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规约-各层命名风格

编程规约-各层命名风格

一、接口

  1. 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性,

  2. 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要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释。

  3. 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确定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签名 void commit();

接口基础常量 String COMPANY = "alibaba";

反例:接口方法定义 public abstract void f();

二、POJO类

POJO 类中的任何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 is 前缀,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

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 Boolean 的 isDeleted 属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误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 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常。

三、枚举类

枚举类名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说明:枚举其实就是特殊的常量类,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是私有。

正例:枚举名字为 ProcessStatusEnum 的成员名称:SUCCESS / UNKNOWN_REASON。

四、子类父类

  1. 避免在子父类的成员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名

  2. 避免在不同代码块的局部变量之间采用完全相同的命名,

这些都会使可理解性降低。

说明:子类、父类成员变量名相同是能够通过编译的,即使是 public 类型的变量也能够通过编译,另外,局部变量在同一方法内的不同代码块中同名也是合法的,但这些情况都要避免。对于非 setter/getter 的参数名称也要避免与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反例

public class ConfusingName {
    public int stock;
    // 非 setter/getter 的参数名称,不允许与本类成员变量同名
    public void get(String alibaba) {
        if (condition) {
            final int money = 666;
            // ...
        }
        for (int i = 0; i < 10; i++) {
            // 在同一方法体中,不允许与其它代码块中的 money 命名相同
            final int money = 15978;
            // ...
        } 
    } 
}
class Son extends ConfusingName {
    // 不允许与父类的成员变量名称相同
    public int stock; 
}

五、设计模式

如果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需体现出具体模式。

说明: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

正例: public class OrderFactory;

public class LoginProxy;

public class ResourceObserver;

六、各层命名规约:

A) Service/DAO 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 get 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 list 做前缀,复数结尾,如:listObjects。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 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 remove/delete 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前缀。

B)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数据对象:xxxDO,xxx 即为数据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xxxDTO,xxx 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xxxVO,xxx 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 是 DO/DTO/BO/VO 的统称,禁止命名成 xxxPOJO。

posted @ 2022-09-07 11:42  gcbeen  阅读(50)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