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JavaScript中的一个基本的概念也就是(一切都是对象(包括函数)的概念),恰恰暗合现实中的对象,现实中的你我他,以及电脑等不也都是对象,所谓的类,只不过是在我们脑海里对一类事物或者实体的划分的概念,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也就是说我觉得JavaScript这个概念是现实物质的反映,而屏蔽掉了思想层面的东西。
  2.     JavaScript把对象定义为“属性的无序集合,每个属性存放一个原始值,对象或者函数”。
  3.       面向对象是先有类再有对象,而JavaScript中是产生对象,而这个对象又是这种对象的模版,配方。(另外我想说一句的就是我觉得面向对象这一点不贴近生活化,因为现实绝对是先有人而后有人类的,先有药后有药方的)
  4.       同样这里的对象也是由(属性(property)和方法(method))构成的,也可以声明和实例化(var string = new String()(也要new的,无参函数可以去括号))。
  5.      另外JavaScript中并没有明确的公有,私有和受保护的差别,只是开发者还喜欢用下划线来说明是私有成员(例如obj._color),这一点和C#有很大差别。
  6.       每用完一个对象时就将其废除。(将其引用设为null)。
posted on 2010-07-04 10:48  天狂旭旭  阅读(123)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