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

设计模式原则

设计模式:

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核心。这样,你就能一次又一次地使用该方
案而不必做重复的劳动。    
                     ------ Christopher Alexander

设计模式八大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开放封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   

单一职责原则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

  •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外部接口,耦合度低。

封裝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点的一侧进行修改,

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设计模式的分类

  • 从目的来看:
      创建型(Creational)模式:将对象的部分创建工作延迟到子类或者其他对象,从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对象创建具体类型的实现引来的冲击。
      结构型(Structural)模式:通过类继承或者对象组合获得更灵活的结构,从而应对需
      求变化为对象结构带来的冲击。
      行为型(Behavioral)模式:通过类继承或者对象组合来划分类于对象间的职责,从
    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多个交互对象带来的冲击。
  • 从范围来看:
      类模式处理类与子类的静态关系。
      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动态关系。
  • 从封装变化角度对模式分类:
      组建协作:
        Template Method (模板方法)
        Strategy (策略模式)
        Observer/ Event  (观察者/事件)
      单一职责:
        • Decorator
        • Bridge
      对象创建:
        • Factory Method
        • Abstract Factory
        • Prototype
        • Builder
      对象性能:
        • Singleton
        • Flyweight
      接口隔离:
        • Façade
        • Proxy
        • Mediator
        • Adapter
      状态变化:
        • Memento
        • State
      数据结构:
        • Composite
        • Iterator
        • Chain of
      行为变化:
        • Command
        • Visitor
      领域问题:
        • Interpreter
posted @ 2017-07-25 15:18  龙猫不是猫  阅读(263)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