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前言

软件设计模式是软件开发人员对在软件开发中遇到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在软件开发中对开发经验的总结,设计模式可以提升软件的可复用性与可维护性。

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与行为型模式,并且这三类设计模式都遵循六大原则:

  •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一个类只负责一个功能领域中相应的职责,即就一个类而言只有一个原因可引起它的变化。
  • 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一个软件模块、一个由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或是一个独立的类应该在尽量不修改原有代码的情况下进行扩展。
  •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所有能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 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依赖与抽象,即要针对接口编程而非针对实现编程。
  •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使用多个专有接口,而不是使用一个总接口,即每个功能有其对应的专属接口,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 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一个软件实体应尽量少的与其他软件实体发生相互作用,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创建型模式,顾名思义,就是用于处理对象的创建过程,共有五种,分别是: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单例模式与原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则是用于处理类或者对象的组合,主要包含一下七种模式: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过滤器模式、组合模式、装饰器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代理模式。

行为型模式是最多的一种设计模式,是用于描述类或者对象怎样进行交互以及职责分配的设计模式,有十一种,分别为: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迭代器模式、解释器模式、中介者模式、观察者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以及访问者模式。

 

posted @ 2020-03-13 10:38  ceew  阅读(123)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