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程序与设计的55个具体做法 day3

 

条款07:为多态基类声明virtual析构函数

任何一本C++语法教材上都会讲这一点(如果没讲,扔掉它),这么做到原因是可以让delete pBase操作能够正确的执行子类的析构函数。

需要说明的是当一个类不是用来当作基类或者不是用来在多态场景下使用时,就不要为这个类的析构函数声明为virtual的,因为这会额外给这类加大体积。

 

条款08:别让异常逃离析构函数

别让析构函数中产生异常,如果非要产生则要么吞下(不传播),要么结束程序。

如果某个操作可能会抛出异常,则应该让其在一个普通函数中执行,而非在析构函数中执行。

 

条款09:绝不在构造和析构函数中调用virtual函数

【在基类构造期间,virtual函数不是virtual函数】,即如果在基类的构造函数中调用了virtual函数,则虽然该virtual函数在子类中不同的实现,则在基类的构造函数中调用的却是基类的virtual函数,如果该virtual函数在基类中没有实现则linkier会给出错误从而让我们有章可循; 当如果该virtual虚函数在基类中有一个实现时,则该错误就很难被发现。

析构函数同理。

 

因此,不要在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中调用virtual函数。

 

posted on 2016-09-22 23:42  崔好好  阅读(312)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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