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取证是否合法

城管“停车收费管理人员”取证是否合法?
我是江津城区的汽车主,由于不小心停在了江津法院处的街边。城管一个姓汤的人和另外2个城管人员,立即以交警的身份给我照相,说是车乱停。结果,向我发出一张违章单据。该单据显示:江津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举报书,该书中记载,什么时间在哪停放,违反了交通安全法哪条,并通知我于3日后到江津交巡警支队接受处罚,落款为:举报人:汤**。在该文书的顶端,有“你享有陈述申辩权”。请问,是交警在执法还是江津城管在执法?该文书是举报书还是执法文书?江津交警就凭城管的举报单就对我进行处罚?该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按交规的规定,当时我现场,车停在那里,立即叫我驶离即可。后来,我知道,城管的衣着上有:江津停车管理。停车收费所为了多收费,叫大家停在车位上,本来停在车位上无可厚非,但是,江津的车位无法停,都是满员的,怎么停?外之,城管占用公用街道,设置停车位,是否该收费?该街道是公共资源啊!收费属经营性的收费,还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呢?我希望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多多关注这种乱执法,乱罚款的行为,也请江津市民们,多多提出意见,找城管算帐,。找江津交警队算帐。请有关部门调查此事。
办理单位: 市市政委
办理结果: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我委立即责成江津区市政管理局核实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车辆不按规定停放造成危害,社会关注度高 
2010年底江津汽车保有量突破3万辆,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停车难、交通堵、秩序乱”的现象十分严重,加之建城历史客观原因,几江老城区停车设施严重不足,鼎山新城区小区车库因需交费,车主又不愿去,导致部分停车库闲置率高。停车不按规定停放造成的危害十分明显:一是交通拥堵,通行不畅;二是不规范停车,影响行人通行,安全隐患多;三是市容不洁,环境差;四是损坏市政公益设施现。 
这些现象的发生,引起市民投诉,社会关注。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区市政、区公安等部门按照其职能职责正在加大引导、规范、整治和管理力度。 
二、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规范停车秩序 
为缓解停车难,规范公共秩序和减少安全隐患,经区政府批准,从2013年5月起连续开展规范停车秩序的专项工作,随后,从公安交巡警、市政监察、市政设施和停车管理所抽调专人组成“城区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公开招聘交通协勤队员协助管理,在公安交巡警、市政监察管理带领下,专门从事道路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 
三、实施执法管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参与道路交通活动受法律保护,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劝阻、举报的权利。”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 (一)设置占道停车点;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在日常工作中,交通协勤队员发现有违法乱停车行为,经现场查验、书面记录、照相取证等,粘贴“涉嫌违法停车举报告知书”。举报违法停车行为,经公安交巡警核实后,由区公安交巡警支队依法实施处罚。 
四、停车收费管理 
在城市道路上,车辆不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任意停放是乱停乱放行为,也是违法行为。城市道路是公益设施,对在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的车辆进行收费,是经过上级政府价格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目前重庆市制定了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和限时段停车收费标准,重庆城区临时路段停车收费按1元/小时·车位收费,限时路段停车两小时以内(含两小时)的,按2元/半小时·车位收费;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按4元/半小时·车位收费。江津城区临时路段停车收费按1元/小时·车位收费,限时路段按2元/小时·车位收费;超过两小时以上的,按4元/小时·车位收费。停车管理部门按批准标准执行,所收取费用全额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用于收费人员工资及停车设施建设维护。 
针对网民朋友在贴文中反映的“城管照相罚款”一事,也许是网民朋友对交通协勤队员的举报工作有不明白的地方而产生了误解。通过上述回复的内容,真诚地希望网民朋友消除误解。同时,真诚地感谢网民朋友对停车执法工作的关注,并诚挚的邀请广大市民朋友对交通协勤队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如果市民朋友发现交通协勤队员出现违规行为,可向公安交巡警支队、市政监察机关投诉,欢迎市民监督。在此,也希望市民们能文明规范停车,共同维护城区停车及交通秩序。 
感谢您对市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的来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posted @ 2015-04-25 17:57  gaobo  阅读(254)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