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原则
设计模式原则
设计模式:
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核心。这样,你就能一次又一次地使用该方
案而不必做重复的劳动。
------ Christopher Alexander
设计模式八大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开放封闭原则
-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类模块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以修改。
单一职责原则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他们的基类(IS-A)。
-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接口隔离原则
- 不应该强迫客户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 对象组合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外部接口,耦合度低。
封裝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点的一侧进行修改,
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
设计模式的分类
- 从目的来看:
创建型(Creational)模式:将对象的部分创建工作延迟到子类或者其他对象,从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对象创建具体类型的实现引来的冲击。
结构型(Structural)模式:通过类继承或者对象组合获得更灵活的结构,从而应对需
求变化为对象结构带来的冲击。
行为型(Behavioral)模式:通过类继承或者对象组合来划分类于对象间的职责,从
而应对需求变化为多个交互对象带来的冲击。 - 从范围来看:
类模式处理类与子类的静态关系。
对象模式处理对象间的动态关系。 - 从封装变化角度对模式分类:
组建协作:
Template Method (模板方法)
Strategy (策略模式)
Observer/ Event (观察者/事件)
单一职责:
• Decorator
• Bridge
对象创建:
• Factory Method
• Abstract Factory
• Prototype
• Builder
对象性能:
• Singleton
• Flyweight
接口隔离:
• Façade
• Proxy
• Mediator
• Adapter
状态变化:
• Memento
• State
数据结构:
• Composite
• Iterator
• Chain of
行为变化:
• Command
• Visitor
领域问题:
• Interpr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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