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金兵器谱1
今天读到一本很不错的书,网名王怜花写的《古金兵器谱》,我是一口气读完的。现在转存如下:
[1] 我的江湖
1984年的冬天是我的江湖生涯的起点。那是我经历的第一个寒冬,第一次看到下雪,第一次领略寒风彻骨。此前我是一个南蛮,不知道什么叫冷。84年寒冬的一天,睡在我下铺的兄弟王枫从风雪中带回一本破烂不堪繁体竖排的《射雕英雄传》,下半夜他把书给我,限我中午12点前读完。从那一刻起我入了江湖,至今仍未金盆洗手。那个冬天我和王枫轮流去海淀的良友书店租金庸。[就是从那时起我和王枫之流就不太上课了]。这段经历我在《上坡路和下坡路是同一条路》中曾大张笔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但王枫此人很重要,这到不在于此人目前已是学界所谓“后国学”的青年俊杰,而是他至今仍然不看古龙,他仍然看不起古龙。这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种价值标准,其经典表述是:“金庸的武侠小说是小说,古龙的武侠小说是武侠。”[多年后读了福柯,萨义德,詹明信,才知道知识的权势和主流/边缘的厉害]。不瞒诸位,当年我和王枫的看法是一模一样。看完“飞雪连天射白鹿,笑倚碧鸳书神侠”后,别的武籍一看,最多是“紫霞神功”的水准,不入吾辈法眼。当时我住北大32楼堂馆所307,斜对面304住着一位同班大侠韩荣刚,他读完金庸后,又将古龙,卧龙生,柳残阳,独孤红,司马紫烟,温瑞安,以及所有良友书店的武功秘籍一网打尽。本科四年,他专攻武学,但考试都能过,是个奇才。且说有一天我在他桌上看到古龙的《多情剑客无情剑》,随手一翻,读到一句:剑无情,人却多情。我不禁笑出声来,我知道这是轻蔑的笑声。我说:这种烂书你也看。他只是笑了笑,没出声,更没辩解。我至今认为那是大智的一笑。再后来,我看到我最敬佩的师兄邱小刚毕业后路过北京,随身竟然带着《陆小风》,颇为不解。后来又知道邱兄当时是离家出走鄂伦春,只身所带竟然就是古龙。到了1989年的夏天,突然迷上了古龙,说来脸红,看的第一本古龙正是小李飞刀,海天出版社1988年版,此刻仍在离我不到一米的书架上。十多年来,我发现只要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古金论战。于是兄弟便动了修《古金兵器谱》的念头。2000年夏天我和沈灏在广州的木兰英酒吧谈起古金,我说看了古龙再看金庸,觉得金庸太重,就会更喜欢古龙。沈灏说会有一个否定之否定,最后又会重新喜欢金庸。十年磨一剑,今天开始玩真的,说来还得感谢钟伟兄的触动。是为序。明日请看第一回:《出家人不大逛语:无花,老实,虚竹,不可不戒》
[2]
有江湖的地方必有和尚。徒弟初闯江湖,师傅总要交代说:江湖上有三种人惹不得,排首位的就是和尚。在写和尚这件事上,金庸和古龙堪堪打个平手:有名有姓的和尚,古龙占上风;无名无姓的和尚,金庸高明。前者以无花为代表;后者单指《天龙八部》中在少林寺扫地的无名老僧。本来金庸的根基是佛学。自古以来通读《大藏经》的人屈指可数,金庸据说是一个。悲天悯人,苦海慈航,众生平等,这是金书的精义。古龙则凭心见性,直通禅门,其文合禅道,具禅意,拈花微笑,不二法门。说到塑造和尚人物,靠学识更靠才情,古龙剑走偏锋,无花应得第一把交椅。金庸则靠《天龙八部》中的无名老僧与之匹敌,其神来之笔如天外飞仙,矫矫不群;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先说无花。兄弟第一次读《楚留香》时,只觉无花惊艳不可方物,反觉香帅面目一般。在《血海飘香》中,无花是真正的主角,而古龙的写法实在高妙。全书二十七章240页[珠海出版社1998版],只有六章写到无花。第一次写到无花,是在第三章第二十页,无花并未出场,而是通过楚留香和宋,李,苏三女的对白提到。“他笑着道:你最想见的人是谁?当今天下,谁的琴弹的最好?谁的画画的最好?谁的诗作的令人销魂?谁的菜烧得妙绝天下?他话未说完,李红袖已拍手道:我知道了,你说的是妙僧无花。”主角先通过别的人物转述来诱发读者的想象,是叙事学上的高招。到了第八章,无花本人才出场,出场前还先铺垫他的琴音。此时香帅正和中原一点红激战西湖。“烟水迷蒙中,湖上竟泛着一叶孤舟。孤舟上端座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扶琴。他全身上下,看来一尘不染,竟似方自九天之上垂云而下。”其出场之描写惊为天人。此后再出场已到第十六章,“一个人飘飘自后堂走了出来,素衣白袜,一尘不染,就连面上的微笑也有出尘之意,正是那妙僧无花。”最后三章才浓墨重彩写无花。写其阴沉冷酷,也自香帅口出:“你真是个奇怪的人,无论多卑鄙,多可恶的话,你竟都能用最温柔,最文雅的语调说出来”。这正是无花的魅力所在,一朵恶之花。最后写他败于香帅时,笔调十分冷静:“很好,我今日总算证实,我的确不是你的对手”。“他的语调那么平淡,就像刚才证实的只不过是场输赢不大的赌博而已,任何人也听不出他已将生命投注到这场赌博中”。他当然只有自裁一条路了,因为,“无论如何,你也休想让那种人沾我的一根手指”。他是太骄傲了。普天之下,只有楚留香,西门吹雪,李寻欢,叶孤城,陆小风才配和他做朋友或对手。不错,骄傲,还有孤洁,是他的本性。象他这样的人,该有多寂寞。《世说新语》所谓“神姿高彻,如瑶林琼树,自然是风尘外物”,正是无花的风神。
(3)
古龙笔下的和尚人物,无花之外,当数老实和尚。老实和尚是《陆小风》的主要配角之一。他的形象在全书的一开篇就完成了,这是一个奇迹。古龙在《陆小风》的开篇有一个引子,介绍熊姥姥,老实和尚,西门吹雪和花满楼四人。介绍老实和尚一共只用了三个页码一千八百字不到,写他在船上遭遇水蛇帮的抢劫。他一开始说自已没钱,水蛇帮的好汉们看他糟和尚一个,也就自认晦气放过他了。水蛇帮刚离开,老实和尚突然以水上飘之类的绝顶轻功追了上去。正当水蛇帮的好汉们以为自己要被和上黑吃黑,死定定时,老实和尚做出一见令他们掉眼珠的事,他跪了下去,说:“ 我身上还有四两银子,本来是准备买件新衣服,买双新草鞋的,这已经犯了贪念[此句绝妙,妙在“已经”二字] 。。。。。何况出家人不打诳语,我刚才却在大爷们面前说了谎,现在只求大爷们原谅,我回去后也一定会面壁思过,在我佛面前忏悔三个月。。。。。大爷们若是不肯原谅,我也只好在这里跪着不走了。
在水蛇帮的好汉们战战兢兢地“原谅”了和尚后,老实和尚这才磕头跪谢,欢喜而去。然后呢?是的,当然有然后。然后是:“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水蛇帮上上下下`十八条好汉忽然全都死在他们的窝里。每个人好象都死得很平静,既没有受伤,也没有中毒,谁也看不出他们是怎么死的。
这就是老实和尚。以后他在书中多次出场,不过再没有这样精彩的表现了。然而,只这引子中的寥寥千言,已足以令老实和尚进入江湖名人堂了。
金庸书里写到的有名有姓的和尚 不计其数,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是真正的老实和尚。有个性的,无色禅师是一个,火工头陀 也可算一个吧,虽然他从未出过场。[从未出场的人物,独孤求败当是老大]。真正的老实和尚是虚竹。在《天龙八部》中,虚竹是主角之一。[天龙八部喻指哪八位,请诸位看官猜一猜]。实际上,在金庸和古龙的所有作品中,和尚虽多,多是配角,身为主角的,只有无花和虚竹。《天龙八部》一书,头绪纷繁,人物繁多,且人物之间的关系十分复杂。金庸大抵采用《水浒》“宋十回,武十回”的手法来谋篇布局。虚竹出场很晚,直到全书过半才珊珊来迟,这是十分大胆的写法,只有胸有成竹的大师才敢如此艺高人胆大。虚竹的江湖从全书第四集第三十一回《输赢成败又争由人算》中破“玲珑局”开始[有关此局,以后在《棋局江湖》中再论]。从此这个身世不明,老实善良,脑筋迟钝,没有多少慧根的可怜孩子走上了江湖不归路。当此时,谁能料到他将有怎样的命运呢,谁能料到他竟是一代高僧玄慈和四大恶人叶二娘的私生子呢。当他们终于相认时,全书的高潮出现,那是类似于《俄狄普斯王》和莎士比亜的悲剧,有着原罪和挣扎,大欢喜和大灭寂。每次重读,都令我悲从中来,又觉人之勇敢。这是金庸宏伟构思的经典时刻,是金庸最大胆的想象,最缜密的思虑和最深情的书写。佛说生老病死四谛皆苦,然而金庸的虚竹说,虽然如此,生活本身依然是不可抗拒的;命运是可以有奇迹的。否则我们存在的理由将不复存在。虚竹的生,当然是苦,但生命的过程是真实的,而生命自有欢愉,有时甚或浪漫,谁又能料到“梦姑”酒罢问君三语问的郎君是那“梦郎”虚竹呢。身世虽然悲惨,但却真实;虽有苦痛,但是,在学习怎样死亡之前必须先学习怎样生活。一个人的一生自有命定的历程。如弘一法师,倘若没有先前风流倜傥的浊世翩翩佳公子李叔同,何来后来的高僧弘一呢。悲欣交集,是的,悲欣交集才是完整的人生。在〈天龙八部〉的所有人物中,金庸给虚竹安排的是最好的结局。这是耐人寻味的。
金庸的另类和尚是不可不戒。不过,光彩照人的是采花大盗田伯光。[ 说句题外话,兄弟自打看古书以来就喜欢采花大盗一词, 大学毕业时,程力同学给我的毕业留言本上写的留言赫然是“不可不戒”四字]。〈笑傲〉中“座战”一节,由仪琳娓娓说来,乃是无上妙品,而田伯光有淫棍到和尚,金庸走的是喜剧的路数。田伯光是被不戒和尚强行逼宫而成和尚的,如果是顿悟自宫,那就是〈肉蒲团〉的未央生了,那是一个很深很深的悲剧。当然,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关于不可不戒,说到这里就行了,关于田伯光,以后还要长篇大论。金庸最搞笑的,是让韦小宝惟大人去五台山当和尚,这是一个彻底的颠覆,正如〈鹿鼎记〉是对武侠的颠覆。而金庸笔下震古烁今的和尚人物,是那〈天龙八部〉中在少林寺扫地的无名无姓的老和尚。我就叫他无名老僧吧。且听下回分解。
[4]
《天龙八部》是我在1984年冬天初读金庸时读的第四部书,前三部是《射雕》三部曲。当我读到第五集《王霸雄图 血海深仇 尽归尘土》时,有一种不可思议的石破天惊的感觉,这是我从未有过的阅读经验。那以后我每年都要三番五次的重温这一回,每一次都能找回那种高峰体验。这种石破天惊的感觉后来我只在读博尔赫斯的时候才又出现。[最近读张五常又有这种感觉]。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既无伏笔亦无后话,只在这一回横空出场的无名老僧令我获得那种奇妙的阅读感觉。这一回之前故事情节发展很快,或者说金庸的推进速度很快。群雄会盟少林寺,书中所有重要人物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聚齐。而情节上此前的所有悬念也都刚刚明白,如虚竹,玄慈,叶二娘一家相认;萧远山和慕容博死而复活,咸鱼翻生,各个谜团真相大白。就在萧家和慕容家准备在少林寺的藏经阁一了恩怨时,无名老僧出场了,这一回是他的个人秀。此前书写上已经起来的速度到这里减缓,叙事的节奏一下慢了下来,象激流刚过险滩即入平川,此后全书逐渐奔向结局。这一回是全书的重中之重,而金庸则举重若轻。在藏经阁,萧峰严辞驳斥慕容博的生意经的话音刚落,老僧便出场了。“善哉,善哉,萧居士宅心仁厚,如此以天下苍生为念,当真是菩萨心肠。”老僧的声音先于本人出现,他出现时,没有人认识他,就连少林寺的和尚也叫不出他的名字,只知他是个扫地打杂,地位最低微的服事僧,“只剃度而不拜师,不传武功,不修禅定,不列玄,慧,虚,空的辈份排行。”老僧出场后先说萧远山:“记得居士第一晚来阁中借阅的,是一本《无相劫谱》,唉,从那晚起,居士便入了魔道,可惜,可惜。。。。。居士第二次来借阅的是一本《般若掌法》。当时老僧暗暗叹息,知道居士由此入魔,愈陷愈深,心中不忍,在居士惯常取书之处,放了一部《法华经》,只盼居士能借了去,研读参悟。不料居士沉迷于武学,于正宗佛法却置之不理,将这两步经书撇在一旁,找到一册《伏魔杖法》,却幻喜鼓舞而去,唉,沉迷苦海,不知何日方得回头。”然后他对慕容博说:“慕容居士虽然是鲜卑族人,但在江南侨居已有数代,老僧初料居士必已沾到南朝的文采风流,岂知居士来到藏经阁中,将我祖师的微言法语,历代高僧的语录心得,一概弃如敝履,挑到一本《拈花指法》,却便如获至宝。昔人买椟还珠,贻笑千载。两位居士当世高人,却也作此愚行。唉,于人于己,都是有害无益。”当我初读此段时,我想我的惊诧和偷学少林密籍绝技的两位居士一样。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言辞和态度,多么不可思议的构思和情节,多么醍醐灌顶。再看他如何说本寺的玄澄大师:“当年玄澄大师来藏经阁拣取武学典籍,老衲曾三次提醒于他,他始终执迷不悟。现下筋脉既断,又如何能够再续?其实五蕴皆空,色身受伤,从此不能练武,他勤修佛法,由此而得开悟,实是因祸得福。”之后老僧以绝世武功和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办法解开萧远山和慕容博的死结,使慕容博的王霸雄图和萧远山的血海深仇尽归黄土。这个无名老僧的智慧,胸襟,见识,修为,无为的求道,无名的存在,是金庸所要表现的最高境界。求道修远,不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是寻求人之为人的更高更远的精神。我的同学韩卫东,学汉语专业,熟背中原音韵,精《五灯会元》,英语也好,当年他最想望的工作是看收发室,与世无争,自在修行,那并不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人,相反,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打得好桥牌,踢得好足球,生机勃勃。他之所以能那样想,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内心世界,特别是,他的内心是平静的。也许有大学问在身,但不是一定要当职业学者。当然,他不可能实现这样的愿望。历尽劫波后,他还是选择白领生涯,入了最乏味的中产阶级的队伍。然而他依然能寻求到内心的平静,因为外在的一切无奈损于心灵的修炼。就象那无名老僧,假使出任少林方丈甚或武林盟主[他完全有这能力],他不会和扫地时有本质的区别。神鬼莫测的笔法,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物,这是我对金庸和他笔下这为高僧的赞叹。
关于古金和尚人物的月旦到此为此。这其实是整个兵器谱的引子。明天将和各位看官谈一谈本书的写法和要达到的目的。
[5]
在写完古龙和金庸笔下的和尚之后,我想谈谈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想法。这是一次非常个人化的写作,除了在叙事美学上是理性的辩析外,别的都是我极端个人的阅读感受,其间又夹杂着我的私人生活,我对我的友人的追忆。有许多篇章,是我借古金的酒杯,浇自己的块垒。在我已经十七年的江湖生涯中,金庸和古龙是我和我的友人王枫,范山,韩卫东,程力,吴晓东,顾建平,王清平,邱小刚等恒常话题,我们的友情有一部分就是因为谈古论金而建立和加深的。我们的教育从来没有教我们如何作人,只教我们如何考试。我庆幸自己在大一时读了金庸。我和我的朋友们的许多作人的道理来自金庸,使我们在大事大节上不亏不乱;在个人生活中重情重义。当这些和北大的精神氛围深深融在一起后,我明白一个人要以大写的方式走过自己的一生,要独自前行,无论落魄发达,都无改内心的激越情怀和平静修远,象那无名高僧一样,走过大地,不留痕迹。
本书将辩析古龙和金庸在写作上的长短,评定他们笔下人物的形象,以及这些人物的命运安排,爱恨情仇。最后还要作排行榜,按人物形象高低排一个,按武功高低排一个[古金武功第一是排无名老僧还是排独孤求败,这于我是个难题],还要排金庸和古龙各自作品的排行榜,都要给出理由。这样才象兵器谱。另有一些绝妙段落这里先吊吊胃口:《林仙儿和马夫人》;《胡一刀夫妇:把老婆当哥儿们》;《献给小昭的诗》;《棋局中的江湖》;《为什么还要舞文弄墨》。。。。。。
感谢新朋友钟伟,永飚,sleep 诸君,你们激发和鼓舞我每日一帖,使此书得以出世。[我是一个不求进取的懒汉]。我没列写作题纲,只觉每天一座到电脑旁,便文思泉涌,如长江大河,滔滔不绝。我又一次体验到写作的快感。
昔百晓生作兵器谱,自己却聪明反被聪明误。对于这次的写作,我预设了如下的态度:称许我的,会使我的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扔来的板砖我只当没看见。因为我就是麦芒说的“蠢男子”:“肝比心大,除了赞美什么也不爱听。”
[6] 李寻欢:把美学引入生活[上]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古龙就这样开始了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叙事。《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开篇常为论者所激赏,就象《A Farewell To Arms》的开头第一段为世人所推崇一样。其实,古龙的文言多有欠通之处[比如“闻君有白玉美人。。。。。”这段便笺],无法望金庸之项背。但在起兴上,古龙是高手,烘托气氛,喧染情境,是他的拿手好戏。在这本书中,古龙的才情得到了最好的发挥。我的许多朋友把《绝代双骄》排第一,而我以为《多情剑客无情剑》应该排在第一位。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才进入属于他自己的写作[此前的书基本上是垃圾]。从《武林外史》开始,古龙在一系列作品中寻找同一个人,他或者叫沈浪,或者叫楚留香,或者叫陆小风,或者叫叶开,或者叫谢三少爷,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潇洒,沉着,风流倜傥,无所不能;他们的共同名字叫浪子。其中最响亮的名字叫李寻欢。
李寻欢的人生秘密不在于例不虚发的小李飞刀,不在于“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书香门第和文采风流,不在于寻欢作乐样样精通,不在于义薄云天以德报怨。。。。当然,这些都是构成李寻欢的不可或缺的背景。他的秘密在于,他把美学引入了真实的生活中。这就是说,他把他的一生当作一部传奇作品,他的生活方式就是作品的形式,他的人生段落就是作品的章节,他的处事风格就是作品的风格,他和他人说话就是作品的对白,他跌荡起伏,姰丽多姿,三天三夜也将不完的一生当然就是作品的故事情节。最重要的是,生活已成审美本身,那就不能按生活的原样来生活,而应该按作品的需要来处理。而美是危险的,因为美排斥平淡中庸,美需要多资多彩,就象北岛说的“渴望燃烧/就是渴望化为灰烬”,因此很少有人胆敢把美学引入生活,人们通常在艺术作品中进行审美活动,完了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这是“美在于距离”的真谛]。就象人们激赏“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但是一般都采取“好死不如赖活”的策略来对付人生。李寻欢不是常人,他窥透了这些奥密,决定选择为美献身的人生道路。
他的第一件事,是为自己制造一个不幸的悲情处境,所以他把林诗音让给了龙啸云。通过这个方式,他永远占有了林诗音,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永远拥有了感伤的不堪回首的不了情,这是一种何等永恒的审美行为。这就保正了哪怕在他最快乐的时候,他也是忧伤的,因为他心里有永远的伤痛。无论他如何寻欢作乐,他都知道自己其实是在强颜欢笑。这就让他与众不同,因为没有人理解他的心事,越是误解,越多伤害,对他而言就是越美。“无论和多少人在一起,他都是孤独的。”是的,因为他和所有的人都不一样。他是那样的自恋,以致于喜欢享受自戕的快感。在那小酒店中,他一住一年多,每天白天七壶酒,夜里七壶酒,这是一种形式感很强的自戕的美,只要有另一个人[在书里是孙驼子]见证,流传开就是传奇。
这就是李寻欢。你说他矫情也好,做作也好,你得承任你做不到他那样。不因为你没有他的能力和背景,而是你无法承受那种生活需要付出的代价:忍受寂寞,永远保持自己的形象。
写到这里,我突然有泄露天机的感觉。。。。。。。[未完待续]
[7] 李寻欢:把美学引入生活[下]
现在让我们谈谈古龙和李寻欢的关系。不难想见,当古龙书写李寻欢时,他是全情投入的。随着写作的深入,逐渐的,李寻欢成了古龙理想人格和古龙自己的替身。与金庸追求中正平和的理想境界相比,古龙更带有叛逆性。除了令狐冲,金庸从未将一个浪子作为主人公。并且,从情色上看,令狐兄弟配不上浪子的称号。看李寻欢,“他这一生中,也不知和多少位绝色美人有过幽期密会,他掌中没有拿飞刀和酒杯的时候,也不知握过多少双春葱般的柔荑。”古龙是以欣赏的态度这样写的。无论是习武,抚琴还是用情,金庸都认为过犹不及。武学就不多说了,单说那琴与情吧。刘正风和曲洋在弥留之际仍不忘评点莫大的胡琴,曲洋说:“他剑法如此之高,但所奏胡琴一味凄苦,引人下泪,未免太也俗气,脱不了市井的味儿。”刘正风道:“是啊,师兄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尽量往哀伤的路上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避而远之。”霍青桐赠陈家洛的短剑上刻的十六字,乃是金庸推崇的境界:“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相比之下,古龙本身既有愤世嫉俗的愤青情结,又有及时行乐的浪子情怀,还有“天子呼来不上船”的恃才傲物作派。这些东西深深地烙印在古龙的作品中,越是好的作品,这种气息就越浓。而在李寻欢身上,古龙投入了最深的感情,并且还赋予李寻欢光辉的仁爱之心。这使李寻欢远远高于古龙的其他精典人物,比如西门吹雪,无花,萧十一郎。可能只有花满楼较为接近,当然也只是接近而已。于是李寻欢成为古龙的代表。实际上,古龙自己就是把美学引入生活的人,他的纵酒,他的美色之欲,他那狂放的写作方式,都是有意味的形式——审美的形式。而金庸在生活中搒演的就是谦谦君子的角色。谁又能怀疑文如其人的古训呢。现实是:古龙早已天妒其才,英年早逝;金庸则幸福地生活在主流社会中。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我颂咏阮籍的一句诗:“才华与命运都是伤人的”。
我想我已经读通了古龙和他的李寻欢。其实,《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写得最成功的人物是林仙儿,也是古龙所成功塑造的绝无仅有的女性人物[而金庸书中最深情的人物多为女性]。能和林仙儿一比高低的女人,在金庸书中只有《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顺理成章的,明天我要写的就是《林仙儿和马夫人》。我知道有很多人讨厌她们,象我一样。但是,这无非更加证明了她们的形像塑造的有多成功。且待明日分解。
[8] 马夫人和林仙儿:江湖情色[上]
1984年我也就十六岁,虽然也已偷看过小册子《性的知识》,在同学中装做已是风月高手的样子,但实际上最多只是一知半解。对伤感的,柏拉图式的爱情比较容易理解,但对性心理确属无知。那时没有“情色小说”,“情色电影”的称谓,要不就是色情,要不就是爱情,没有中间路线——“情色”。所以,当我在1984年冬天的燕园读到《天龙八部》第三集第二十四回《烛畔鬓云有旧盟》时,那丐帮马大元马副帮主的遗孀马夫人给我上了一节生动的情色课。“你身上有些东西,比天上的月亮更圆更白”,“你身上的月饼,自然是甜过了蜜糖”,这两句话后来成了我们的语录之一。这风月的隐喻,调情的暗语,课堂上是学不到的。这是白世镜与马夫人的对白,想一想白世镜日常何等的正襟危坐,我得出了人生的一个结论:正人君子最容易诱于美色,也最乐于各类暗地里的变态花样,反到浪子更能坐怀不乱。林仙儿初见李寻欢,以玉体横陈为诱,而李寻欢却能表现的无动于衷,正是一个反证。到1989年读《多情剑客无情剑》时,兄弟已是周作人所谓受过戒的人,于林仙儿的种种手段已是耳熟能详。
马夫人第一次出场是在第二集第十五回《杏子林中 商略平生义》,其时我已感到这是个非同一般的女人,但确没料到金庸的伏笔心机如此之深。马夫人的戏,集中在第二十四回,主要是通过萧峰的视角来叙述的,萧峰趴在屋外,看到的第一眼情境令他和我们大家都大吃一惊。“那妇人身穿缟素衣裳,脸上薄施脂粉,眉梢眼角,皆是春意,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便如要滴出水来,似笑非笑,似嗔非嗔的斜睨着段正淳,正是马大元的遗孀马夫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