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2.1中国的金融体系

2.1.1中国金融市场的历史、现状及影响因素

2.1.1.1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

  1)1949-1978年:计划经济时期‘大一统’的金融体系

  2)1979-1983年:多元混合型金融体系

  3)1984-1993年:以中央银行为中心,国家专业银行为主体,多金融机构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逐步形成

  4)1994-2003年:逐步改革和完善市场化金融体系

  5)2004-2011年: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

  6)2012年至今:基本金融制度逐步健全,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现代金融体系

2.1.1.2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1)货币市场:我国货币市场建设始于1984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建立,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在内的统一货币市场格局

  2)债券市场:

    交易市场:

    

 

     债券种类:利率债、信用债

    我国债券市场运行特点:债券市场产品创新提速、债券市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信用风险高位企稳、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3)股票市场:

    1990年11月、1991年4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成立

    

 

   4)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市场当前包括在岸(CNY)与离岸(CNH)市场

   5)黄金市场:

      2020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行

      特点:市场架构比较完善、参与主体类型多样、与实体经济和黄金产业密切关联、投资与风险分散功能进一步得到发挥

   6)商品期货市场:

      1990年10月我国第一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

      目前,我国成立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

  7)金融衍生品市场:

      利率磊衍生品、权益类衍生品、货币类衍生品、信用类衍生品

2.1.1.3影响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主要因素:

  经济因素、法律因素、市场因素、技术因素、心理因素、体制或管理因素、其他因素

2.1.2中国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

  2.1.2.1主要金融中介体系的构成

  1)按经济活动分:

    不包含保险和养老基金的金融中介活动

    保险和养老基金

    辅助金融中介的劳动

  2)按中心产品分

      金融中介服务、投资银行服务、保险和养老基金服务、再保险服务、金融中介辅助服务、保险和养老基金辅助服务

  3)按机构分:

    中央银行、其他存款公司

    不是通过吸纳存款筹集资金的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以及消费信贷公司等

    金融辅助机构,如各类经纪人、

    保险公司和养老基金

   2.1.2.2主要金融中介机构的业务

    

     证券公司的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中间介绍业务,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等

    保险公司的业务:根据保险业务属性和风险特性,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为基础类业务和扩展类业务两类

 2.1.2.2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

    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已经过渡到‘一委一型两会’,即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管委员会

2.1.3中央银行与货币政策

  2.1.3.1中国银行的主要职能和业务

    1)主要职能

      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2)业务(资产负债表)

      

 

   2.1.3.2存款准备金制度与货币乘数

    1)存款准备金制度

      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存款性金融机构所吸收存款须按一定比例,向中央银行缴纳一定准备金的制度,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越高,货币供应量越少,反之越多

    2)招标条件

      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基础货币,创造出倍数的货币供给额,其中,基础货币和货币供给之间的倍数关系,被称为货币乘数

      简单货币乘数:m=1/r

      完整货币乘数:m=(c+1)/(c+r+e)

    3)货币政策

    

 

 

  2.1.4 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新趋势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新实践: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

    2)证券业对外开放的新实践:2018.04.28,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外资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

    3)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新实践:2018.4.27,韦莱保险经经公司成为全国首家获准扩大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

    4)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新实践:2019年1月28日,美国标普公司作为首家外资公司获准进入中国信用评级市场

 2.2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2.2.1多层次资本概述

     1)概念:资本市场是长期进入市场货长期资金市场,是一年以上资本性或准资本性融资产品提供发行和服务的有形或无形的市场总和,包括股票及衍生品市场,债券及衍生品市场、中长期资金借贷品市场

     2)分层

        按行业类型划分:传统型、创业型、高科技型

        按企业成长周期划分:创立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

  2.2.2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主要内容

    1)场内市场

      定义:即证券交易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我国的场内交易市场:

        主板市场(包含中小板)、科创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2)场外市场

      定义:在集中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没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和市场制度,又被称为店头市场或者柜台市场

      特征:挂牌标准相对较低、信息披露要求低,监管较宽松,交易制度通常采用做市商制度

      功能:

        拓宽融资渠道,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为不能再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证券提供流通转让的场所

        提供风险分成的金融资产管理渠道

      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

        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私募基金市场

    2.2.2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义

      1)有利于调动民间资本的积极性,将储蓄转化为投资,提升服务经济的能力

      2)有利于创新宏观调控机制,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转型

      4)有利于促进产业整合,缓解产能过剩

      5)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财富管理需求,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6)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金融的国际竞争力

   2.2.3以注册制为核心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科创板的建立与创业板的改革

      1)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政策背景,2019.6.13,中国证监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开板仪式,科创板称为我国首个实行注册制的场内市场

      2)科创板重点服务的企业类型和行业领域

         保荐机构优先推荐三类企业和六大领域的科技创新企业上市

         科技板的制度规则体系 ‘1+2+6+N’

      3)科创板的上市条件: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市值和财务指标满足规定的标准等其他条件

      4)制度设计的创新点

        上市标准多元化、发行审核注册制、发行定价市场化、交易机制差异化、持续监管更具针对性、退市制度从严化

      5)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比例由10%提高至20%,并且同步放宽相关基金涨跌幅至20%

    

posted on 2021-12-17 16:11  丝瓜123  阅读(943)  评论(0)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