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金兵器谱3
[23]:爱人同志[下]
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对李商隐的理解又多了一份刻骨铭心。中世纪的格律之王啊,我这才知道,寻求对仗和下联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所以你才说:望帝春心托杜鹃。
只有沈浪理解我,他先给我找来了一个叫徐小风的女人唱的李商隐,那低徊性感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歌声,使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竟然也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之后他又找来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当听到“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时,沈浪说:“所谓对仗和下联,就是爱人同志。比如你和赵敏,比如我和白飞飞”。
此情可待成追忆?逐渐的,我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晚上读李商隐到天亮,白天则继续重写《怜花宝鉴》。当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时,沈浪和我谈起了这些年的江湖。
“人虽未老,江湖已老,”沈浪以一句这样的感慨开头。他告诉我李寻欢的时代也已经被古龙以一本名叫《风云第一刀》又叫〈〈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结束了。在那本书中人们谈到了我: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占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我知道沈浪给我讲这些是想给我一些慰籍。如果在我纵横江湖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可以想象我会如何的意气风发。即便是现在,我依然感到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毕竟这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人说的话。
“李寻欢之后,江湖上又出了一个叫萧十一郎的男人和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古龙将他们写进了〈〈萧十一郎〉〉和〈〈火拼萧十一郎〉〉两本书中。坊间传说风四娘是古龙写的最好的女人。你看看吧。”沈浪说完,给我留下了那两本书。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的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的。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古金兵器谱[24]
浮生若梦 为欢几何[上]
古松居士笑了,道:“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
木道人道:“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
陆小凤一伸手,道:“请。”
宫九道:“理应你先。”
陆小凤道:“为什么?”
宫九道:“因为这是到鬼门关的路。”
——《陆小凤传奇:凤舞九天》
你愿意活的更长,还是宁愿活的更好?这是一个问题。什么是活得更好,是指生活的密度大还是说生活的质量高?这又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焦虑?因为诸如此类的问题永难回答。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一生去试着寻找答案,不过当你终于明白时,你的一生也已到头了:人生和历史一样,没办法再来一次。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生活只有一种可能性,并且没有一种生活不需要付出代价。在这样的警醒之后,我可以暂时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生活。
古龙在《陆小凤》中创造的各色人等,都在试着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江湖,并且都付出了必需付出的代价。这是我偏爱《陆小凤》的主要原因。
陆小凤出场那一节,颇为香艳高蹈。他的人,躺在青云客栈的床上;他的酒杯,放在他的胸膛上,他不必动手,只要深吸一口,杯子中的酒就进了他嘴里;为他斟酒的,是一个有着成熟风韵的非常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老板娘”,因为她的老公是“老板”朱停,而朱停,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其时,青衣楼的人正在找陆小凤,看样子多半是找他的麻烦。这个出场,是陆小凤一生的“路演”:醇酒美人,声色犬马,在出生入死险恶江湖的同时及时行乐。[顺便提一下,这个出场是古龙唯一得到我的朋友王枫博士首肯的段落]。
先按下陆小凤不表,单说陆小凤的朋友“老板”朱停,虽然古龙对他惜墨如金,但他代表一种人生: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能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是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 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起来。
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福气的人。
他自己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做过一件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他还有件很自傲的事——他总认为自己比陆小凤还懒。
你只要一看见他坐到那张宽大而舒服的太师椅上,世上就很少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站起来。
因为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都要先“停”下来想一想。
只要想开了,世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是非做不可的了。
在书中,唯一领略和见识了朱停的风范的,是青衣楼派来找陆小凤的那个叫铁面判官的人:
铁面判官看着他,上上下下的看了几眼,面上忽然露出一丝恶毒的微笑,道:“你老婆在客栈陪一个有名的大色鬼喝酒,你居然还能坐在这里?”
朱停淡淡道:“小孩要撒尿,老婆要偷人,本就是谁也管不了的,我坐不住又能怎样?上房去翻跟头?滚在地上乱爬?”
铁面判官大笑,道:“你这人倒真看得开,我佩服你。”
。。。。。。
朱停一直看着他,道:“你有没有老婆?”
铁面判官道:“没有。”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若也有个像我这样的老婆,你也会看得开了。”
当然,朱停能过这样的日子,还得靠他有一双巧手,能做出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换回银。,不过,他是不喜欢工作的。他的态度,正如福克纳说的:人有那么多工作是非常可耻的。我想他也一定会赞成福克纳紧接着说的一句话:最好的工作是当妓院老板。
陆小凤的身上,有朱停的味道。人生苦短,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常识。但接下来怎么做,就千差万别了。《古诗十九首》的教导是:
人生忽如寄 寿无金石固
服食求神仙 多为药所误
不如饮美酒 被服纨与素
生年不满百 常怀千岁忧
昼短苦夜长 何不秉烛游
为乐当及时 何能待来兹
《古诗十九首》是绝对的诗,铿锵绝决,有白金和乌木的气概。“秉烛夜游”,多么坚决的人生态度,汉人最高蹈的精神在这里被点亮。紧接着,《世说新语》,这部记载汉人高蹈精神的沙之书,讲述了汉人中最敏感的心灵如何面对生活:穷途恸哭,土木形骸,礼法岂为我辈所设;雪夜访戴,秋风鲈鱼,人生只贵适意而已。接下来,汉人中最高洁的心灵陶渊明写下了五柳先生的生活:“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之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汉语诗人李白写下了《将进酒》: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青丝,青丝啊,趁着暮成雪前千金散尽,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李白发出了总结性的感慨: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以有也。
李白以后,汉人的精神和生活逐渐萎缩,变得猥琐。千年后,古龙无师自通地接上了这一脉。在他的笔下,又出现了倜傥不群的汉人形像。在《陆小凤》中,古龙创造了群像。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朱停,金九龄,木道人,宫九。。。。。。这些人或正或邪,但都鲜艳夺目。而陆小凤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人生态度,正是在和这些群像的对比中显现。
古金兵器谱[25]
浮生若梦 为欢几何[下]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的这两句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他的两项功夫。人叫陆小凤,功夫是他的“双飞彩翼”轻功和名满江湖的“灵犀指”。他的灵犀指,夹住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但却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悬念:是否也能夹住西门吹雪的无情一剑?这是许多人,包括古龙和西门吹雪本人,都想知道的。
但是陆小凤深深懂得人生苦短,他是绝不会为了江湖上的虚名去一试生死的。这是他和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叶孤城的不同之处。他们不近酒色,只喝白水,毕生只为那一剑的风情而活着,情愿随时为谁的剑更快而流血。而陆小凤,他宁愿和欧阳情,薛冰,沙曼一起喝花酒,或者和花满楼一起千里迢迢去吃苦瓜大师的素席,再到银钩赌坊去赌一把。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陆小凤更能理解金九龄变成绣花大盗,木道人就是老刀把子,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时确实需要搏一把。而花满楼和朱停的享受人生,是陆小凤所爱。是的,陆小凤虽然不像王怜花那样深解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但却是李太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忠实信徒。
许多人都认为陆小凤和楚留香很像,其实,那是形像而非神像。楚留香,他是风流自赏的,他的言行,和李寻欢一样,有太多的自恋和做秀。而陆小凤,他知道人生的苦痛和短暂,所以他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那很像我的朋友麦芒的诗章:
可怕的死亡教会我放纵欲望
二十岁是短命,一百岁也是夭折
上天不会再派同样的人
顶替我享受那份该得的恩典
既然我挣不到什么财产
那就索性赔个精光吧
像一只无所事事的雄蜂
交尾一次便知趣地去死
是人间的花,请在人尖刻开放
哪怕被摘也胜似寂寞无闻
我只有一颗煮在肉锅里的良心
肉锅受煎熬,良心也不安
无论是麦芒的诗还是古龙的陆小凤,都使我对生命既敬畏又放肆。我想我对及时行乐是有很深很深的体会的,那也许是随心所欲,也许是随遇而安,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我只想在雕刻时光中眺望时光流逝,因为我喜欢用生活来消磨生活。每念及此,我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这很像我初读海子这句诗时的感觉:我要挥霍掉青春的岁月/然后去做铁石心肠的船长。
古金兵器谱[26]
怀着爱和凄楚
第一次读到塞林格的《九故事》是在1988年,在当年北大图书馆二楼的开架阅览室,我用一天的时间草草读完。那本书已经被翻的很烂,书上有很多的批语和红杠,是那些喜爱塞林格的人留下的。第二天我跑了好几个书店找《九故事》,都没有,我很沮丧,那就象你很急切地去女生宿舍找她,她却总不在。后来臧棣知道我喜欢《九故事》,就把他的那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了,在1989年的一月。如此啊,好兄弟。
说实话,我从未觉得《麦田的守望者》有什么,但《九故事》令我欲罢不能。而我最喜爱的是其中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这篇故事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程灵素。
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
在《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中,爱斯美要萍水相逢的大兵塞林格[小说中的“我”和X军士的原型就是塞林格,参见保罗。亚历山大《守望者:塞林格传》]为她写一个故事:
“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
。。。。。。 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的故事。”
“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
“悲惨凄楚的。我对研究悲参的生活很有兴趣。”
。。。。。。 。。。。。。
爱斯美又双脚交叉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写,它可以——”
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
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吗?”
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的了解正在不断地加深。并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她满意。然后,我们有握了握手。
“我们没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憾事吗?”她说。
我说,不错,正是如此。
“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你的全部才能。”
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唯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婓。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婓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留给她的永远是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婓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婓,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
“我师傅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这是程灵素临终前对胡婓的表白,更是她的自白。这段话,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说的。这是没有回报的爱在寻求永生。冰雪聪明但容颜稍逊的程灵素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或者说,金庸只能为她安排这样的结句,这难道不是非常悲惨的故事吗,如爱斯美所要的。
《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和《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的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的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不过,也只能这样想想而已,江湖上的事,十有八九是不如人意的。就让我借用塞林格《献给爱斯美的故事》的结尾来结束我的絮絮私语吧,因为它对我是那样的贴切:
你是找了一个疲惫的人来为你写故事呵,爱斯美。而他,总有希望再次度过艰难,好好保存下他的全——保存下他的全——部——才——能。
古金兵器谱[27]
集体生活[上]
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
江湖上确有一个热爱集体生活的人,不过他不叫王怜花,他的名字叫令狐冲。有一种人天生就喜欢结交朋友,不为什么,只因为天性喜欢,喜欢一见如故,酒到杯干;喜欢呼朋引类,通宵达旦。令狐冲就是这种人,所以他天生属于江湖。因为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且,江湖永不寂寞。从华山下来,令狐冲的世界里就不再只是岳不群和岳灵珊了。江湖风波虽恶,江湖中人却是多姿多彩:有采花大盗田伯光,有美貌小尼姑仪琳,有不戒和尚,有风情万千蓝凤凰,有推杯论盏祖千秋,有杀人名医平一指,有潇湘夜雨莫大先生,有狂徒名叫向问天,更狂的一个叫任我行,最狂的叫东方不败,而他却也是最低调的。这些人或正或邪,却都是性情中人,再加上一个重要人物任盈盈,令狐冲和他们在江湖上一一相遇,终于谱成一曲笑傲江湖。一个文采惊艳的女作家说过一句妙语,说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令狐冲的妙处在于他的许多对手同时也正是他的朋友。令狐冲,他有怎样的朋友和对手呢?
田伯光是一个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横行无忌的采花大盗。他擒了小尼姑仪琳来到衡阳回雁楼,说的是这样风雅的话:“小师父,你有沉鱼落雁之容。这家回雁楼就是为你而开的。咱们上去喝个大醉,大家快活快活罢。”能说出这等语言的采花盗不是一般的采花盗。在回雁楼头,令狐冲为救仪琳,和他边喝边打边聊。大家都不放弃,却都没痛下杀手。其实,应该说是田伯光没有痛下杀手,因为其时令狐冲还没有学独孤九剑,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回雁楼头的那一场“坐斗”,虽然刀光血影,但两人却在斗智斗勇中亦敌亦友了。此时故事才到第四回《坐斗》。当情节进展到第九回《邀客》时,田伯光为不戒和尚所逼,挑着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长安谪仙楼美酒上华山来请令狐冲下山去看小尼姑仪琳。
田伯光笑道:“我曾听人言道,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最好的汾酒不在山西而在长安,而长安醇酒,又以当年李太白时时去喝得大醉的谪仙楼为第一。当今之世,除了这两坛酒之外,再没有第三坛了。”令狐冲奇道:“难道谪仙楼的地窖之中,便只剩这两坛了?”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两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的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须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的美酒,又如何能显得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上乒乒乓乓,希里花拉,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天下只此两坛,这份礼才有点贵重啊,哈哈,哈哈。”
在这里,一种男人之间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微妙而饶有情致的氛围出现了。于是:
令狐冲道:“多谢,多谢。”又喝了一碗,说道:“其实田兄将这两坛酒从长安挑上华山,何等辛苦麻烦,别说是天下名酒,纵是两坛清水,令狐冲也见你的情。”
令狐冲这一席话是情境中的经典对答,继续推进那种氛围,于是:
田伯光竖起右手拇指,大声道:“大丈夫,好汉子。”令狐冲问道:“田兄如何称赞小第?”田伯光道:“田某是个无恶不作的淫贼,曾将你砍得重伤,有在华山脚边犯案累累,华山派上下无不想杀之而后快。今日担得酒来,令狐兄却坦然而饮,竟不怕酒中下了毒,也只有如此胸襟的大丈夫,才配喝这天下名酒。”
令狐冲道:“取笑了。小弟与田兄交手两次,深知田兄品行十分不端,但暗中害人之事却不屑为。再说,你武功比我高出甚多,要取我性命,拔刀相砍便是,有何难处?”
至此,那种氛围达到高潮。但是,如果仅此,那田伯光就不是田伯光了,而令狐冲也就不是令狐冲了。因此,深解个中奥妙的金庸笔走风生:
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但你可知这两大坛酒 ,却不是径直从长安挑上华山的。我挑了这一百斤美酒,到陕北去做了两件案子,又到陕东去做了两件案子,这才上华山来。”令狐冲一惊,心道:“却是为何?”略一凝思,便已明白,道:“原来田兄不断犯案,故意引开我师父,师娘,以便来见小弟,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田兄如此不嫌烦劳,不知有何见教。”田伯光笑道:“令狐兄且猜上一猜。”
当此时,故人相见的雅致将逝未逝,而江湖的恩怨情仇已露峥嵘。以一种什么样的不同于流俗的方式使这两个矫矫不群的男人在雅致中拔刀,这是金庸此时要解决的问题。
令狐冲道:“不猜。”斟了一大碗酒,说道:“田兄,你来华山是客,荒山无物奉敬,借花献佛,你喝一碗天下第一美酒。”田伯光道:“多谢。”将一碗酒喝干了。令狐冲陪了一碗。两人举着空碗一照,哈哈一笑,一齐放下碗来。令狐冲突然右腿飞出,砰砰两声,将两大坛酒都踢入了深谷,隔了良久,谷底才传上来两声闷响。
现在我们知道金庸为什么之前要让田伯光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两坛酒的来之不易和弥足珍贵。是为了令狐冲这一踢。于是以下的推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田伯光惊道:“令狐兄踢去酒坛,却为什么?”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崽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两大坛美酒,便是将天下的珍宝都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得令狐冲做你的朋友吗?”刷的一声,拔出长剑,叫道:“田伯光,在下今日再领教你快刀高招。”
两人的关系在这瞬间凸显实质,但其间的变化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一个 ”区别于一般人的关键所在。否则,江湖上就不会有故事流传了。而没有多姿传奇的江湖,那不叫江湖。事实上,对于田伯光和令狐冲来说,事情依然不会这样简单的刀剑解决,而必然要继续斗智斗勇,相互纠缠。所以虽然令狐冲已拔剑,田伯光却不拔刀;令狐冲想脚底抹油,田伯光却比他更快。别看令狐冲上面一番话义正词严,其实,他本性上喜欢田伯光这样的江湖浪子,[所以后来当着岳不群的面,令狐冲也敢放坐以待毙的田伯光一条生路],那只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浪子。两人并不想真打,都想找台阶解决各自的难题。
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采花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