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检验知识专题讲座之三:质量检验的分类
质量检验的分类

质量检验对于不同的检验对象,在不同的条件和要求下,可以采取不同的检验方式。不同的方式反映了不同的检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检验方式的原则是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便利生产。还要尽可能减少检验工作量,节约检验费用,缩短检验周期。
质量检验的方式可以按不同的标志进行分类。
按检验方式的不同特点和作用,可分为:
(1)按工作过程的顺序来分: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和最终检验。
来料检验(IQC- Incoming Quality Control )是产品加工前对投入的原材料、毛坯、半成品等的检验。
过程检验(IPQC- In-Process Quality Control )是加工过程中对某道工序或某批工件的检验。
最终检验(出厂检验OQC--Outgoing Quality Control )是对生产对象的完工检验(出厂检验)。
(2)按检验的地点来分:定点检验和巡回检验
定点检验是把被检验的产品集中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如检验站等。一般最终检验采用集中检验的方式。这种方式适合于检验批量大,需装备专用检测仪器、测试手段进行检验的关键工序和部件,以及成品装配后的检验。
巡回检验是检验人员在生产现场应对制造工序进行巡回质量检验。检验人员应按照控制计划、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频次和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是检验人员和生产工人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质量的一种检验方式,侧重于生产加工工艺、物料、设备等的确认检查。
(3)按检验的数量来分:全数检验和抽样检验
全数检验也称为100%检验,是对所提交检验的全部产品逐件按规定的标准全数检验。一般对关键的与主要的在制品、质量要求必须百分之百合格的产品、或不是破坏性检验的产品等,实行全数检验。应注意,即使全数检验由于错验和漏验,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合格。
抽样检验是按预先确定的抽样方案,从交验批中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构成一个样本,通过对样本的检验推断批合格或批不合格。

(4)按检验的预防性来分:首件检验和统计检验
首件检验是对改变加工对象、改变生产条件以及操作者变动以后,生产出来的首件或前几件几件产品进行检验。
统计检验是运用数理统计方法对产品进行抽查。通过对抽查结果的分析,了解产品质量的波动状况,找出生产过程的异常现象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使生产过程重新恢复正常,以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统计检验是一种科学的质量控制方法。
(5)按检验体制来分:自检、互检和专检(即“三检制”)
自检是指由操作工人自己对自己所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所进行的检验。自检的目的是操作者通过检验了解被加工产品或零部件的质量状况,以便不断调整生产过程生产出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零部件。
互检是由同工种或上下道工序的操作者相互检验所加工的产品。互检的目的在于通过检验及时发现不符合工艺规程规定的质量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从而保证加工产品的质量
专检是指由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直接领导,专职从事质量检验的人员所进行的检验。
对产品形成过程采用自检、互检;对采购物料、成品的检验,对产品形成过程中质量特性要求较高,检测技术复杂、操作难度较大,检测设备复杂、贵重的检验均以专检为主。
(6)按检验目的来分:生产检验、验收检验、监督检验、验证检验、仲裁检验
生产检验指生产企业在产品形成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所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保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生产检验执行组织自己的生产检验标准。
验收检验是顾客(需方)在验收生产企业(供方)提供的产品所进行的检验。验收检验的目的是顾客为了保证验收产品的质量。验收检验执行与供方确认后的验收标准。
监督检验指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订的计划,从市场抽取商品或直接从生产企业抽取产品所进行的市场抽查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对投入市场的产品质量进行宏观控制。
验证检验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从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抽取样品,通过检验验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要求的检验。如产品质量认证中的型式试验就属于验证检验。
仲裁检验指当供需双方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提供仲裁机构作为裁决的技术依据。
(7)按供需关系分:第一方检验、第二方检验、第三方检验
第一方检验(生产检验)指生产企业自己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进行的检验。第一方检验实际就是组织自行开展的生产检验。
第二方检验(验收检验)使用方(顾客、需方)称为第二方。需方对采购的产品或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所进行的检验称为第二方检验。第二方检验实际就是对于供方开展的检验和验收。
第三方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称为第三方。第三方检验包括监督检验、验证检验、仲裁检验等。
(8)按质量特性值划分为:计数值检验、计量值检验
计量值检验需要测量和记录质量特性的具体数值,取得计量值数据,并根据数据值与标准对比,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计量值检验所取得的质量数据,可应用直方图、控制图等统计方法进行质量分析,可以获得较多的质量信息。
计数值检验在生产过程中采用界限量规(如塞规、卡规等)进行检验。所获得的质量数据为合格品数、不合格品数等计数值数据,而不能取得质量特性的具体数值。
(9)按检验技术方法划分为:理化检验、感官检验 、生物检验
理化检验是指主要依靠量检具、仪器、仪表、测量装置或化学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获得检验结果的方法。
感官检验也称为官能检验,是依靠人的感觉器官对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价或判断。如对产品的形状、颜色、气味、伤痕、老化程度等,通常是依靠人的视觉、听觉、触觉或嗅觉等感觉器官进行检验,并判断产品质量的好坏或合格否。
生物检验是用一定的技术方法检查产品是否带有危害的微生物,是否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法规、标准限制要求的检验
(10)按检验后检验对象的完整性划分为:破坏性检验;非破坏性检验
破坏性检验指只有将被检验的样品破坏以后才能取得检验结果(如炮弹的爆破能力、金属材料的强度等)。经破坏性检验后被检验的样品完全丧失了原有的使用价值,因此抽样的样本量小,检验的风险大。
非破坏性检验是指检验过程中产品不受到破坏,产品质量不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检验。如零件尺寸的测量等大多数检验都属于非破坏性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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