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JAVA中的基本语法

第一个动手动脑:

首先用枚举类型定义两个变量,然后判断两个变量是否引用同一对象,在判断枚举类型是否是原始数据类型,再从字符串中转换,最后列出所有的对象。

很明显,这两个变量都是枚举类型,但是这两个变量引用的对象不一样,同样,枚举类型并不是原始数据类型。

得出的结论就是,同是枚举类型,但是引用的对象可以不同,枚举类型并不是原始数据类型。

我可能还是用不好枚举类型。

第二个动手动脑:

很明显,+a+b,只不过是先显示a再显示b,

而a+b+“  。。 ”,就是先把a+b的结果显示出去,然后再加上要显示的字符串的部分。

课后实验的部分:

在实验报告中有,这里就不讲了。

posted @ 2016-10-07 17:54  Kefi123  阅读(174)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