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代码开源协议许可
- GNU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免费,开源
允许使用者修改产品或代码,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但必须也遵循GPL许可协议且免费开源
- BSD(伯克利软件发布版)许可协议
BSD许可证是一种宽松型许可证,允许商业发布和销售。使用者可以自由的使用,修改源代码,也可以将修改后的代码作为开源或者专有软件再发布。
使用要求
A. 源代码的发布必须保留BSD许可证中的版权声明和免责条款;
B. 目标代码的发布必须保留BSD许可证中的版权声明、免责条款和必要的其他信息;
C. 未经事先书面批准,不得将源代码中的作者信息、机构名称和修订者姓名等信息用于支持或推广开源软件的衍生产品。
- Apache许可协议:
Apache许可证是宽松型许可证,商业软件最爱,主要条件是要求保留原始版权和许可声明,同时原始开发者/贡献者向使用者明确授予专利权。使用者可以自由修改,进行商业使用,大型项目可以不同的条款分发,没有开源要求,修改源代码需要记录变更
使用要求
A. 分发作品或者衍生作品,须要明确给予接收者许可证副本;
B. 分发修改后的作品中,须在作品中明确声明已经修改的内容;
C. 必须在衍生作品的源代码中明确保留原作品的版权、专利、商标和相关通知说明;
D. 如果原作品中包含“NOTICE”文件,则衍生作品中须包含该“NOTICE”文件;
E.专利报复条款:若某一使用者针对任何主体主张该开源项目的程序侵犯其专利权,则在该使用者提起专利诉讼之日起,该使用者在该开源项目下享受的专利许可权利终止。
F. 禁止将名称“Apache”用于衍生产品,或表示对衍生产品的认同。禁止以任何可能声明或暗示基金会认可你的分发版本或创建Apache 软件的形式下使用 Apache 软件基金会拥有的标志。
- MIT许可协议
MIT许可证是宽松型许可证,最常用的许可证之一,只为作者保留版权,而无任何其他限制。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可根据程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在软件和软件的所有副本中都必须包含版权声明和许可声明。
使用要求
A. 开源软件使用过程中,须保留软件的版权说明;
B. 开源软件使用过程中,须保留许可证中的授权说明;
C. 开源软件使用过程中,须保留许可证中的免责申明。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1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