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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概率期望(一)

绪言

本文为笔者学习概率期望搜集资料有所感悟后所写的文章,如有勘误欢迎指正。

前置知识:小学二年级[1]就会学的集合。

概率期望(一)

随机事件

对于一个随机现象,对每一个不能再细分的结果为样本点,所有样本点的集合为样本空间 \(\Omega\)。一个随机事件 \(A\)[2] 为 \(\Omega\) 的一个子集,若干个样本点的集合。

一个随机事件 \(A\) 发生当且仅当随机现象的结果 \(\omega\) 满足 \(\omega\in A\)。

以抛骰子的点数举例。此时,\(\Omega= \{1,2,3,4,5,6\}\),则骰子点数小于等于 \(2\) 的随机事件 \(A=\{1,2\}\)。

事件域

事件域 \(F\) 即为所有可能事件的的集合,其必须包含 \(\varnothing\) 且对于补运算、可数并封闭。可以证明,在这种情况下,\(F\) 对于可数交也是封闭的。

形式化定义为:

  • \(\varnothing\in F\);
  • \(A\in F\Rightarrow \overline{A}\in F\);
  • \(\forall A_1,A_2 \dots A_n,\forall A\in F\Rightarrow \bigcup_{i=1}^{n} A_i\in F\)。

定义

定义事件 \(A\) 的概率为

\[P(A)=\frac{|A|}{|\Omega|} \]

其中 \(|A|\) 表示对于该集合大小的度量。[3]

对于任意随机事件 \(A,B\subset \Omega\),有

  • 单调性:若 \(A\subset B\),则有 \(P(A)\le P(B)\)。
  • 容斥原理:\(P(A+B)=P(A)+P(B)-P(AB)\),其中 \(A+B\) 表示 \(A\cup B\),\(AB\) 表示 \(A\cap B\)。

本文暂时只讨论古典概型,因此,略过有关概率空间和公理化定义的内容,具体读者可自行查看。

条件概率

若已知事件 \(A\) 发生,在此条件下事件 \(B\) 发生的概率称为条件概率,记作 \(P(B|A)\)。

条件概率的公式为

\[P(B|A)=\frac{P(AB)}{P(A)} \]

此公式有意义当且仅当 \(P(A)>0\),因此,讨论条件概率 \(P(B|A)\) 时,我们默认 \(P(A)>0\)。

由此,可以推出两个公式:

  • 概率乘法公式:

\[P(AB)=P(A)P(B|A) \]

  • 全概率公式:若一组事件 \(A_1,A_2\dots A_n\) 为 \(\Omega\) 的一个划分[4],则有

\[P(B)=\sum^{n}_{i=1}P(A_i)P(B|A_i) \]

独立性

当 \(P(AB)=P(A)P(B)\) 时,我们就说这两个随机事件独立。这可以从直观上理解:此时若 \(P(A)>0\),则 \(P(B|A)=P(B)\),这等于就是说随机事件 \(A\) 是否发生并不影响随机事件 \(B\) 的发生概率。

推广出去,对于 \(A_1,A_2\dots A_n\),称其独立当且仅当

\[P(\bigcap_{i=1}^{n} A_i)=\prod_{i=1}^{n}P(A_i) \]

上文为参照 OI Wiki 内容所写。

但笔者认为,这样定义独立性会存在一定的问题,即两两独立的事件不一定合起来独立,如 OI Wiki 中的反例所言。

考虑将其抽象。令 \(\Omega=\{1,2,3,4\},A=\{1,4\},B=\{2,4\},C=\{3,4\}\)。此时,计算结果与原文相同。

修改使 \(\Omega\gets \{1,2,3,4,5\},A\gets \{1,4,5\}\)。

此时,\(P(A)=\frac{3}{5},P(B)=P(C)=\frac{2}{5},P(AB)=P(AC)=P(BC)=P(ABC)=\frac{1}{5}\)。

由此可以看出,原文所举的反例只是一种数值上的巧合。要让两两独立能推出全部独立,只需修改独立的定义为事件集合两两不交即可。

但坏消息是:现实中只能通过反复实验得到概率的数值,因此这种独立定义不无其道理。

Bayes 公式

\[\begin{aligned} P(A|B) &=\frac{P(A)P(B|A)}{P(B)}\\ &=\frac{P(A)P(B|A)}{P(A)P(B|A)+P(\overline{A})P(B|\overline{A})} \end{aligned}\]

这里只给出贝叶斯公式的简化形式,其完整形式可由全概率公式推出。

这个公式的形式化证明十分简单(读者甚至可以在一分钟内自行完成),但其中蕴含的思想却并不好理解。

为了解释这个公式的意义,需要一些理(kou)解(hu)。

先验概率与后验概率

\[P(A|B)=\frac{P(B|A)}{P(B)}P(A) \]

若将 \(P(A)\) 称为先验概率,\(P(A|B)\) 称为后验概率,则此公式是一个能将先验概率和后验概率间相互转化的工具。

\(\frac{P(B|A)}{P(B)}\) 可以理解为是事件 \(B\) 的发生的情况中,有伴随[5]事件 \(A\) 一起发生的对它的提升有多大。而先验概率乘上它就相当于是在 \(A\) 中找到了那些对 \(B\) 的影响的部分。

或者从集合的意义理解

\[\begin{aligned} \frac{P(B|A)}{P(B)}&=\frac{\frac{|A\cap B|}{|A|}}{\frac{|B|}{\Omega}}\\ &=\frac{|A\cap B||\Omega|}{|A||B|} \end{aligned}\]

这就相当于“提取”出 \(A\) 和 \(B\) 中那些相同的部分,并以此计算先验概率与后验概率之间的关系。比如 \(A\cap B=\varnothing\),此时即说明事件 \(A,B\) 互斥,那么后验概率 \(P(A|B)=0\)。

从一个例子出发

从特殊到一般,再从一般到特殊。如果抽象的论述无法理解,那就找一个具体的例子。

想象有 \(1000\) 名 OIer,其中有 \(1\%\) 得了 P 话病。他们都接受了模拟赛检查,其中 \(9\) 个 P 话病人得到了正确的阳性结果,剩下 \(1\) 个则是假阴性。剩下的人里面,有 \(89\) 个假阳性,\(901\) 个正确的阴性结果。

我经过了检测,结果为阳性,求得了 P 话病的概率 \(P(A)\)。

根据具体数据,容易算出阳性里面真病人的占比为 \(\frac{9}{9+89}=\frac{9}{98}\),因为概率均等,所以 \(P(A)=\frac{9}{98}\),约为 \(\frac{1}{11}\)。

阳性的组成部分,可以分为两个,分别是检出的真阳性和假阳性,前者在病人的占比为灵敏度,后者在非病人的占比为假阳性率。

在本次测验中,灵敏度为 \(90\%\),假阳性率约为 \(91\%\)。这就引出一个悖论:为什么准确度这么高,阳性里真病人的概率却这么低?

这是因为,检测不是作为阳性的概率,而是更新了阳性的概率;或者说,使先验概率转化为了后验概率。

用真阳性在病人中的占比除以总阳性在所有人中的占比,即可得到所有阳性中有多少的真阳性。

而这个占比的占比,其实就是贝叶斯公式中的 \(\frac{P(B|A)}{P(B)}\),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贝叶斯因子,其说明了应该如何将先验概率转化为后验概率。

后记

就先讲到这里,期望和实际做题的部分等更新吧。

如果仍有疑惑,可以翻阅下方所列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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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胡渊鸣,《浅析信息学竞赛中概率论的基础与应用》,《国家集训队2013论文集》[6]
  2. Grant Sanderson,Bayes theorem, and making probability intuitive[7]
  3. Grant Sanderson,Bayes theorem, The medical test paradox: Can redesigning Bayes rule help?[8]
  4. OI Wiki,
    概率论
  5. 长河劫,【数学史】初等概率论的起源

本文遵循 CC BY-SA 4.0 协议[9]。


  1. 毕导小学。 ↩︎

  2. 随机事件通常用大写字母表示。 ↩︎

  3. 对于有限集,其为集合的元素个数;对于无限集则为一个特定的函数。这涉及到部分测度论的内容,暂时不做讨论 (其实是因为我也不会)。 ↩︎

  4. 对于 \(A_1,A_2\dots A_n\),若其满足 \(\forall x\ne y,A_x\cap A_y=\varnothing\) 且 \(\bigcup^{n}_{i=1}A_i=U\),则称其为 \(U\) 的一个划分。 ↩︎

  5. 不能简单说成是因果关系,因为不知道两者是谁造成谁又或者有一个相同的原因。 ↩︎

  6. 没有空格是因为原标题如此。 ↩︎

  7. 原链接在这里,但我上不了油管 QAQ。 ↩︎

  8. 同上。 ↩︎

  9. 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总之挺高级的就写这里了。 ↩︎

posted on 2026-04-11 10:03  clx201022  阅读(33)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