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核心知识点
第二十章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核心知识点
一、持有待售的划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出售意图明确(董事会决议/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 可立即出售(无需重大条件)
- 预计在一年内完成出售
- 例外情况:因不可控因素导致超期,但继续积极寻求出售
二、计量规则
| 项目 | 计量方法 | 特别说明 |
|---|---|---|
| 初始计量 | 账面价值 vs 公允价值-出售费用取低者 | 原非流动资产停止计提折旧/摊销 |
| 后续计量 | 后续减值不得转回 | 按减值后金额重新计量 |
三、列报与披露
资产负债表列示:
- 单独设置"持有待售资产"项目
- 相关负债列入"持有待售负债"
附注披露内容: - 资产描述及出售原因 - 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 出售计划重大调整 四、特殊业务处理
| 情形 | 处理规则 |
|---|---|
| 终止确认 | 实际出售时终止确认,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
| 不再符合条件 | 重新分类为非流动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调整 |
五、会计分录模板
// 划分为持有待售时: 借:持有待售资产
累计折旧/摊销
资产减值准备(如有)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差额)
// 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六、高频考点与易错点
- 一年期限的例外情形判断(需存在主动行动证据)
- 持有待售期间利息费用处理(继续资本化)
- 持有待售资产与终止经营的区别(后者需为独立主要业务)
- 错误转回减值准备的陷阱(持有待售资产减值不得转回)
七、与其他章节关联
- 资产减值: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 终止经营:列报于利润表单独项目
- 财务报告:持有待售资产在报表中的列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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