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谈“加班”问题

今天园子里关于加班的帖子很多,惹起众多争议:

http://www.cnblogs.com/realdigit/archive/2011/03/06/1972242.html

http://www.cnblogs.com/jyk/archive/2011/03/07/1973214.html 


 

窃以为:

 

首先,在公司自己学习和娱乐不属于加班。

 

除了这种情况,加班分为“主动加班”和“被动加班”:

 

主动加班:对于工作上已经完成的任务,要将其超额完成,精益求精。此种加班纯属个人工作热情,非常好,常见于公司管理层人员和部分老板,及工作积极优秀的员工;员工积极加班被喜欢员工主动加班的老板(如唐骏)看到了,自然会获得一定的工作任何。

 

被动加班:赶项目、赶上线之类的加班,这种加班代表着一种“无能和错误”(不含贬义),但这种无能或错误大多是由技术人员来买单,具体可分为:

 

1.项目经理无能或错误(安排不周,导致需要被迫加班)
2.销售/策划人员的无能或错误(承诺客户的时间跟开发团队不能协同)
3.管理人员的无能或错误(老板不合实际的要求员工加班赶进度)
4.技术人员自身的无能或错误(玩不成已分配的任务,当然要加班了)

 

按道理说,公司是应该为前三种被动加班支付加班工资的;而第4种被动加班,则是技术人员自身的问题,公司不应支付加班工资,且某些情况下还可能需要对技术人员的能力作出质疑。

 

所以说,加班是“光荣的”这种看法太片面,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看问题也要以辩证的方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论断。

 

posted @ 2011-03-07 15:06  LanceZhang  阅读(1304)  评论(15编辑  收藏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