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解质因数
1.整数唯一分解定理
任意正整数都可以表示为其质因子的乘积
注意1不是质数,因此一定不是质因子
一个数本身也不是其质因子,除非它是质数
发现一个数的约数个数有以下公式
s=(a1+1)(a2+1)····(ak+1)
其中ai为第i个质因子的幂次
然而质因数和约数是不同的概念,约数可以是合数
2.任意正整数n,最多只有一个大于sqrt(n)的因子
若有两个大于sqrt(n)的因子,那么相乘大于n,矛盾
3.分解质因数
枚举i:2~sqrt(n)
每次遇到一个质因子,除尽,并记录次数
最后若n>1那么剩下来的是大于sqrt(n)的因子
4.约数和
一个数的所有因子之和为:sum=(1+p11+p12.....p1^a1) x (1+p21+p22....)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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