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新增的标签和属性

1、HTML新增了哪些标签

    section  定义在文档中的节。表示文档中的一个独立的部分。

    header  定义头部内容

    nav     定义导航条

    article    定义文章内容

    aside   定义侧边栏

    footer      定义底部内筒

    canvas    定义图形 花板

    svg    矢量图

    video    定义视频

    audio    定义音频

  input 新增的属性和类型

    input新增的属性

    required    必须输入

    autofocus     自动获取输入的焦点 是布尔值

    autocomplete  是否记录之前提交的数据 默认值为on 一般设置为off

    maxlength     最大长度

    minlength    最小长度

    form      通过id绑定到from表单上

    max      规定输入的最大值

    min        规定输入的最小值

    step      规定输入的数组间隔

    input新增的类型

    email       验证输入的邮箱是否符合规范

    url        验证输入的url地址是否符合规范

    number      输入数字 在手机端会自动调整成数字输入键盘

    range         表示一定的范围之内

    tel          验证输入的电话号码是否符合规范

  video标签的属性:

    autoplay      自动播放 

    controls       是否显示默认的播放控件 各个浏览器之间显示不同

    duration       影片的总时长 秒

    ended       是否播放到最后

    loop        是否循环播放

    muted       是否静音

    volume         声音 0-1之间 js对象属性 不能直接写在标签上

    paused        是否处于暂停状态

    poster       海报 第一帧的背景图

  video常用的事件

    onplay()        视频开始播放

    onpause()      视频暂停播放   

2、H5新增的布局标签有哪些

    header标签:头部标签

    footer标签:底部标签

    section标签:区块标签

    aside标签:侧边栏标签

    nav标签:导航栏标签

3、行内元素和块级元素的区别

  1、行内元素会在一条直线上面排列默认宽度是内容的宽度,不能给行内元素设置宽高,margin、padding设置左右方向有效,上下无效,不会自动换行。

  2、块级元素各占据一行,默认宽度是它本身父容器的100%,与内容无关,可以设置宽高,设置margin和padding 都有效,可以自动换行。

  3、块级元素可以包含行内元素和块级元素。行内元素不能包含块级元素,只能包含文本或者其它行内元素。

  行内元素和块级元素转换

  display:block  转化为块级元素

  display:inline  转换为行内元素

  display:inline-block 既具有block元素可以设置宽高的特性,同时又具有inline元素默认不换行的特性。

4、列举行内元素和块级元素的标签

  行内元素:<span> 、 <a> 、<img> 、<textarea>、<input>

  块级元素: <div> 、<p> 、 <h1>~<h6> 、<ul> 、<table>

5、行内元素的margin和padding可以设置吗?

  行内元素的水平方向可以设置margin和padding ,竖直方向不能设置

6、readonly和disabled的区别

  两个属性都可以作用于input等表单元素上,都使得元素成为不可用状态

  readonly表示只读,一般表示对文字内容只读,只读字段是不能修改的,但是可以拷贝其文本。

  disabled表示使无效,不管是什么内容都是无效的。

7、哪些标签存在伪元素

  大部分双标签都有  iframe没有

  大部分单标签都没有   img有

8、伪元素可以使用js来操作吗?为什么?

  不能使用js来直接操作,因为它本身不是DOM元素,不存在于文档中,所以js无法直接操作

 

  

  

  

  

posted @ 2021-01-28 14:59  gaobz  阅读(814)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