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模式与原则
        每一个模式描述了一个在我们周围不断重复发生的问题,以及该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核心。——Christopher Alexander
        面向对象设计模式描述了面向对象设计过程中、特定场景下、类与相互通信的对象之间常见的组织关系。面向对象设计模式解决的是“类与相互通信的对象之间的组织关系,包括它们的角色、职责、协作方式几个方面。面向对象设计模式不像算法技巧,可以照搬照用,它是建立在对“面向对象”纯熟、深入的理解的基础上的经验性认识。掌握面向对象设计模式的前提是首先掌握“面向对象”!
        各种面向对象编程语言相互有别,但都能看到它们对面向对象三大机制的支持,即: “封装、继承、多态”
        – 封装,隐藏内部实现
        – 继承,复用现有代码
        – 多态,改写对象行为
        OOPL的三大机制“封装、继承、多态” 可以表达面向对象的所有概念,但这三大机制本身并没有刻画出面向对象的核心精神。换言之,既可以用这三大机制做出“好的面向对象设计”,也可以用这三大机制做出“差的面向对象设计”。不是使用了面向对象的语言(例如C#),就实现了面向对象的设计与开发!因此我们不能依赖编程语言的面向对象机制,来掌握面向对象。OOPL没有回答面向对象的根本性问题——我们为什么要使用面向对象?我们应该怎样使用三大机制来实现“好的面向对象”? 我们应该遵循什么样的面向对象原则?

        • 对象是什么?
        – 从概念层面讲,对象是某种拥有责任的抽象。
        – 从规格层面讲,对象是一系列可以被其他对象使用的公共接口。
        – 从语言实现层面来看,对象封装了代码和数据。
        •怎样才能设计“好的面向对象”?
        – 遵循一定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 熟悉一些典型的面向对象设计模式

从设计原则到设计模式
        • 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 客户无需知道所使用对象的特定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拥有客户所期望的接口。
        •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 封装变化点
        –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在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 使用重构得到模式——设计模式的应用不宜先入为主,一上来就使用设计模式是对设计模式的最大误用。没有一步到位的设计模式。敏捷软件开发实践提倡的“Refactoring to Patterns”是目前普遍公认的最好的使用设计模式的方法。

设计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RP):
        –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 开放封闭原则(OCP):
        –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 Liskov 替换原则(LSP):
        –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
        • 依赖倒置原则(DIP):
        –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 接口隔离原则(ISP):
        –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于它们不用的方法。
       
posted on 2006-05-08 23:01  凌霄城上的狗  阅读(197)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