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变量常量

变量常量

 

在Java中,变量分为两种:基本类型的变量和引用类型的变量。

 

在Java中,变量必须先定义后使用,在定义变量的时候,可以给它一个初始值。例如:

 

int x = 1;

上述语句定义了一个整型int类型的变量,名称为x,初始值为1。

 

变量常量

 

实例变量

 

从属于对象,如果不自行初始化,这个类型的默认值 0 0.0

 

布尔类型:默认是false

 

除了基本类型,其余默认值都是null

 

局部变量

 

必须声明和初始化值

 

在main方法的括号里

 

 

 

类变量 static

 

从属于类 和类一起消失

 

 

 

变量的命名规则

 

  • 所有变量、方法、类名:见名知意

  • 类成员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moneySalary 除第一个单词外,后面的单词首字母大写

  • 局部变量: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 方法名:首字母小写和驼峰原则 run()

  • 常量:大写字母和下划线_ MAX_VALUE

  • 类名:首字母大写和驼峰原则 GoodMan

 

 

常量(final)

定义变量的时候,如果加上final修饰符,这个变量就变成了常量:

常量在定义时进行初始化后就不可再次赋值,再次赋值会导致编译错误。

 常量名一般使用大写字符

 

变量的作用范围:

在Java中,多行语句用{ }括起来。很多控制语句,例如条件判断和循环,都以{ }作为它们自身的范围。

只要正确地嵌套这些{ },编译器就能识别出语句块的开始和结束。而在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它有一个作用域,就是从定义处开始,到语句块结束。超出了作用域引用这些变量,编译器会报错

posted @ 2021-03-05 13:57  flypiggg  阅读(30)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