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和对象
对象:用来描述客观事物的一个实体,由一组属性和方法构成,对象是类的实例
语法:类名 对象名 = new 类名();
引用类的属性:对象名.属性
引用类的方法:对象名.方法名()
定义类名---编写累的属性----编写类的方法
public class 类名 {
//定义属性部分
属性1的类型 属性1;
属性2的类型属性2; …
属性n的类型 属性n;
//定义方法部分
方法1;
方法2; …
方法m;
}
如果方法具有返回值,方法中必须使用关键字return返回该值,返回值类型为该返回值的类型
返回值类型:是否有返回值取决是否需要回答(陈述句不需要回答即不要返回值,疑问句需要回答则需要返回值)
在同一个类中,方法名是不能重复的
如果不在同一个类中的方法互相调用,则需要先创建对象,再使用对象名的方式调用。
语法:return 表达式;作用: 跳出方法、返回结果
| 举 例 | |
|---|---|
| Student类的方法a( )调用Student类的方法b( ),直接调用 | public void a( ) { b( ); //调用b( )} |
| Student类的方法a( )调用Teacher类的方法b( ),先创建类对象,然后使用“.”调用 | public void a( ) { Teacher t = new Teacher( ); t.b( ); //调用Teacher类的b()} |
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区别:
2.局部变量的作用域仅限于定义它的方法
3.成员变量的作用域在整个类内部都是可见的
4.初始值不同
Java会给成员变量一个初始值
Java不会给局部变量赋予初始值
在同一个方法中,不允许有同名局部变量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局部变量
在同一个类中,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同名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定义带参数的方法:
<访问修饰符> 返回类型 <方法名>(<形式参数列表>) { //方法的主体
调用带参数的方法:
对象名.方法名(参数1, 参数2,……,参数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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