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规约-各层命名风格
编程规约-各层命名风格
一、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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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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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要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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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确定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签名 void commit();
接口基础常量 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接口方法定义 public abstract void f();
二、POJO类
POJO 类中的任何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 is 前缀,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
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 Boolean 的 isDeleted 属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误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 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三、枚举类
枚举类名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说明:枚举其实就是特殊的常量类,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是私有。
正例:枚举名字为 ProcessStatusEnum 的成员名称:SUCCESS / UNKNOWN_REASON。
四、子类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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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在子父类的成员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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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在不同代码块的局部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名,
这些都会使可理解性降低。
说明:子类、父类成员变量名相同是能够通过编译的,即使是 public 类型的变量也能够通过编译,另外,局部变量在同一方法内的不同代码块中同名也是合法的,但这些情况都要避免。对于非 setter/getter 的参数名称也要避免与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反例
public class ConfusingName {
public int stock;
// 非 setter/getter 的参数名称,不允许与本类成员变量同名
public void get(String alibaba) {
if (condition) {
final int money = 666;
// ...
}
for (int i = 0; i < 10; i++) {
// 在同一方法体中,不允许与其它代码块中的 money 命名相同
final int money = 15978;
// ...
}
}
}
class Son extends ConfusingName {
// 不允许与父类的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public int stock;
}
五、设计模式
如果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需体现出具体模式。
说明: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
正例: 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六、各层命名规约:
A) Service/DAO 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 get 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 list 做前缀,复数结尾,如:listObjects。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 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 remove/delete 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前缀。
B)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 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 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 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统称,禁止命名成 xxxPO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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