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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电影打包内容(Packaging)

Posted on 2012-03-13 18:19  阳光VIP  阅读(199)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在数字电影领域,打包(Packaging)是指将节目素材(含图像、声音和字幕)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封装和组织,以用于节目传输和存储。
      在数字电影发展初期,下发到影院的数字节目没有统一的播放格式,厂商使用私有节目格式,这导致发行制作单位必须拥有与多个厂商播放服务器配套的母版制作系统,因而增加了制作成本,也导致节目文件不具备互交换性,加密和版权保护技术也不能实现统一。
数字电影文件打包经历了私有格式、MPEG MXF Interop格式、JPEG MXF Interop格式、SMPTE MXF格式的发展历程。随着国际、国内标准化进程的推进,目前数字电影行业已经使用了统一的打包格式,我国专业数字电影系统也已逐步与国际标准相接轨,节目内容已实现互通。
      数字电影打包主要应用了素材交换格式/可扩展标记语言(MXF/XML)技术。在打包过程中,使用MXF对图像、声音和字幕素材进行封装,使用XML对封装形成的MXF文件进行组织。MXF封装支持加密和不加密两种模式,当需对影片进行加密时,MXF文件中嵌入的素材数据首先须经加密处理。在使用XML对MXF文件进行组织的过程中,主要形成合成播放列表(CPL)、打包列表(PKL)和资产映射表等XML文件。数字电影数据包(DCP)是打包过程的最终产物,由这些内在关联的MXF和XML文件共同组成。
      数字电影打包涵盖操作模式(OP, Operational Pattern)、合成播放列表(CPL)、打包列表(PKL)、图像与声音数据封装、KLV数据加密、字幕轨迹文件及其XML加密、数字电影证书(X.509 V3)、图像压缩编码要求及DCDM要求等要素,其中操作模式(OP)通过格式限定以及定义不同的结构元数据来限制与约束MXF的复杂性,即限定MXF的应用环境,如图所示。
      打包技术在数字电影领域非常重要,它一方面保证了不同设备厂商提供的数字电影编码器所生成的数字电影数据包(DCP)的通用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不同设备厂商提供的数字电影播放服务器之间的互操作性(Interoperability)。

 数字电影打包涵盖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