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

原文链接:http://blog.vgod.tw/2010/05/07/do-the-right-thing-and-do-the-thing-right/

 

这学期糊里糊涂地就忙过去了,回头看看blog,学期中竟然连po篇文章的时间都没有。(顺便跟有留言的读者道歉,之前太忙也没时间回,留言似乎就这样积到喜玛拉雅山上了….

因为毕业前一定要做一次助教,刚好老闆这学期开课人少不够,就被拉去做助教了。在MIT做助教还真不是普通花时间,难怪拿的薪水比之前做RA还多。在这当助教一学期后,有个简单的心得:全天下的学生其实都没两样,MIT的学生也没有比台大的学生厉害。以前在台湾当乡民,听过很多外国月亮比较圆的谣言,最经典的像是「美国大学生都不跷课,因为学费很贵」(才怪XD MIT学费一年三万多美金,跷课的也多的是),「美国名校学生都强如鬼神,人人考试都100」(才怪XD 考试出来成绩也还是常态分佈;期末project也一堆做得乱七八糟,能让人眼睛一亮的一只手都数不满。)

以前我也在台大当过助教,相较之下,两个地方能让人眼睛一亮的学生比例其实差不多。这实在蛮令人纳闷的,这两个学校的学生原本也都是各地顶尖的「强者」,但被聚集在一起后,整体程度也还是回归到常态分佈。(这就是所谓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

观察这些强者中的强者其实是蛮有趣的事,到头来我觉得这些人其实也是普通人,一样要吃饭睡觉,一样有男/女朋友,一样有各种千奇百怪的兴趣。但唯一不同的是,这些强者似乎比较知道怎么做「对的事」。

昨天我跟其他两个助教加教授四个人马拉松5个小时看了四十几组的project demo,因为题目是各组自订的,大家应该都是选了自己最有把握最有兴趣的东西做。每一组都或多或少有做出点东西,有的组虽然做的功能很单纯,但他们把这些简单的事做得非常好;有的组虽然做了很多东西,但其实大多跟我们在意的重点没什么关系。

马拉松一天后,晚上有个助教就收到其中一组的抱怨信。他们说10分钟的demo时间根本不够,他们花了很多心思把程式修到没有bug,还花了很多时间做了功能ABCDE,但成绩竟然不到全班平均。

收到这样的信其实还蛮囧的。他们其实不是做得不好,只是根本没搞清楚重要的事是什么,所以虽然花了很多力气,但方向完全就搞错了,不重要的事做到200%也不会变重要。此外,更糟的是他们一直都没有意识到哪里不对了,所以才理直气壮的来讨分数。反观能让人眼睛一亮的组,他们一开始就花了比较多力气确定要做什么才是对的,一旦确定后,虽然做的事情可能比较小,但因为做了「对的事」并且也把事情「做对了」(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成果就能让非常人印象深刻。

一个最好的现代例子莫过于twittertwitter的功能实在简单到不行,在web 1.0甚至bbs时代就有一大票功能远强过twitter的留言板或论坛网站,但twitter却异军突起了。原因很单纯,twitter选择了几个对的事(WEB+限制长度的短讯+公开API),然后把他们做到最好。

Do the right thing and do the thing right虽然是很简单的概念,但令人意外的,即使在世界上可能是天才密度最高的地方,却还是只有非常、非常少人能同时做到。

posted @ 2010-05-14 15:41  博文视点  阅读(5276)  评论(0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