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对象和类
Java作为一种面向对象语言,支持以下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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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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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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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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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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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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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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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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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载
本文档主要研究对象和类的概念:
对象: 对象是类的一个实例,有状态和行为。代码中对象的状态就是属性,行为通过方法体现。在软件开发中,方法操作对象内部状态的改变,对象的相互调用通过方法来完成。
类: 类是一个模板,描述一类对象的行为和状态。一个类可以包含以下类型变量:
局部变量: 在方法,构造方法或者语句块中定义的变量被称为局部变量。变量声明和初始化都是在方法中,方法结束后,变量自动销毁。
成员变量: 成员变量是定义在类中,方法体之外的变量。这种变量在创建的时候实例化。成员变量可以被类中方法,构造方法和特定类的语句块访问。
构造方法
每个类都有构造方法,如果没有显式地类定义构造方法,Java编译器将会为该类提供一个默认构造方法。在创建一个对象的时候,至少要调用一个构造方法。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同名,一个类可以有多个构造方法。
创建对象
对象是根据类创建的,在Java中,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新的对象。创建对象需要以下三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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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声明一个对象,包括对象名称和对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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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化: 使用关键字new来创建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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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化: 使用new创建对象时,会调用构造方法初始化对象
访问实例变量和方法
类 实例 = new 类;
实例.属性;
实例.方法;
源文件声明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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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源文件中只能有一个publi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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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源文件可以有多个非publi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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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文件的名称应该和public类的类名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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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类定义在某个包中,那么package语句应该在源文件的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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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源文件包含import语句,那么应该放在package语句和类定义之间。如果没有package语句,那么import语句应该在源文件中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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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ort语句和package语句对源文件中定义的所有类都有效。在同一源文件中,不能给不同的类不同的包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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