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Mayflowerss ( mayflowers), 信区: Heartsong
标 题: 记初恋
发信站: 水木社区 (Sat Nov 19 19:35:01 2005), 站内
终于我也要结婚了。在结婚前最后的日子里,写下来,算是放纵一次吧。
屈指算来,他结婚都三年了。这三年来,我们只联系过一次,这也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
有了科技,有了网络,最大的好处也许就在这里。在邮件里,假如你想不流露一点点情感
,邮件完全可以做的到。打电话?不行,对一个人有一点感情,或多或少都会在语调里表
现出来。写信?不行,一行一行写下来,难免不透露一点内心的话。信纸又没有删除键,
总不能写一行,划一行,一封信来回写几遍,然后重新抄一遍。就算做的到满纸都是漂亮
话,笔迹也难免要透露心事。
所以网络最好了,发电子邮件。哪句话觉得不妥,按back键,重来。信到对方手里,字是
他电脑上的字,不是我的。不比得以前写信,信到了手里,隔久了总能拿出来看一看,想
一想,这纸,这字,都曾经过对方的手指。睹物难免不思人。
他第一次出国的时候是六年前。那时候我大二,他大四。出国前一学期他刚刚和在一起六
年的女朋友分手,然后才认识了我。他坐在学十,边吃饭边看球。我坐在学九,边吃饭边
哭。当时为什么哭,我已经不记得了。可能是因为考得不好,或许因为别的原因。不过我
想应该是前者,因为在那个年纪,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事情会让我难过得哭起来。
我出了食堂,在路上走,边走边擦眼泪。他骑车在路上走,一只手托了一盒花生米,准备
带回宿舍。在拐弯的地方相遇,那个地方没灯,他骑太快,我呢,泪水蒙了眼睛,彼此都
没看见,撞上了。我只是膝盖撞青了一块,没有什么大事情。他问我要不要去校医院?我
摆手说不用。这一段路没岔道,所以我们同行。我在前面走,他推车在后面。他问我什么
,我都不大回答,因为我当时刚哭完,声音哽咽得不象话。等走到岔路口,有路灯得地方
,他一看,我的眼睛都是红肿的,他误会我是腿撞坏了,疼得哭。就坚持说:去校医院吧
。我说我不是因为这个哭……
然后我们就认识了。那天回去我的心情就好了。好吧,虽然我遇到了不愉快的事情,而且
我被车撞了,但是,我认识了一个相当不错的男生。他很有礼貌,而且虽然不是定级帅,
但是比较帅。我以前还没有喜欢过男生呢,但是我喜欢他。
可惜他要出国了。
第二天我们一起吃饭。因为他说要赔罪。我们聊得开心,他把我当小女孩,说了好多次“
你太可爱了”“真好玩”。我当时年纪才不过十七岁,是小,但是因为他这样说,我就干
脆表现得格外地小。他说我太单纯,我就在他面前表现的得更单纯,单纯到我自己都觉得
白痴的程度。女孩子大概就是这样,再单纯的女孩子,到自己喜爱的男生面前,天生就会
把自己好的那面表现出来。要是一个女孩子在一个男生面前表现得无所畏惧,那多半说明
他对她魅力有限。
他说 出他有一个女朋友。我的心就沉了。那时候我小,所以单纯,因为单纯,所以善恶
有分明。有女朋友的男生就像围墙里的苹果树,没有主人允许不可以去摘果子。但是然后
他说,他们几个月前刚刚分手。他说这话的时候神态自然,一点没有难过的样子。我惊诧
得很。因为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我只知道恋爱小说里失恋的人都痛苦不堪,好多人都想过
死呢。所以我就问他为什么一点不难过呢?他很奇怪我这么问,老实回答:因为那是几个
月前的事了。而且,他们感情本来就有限。
然后我得知是他女朋友把他甩了。
然后我脱口而出:为什么?你这么好!
这是我的真心话。而且我后来好多年都在为这句话得意,这似乎是我这辈子说过的最动听
的话之一。虽然很简单。貌不惊人。但是效果很好,因为我觉得他被这句话感动了。因为
他笑了,大概人都有虚荣心,而他的虚荣心当时当刻就满足了一把。如果对面有一个小女
孩子,居然很惊诧的说:为什么?
言下之意就是,你这么完美,居然还有人敢甩你?得到你的人应该高兴得成天打转才对!
如果有人这么想自己,任谁都会很高兴的。
至少我这辈子就没人这么对我说过。大概从来没人觉得我是不可替代的一个唯一。我真失
败。
可是那个时候,我真的觉得他是不可替代的,他是唯一。没人比他更好了。
虽然过了好些年后的现在,我已经知道那个想法是错误而且幼稚,但是又有什么关系?至
少那个时候他是唯一的。
他一笑起来,眼睛就弯起来,露出一口好看的牙齿。我猜从那句话起,他就开始有点儿喜
欢我了。大概。
在那种情形下……那时候我只有十七岁,是女孩子最美好的年纪。皮肤白,头发黑,没化
过妆,不漂亮,但是纯洁,皮肤有光泽,眼睛黑且清澈,把世界都想的很美好。因为从小
周围的人一直对我好,所以希望别人也和我一样幸福和得到好。这样的女孩子,年纪稍长
的人都会喜欢。
就像我现在的年纪,我就开始喜欢年轻的小女孩子,和小男孩子。喜欢听他们说话,虽然
幼稚,可是可爱。对自己同龄的男人女人,则只是有选择地喜欢。
从小到大我一直是顺利的。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从来没想过后果,因为不必想。学会缄
默和有技巧地说话是在后来。因为后来,我开始知道,每个人都有一个世界,不是每个人
都会围绕着你转。并不是你说话就一定有人听,并不是你想做什么别人一定会支持。很多
时候,你到底想做什么、你悲伤还是快乐,根本就不会有人care。其实这些道理很多我的
同龄人当时已经知道,可是我后来才知道。
可是也因为那时候的单纯,所以我才能鲁莽而浑然不知。所以我才有过那么一些机会。所
以我现在还能坐在这里,回忆那些曾经很快乐的日子。如果是现在……我喜欢一个人,我
一定不会让他知道,至少,我不会让他知道,我有那么那么喜欢他;我会因为他的快乐而
快乐,为他的悲伤而悲伤,为了他愿意生或死。为什么不?因为我长大了。因为,我现在
知道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而那个时候,我以为他比我更重要。那个时候,我以为失去至爱
的人会痛不欲生,而且会因此悲伤到老。
在他出国前的那几个月里,有时候我们沿着四环一直走,整夜整夜地走。我居然一点都不
觉得累。他也不觉得累。我们有时候边走边说话,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我现在很惊诧:我
们那时候到底都说过些什么?我们都年少无知,我们从哪里来那么多话可说?
夜里的四环冷冷清清。我们什么都不做,只是一直走。谁说爱情一定需要钱?谁说爱一个
人就要吃冰淇淋?真的爱的话,哪怕在这样空气污浊的城市里徒步行走,那也是好的,快
乐到心底。我们谁也没有说过我爱你。可是爱是无法言说的。有时候我们站在路灯下彼此
对望,他的眼睛是黑的,里面闪着光。也许是灯。我也是。我没有什么好看的,那时候我
简单得好像玻璃杯。我脑袋里有什么,心里想什么,或许不难猜。可是他不同。他的喜怒
哀乐我都以为是不简单。我尊敬他并且崇拜他。他完全没有缺点。他善良,正派,大方,
对朋友不卑不亢,他爱护我,他让我觉得温暖而且安全。谁知道呢?说盲目也好,说昏头
了也好。可是这就是爱情。那么爱一个人,什么都是可以原谅的。这样的人,一辈子只有
一个,可是,有一个也就够了。或许我爱他更多,这简直是肯定的。毕竟他已经是成年人
,他已经二十三岁,并且谈过一次恋爱;他知道女孩子是怎样、并且将要变得怎样;而我
才十七岁,我没有恋爱过,在此之前,我对男生一无所知。
他走的前一天,我过去帮他整理行李。其实他都已经整理好了,我蹲在那只几乎比我还高
的箱子前面,伤心得差点哭出来。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才大学
二年级,或许我也可以考t,考g,然后运气好的话,毕业时也可以在美国申到一个好学校
。可是两年是很漫长的一段时间,连我都知道。更何况他。他多少要比我现实,比我更懂
一些人生。我喜欢他,就是喜欢,没想过以后,他喜欢我,也没有也不能做承诺。
第二天早晨我没有去送机。因为他在凌晨就出发去机场了。当我还在睡梦中时,他已经在
往大洋的上空。这是我们最后的分别。因为,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能够相见。
他刚到美国的时候,或许是很孤独的;他刚离开的时候,我也是很孤独的;那时候他给我
打越洋电话,一打就是三四个小时,打到我手酸才罢。每隔两三天就是一个电话,这样持
续了两个多月。隔了那么远,电话里的声音都不像真的。距离真是能杀人的东西。我有点
点厌倦。我不知道他怎样想,但是他在电话把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比如,他们每天吃什么
、每天怎样洗衣服、每天如何去学校、是否应该买一辆二手车……事无巨细都能够说。我
相信他是因为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才如此,可是我有点厌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也许就
是因为距离。也许是因为心里有一种绝望。人的心理谁也说不清楚。
几个月过去,我们的联系渐少。大三的时候,我有第一个男朋友。这场恋爱谈得稀里糊涂
、味同嚼蜡。我们每天一起上自习,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给彼此过生日,过生日的时
候送礼物。就好像每天上课要带书包一样简单。那时候,有时候晚上回宿舍,躺在床上,
一片黑暗里,我就开始恍恍惚惚地想起以前。邻近期末,我和他在网上遇到,在msn上我
问他身边有没有比较熟的女同学,他说有有,办公室有一个英国女孩极其漂亮,人也很好
。我说那太好了,让她帮我改几篇作文吧。他不说话,这事然后不了了之。然后他问我忙
不忙,我说还好,然后告诉他我交了一个男朋友。他说好呀,我已经长大了,应该交男朋
友了。我说不过我们的感情不是特别好。他说找男朋友一定要找对你好的。然后他说,你
太善良太单纯。我不放心。
我想:只有你才会这么想。
这么想的时候,是有一点心酸的。
年轻的岁月总是过得快。时间说走就走,简直拖不住。他走了两年了,我毕业了。毕业前
半年我和男朋友分手。他在香港找到很好的工作。而我要留在北京。分手的时候他一点都
不难过,对于男生而言,有什么比找到一份前途无限的好工作重要?他面前有的是金光大
道,男生有了事业,不怕没有更好的女生。我是有点难过的,可是也有限。和一个人处久
了,是会有感情的。哪怕再不喜欢,看久了的东西,一旦丢了,也要不习惯好一阵。
我把我的学士照发给他看。他看了在回信里说:真的很难想象,居然连我都毕业了。后面
是感叹号。我知道他的意思。在他心里我总是一个小孩子,停留在十七岁,单纯到白痴。
所以很难和堂堂大学毕业生挂钩。他问我毕业后的去向?我说留在学校读研。他说不错。
他说圣诞节有假,两年没回国,所以假期会回来,告诉了我日期。那时我会不会在北京?
这封信我没有回。因为我如果回的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很显然他是觉得我们应该见一
次面的。可是我那时候不想。因为那时候我状态很糟。都说保研的过着猪一样的日子;何
况我还失恋了。有一段时间,我每天躺在床上看电影,我买了很多碟,一部接一部看。饿
了就在宿舍楼门口的便利店买面包和水,或者叫一堆外卖,躺在床上边吃边看。到研一的
那个冬天,我的体重达到六十公斤。有些人一胖就会一脸蠢相,比如我这种。我在镜子里
照照,越照越泄气,因此更不愿意出门,连食堂都不愿意去,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蜷在宿舍
里看电影,吃东西。我越胖,越吃,好像在跟自己赌气,存心要自己难堪。
我怎么敢见他?不,绝对不要。
我不希望在经历了那些等待之后,出现在他面前的我这样一副样子。何必见他?反正我们
没希望的。我宁可他只记得当年他离开时我的样子。那时候我年轻,单纯,不通世事,象
一颗露珠。可是现在算什么呢,胖,丑,而且眼睛里有圆滑。有的人会把那种东西叫做成
熟,可是我一向都称之为圆滑。一切形状里我最讨厌圆……就好像岁月,一日复一日,循
环无尽,没有任何新意。
我没有回信。想必他就该明白了。圣诞节,我当然是在北京。那我为什么不见他?他自然
应该知道。
那个圣诞节过得特别没有意思。我一个人去教堂听唱诗。附近只有一个小天主堂,挤得满
满,我站在教堂外的院子里听唱诗。雪花从黑暗的天空里下来,院子里的圣诞树上挂满五
颜六色亮晶晶的饰物,透过雪花看过去好似电影,漂亮得不象话。这个时候,他应该回来
了,和我在同一个城市,和我呼吸同样的冷风,或许他会有一点想到我。不过这些都没有
意义了。
自从那次圣诞节后,我们就没有再联系。我经常开信箱看,希望突然有他的一封信。但是
没有。
我同时停止了使用msn。人的心理很奇怪。我非常期望信箱里有他一封信,可是我又怕在
msn上遇到他。我不知道这是我长大了还是我变老了所以会这样。就好像现代人,都在期
望一个绝对安全、绝对尊严的爱情。可是爱情本来就该是不安全的、多少有点冒险的,象
当初的我那样;试来试去,又有什么意思呢?所以我是羡慕十七岁时候的我的。那时候我
年轻,做错了事也不怕,别人会原谅、自己也会原谅。可是现在长大了,就多少要顾虑到
自尊。
圣诞节后半年,信箱里突然来了他的一封信。信里只有两三句话,他要结婚了;对象也是
我们的校友,也是文科的,对他很好,而且和我一样善良又单纯。而且和我一样美。
我非常不开心,很悲伤而且有点愤怒。愤怒不是因为别的,而是因为,他根本就把我认错
了。我既不单纯,也不善良。更不美。虽然我知道这不是他的错,因为,我们毕竟这些年
没有见面了。但是潜意识里我把他估计太高,我以为我那么崇拜而且用心爱过的人,应该
是明白我的,哪怕是不见面,也应该可以推算我的将来。
如果要算挫折,大概这是我人生里第二个挫折。第一个挫折是我的体重飙升。第二个挫折
就是我这次失恋。
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茶饭不思。有一个星期,我什么都吃不下,饥渴都不觉得;每天一
闭上眼睛,他就站在我面前。上课的时候眼冒金星。夜里只能睡三四个小时,不知道为什
么特别怕黑。我猜想是有轻微的忧郁症;但是没想过要看心理医生。真是的,在学校看心
理医生,挂号就要排一个月的队。真有心理疾病的话,等号拿下来,都不知道人在何方了
。这样的状态断断续续持续了半个学期,体重下落得比当初长胖更快,等到夏天到来时候
,瘦到四十多公斤。以前只觉得食欲太好是烦恼,现在知道能吃才是福气。
再次瘦下来恍如隔世。这半年生活不正常,多久没有逛街,我都不记得了。和好朋友出去
逛街,做头发,疯狂腐败了几次,重新打扮起来,精神好了很多。走在路上,有人看,于
是突然又找回了存在的价值。人是很可怜的生物,无论如何,女孩子的自信总是通过别人
的眼光建立起来。
再往后,人生好像告一段落。此后是认识了现在的男朋友。有些地方他很象他,善良、温
和、爱护我,样子也有点相似,高个子,爱笑。或许我就是喜欢那个类型的男生,从小我
就讨厌太过强壮、男人气太重的男生,我觉得没有安全感。所以,看电影,我是讨厌克拉
克盖博的。可是他又不象他的地方。他在我面前能低头,不会跟我执拗。真的,两个人在
一起,为什么要有那么多自尊呢?太累了。因为它,每天这世上要错过多少东西。
我猜想每个人心里都该有一个秘密。就算再不羁的人,也总曾经有过那么一个人,为他哭
为他笑。更何况,我们只是一些普通人。到了老的时候,能够有那么一个人还能回想一下
,也许并不是一个太坏的选择。这也算是自我安慰吧。
命运真是不可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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