目对所有社会成员的价值的总和,而项目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价值等于该成员对该项目愿意支出的数额。项目的效益应该大于愿意支出的数额。

  在成本效益分析中,成本是机会成本,即由于实施该项目而放弃了别的项目、从而放弃别的项目可能带来的收益。

  公共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涉及的成本和效益包括直接的成本和效益与间接的成本和效益

  1. 直接的成本和效益
    • 直接成本是指与项目有关的实际支出,如实施水利工程所需投入资金的数额。

    • 直接效益是指与项目有关的实际产出增加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增加,如水利工程带来的小麦的增产等。

  2. 间接的成本和效益
    • 间接成本是指某个公共项目的存在而引起的项目以外的社会支出或投入。

    • 间接效益指的是该项目的存在而引起的项目以外的收益和产出。

成本和效益的度量

  对能够使用市场价格进行量化的成本和效益可以直接使用市场价格。对于难以直接以货币形式来度量的成本与效益,则可以寻找影子价格等方法加以度量。

  1. 影子价格
    当市场不存在,或市场价格歪曲了社会价值时,可以通过影子价格来解决。影子价格并非真正存在于市场上的社会价格,而是反映社会边际成本的价格。在成本效益分析中,影子价格比市场价格更具有代表性。
    计算影子价格的最大困难是找出市场失效状况下政府行为的完全后果
    1. 需求变动的影子价格
      image.png
    2. 成本变动的影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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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无形成本和效益的量化
    1. 时间价值的估计
      一般使用工资率来对工作时间的价值进行估计。对公共项目带来的时间节约的价值的估计,可以使用节约的时间乘以工资率得到。
    2. 生命价值的估计
      一是计算净收入流的现值,即用个人一生各个时期能够获得的各项收入减去日常生活耗费后的余额折算成现值。
      二是通过了解使用个人为改变死亡概率而愿意付出的数额间接地进行估算。
    3. 成本-效果分析
      即在成本一定的情况下,估算效果的最大化或是在效果一定的条件下,估算可能的最低成本。
    4. 社会成本节约价值的估计
      即当公共项目带来社会某种成本的节约或消除时,则估计出来的社会成本节约价值便是对公共项目效益的量化。

二、评价项目的标准

  帕累托效率成为比较社会经济状态的好坏,从而衡量引起社会经济福利状态变化的
各种政策措施的优劣的标准。

  卡尔多和希克斯认为,假设经济状态发生了变化,使得一部分人得益,一部分人受损。如果受益者所得到的利益补偿受损者的损失后有余,那么,这种经济变化意味着社会福利状况的改善。

  设公共投资项目的净效益为 $ V,B $ 代表项目的效益,\(C\) 代表项目的成本,则 $ V=B-C\(。根据卡尔多—希克斯准则,如果一个项目的实施所带来的净效益大于零,则意味着该项目的实施会增进社会福利,因而值得实施。假设用 B 表示某项目各年的收益,C 表示某项目各年的成本,\)r $ 表示贴现率,\(t\) 表示年份($t=0,1,2,…,n,n $为投资项目的年限),则效益现值成本现值分别为:

\[\begin{array}{l} \mathrm{PV}_{B}=B_{0}+\frac{B_{1}}{1+r}+\frac{B_{2}}{(1+r)^{2}}+\cdots+\frac{B_{t}}{(1+r)^{t}} \\ \mathrm{PV}_{C}=C_{0}+\frac{C_{1}}{1+r}+\frac{C_{2}}{(1+r)^{2}}+\cdots+\frac{C_{t}}{(1+r)^{t}} \end{array} \]

  在计算成本和效益现值的基础上,可以运用净现值、内含报酬率、益本率等标准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价。

一、净现值标准

  净现值是指投资项目未来各年的效益与成本的现值之差。该标准在成本效益分析中被广泛采用。净现值\((Net Present Value, NPV)\)用公式表示为:

\[\mathrm{NPV}=\mathrm{PV}_{B}-\mathrm{PV}_{C}=\sum_{i=0}^{n} \frac{B_{t}}{(1+r)^{t}}-\sum_{i=0}^{n} \frac{C_{t}}{(1+r)^{t}} \]

  净现值是一个绝对量指标,它表示项目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运用净现值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价时,考虑的是效益与成本之差为何值,当 $ PV_{B} - PV_{C} >0$,意味着产出大于投入,则项目可行;当 $ PV_{B} - PV_{C} <0$,意味着产出小于投入,则项目不可实施。尽管使用净现值指标容易发生掩盖大型项目效益成本比率低于小型项目的缺陷,但是因为从净现值 $ PV_{B} - PV_{C}$ 是否大于 0,可以看出项目是否具有潜在的帕累托改进,因此,在公共项目的决策过程中,项目净现值的大小对项目能否入选起着重要作用。

二、内含报酬率标准

  内含报酬率的含义是使项目效益现值等于成本现值的贴现率。为了与用 $ r $ 表示的一般的贴现率相区别,我们使用 $ i$ 来表示内含报酬率,即使净现值等于零的贴现率。

\[\left[B_{0}+\frac{B_{1}}{1+i}+\frac{B_{2}}{(1+i)^{2}}+\cdots+\frac{B_{t}}{(1+i)^{t}}\right]-\left[C_{0}+\frac{C_{1}}{1+i}+\frac{C_{2}}{(1+i)^{2}}+\cdots+\frac{C_{t}}{(1+i)^{t}}\right]=0 \]

  根据内含报酬率的定义可知,当 $ i $ 高于项目投资的机会成本时,项目便有投资的价值。如果是不同项目的比较,应该选择 $ i $ 值最高的项目。由于是效益和成本之差而不是投资规模影响内含报酬率的高低,因此,使用内含报酬率对备选方案进行评价时要特别注意因投资规模差异而出现否定大项目的情况。此外,在高次方程中,i 的解不止一个,因此,面对多个内含报酬率对备选方案做出判断时,需要谨慎。

三、益本率标准

  益本率在成本效益分析中也经常使用,该标准指的是投资项目的效益与成本之比,即:

\[\frac{\mathrm{PV}_{B}}{\mathrm{PV}_{C}}=\sum_{i=0}^{n} \frac{B_{t}}{(1+r)^{t}} \div \sum_{i=0}^{n} \frac{C_{t}}{(1+r)^{t}} \]

  益本率是一个相对量指标,它代表每 1 元成本产生的效益的大小(成本和效益均为现值),\(\frac {PVB} {PVC} >1\),意味着项目的效益流现值大于成本流现值,表明项目可以实施。\(\frac {PVB} {PVC} <1\),则意味着效益流现值小于成本流现值,表明项目不可以实施。益本率指标被广泛运用于独立项目的决策,在项目选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同等规模的项目的比较中非常有用。但当项目规模不同时,使用益本率对项目进行比较存在缺陷。同一笔数字,是加在分子上还是从分母中减去,结果却大不相同。在使用该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时,必须注意成本和效益的计算,以防止备选方案的益 本率被人为地抬高或压低。

四、净现值标准、内含报酬率标准和益本率标准比较

  内含报酬率标准和益本率标准是净现值标准的有益补充,当使用这两个标准与使用净现值标准做出的判断矛盾时,应使用净现值标准作为决策的依据。

第四节 项目决策

  由于在一定时期供政府集中分配的财政资金是有限的,因此需要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公共项目进行评估和排序,以确定最有效利用财政资金的方式,即财政支出预算的规模和构成。根据卡尔多—希克斯准则,净效益最大化的项目是可行的。

一般来说,公共支出项目的选择可以分为可分割和不可分割项目两类。
  1. 公共支出在可分割项目之间的分配
    如果公共项目的规模可以调整,为了实现净效益最大化所需的条件是使
    所有项目的边际效益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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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共支出在不可分割项目之间的分配
    所谓不可分割项目是指项目所需资金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财政资金在可分割项目之间的分配所依据的边际法则不再适用,即不可以通过项目之间资金数量的调整来实现各项目边际效益的相等,以实现总效益的最大化。
    举例:假设为了解决某地区交通拥挤问题,政府决定在 2002 年拿出 1.4 亿元用于公路工程的建设。现有 7 个项目可供选择。各个项目的成本和效益情况如表 8-2 所示。
    表 8-2 财政资金在不可分割项目之间的分配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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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支出增长分析

  公共支出规模反映了政府干预经济的程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公众对政府支出的需求呈现出不断增长的趋势。

一、公共支出增长原因分析

  1. 瓦格纳法则
    公共支出规模之所以会不断增长,是因为伴随着工业化进程,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增加了对政府活动的需求。首先,工业化所引起的市场的扩张,使市场中的当事人之间关系也愈加复杂,由此而产生的冲突和矛盾增多,引起对商业法律和契约的需要,因此,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的正常秩序,需要政府增加公共支出。其次,为了纠正外部效应等市场失效问题对资源配置效率的负面影响,增加了政府参与资源配置的需要,这必将引起支出增加。
  2. 皮考克和韦斯曼的梯度渐进增长理论
    公共支出的增长是“阶梯式的”、“非连续的”,公共支出水平在正常年份表现出随税收收入增长而逐渐上升的趋势。当社会经历战争、危机或自然灾害等突变时,公共支出会急剧上升。但突变期结束后,公共支出水平虽然会有所下降,但不会低于原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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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可容忍税收水平”的提高是公共支出增长的内在因素。正常年份公众所能接受的税收水平相当稳定,财政支出不可能有太大的增加。然而,随着经济增长,政府税收会随经济的增长而自动增加,并且因所得税的累进性还会使税收的增长水平高于经济的增长水平。当社会面临突变,财政支出逐渐上升的趋势会被打破,会表现出急剧增加,这时,公
    众所能接受的税收水平也因社会出现的突变而提高,其结果是政府支出的预算约束也随之提高,使整个财政支出在逐渐上升的过程中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虽然财政支出水平会因社会“突变”的结束而下降,但公众所能接受的税收水平不会下降到原有水平,这使公共支出呈现梯度渐进增长趋势。
  3. 穆斯格雷夫和罗斯托的发展阶段增长理论
    财政支出数量的变化是随着不同时期财政支出作用的变化而变化的。在经济发展的早期,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制约着整个经济的发展,需要公共部门增加投资兴建交通运输、通信及水利等基础设施,因此,在这一阶段,政府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比重较大。在经济发展的中期阶段,私人部门获得很大的发展,资本存量也比经济发展的早期有了大规模的提高。在这一阶段,私人投资开始上升,因此政府投资在总投资中所占比重会相对下降。当经济发展进入成熟阶段,人均收入水平大幅度上升,人们开始追求高质量的生活,因而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使政府提供更好的环境、更发达的交通、更快捷的通信以及更高水平的教育和卫生保健服务等,从而使公共投资的份额又出现较高的增长。
    总之,公共支出规模的上升与下降取决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收入弹性。
  4. 鲍莫尔的非均衡增长理论
    通过分析公共部门平均劳动生产率状况对公共支出增长的影响。
    按技术进步的程度,经济部门被分为生产率不断提高与生产率提高缓慢两大类别。前者被称为进步部门,后者被称为非进步部门。工资水平随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而上升。由于劳动密集的公共部门是非进步部门,而该部门的工资率与进步部门的工资率也呈同方向等速度变动,因此,导致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生产率偏低的公共部门的规模会随着进步部门工资率的增长而增长

公共支出增长控制

  1. 强化预算的权威性
  2. 改革预算编制方法
  3. 程序性削减公共支出规模

收入篇

税收概论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律事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获得收入的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非直接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特性。(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根本标志)

1、税收的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征税凭借的是国家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

2、税收的非直接无偿性

  税收的非直接无偿性是指税收是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须直接偿还的征收。这一方面指政府获得税收无须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3、税收的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的规定征税和缴税

二、税制要素

  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一国政府从公民手中获得税收所依据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称。

  构成税制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起征点或免征额、减免税、加征及违章处理等内容。在这些要素中,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三大基本要素

1、纳税人

  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款的缴纳者。

  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然而,纳税人并不一定就是税收负担的承担者(负税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一致(如所得税),也可能不一致(如流转税,纳税人可以
通过各种方式将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理解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对研究税收归宿具有重要的意义。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税制的核心要素,它指的是课税的目的物,即对什么征税。税制中,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标志在于征税对象不同

  税目和税基是与征税对象相关的两个重要概念。

  1. 税目。也称课税品目,是征税对象在内容上的具体化,它体现具体的征税范围
  2. 税基。又称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财富、收入、支出等都可以成为税基。税基可以是金额,也可以是重量、面积、数量或容积等。(拉弗曲线)
    税基直接影响着税额的大小,在税率一定的情况下,税基的大小决定着税收数额的大小。另外,税基也影响着税率的具体形式。一般来说,当以实物量为税基时,通常采用定额税率形式;以价值量为税基时,则采用从价定率的形式。
3、税率

  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税收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

  在税基一定的前提下,税收的负担程度和国家课税的程度主要体现在税率上。税率越高,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越重。从理论上讲,税率主要有定额税率、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形式。此外,为了分析税收的影响,在税收研究中还需要区分边际税率和平均税率。

1、固定税额

  固定税额(或称定额税率),指的是对征税对象的数量规定每单位征收某一固定的税额,一般适用于从量定额的征收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固定税额又可以对不同地区规定高低不等的差别税额,或者规定一个幅度,让地方在规定幅度内具体确定本地区的执行数额等。

  优点:定额税率的施行并不要求很高的征收管理水平,而且有利于政府及时稳定地获得收入。

2、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采用相同比例征税的税率形式,它一般适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现实生活中,对商品流转额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关税,一般使用的就是比例税率。

  优点:一般认为,采用比例税率使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致,有利于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企业之间的竞争,但在调节纳税人收入差距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此外,比例税率还具有计算简便、便于征收和缴纳等特点。

3、累进税率

  累进税率是将课税对象按照数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对不同等级规定高低不同的税率,适用于对所得和财产的课税。一般来说,累进税率会随着税基的增大而提高,税基越大,税率会定得越高,税基越小,税率会定得越低。

  根据累进的方式不同,可以将累进税率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形式。

  1. 全额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加,税率逐步提高,全部税基适用相应的最高一级税率。在这种税率制度下,一个纳税人只适用于一个税率。相当于按征税对象数额分级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
    优缺点: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便,但累进比较急剧,还可能出现在两个级距的临界部分税负增加超过课税对象数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
  2. 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则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成不同等级,对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各等级分别计算税额,而后相加即为应征税额。在这种税率制度下,同一纳税人往往适用多个税率。
    优缺点:超额累进税率与全额累进税率相比,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程度缓和,可以消除实施全额累进税率可能出现的不合理现象。
前三种税率形式总结:

  固定税额、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三种税率形式反映了不同的税收负担政策。税率采用固定税额形式,对于收入不同的纳税人是一种等量负担的政策,即每单位商品应纳税额相等,但实际税率不等;税率采用比例税率的形式,对于收入不同的纳税人是一种等比例负担的政策,即纳税人所纳税额不等,但实际税率相等;税率采用累进税率的形式,对于收入不同的纳税人是一种累进负担的政策,即纳税人所纳税额不等,实际税率也不等,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4、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

  累进的含义无论对理解税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还是对工作激励的影响都是十分重要的。理解累进的关键在于区别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

  1. 边际税率是指应纳税额的增量与应税收入增量之比。\(t_{M} = \frac {\Delta \mathrm{T}}{\Delta \mathrm{Y}}\)

  2. 平均税率则表明总体税负水平,它指的是全部应纳税额占应税收入的比例。\(t_{M} = \frac {\mathrm{T}}{\mathrm{Y}}\)

  总结起来,一种税的累进程度可以通过计算平均税率来判断,即收入增加时,平均税率越高,则税制越具有累进性。除了使用平均税率的变化趋势,还可以使用另外一种方法来测量一种税
的累进程度,即使用税收收入弹性(税收收入变化的百分比除以收入变化的百分比)来测量,收入弹性越大,则税制越具有累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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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税率为零

  税率为零是一个退税问题,它指的是将已经征收的税款全部退还给纳税人。其目的在于使出口产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6.加成、加倍征收

  加成、加倍征收都是税率的延伸形式,其含义是按应征税额的一定成数(或倍数)加征税款。国家为了限制某些经济活动,或调节某些纳税人的所得,可以采取加成、加倍征收税款的方法

三、税收原则

  税收原则是国家制定税收政策、建立税收制度应遵循的理论准则和行为规范。

  它规定的是政府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征收多少(课税规模)、怎样征税(课税方式和方法),它既是政府在设计税制、税收立法过程中所应遵循的理论准则,也是税法实施的行为规范,同时还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在现代财政学中,通常把税收原则归结为公平效率两大原则。

一、古典税收原则
亚当·斯密的税收四原则
  1. 平等原则。亚当·斯密认为国民应尽可能按照各自的纳税能力来承担政府开支所需要的收入。
  2. 确实原则。即课税要以较稳定、严肃的法律为依据形成确实的税基、税率、固定的纳税日期和纳税方法等,这些都必须明确告知纳税人。
  3. 便利原则。各种纳税缴纳的日期及方法,应当最大限度地给予纳税人便利。
  4. 最少征收费用原则。此原则又称为节约原则,是指在征税过程中,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与支出,目的是税收征收成本最小化。
瓦格纳的“四项九端原则”
  1. 财政政策原则。即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是组织公共收入,满足支出需要,所以收入的来源必须充分又有弹性。此原则细分为收入充分原则和收入弹性原则
  2. 国民经济原则。即政府征税不应该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避免危及税源。税收征收应该尽可能地有助于资本的形成和发展。此原则又细分为慎选税源原则和慎选税种原则。
  3. 社会公正原则。即税收负担应普遍和平等地分配给社会各阶层,要通过政府征税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情况,从而缓和阶级矛盾,达到运用税收政策实现社会改革的目的。此原则又细分为普遍原则和平等原则
  4. 税务行政原则。即税法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便于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此原则又细分为确实原则、便利原则和最小费用原则
二、现代税收原则
  1. 税收的效率原则
    超额负担:给社会造成高于纳税数额的损失。
    税收经济效率指的是政府征税应尽可能保持税收对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影响。该原则要求市场机制的运行不会因政府课税而扭曲,即使税收的超额负担最小化。
    税收行政效率原则就是指政府应该以尽可能小的税收成本获得税收收入。

  2. 税收的公平原则
    受益原则: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的大小,应根据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享受到的利益的多少来确定。
    纳税能力原则:纳税能力原则要求根据纳税能力来确定税收总额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的比例。
    根据纳税能力,税收公平包含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两方面的含义。

    • 横向公平指的是对于同等的人给予同等征税待遇;
    • 纵向公平指的是对于不同等的人给予不同等征税待遇。

    四、税收的分类

一、以课税主体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
  • 中央税是指由中央政府征收,税收收入归中央政府支配的税种。
  • 地方税则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税收收入归地方政府支配的税种。

  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有助于分析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财权划分的情况。

二、以税基是否含税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 价外税是指该税税额不包含在税基内而列示在商品价格之外,比如增值税。
  • 价内税是指该税税额包含在税基中,比如消费税。

  这种分类便于理解不同课税方法对经济影响的区别。

三、以课税对象的性质为标准将税收分为所得税、财产税和商品(劳务)税三大类别
  • 所得税是指对纳税人的所得或利润课征税收的总称,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社会保障
    税等。
  • 财产税是指对财产的数量、价值或转让课征税收的总称,包括一般财产税、个别财产税、遗产税、赠与税、土地税、房地产税等。
  • 商品(劳务)税是指对商品(劳务)的流转额课征税收的总称,包括销售税、增值税、关
    税及消费税等。

  这种分类方法,有利于对不同种类的税收进行分析。

四、以税收负担是否转嫁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 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能或难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的税种,
    • 如对所得和财产课征的所得税、财产税等;
  • 间接税是指纳税人能够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种,一般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
    • 按照这种划分方法,对商品(劳务)的课税,如对商品课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属于间接税,因为这类税收的纳税人常常能将税负转移给商品(劳务)的消费者。

  多数西方国家的税收收入依赖直接税,而不是间接税。

五、OECD 对税收种类的划分
  • 第一类:所得税,包括对所得、利润和资本利得的课税;
  • 第二类:社会保险税,包括对雇员、雇主及自营人员的课税;
  • 第三类:薪金及人员税;
  • 第四类:财产税,包括对不动产、财富、遗产和赠与的课税;
  • 第五类:商品与劳务税,包括产品税、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等,也包括对商品(劳务)进出口课征的关税;
  • 第六类:其他税收。

五、税收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 税收收入效应:政府征税使纳税人收入水平下降,导致其消费水平的下降。
  • 替代效应:征税引起商品相对价格的改变,使消费者以免税或低税商品替代征税或高税商品。

税收归宿分析

  • 税负转嫁: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将自己应当负担的税款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他人负担的过程;
  • 税收归宿:税收负担最终的落脚点。

一、谁承担了税收

税收的经济归宿与法定归宿

  税负转嫁的存在使得税负的法定归宿不同于经济归宿。

  • 税收的法定归宿表明谁对政府税收负有法律上的责任;
  • 税收的经济归宿则说明由征税而引起的个人真实收入的变化。

  虽然税收归宿的概念在税收分析中必不可少,但却很难给出精确的定义。因此,不同的文献对税收归宿的分析都基于某一特定的假设

税负归宿与供求弹性

  一般情况下,政府征税总会提高消费者要支付的价格,而降低生产者得到的价格,生产者和消费者双方税收负担的程度取决于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的力量对比。假设其他条件不变,需求弹性越大,消费者负担的税收越少;同样,供给弹性越大,生产者负担的税收越少。

\[E_{d}=\frac {\Delta Q / Q} {\Delta P / P} \Uparrow \longrightarrow 税收负担越小 \\ E_{s}=\frac {\Delta Q / Q} {\Delta P / P} \Uparrow \longrightarrow 税收负担越 小 \\ \]

二、税负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

  局部均衡分析,是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假设下,分析一种商品或一种生产要素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时的价格决定。

商品课税 商品课税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
1、从量税归宿分析

  从量税是指按销售商品的数量课征固定税额。由于从量税按商品数量征收,因此税收不会影响商品比价。(例: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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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价税归宿分析

  从价税是指以商品价格为税基,按照一定的比例征税。与从量税相比,从价税在商品课税中更常见。在政府对商品征税采取从价计征的情况下,商品价格越高,纳税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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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上述对商品税的归宿的分析,可以得出两点重要的结论:

  • 第一,理论上,税收的法定归宿与经济归宿无关。不管选择对进口商、批发商、制造商、零售商还是吸烟者征收,烟草税的经济归宿并没有多大的差异,明智的决定是根据方便和节约的原则选择税收的法定归宿。
  • 第二,某人对某种物品的消费因征税活动而找到替代品越不容易,即消费者需求弹性越小,则他要承担的税收归宿的部分就会越大。增值税对大多数商品征收,由于没有什么能够替代消费,所以绝大多数的增值税由消费者负担。然而,如果对一两种商品征收特别重的增值税,情况则迥然不同。一方面,消费者会寻找别的商品来替代征重税的商品,另一方面,短期内生产
    者被制造能力所困,如果只能生产这种产品的话,那么要么让价格持续下降,要么自己承担税收。
要素课税 生产要素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及土地。对生产要素征税是指对生产要素所获收入工资、利润、利息和地租等征税,如工薪税、社会保障税、资本利得税等
1.工薪税归宿分析

  工薪税是以劳动力的报酬为课税对象。它是雇主支付的工资与雇员收到的工资之间的税收楔子。其归宿取决于劳动力的供求弹性。(弹性越大,税收负担越小)

\[(劳动力)雇主: 需求弹性E_{LD}=\frac {\Delta L / L} {\Delta W / W};雇员: 供给弹性 E_{LS}=\frac {\Delta L / L} {\Delta W / W} \\ if E_{LS} > E_{LD} \rightarrow 劳动力的供给\downarrow;减缓工资率的下降 \rightarrow 工薪税会更多地由雇主承担 \\ if E_{LS} < E_{LD} \rightarrow 劳动力的供给\downarrow;W_{d} - W_{o} < W_{o} - W_{s}\rightarrow 工薪税会更多地由雇员承担 \]

  对多数人来说,很难找到既有吸引力又可以随时变动的工作,因此,大多数所得税落在受雇者身上。

2.资本课税归宿分析

  资本课税以资本所有者提供资本所获得的报酬为课税对象。

  如果资本不能在国家之间自由流动,则资本的所有者要承担部分的税收,资本税在资本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准确分摊,取决于资本供给和需求弹性。如果资本可以在世界范围自由流动,则资本供给方不承担任何税收。资本使用者支付的税前价格的升幅依赖于税收的具体数额。

3.税收资本化

  税收资本化指的是供给固定的耐用品价格的下降额等于未来税收支付额的现值,即税收合并到资产价格中的过程。

  地租税以土地所有者的地租收入为课税对象。由于土地的供给是没有弹性的,因此政府对地租征税,其税负将完全由土地所有者承担。

三、税负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

  政府对一种商品或生产要素征税,不仅对该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供给和需求会产生影响,而且会影响商品和生产要素之间以及被课税商品与生产要素的替代品或补充品的供给数量和价格。为了克服局部均衡分析的不足,使税负归宿的分析更加接近现实,就需要进行税收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

一、对税收归宿进行一般均衡分析的假设条件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经济中只有两种商品、两种生产要素;居民收入等于消费,即没有储蓄;生产要素之间替代的难易程度不同;每个生产部门资本和劳动力的比例不一定相同;两种生产要素可以在不同部门之间自由流动;生产要素的总供给量不变;所有消费者的偏好相同;税种之间可以相互替代。基于上述税收之间的基本关系和假定,可以对不同税种的税负归宿进行分析。

二、商品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

  对特定部门的产出课税,会导致在该部门中较密集地被运用于投入的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下降,从而使相对价格下降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受损。进一步的分析表明,被课税商品的需求弹性会决定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下降的幅度;生产要素替代弹性越小,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下降的幅度也越大。

三、部分要素收入课税的一般均衡分析

  从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来讨论

  政府选择对某行业中的某种生产要素征税,不仅该部门的这种要素要承担税负,其他部门的此种要素也要承担,甚至可能承担高于政府所获税额的负担。只要要素在两个部门间可以流动,对其中一个部门中的一个给定要素的课税最终会影响两个部门的两种要素的收益。对一个仅运用于特定部门的单个要素税会改变要素的相对价格,从而改变收入分配。更具体的结果取决于要素密度、生产要素替代的难易程度、要素的流动性和产出的需求弹性等因素。

  如果考虑到税收筹划等因素,税收归宿会变得更加模糊。各国税制差异的程度,不同财务处理方式的选择,政府对税收筹划的态度,以及国际税收协定的发展等许多因素都会对税收归宿产生重要影响。

税收效率与最优税收

  税收效率指的是政府通过征税获得的收入等于纳税人福利的减少,即不产生超额负担。如果一种税的征收能够避免对经济产生扭曲影响便会被认为具有效率。最大限度地缩小来自征税所带来的超额负担成为最优税收理论追求的目标。

一、税收与福利损失

  税收对福利的影响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全部的损失在于这两部分的加总

  • 一是税收的收入效应,即纳税人的收入的一部分被政府拿走使其净收入减少,这一影响取决于平均税率。
  • 另一方面在于其超额负担,即征税的方式引起额外损失的增加,这一影响取决于边际税率和人们对边际税率反应的方式。

二、税收超额负担的度量

  税收的超额负担的大小是由政府征税引起的社会福利损失大于政府获得的税收数额的多少来衡量的。理论上可以通过无差异曲线补偿需求曲线对税收超额负担加以考察。

一、商品税的超额负担
1.用无差异曲线度量超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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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额负担既然是因为征税后消费者减少对征税商品的需求而引起的,那么,如果李明对商品 1 的消费量不因征税而发生变化,对商品 1 征税是不是就不存在超额负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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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能够选择一种税,使政府能够得到消费者损失的全部(即全部等价变化),那么,商品税的超额负担便可以消除。事实上,不考虑个人收入状况和行为,按人头征收的总额税(Lump Sum Tax)就具备这样的特征。由于不存在替代效应,总额税是有效率的。然而,这种在理论上备受推崇的税种,却因其难以体现公平而无法得到广泛的运用。

2.用补偿需求曲线度量超额负担

  征税带来的超额负担可以用消费者剩余 (用来度量消费者消费某种商品能够获得的净福利的多少) 的下降来度量。

  补偿需求弹性越大,税率越高,征税带来的超额负担(三角形趋于)越大。

二、所得税的超额负担

  政府对所得的课税会导致个人收入的下降,生产要素供给的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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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分析) 与商品税相同,如果对所得征税产生了替代效应,便会存在超额负担,产生效率损失。如果征税对纳税人既产生收入效应,又产生替代效应,则对劳动供给的影响取决于个人对工作和闲暇的偏好以及工作和闲暇的替代弹性。

三、最优税收

  最优税收指的是有秩序地把一定的经济资源从企业和个人手中转移给政府,又不产生对经济的任何扭曲,即政府征税只产生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不会因政府征税而改变的税收。即最优税收理论研究的是在税收收入规模既定的前提下,如何使征税对经济的扭曲最小。

一、最优商品税
  1. 理想的最优商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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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拉姆齐法则
    既然无法实现对包括闲暇在内的所有商品征收不产生超额负担的总额税,则效率损失最小的条件只能是所有商品的边际超额负担相等。
    拉姆齐法则:商品的需求量按相同比率减少的税率产生的总超额负担最小
    $\frac {\Delta X}{X} = \frac {\Delta Y}{Y} $
  3. 反弹性法则
    $\frac {t_{x}}{t_{y}} = \frac {e_{x}}{e_{y}} $
    反弹性法则:对需求弹性相对小的商品应当课以相对高的税率,而对弹性相对大的商品应当课以相对低的税率。
    符合最优商品税条件的反弹性法则没有考虑税收应该具有的再分配功能
  4. 最优商品税与收入再分配
    考虑公平目标,对必需品适用低税率或免税,对奢侈品适用高税率,商品税税率的选择与反弹性法则有所偏离被认为是合适的。
二、最优所得税

  采用累进程度较低的所得税被证明有助于实现收入再分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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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品税和所得税的融合

  所得税和商品税之间没有截然的界限,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尽管对商品税和所得税的优劣莫衷一是,但一般都认为所得税是一种良税,而差别商品税在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优势也是所得税不能取代的。也就是说,商品税和所得税相比,所得税更有利于公平目标的实现,而商品税更有利于效率目标的实现。当然,商品税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考虑收入再分配目标,而所得税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考虑资源配置效率目标,但商品税与所得税只能是相互补充的而非相互替代的关系,因而税种的选择永远是所得税和商品税的融合。

  一个对所有商品征收的统一的商品税相当于一个一定比例的所得税。

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一、对商品和劳务的征税具有以下特征:
  1. 商品和劳务税的税基广泛
    商品和劳务课征的税收是对物税,为政府提供了充分的可供选择的税基。
  2. 一般认为商品和劳务税具有累退性(有争议)
  3. 商品和劳务税负担普遍,课税隐蔽
    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因此,凡是生产、交换和消费商品和劳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可能成为商品和劳务税的纳税人或负税人。课税隐蔽的特点使政府对商品和劳务征税的阻力较小
  4. 商品和劳务税有利于实施区别对待政策
    商品和劳务税有助于实现社会对某些商品的生产、消费以及进出口的限制或鼓励。
  5. 商品和劳务税便于征管
    商品和劳务税的计算一般不考虑企业之间赢利能力的差异而使用商品和劳务的流转额作为税基,并采用比例税率,因此并不要求很高的征管水平,便于征管
二、增 值 税

  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 VAT),是以商品和劳务为课税对象,以增值额为税基的新型商品和劳务税。该税被称为多环节间接税的现代形式。

i 推行增值税的理由:
  1. 实行增值税有助于纠正传统的流转税制度存在的弊端;
    增值税消除了传统流转税制度在销售的中间环节和最终环节对同样的投入反复征税的问题
    • 传统流转税多重征税增加生产和交换环节,加重税收负担,带来效率的损失。
    • 传统流转税区别不同商品实行差别税率和减税免税的制度会导致税制的复杂化,使流转税易于管理的优势丧失。
  2. 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实行统一的税制,有助于区域经济的发展。
  3. 有助于提高间接税的效率
    通过拓宽税基,在不降低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实现降低税率,以消除传统流转税制度造成的扭曲,减少选择性的商品税 最优商品税理论:选择性的商品税会产生经济扭曲 带来的效率损失。
ii 增值税的理论构建

  增值税正是以消除传统流转税制度的弊端为出发点来设计的。假设增值税税率为 t,通过下列四种方法求得增值税税款:

  1. 直接相加法:(工资 + 利润)×t
  2. 间接相加法:(工资)×t+(利润)×t
  3. 直接减除法:(产出-投入)×t
  4. 间接减除法,或称发票抵扣法:(产出)×t-(投入)×t(第4种方法被广泛使用)

  增值税的有效运行需要有一个很好的从制造者到批发商再到零售商的完整的链条。

iii 增值税的类型

  依照在计算税基时对固定资产价值处理的不同方法,可将增值税分为以下类型:

  1. 生产型增值税
    增值税税基的计算只允许从销售收入或提供劳务总额中扣除外购商品和劳务,而不允许扣除全部购进固定资产的价值,而这必然形成对固定资产价值的重复计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 税基范围大,并且在技术上不影响发票抵扣税款制度的使用,能够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仍然是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选择
  2. 收入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本期以折旧的形式计入成本的部分。符合增值税的理论设计,但由于折旧不是一次完成的,因而难以采用发票抵扣税款制度,因此很少有国家使用这种方法计算增值税。
  3. 消费型增值税(我国采用)
    消费型增值税税基的计算,允许一次性全部扣除购进固定资产的价值。这意味着增值税税基的计算扣除了全部外购商品和劳务以及固定资产的价值。消费型增值税可以全部扣除当期购进固定资产价值,虽然所得到的税基小于理论意义上的增值额,不符合增值税的理论设计,但这种方法却有利于通过规范发票扣税办法进行征收管理。而且,在这种制度下,企业有更新固定资产的动力,因而被广泛采用。
iv 增值税与出口退税制度

  出口退税是开放经济的基本税收制度之一,它是指出口国在增值税制度下,为避免本国出口产品遭遇国际双重征税而将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缴纳的间接税退还给出口企业,使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属于间接税国际协调的范畴。与进口应足额征税相适应,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各国普遍采用此项政策,来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出口退税制度有利于避免税收对国际贸易的扭曲

  为了使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经营各环节负担的商品劳务税应获得足额退税。在有关贸易国家实行不同税率的前提下,产地税会影响国家效率,而消费地税即使在有关贸易国家实行不同税率的前提下,仍然不影响国家效率。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出口退税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出口产品的成本,增强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因此,一般来说,各国都选择消费地税,即对外国进口货物征税,而对本国出口货物实施退税。

三、其他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

  除增值税外,对商品和劳务课税的主要税种还有消费税、营业税以及关税

i 消费税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或消费行为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由于对消费者征收的消费税常常是采取列举特种消费品或消费行为的途径来征税,因此,消费税又被称为特种消费税。

  政府征消费税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取得多少财政收入,还在于通过课税范围的选择、差别税率的安排以及课税环节的确定,以达到调节消费,进而调节收入的目的。

  **2021 年消费税税率表一览 **

消费税的纳税人的范围

  •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 费品征收的一种税。
  • 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消费税的税率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
  • 一种是比例税率;
  • 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
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
  • 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
  • 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 一般情况下,对一种消费品只选择一种税率形式,但为了更好地保全消费税税基,对一些应税消费品如卷烟、白酒,则采用了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形式。
税目 税率
生产环节:甲类卷烟(调拨价 70 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 70 元)) 56% 加 0.003 元/支
生产环节:乙类卷烟(调拨价 70 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36% 加 0.003 元/支
商业批发环节:甲类卷烟(调拨价 70 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 70 元)) 11% 加 0.005 元/支
雪茄 36%
烟丝 30%
白酒 20% 加 0.5 元/500 克(毫升)
黄酒 240 元/吨
甲类啤酒 250 元/吨
乙类啤酒 220 元/吨
其他酒 10%
高档化妆品 15%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鞭炮、焰火 15%
汽油 1.52 元/升
柴油 1.20 元/升
航空煤油 1.20 元/升
石脑油 1.52 元/升
溶剂油 1.52 元/升
润滑油 1.52 元/升
燃料油 1.20 元/升
气缸容量 250 毫升(含 250 毫升)以下的摩托车 3%
气缸容量 250 毫升以上的摩托车 10%
气缸容量在 1.0 升(含 1.0 升)以下的乘用车 1%
气缸容量在 1.0 升以上至 1.5 升(含 1.5 升)的乘用车 3%
气缸容量在 1.5 升以上至 2.0 升(含 2.0 升)的乘用车 5%
气缸容量在 2.0 升以上至 2.5 升(含 2.5 升)的乘用车 9%
气缸容量在 2.5 升以上至 3.0 升(含 3.0 升)的乘用车 12%
气缸容量在 3.0 升以上至 4.0 升(含 4.0 升)的乘用车 25%
气缸容量在 4.0 升以上的乘用车 40%
中轻型商用客车 5%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高档手表 20%
游艇 10%
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实木地板 5%
电池 4%
涂料 4%
商业批发环节:乙类卷烟(调拨价 70 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11% 加 0.005 元/支

消费税的计算方法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1、一般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 比例税率 \\从量计税时: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 比例税率 + 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以上公式中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 利润)÷(1-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 适用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 \times 定额税率) \div (1-比例税率)\)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

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律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比例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 × 适用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 =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 \times 定额税率) \div (1-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委托加工数量 \times 定额税率)÷(1- 比例税率)\)

4、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1 - 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进口数量 \times 消费税定额税率)÷(1- 消费税比例税率)\)

5、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 ×(1+ 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6、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对所得的课税

所得税概述

一、所得税的范围

  所得税的课税范围是指各国对纳税主体(纳税人)和课税客体(征税对象)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范围。纳税人身份和所得归属的认定,是确定所得税课征范围的关键。

graph TD A[税收管辖权分类] --&gt; B(属人原则) B --&gt; C(&quot;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quot;) A[税收管辖权分类] --&gt; D(属地原则) D --&gt; E(&quot;地域税收管辖权&quot;)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各国政府大多同时按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原则,确立和行使税收管辖权,只是强调的重点不同。确定所得税的课税范围,不仅关系到税收收入的多少,而且涉及国家的主权。

相关法案
  • 《个人所得税法》
  •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二、所得税的税基

  所得税的税基即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的各项所得按照税法规定扣除为取得收入所需费用之后的余额。对企业来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i 确认应税收入
  • 狭义的理解,所得是指在一定期间内运用资本或劳力所获得的货币收益或报酬。
  • 广义的理解,所得是指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一切经济利益,而不管其来源何处,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获得,也不管所得是货币还是实物形式。
  • 比较流行的所得定义是指财富的增加额,它等于一年内的消费支出额加上财富净值的变动额。

  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一般包括工资、薪金、股息、利息、租金、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利得等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收入、资本利得、股息、利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ii 规定所得宽免范围和费用扣除项目

  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是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的所得额,但它并不是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按能负担的原则,各国政府在具体确定税基时,为了体现国家的社会经济政策,均要求规定一定的所得宽免范围和费用扣除的项目,其实质是允许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不纳税。

  宽免和费用扣除的内容主要包括:

  • 一是为取得收入而必须支付的有关费用;
  • 二是需要鼓励或照顾的企业、个人的所得;
  • 三是各种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等。

  费用扣除的方法主要有两种

  • 一种是根据应扣除项目的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
  • 另一种是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扣除。

  在计算所得税税基时,应注意费用的扣除必须按税法的规定进行,企业或个人按财务制度等标准的规定计算出的收入或所得额,必须按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才可以作为所得税的税基。由于费用扣除的大小直接影响到所得税税基的扩大或缩小,因此,税法必须做出明确的规定和限制。

iii 所得税的税率

  由于税率采取的形式不同,高低不一,直接影响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和财政收入的多少,因此税率的确定非常重要。税率的设计包括税率形式的设计和税率水平高低的设计。

  所得税税率的形式主要有比例税率和累进税率两种形式。

  • 比例税率是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均按相同的比例进行征收。采用这种税率形式,计算简便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使用累进税率可能造成的抑制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但不能体现按能负担的原则,在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 与比例税率相反,累进税率能体现按能负担的原则,采用这种税率形式,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的差距,但计算复杂,并存在“鞭打快牛”的情况,不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所得税的税率选择哪种形式合适,应具体分析。

  • 个人所得税而言,应选择有利于调节收入水平的税率形式。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是对人税,为了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就应该按照应税所得额的大小课以累进的所得税,而不宜选择比例税率。
  • 对企业所得税来说,应选择有利于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的税率形式,以符合企业之间公平竞争的要求,因而企业所得税适宜采取比例税率的形式。采用比例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不管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为多少,均按相同比例征税,不仅计算简便,而且对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积极意义。
iv 所得税的特点 与其他税相比,所得税具有下列显著特点:
  1. 所得税体现了税收的公平原则 (采用累进税率)
  2. 所得税是直接税,其税负一般不能转嫁 (直接税)
  3. 所得税富有弹性,有利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自动稳定器)​有较强的收入弹性
    \(经济高涨 \longrightarrow 人均和企业收入 \uparrow \longrightarrow 所得税税基扩大、实际税率的提高自动增加 \longrightarrow 抑制经济过热 \longrightarrow 减少通货膨胀 \\经济萧条 \longrightarrow 个人和企业收入 \downarrow \longrightarrow 所得税税基缩小、实际税率的提高自动减少 \longrightarrow 刺激经济复苏\)
  4. 所得税能够对消费、储蓄和投资产生直接影响 (通过提高或降低所得税税率,扩大或缩小所得税税基,从而实现对消费、储蓄和投资进行的调节)
  5. 所得税计征方法复杂,要求有较高的核算与管理水平

个人所得税

i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征税范围

  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居民负全球纳税义务,而非居民只在所得来源国负纳税
义务。

  1. 居民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定义的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按照中国税法,居民需要就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国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非居民纳税人
    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按照中国税法,非居民仅需要就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中国根据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税收管辖权,对居民和非居民所得的归属进行认定。居民纳税人需要就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纳税人只需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纳税。

ii 个人所得税制分类 按照税制的结构,通常可将所得税制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分类所得税制
    所谓分类所得税制,就是把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所得按来源不同划分为若干类别,对各类不同性质的所得规定不同的税率,分别计算、征收所得税。
    可以依据所得的性质征收不同的税收,而且便于广泛采用源泉一次征收的方法,税源容易得到控制,并减少了汇算清缴的麻烦。
  2. 综合所得税制
    所谓综合所得税制,就是把归属于同一纳税人的各类所得,不管其所得来源如何,作为一个所得总体,综合计算、征收所得税。
    最能体现税收按能负担的原则。
  3. 二元或混合税制
    所谓二元或混合税制,就是将分类所得税和综合所得税合并,对所得税实行分项课征和综合计税相结合的课税制度。
    特点:既坚持了按能负担的原则,又坚持了对不同性质的所得要区别对待的原则。
iii 关于所得的定义

  《个人所得税法》将个人的应税所得具体定义为以下 11 项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个人免纳个人所得税的所得包括: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有: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iv 个人所得税的宽免和费用扣除

  各种所得都是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但构成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是全部应税收入减去法律允许扣除的成本和费用之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税法规定应扣除的内容包括:

  1. 宽免和费用扣除
    应税收入需要扣除纳税人养家糊口所需的“生计费”以及取得收入过程中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差旅费、午餐费、维修费、搬迁费等。
  2. 针对性宽减
    针对性宽减指的是符合特定的资格标准时才给予的宽减
  3. 税收抵免
    按照国际惯例,所得来源国一般已根据从源征收的原则,在所得支付时扣缴所得税。
v 个人所得税税率 (详情参见个人所得税一览表)
vi 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方法

  个人所得税有源泉课征和申报纳税两种课征方法。从各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实践来看,一般将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

  1. 源泉课征
    源泉课征法是指所得税采用从源征收的方法,即在支付收入时,由支付单位依据税法规定,对其负责支付的收入项目代扣代缴所得税税款。
    一般来说,分类所得税制广泛采用这种方法。
    • 源泉课征法具有便于征管,税源不易流失,能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等优点。
    • 其不足之处在于,建立在所得分类征税基础上的源泉课征法,使所得税的税基难以综合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因而不易实行累进税率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
  2. 申报纳税
    申报纳税法是指由纳税人按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采用这种方法,应纳税额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度终了再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一般来说,综合所得税制适宜采用这种方法。
    • 申报纳税法能全面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因而为实行以按能负担为原则的累进税制创造了条件,
    • 其不足之处在于核实纳税人的综合所得很困难,如果没有现代化的征管手段,容易造成税额流失。

支出税替代所得税分析

  支出税(Expenditure Tax),又称个人消费税,是以一定时期里个人消费支出总水平为基础,对个人课征的税收。

公司所得税

  详情见公司所得税一览表

对财产的课税

  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财产,财产是某一时点财富的存量。

  财产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

  • 动产指的是能自由移动的财产,包括具有实物形态的机器设备、车辆等有形动产和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各种有价证券等无形动产。
  • 不动产指的是不能自由移动的财产,包括土地及其附着物。

  由于动产形式多样,且容易隐藏,为财产税的课征带来困难。从各国的实践来看,财产税已由对全部财产的课税逐步演变为对不动产的课税。因此,通常意义上的财产税指的是对不动产的课税。

  财产反映着一个人的纳税能力。富人比穷人拥有更多的财产,而一个人拥有的财产越多,其纳税能力自然越强。通过对财产课税,可以避免财富过多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

关于财产税的一些问题?
  1. 财产税与所得税的区别与联系?
    • 财产税属于直接税,与所得税一样,具有明显的对人税的特点。
    • 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不同于所得税的课税对象。作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所得额是纳税人一定时期劳动或经营的成果,即收入减去成本和费用后的余额。与所得税不同,作为财产税课税对象的财产是纳税人某一时点拥有的财产的存量。财产税是对纳税人在某一时点上所累积的财产价值课征的税收,是对财富存量的征收。
  2. 财产税与商品税的区别?
    财产税与商品税的区别主要在于课征对象的相对耐久性不同。定期课征还是一次课征是区别财产税与商品税的另一标准。一般来说,财产税采取定期课征的形式;而商品税采取一次课征的形式 (标准非绝对)
    课税环节的不同,也可相互区别,商品税一般在生产或流通领域的流转环节课征,财产税则一般在消费领域中的财产占有或支配环节课征。
  3. 为什么对财产税征收相关条例迟迟不上台?
    社会财富的种类繁多,仅以财产价值作为度量纳税能力的标准不够全面。此外,对财产价值的准确估算也十分困难。
    财产有原价和时价两种价格。如果以原价为税基,一般说来,需要在核实原价的基础上,考虑财产价值有形和无形的损耗。然而,财产原价往往因年代久远和缺少凭证而无法核实,各种有形和无形损耗也难以定得合理。而像土地、珠宝、古董、文物等财产,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价值不仅不会发生损耗,相反会有较大的增值,但其增值在转让销售前,往往无法估定。如果以时价作为财产税税基,有些财产可能会因当时没有成交而无法确定价格。因此,一旦出现随意估价,便会导致税负不公平。
财产税的分类:
  1. 根据课税范围的大小可以将财产税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 一般财产税,即财富税,是对某一时点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进行课税,也称为综合财产税,可进一步分为有选择的财产税和财产净值税;
    • 而特种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所有的房屋、土地、资本等财产有选择地分别课税。
  2. 根据征税时财产的状态可以将财产税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 静态财产税是对纳税人某一时点的静态财产(房屋、土地等)的数量或价值进行征税;
    • 动态财产税是对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或变动(如财产继承、财产增值等)征税。
  3. 根据税基的不同,可以将财产税分为财产收益税和财产价值税。
    • 财产收益税,又称财产增值税,指的是对出售或清理资产,售出收入超过购入价格而产生的收益的课税。
    • 财产价值税,是对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财产的价值的课税。由于其对财产拥有者或使用者征收,不管财产是否收益,一律按财产价值课税,因而亦称为财产净值税或财富税。
特种财产税

  特种财产税是指政府选择某类或某几类财产为课税对象分别课征财产税,比如房产税、土地税、不动产税等。

财产转让税

  遗产税:遗产税是指一个人在继承一定数额的合法遗产时,必须向税务机关交纳一定比例的税。

  赠与税:为了防止人们为避免遗产税而在生前转移财富,有必要将死亡前财富的转移纳入应税的财富中来。

公共债务

财政赤字与公共债务

  财政赤字指的是一定时期(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内,财政的支出大于政府通过征税、收费和国有企业利润等取得的收入。

  公共债务,简称公债,是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政府通常会通过发行公债来弥补财政赤字,这是公债产生的主要原因。总结起来,赤字是个流量的概念,表明当年财政支出大于财政收入;而公债存量的概念,一般指的是累计额,即某一时点未归还的公债余额的大小。

  现代经济中,公债不仅是弥补财政赤字的途径,而且是政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

公债的规模

  一个国家赤字的多少、国债规模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经济状况和财政实力。国际上通常使用赤字率和公债负担率来衡量一国债务规模是否适度。

  1. 赤字率,即赤字占 GDP 的比重。赤字的大小直接影响公债规模。
  2. 公债负担率,即国债余额占 GDP 的比重。这是衡量国债规模最为重要的一个指标 (因为它是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和全局,而不是仅从财政收支上来考察和把握国债的规模)。国际上一般认为公债负担率不应超过 45%。

  除赤字率和公债负担率,考察公债规模还必须重视各种隐性债务、通货膨胀等因素对政府债务的真实规模可能产生的影响。

公债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公债分为不同的种类,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分类:

  1. 按照发行的地域不同,可以将公债分为国内公债和国外公债,简称内债和外债。
  2. 按照举债主体不同,可以将公债分为中央政府债务与地方政府债务,简称国债和地方债。中国因《预算法》规定只有中央政府才有发债的权力,因此,公债等同于国债。
  3. 按照偿还期限不同,可以将公债分为短期公债 1 年或 1 年以内、中期公债 1—10 年 和长期公债 10 年以上
    发行短期公债:为了应付财政资金季节性周转的需要
    发行中、长期公债:弥补财政赤字和筹集建设资金。
  4. 举债方式不同,可以将公债分为强制公债和自由公债。
    强制公债是指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推销公债。一般在出现战争等特殊情况时,政府才会采用这种方式发行公债。
    自由公债指的是公债的认购完全遵循自愿的原则。
  5. 按照公债是否流通,可以将公债分为可转让公债和不可转让公债。
    可转让公债,也称上市公债,指可以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买卖的公债。
    不可转让公债,也称非上市公债,指不能在证券市场上买卖的公债。
    通常,不可转让公债会采取记名方式发行,且利息会高于可转让公债。
  6. 按照偿付利息的方式不同,可以将公债分为附息公债和贴现公债。
    附息公债指债券上附有息票的公债券。
    贴现公债指政府以低于公债券面额的价格发行公债,债券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息。
    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国债通常采取贴现方式发行。
公债的代际负担

  公债的代际负担指的是政府发行公债带来的成本发生代际转移,即公债负担会由后代来承担。各家观点不同

  1. 内债无代际负担
    不必对内债总额和其利息费用过于担心,因为这只是购买力在国内公民之间的再分配。——勒纳
  2. 内债也可能产生代际负担——世代交叠模型 (假设一代人是年龄相近的那些人)
  3. 公债因挤出私人资本而产生代际负担
    由于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的增加会导致储蓄的下降,而储蓄的减少往往引起实际利率的提高并且减少私人投资,即产生挤出效应,因此公债也许会对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造成后代生活水平的下降。
  4. 公债是否会产生代际负担取决于公债资金的用途和使用效果
    如果公债资金的使用能够给后代带来收益便是有益的,如果将公债资金仅用于增加当期的消费,则政府债务可能给后代带来负担。
  5. 外债一般被认为会产生代际负担
    外债负担的转移与内债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公共支出所需的追加资源是从外国取得的,私人部门的消费和资本形成仍然不变,借债时,当代人不需要降低其支出。二是外债利息的受益者是外国人而非本国公民,因而外债不是欠自己的债,后代要承担偿付与外债有关的责任。
    外债是否真的产生代际负担需要考虑资金使用方向和使用效果。
    如果政府借的是外债,且用于消费支出,则政府向本国下一代征税用以支付国外到期债务,必然带来下一代消费水平的下降,下降的数额等于向国外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如果将国外借款用于建造或购置长期性资产,则给下一代的影响是双重的:从长期资产中受益和承担外债负担。如果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后代的境况会变好,相反,境况变坏。

李嘉图等价定理

  李嘉图等价定理认为,征税和政府借款在逻辑上是相同的。

  李嘉图等价定理的意义在于,公众是否将政府发行的债券视为总财富的一部分,关系到国民收入水平的决定。

  巴罗坚持和发展了李嘉图等价定理。他提出了一个独创性的论点:具有利他动机的消费者会将其财产的一部分,以遗产的形式留给他的后代。其原因在于,他不仅从自身的消费中获得效用,而且也从他的后代的消费中获得效用,

  托宾对等价定理失效原因的分析

  1. 首先,等价定理的成立,不但要求各代消费者具有利他动机,而且还必须保证消费者遗留给后代的财产为正值 这一点与实际不符
  2. 其次,支撑等价定理的假设是政府对每个消费者减少税负的数额相同,并且每个消费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没有差异。事实上,政府的财政政策常常会造成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

  李嘉图等价定理的启示

  1. 公债既同于税收又不同于税收;
    公债不同于税收,是因为公债会引起税负在时间上的移动。 税收与公债相同,是因为公债的清偿需要通过增加向公众征收的税收才能实现,公债无非是以公众未来的税收替代了眼前的税收,消费者的纳税义务并没有消除,只是推迟了而已。
  2. 公债在现代社会已成为各国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政府获得财政收入的形式不同,将引起人们经济行为的调整。如果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是通过增加税收而不是发行公债来实现时,人们会减少当期的消费。但如果政府支出规模的扩大不是通过税收来获得,而是依赖发行公债来维持时,则公众至少不会改变即期的消费水平。
  3. 由巴罗提出的当前和未来的每一个消费者都始终关心他自己及后代的消费的这一论点,引发出政府是否必须用增加税收的方式来偿还政府债务的问题;
  4. 同样的支出规模,组织收入的形式不同,公众会采取不同的经济行为。
    政府只有掌握了消费者的经济行为在不同的财政收入形式下会发生何种变化,才能通过对公债发行的数量、期限、利率、应债来源等的确定,制定出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

公债的发行及还本付息

  公债不同于税收,税收具有强制、无偿和固定的特性,而公债却相反,具有自愿、有偿和灵活的特性。公债采取自愿认购的方式发行,公债持有者在债券到期时可以得到本金和利息,并且公债发行的数量是根据当年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灵活决定的。

1、公债的发行

公债发行条件
发行额的确定
  1. 公债发行额的大小首先取决于政府所需资金的数量的大小,如果财政收支缺口大,则需要通过发行公债筹集的资金便多,相反,政府财政收入能满足支出的需要,则无须发行公债。
  2. 其次,市场资金的供求状况也会影响公债发行的数量。当市场资金充足,则政府公债的发行额可以增大,相反,当市场资金紧缺,则政府发行公债的数额必然减少。
  3. 此外,政府决定公债发行额的大小,还应考虑还本付息的能力。
期限的确定

  公债的期限是指公债从发行到本息支付完毕这段时间。其长短取决于政府对占用资金时间的需要、市场利率的走势、金融市场发达的程度以及投资者的偏好等因素。如预期利率将上升,要多发长债,预期利率下降,则应多发短债。

发行价格的确定

  公债发行价格是指政府以什么价格出售公债,它可以高于或低于公债的面值。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主要有票面利率水平、债券的期限长短、政府的信用程度、债券的流动性,以及证券市场的供求状况和市场利率的变化情况等。

  公债按面额出售,被称为平价发行。公债按低于面额的价格出售,被称为折价发行。而公债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出售,被称为溢价发行

  导致公债折价或溢价发行的原因是,公债到实际发行时,其票面利率与金融市场的利率水平出现不一致。

  \(公债票面利率 > 金融市场利率水平 \Rightarrow 折价发行 \\ \left ( 实际上是通过提高公债收益率来刺激购买公债的积极性 \right ) \\公债票面利率 < 金融市场利率水平 \Rightarrow 溢价发行 \\\left ( 公债溢价发行会减少政府公债利息的支出 \right )\)

公债利率的确定

  一般来说,公债的利率水平取决于金融市场利率水平、公债期限的长短、社会
资金供给总量、政府的信用状况等因素。

2、公债发行的方式
i 招标方式
  1. 英国式招标 又称多种价格秘密投标或一级密封价格招标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愿意投资国债的数量和价格递送给招标人。标书的内容是秘密的。只有投标人和招标人知道。招标人将投标人所报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直到达到所需的数量。出价最高者为成功的投标人。
  2. 荷兰式招标 又称统一价格秘密投标
  3. 承购包销方式
    承购包销方式是指发行人和公债承购包销人签订包销合同。合同内容通过发行者与承销者双方的讨价还价来决定。采用这种方式发行公债,承销合同一旦签字,公债就算发行完毕。如果承销人包销的部分不能全部向投资者分销,则由承销人自己认购。
ii 公债的还本付息

  公债的还本付息是指政府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在公债到期时,向公债持有者偿还公债本金,并支付利息。

  1. 单利计息下公债偿还额的计算
    \(S = P \times (1 + n \times r) \\S:本息和;P:本金;n:年限;r:利息率\)
  2. 复利计息下公债的偿还额的计算
    \(S = P \times (1 + r)^n\)

  公债还本付息的方式

  1. 现金偿还或非现金偿还。现金偿还是指公债的还本付息以现金为资金来源。而非现金偿还是指公债的还本付息不以现金支付,而采取以新债替换旧债等做法。
  2. 一次偿还或分次偿还。一次偿还是指公债到期连本带息一次偿还。而分次偿还则是指政府对其所发的同一期公债,分批偿还本息,比如,抽签偿还。
  3. 直接偿还或购销偿还。直接偿还是指公债到期,政府直接向公债持有人还本并支付利息。而购销偿还是指政府采用在金融市场购入未到期公债的做法来解决公债还本付息的问题。

  公债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
政府用于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主要有:预算拨款、设置减债基金、借新债还旧债等来源。

体制篇

多级财政

一、多级财政的产生

  1. 地方政府供给地方性的公共产品
    地区性公共产品由中央以下政府供给,可以使这些服务更好地适应地方居民的需要。与全国性的收入支出相比,地方公共产品支出与收益之间的对应更容易被观察,因此对地方公共预算方案的同意更容易达成。
  2. 中央政府供给全国性的公共产品
    由地方政府来负责更大范围公共产品的供给,将导致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

二、财政职能在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划分

资源配置职能

  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全国性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提供,而地方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供给。

收入分配职能
  • 由地方政府来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目标,必然引起劳动和资本等要素在地区之间的流动,使收入再分配的目标难以实现。
  • 除了个人之间收入再分配的目标,各地方政府之间的收入再分配仍然需要中央政府来实现。因为地区之间财政能力和财政需求各不相同,要实现相同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就必须采取高低不同的税率来维持。
  • 地区间财政状况的差异必然会使条件相同的人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这显然不符合横向公平的原则。地区之间财力的不平衡同样需要中央政府来进行调整。
稳定经济职能

  中央以下政府无法根据整个宏观经济状况,采取有效的财政、货币等稳定经济的政策,所以说,稳定经济的职能应主要由中央政府来完成。

中国 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确认的中央和地方政府职能

  中央财政主要承担国家安全、外交和中央国家机关运转所需经费,调整国民经济结构、协调地区发展、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支出以及由中央直接管理的社会事业发展支出。包括:国防费,武警经费,外交和援外支出,中央级行政管理费,中央统管的基本建设投资,中央直属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地质勘探费,由中央财政安排的支农支出,由中央负担的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以及由中央本级负担的公检法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科学等各项事业费支出。

  地方财政主要承担本地区政权机关运转所需支出以及本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所需支出。包括:地方行政管理费、公检法支出,地方统筹的基本建设投资,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试制费,支农支出,城市维护和建设经费,地方文化、教育、卫生等各项事业费,价格补贴支出以及其他支出等。

  存在不好的地方:

  • 收入方面,企业所得税仍按隶属关系划分,带有原包干体制的色彩,不仅不适应企业所有制结构变化和调整的需要,使得收入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越来越难以操作,而且不利于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 支出方面,中央与地方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在某些方面还不够科学,经济性事务的权限划分较为模糊,一些支出项目存在不合理交叉。

财政收入在不同级次政府之间的划分

  \(中央政府 \to 重要税收的相当大的份额 \\地方政府 \to 流动性较弱的税基(比如财产税)\)

收入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划分(2021 待改正)

  1. 将维护国家权益、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划为中央税;
  2. 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3. 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
  4. 同时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机构,中央税务机构负责中央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地方固定收入。

  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包括:关税,海关代征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地方财政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不含利息所得税部分),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等集中缴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包括: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增值税中央分享 75%,地方分享 25%;资源税按不同的资源品种划分,海洋石油资源税划为中央收入,其余为地方收入;证券交易税中央和地方各分享 50%。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地方政府之间财政能力差异的存在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在实施对地方转移支付的过程中,中央政府可以对地区之间的不平衡进行调整,并将宏观经济调控的意图传达给地方。

一、补助类型
  1. 无条件补助
    无条件补助指的是补助的提供者并不规定资金的用途而增加接受补助地区的可支配财力的一种形式。
  2. 有条件补助
    有条件补助(Conditional Grants)指的是补助的提供者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即接受补助的单位,必须按事先规定的用途使用补助,如对教育、治理环境污染、公路建设等的补助。
    根据补助是否要求接受者给予相应的资金配套,有条件补助又分为配套补助和非配套补助。套补助要求补助接受者按一定的比例对上级政府的补贴给予资金配套,即补助提供者和接受者都必须为某项工程或项目安排资金。
二、粘蝇纸效应

  中央拨付的钱会粘在它到达的地方部门,从而增加这个地方政府的支出,而增加的支出水平大于本地政府税收增加带来的地方政府公共支出水平。

三、补助与激励

  假设地方可以得到的补助取决于地方的税收努力程度,即中央政府给予某一地区的补助与其税收收入成比例。如果地方政府发现,以税收形式筹集了 1000 万英镑便可以获得 4000 万英镑的补助金;以税收形式筹集了 2000 万英镑便可以获得 8000 万英镑的补助金, 这将意味着,即使税收在总收入中占一个小的比例,税收收入增加一倍仍然导致其总收入增加一倍。

四、中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中国财政体制改革内容概况 待查找

posted @ 2021-12-18 17:25  海绵宝bao  阅读(689)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