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命名空间:隐式的具有public已声明可访问性。在命名空间声明中不允许使用访问修饰符
2、编译单元或命名空间中声明的类型可以具有public或inernal已声明可访问行,默认的已声明可访问性为internal
3、类成员可具有5种已声明可访问性中的任何一种,默认为private已声明可访问性(请注意,声明为类成员的类型可具有5种已声明可访问性中的任何一种,而声明为命名空间成员的类型只能具有public或internal已声明可访问性)。
4、结构成员可以具有public,internal或private已声明可访问性并默认为private已声明可访问性,这是因为结构是隐式的密封的。结构的成员若是在次结构中声明的,也不能具有protected或protected internal已声明可访问性。
5、接口成员隐式地具有public已声明可访问性。在接口成员声明中不允许使用访问修饰符。
6、枚举成员隐式地具有Public已声明可访问性。在枚举成员声明中不允许使用访问修饰符。
可访问性约束:
1、类类型的直接基类必须至少与类类型本身具有同样的可访问性。
2、接口类型的显式基接口必须至少与接口类型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3、委托类型的范围类型和参数类型必须至少与委托类型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4、常数的类型必须至少与常数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5、字段的类型必须至少与字段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6、方法的返回类型和参数类型必须至少与方法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7、属性的类型必须至少与属性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8、事件的类型必须至少与事件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9、索引器的类型和参数类型必须至少与索引器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10、运算符的返回类型和参数类型必须至少与运算符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11、实例构造函数的参数类型必须至少与实例构造函数本身具有相同的可访问性。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